列傳第一百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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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
左右諸大夫皆曰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可焉,然後去之。
’于是知公議不可不恤,獨斷不可不謹。
蓋左右非不親也,然不能無交結之私;諸大夫非不貴也,然不能無恩仇之異。
至于國人皆曰賢,皆曰不可,則所謂公議也。
公議之所在,概已察之,必待見賢然後用,見不可然後去,則所謂獨斷也。
惟恤公議于獨斷未形之前,謹獨斷于公議已聞之後,則人君所以緻治者,又安有不善乎?伏見朝廷之事,頗異于即位之初,相去半年,遽已如是,自今以往,将如之何?願陛下深思之。
” 改起居舍人,進中書舍人。
又言:“陛下善繼神宗之志,善述神宗之事,孝德至矣。
尚有五朝聖政盛德,願稽考而繼述之,以揚七廟之光,贻福萬世。
”遷兵、吏二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江甯府,徙杭、越州。
初,浩還朝,帝首及谏立後事,獎歎再三,詢谏草安在。
對曰:“焚之矣。
”退告陳瓘,瓘曰:“禍其在此乎。
異時奸人妄出一緘,則不可辨矣。
”蔡京用事,素忌浩,乃使其黨為僞疏,言劉後殺卓氏而奪其子。
遂再責衡州别駕,語在《獻愍太子傳》。
尋竄昭州,五年始得歸。
初,浩除谏官,恐贻親憂,欲固辭。
母張氏曰:“兒能報國,無愧于公論,吾顧何憂?”及浩兩谪嶺表,母不易初意。
稍複直龍圖閣。
瘴疾作,危甚。
楊時過常,往省之。
C然僅存餘息,猶眷眷以國事為問,語不及私。
卒,年五十二。
高宗即位,诏曰:“浩在元符間,任谏争,危言谠論,朝野推仰。
”複其待制,又贈寶文閣直學士,賜谥忠。
诰所與遊田晝、王回、曾誕,皆良士也。
晝字承君,陽翟人。
樞密使況之從子,以任為校書郎。
調磁州錄事參軍,知西河縣,有善政,民甚德之。
議論慨慷,有前輩風。
與鄒浩以氣節相激勵。
元符中,浩為谏官,晝監京城門,往見浩曰:“平生與君相許者何如,今君為何官?”浩曰:“上遇群臣,未嘗假以辭色,獨于浩差若相喜。
天下事固不勝言,意欲待深相信而後發,貴有益也。
”晝然之。
既而以病歸許,邸狀報立後,晝謂人曰:“志完不言,可以絕交矣。
”浩得罪,晝迎諸塗。
浩出涕,晝正色責曰:“使志完隐默官京師,遇寒疾不汗,五日死矣。
豈獨嶺海之外能死人哉?願君毋以此舉自滿,士所當為者,未止此也。
”浩茫然自失,歎謝曰:“君之贈我厚矣。
” 建中靖國初,入為大宗正丞。
曾布數羅緻之,不為屈;欲與提舉常平官,亦辭。
請知淮陽軍,歲大疫,日挾醫問病者藥之,遇疾卒。
淮陽人祀以為土神雲。
回字景深,仙遊人。
第進士,調松滋令。
荊、沔俗用人祭鬼,回捕治甚嚴,其風遂革。
知鹿邑縣,入為宗正寺簿。
元符中,葉祖洽薦為睦親宅講書。
與鄒浩友善,皇後劉氏立,浩将論之,密告回,回曰:“事甯有大于此者乎?子雖有親,然移孝為忠,亦太夫人素志也。
” 浩南遷,人莫敢顧。
回斂交遊錢與治裝,往來經理,且慰安其母。
邏者以聞,逮詣诏獄,衆為之懼,回居之晏然。
禦史诘之,對曰:“實嘗預議,不敢欺也。
”因誦浩所上章,幾二千言。
獄上,除名停廢。
即徒步出都門,行數十裡,其子追及,問以家事,不答。
祖洽亦坐黜。
徽宗立,召還舊官,擢監察禦史。
數日卒,年五十三。
岑象求、王觌、賈易上章,乞錄其子,恤其家,以獎勸忠義。
诏除子渙老郊社齋郎,蔡京為相,奪之,仍列名黨籍。
誕,公亮從孫也。
孟後之廢,誕三與浩書,勸力請複後,浩不報。
及浩以言南遷,誕着《玉山主人對客問》以譏之,其略曰:“客問:鄒浩可以為有道之士乎?主人曰:浩安得為知道。
雖然,予于此時議浩,是天下無全人也。
言之尚足為來世戒。
《易》曰:‘知幾其神乎?’又曰:‘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聖人乎?’方孟後之廢,人莫不知劉氏之将立,至四年之後而冊命未行,是天子知清議之足畏也。
使當其時,浩力言複後,能感悟天子,則無今日劉氏之事,贻朝廷于過舉,再三言而不聽,則義亦當矣。
使是時得罪,必不若是酷以贻老母之憂矣。
嗚呼!若浩者,雖不得為知幾之士,然百世之下,頑夫廉,懦夫有立志,尚不失為聖人之清也。
