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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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覺弟覽李常孔文仲弟武仲平仲李周鮮于侁顧臨李之純從弟之儀王觌子俊義馬默
孫覺,字莘老,高郵人。
甫冠,從胡瑗受學。
瑗之弟子千數,别其老成者為經社,覺年最少,俨然居其間,衆皆推服。
登進士第,調合肥主簿。
歲旱,州課民捕蝗輸之官,覺言:“民方艱食,難督以威。
若以米易之,必盡力,是為除害而享利也。
”守悅,推其說下之他縣。
嘉佑中,擇名士編校昭文書籍,覺首預選,進館閣校勘。
神宗即位,直集賢院,為昌王記室,王問終身之戒,為陳諸