”其書既出,識者或以比韓愈《谏臣論》。
誕仕亦不顯。
陳瓘,字瑩中,南劍州沙縣人。
少好讀書,不喜為進取學。
父母勉以門戶事,乃應舉,一出中甲科。
調湖州
左右諸大夫皆曰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可焉,然後去之。
’于是知公議不可不恤,獨斷不可不謹。
蓋左右非不親也,然不能無交結之私;諸大夫非不貴也,然不能無恩仇之異。
至于國人皆曰賢,皆曰不可,則所謂公議也。
公議之所在,概已察之,必待見賢然後用,見不可然後去,則所謂獨斷也。
惟恤公議于獨斷未形之前,謹獨斷于公議已聞之後,則人君所以緻治者,又安有不善乎?伏見朝廷之事,頗異于即位之初,相去半年,遽已如是,自今以往,将如之何?願陛下深思之。
” 改起居舍人,進中書舍人。
又言:“陛下善繼神宗之志,善述神宗之事,孝德至矣。
尚有五朝聖政盛德,願稽考而繼述之,以揚七廟之光,贻福萬世。
”遷兵、吏二部侍郎,以寶文閣待制知江甯府,徙杭、越州。
初,浩還朝,帝首及谏立後事,獎歎再三,詢谏草安在。
對曰:“焚之矣。
”退告陳瓘,瓘曰:“禍其在此乎。
異時奸人妄出一緘,則不可辨矣。
”蔡京用事,素忌浩,乃使其黨為僞疏,言劉後殺卓氏而奪其子。
遂再責衡州别駕,語在《獻愍太子傳》。
尋竄昭州,五年始得歸。
初,浩除谏官,恐贻親憂,欲固辭。
母張氏曰:“兒能報國,無愧于公論,吾顧何憂?”及浩兩谪嶺表,母不易初意。
稍複直龍圖閣。
瘴疾作,危甚。
楊時過常,往省之。
C然僅存餘息,猶眷眷以國事為問,語不及私。
卒,年五十二。
高宗即位,诏曰:“浩在元符間,任谏争,危言谠論,朝野推仰。
”複其待制,又贈寶文閣直學士,賜谥忠。
诰所與遊田晝、王回、曾誕,皆良士也。
晝字承君,陽翟人。
樞密使況之從子,以任為校書郎。
調磁州錄事參軍,知西河縣,有善政,民甚德之。
議論慨慷,有前輩風。
與鄒浩以氣節相激勵。
元符中,浩為谏官,晝監京城門,往見浩曰:“平生與君相許者何如,今君為何官?”浩曰:“上遇群臣,未嘗假以辭色,獨于浩差若相喜。
天下事固不勝言,意欲待深相信而後發,貴有益也。
”晝然之。
既而以病歸許,邸狀報立後,晝謂人曰:“志完不言,可以絕交矣。
”浩得罪,晝迎諸塗。
浩出涕,晝正色責曰:“使志完隐默官京師,遇寒疾不汗,五日死矣。
豈獨嶺海之外能死人哉?願君毋以此舉自滿,士所當為者,未止此也。
”浩茫然自失,歎謝曰:“君之贈我厚矣。
” 建中靖國初,入為大宗正丞。
曾布數羅緻之,不為屈;欲與提舉常平官,亦辭。
請知淮陽軍,歲大疫,日挾醫問病者藥之,遇疾卒。
淮陽人祀以為土神雲。
回字景深,仙遊人。
第進士,調松滋令。
荊、沔俗用人祭鬼,回捕治甚嚴,其風遂革。
知鹿邑縣,入為宗正寺簿。
元符中,葉祖洽薦為睦親宅講書。
與鄒浩友善,皇後劉氏立,浩将論之,密告回,回曰:“事甯有大于此者乎?子雖有親,然移孝為忠,亦太夫人素志也。
” 浩南遷,人莫敢顧。
回斂交遊錢與治裝,往來經理,且慰安其母。
邏者以聞,逮詣诏獄,衆為之懼,回居之晏然。
禦史诘之,對曰:“實嘗預議,不敢欺也。
”因誦浩所上章,幾二千言。
獄上,除名停廢。
即徒步出都門,行數十裡,其子追及,問以家事,不答。
祖洽亦坐黜。
徽宗立,召還舊官,擢監察禦史。
數日卒,年五十三。
岑象求、王觌、賈易上章,乞錄其子,恤其家,以獎勸忠義。
诏除子渙老郊社齋郎,蔡京為相,奪之,仍列名黨籍。
誕,公亮從孫也。
孟後之廢,誕三與浩書,勸力請複後,浩不報。
及浩以言南遷,誕着《玉山主人對客問》以譏之,其略曰:“客問:鄒浩可以為有道之士乎?主人曰:浩安得為知道。
雖然,予于此時議浩,是天下無全人也。
言之尚足為來世戒。
《易》曰:‘知幾其神乎?’又曰:‘知進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惟聖人乎?’方孟後之廢,人莫不知劉氏之将立,至四年之後而冊命未行,是天子知清議之足畏也。
使當其時,浩力言複後,能感悟天子,則無今日劉氏之事,贻朝廷于過舉,再三言而不聽,則義亦當矣。
使是時得罪,必不若是酷以贻老母之憂矣。
嗚呼!若浩者,雖不得為知幾之士,然百世之下,頑夫廉,懦夫有立志,尚不失為聖人之清也。
”其書既出,識者或以比韓愈《谏臣論》。
誕仕亦不顯。
陳瓘,字瑩中,南劍州沙縣人。
少好讀書,不喜為進取學。
父母勉以門戶事,乃應舉,一出中甲科。
調湖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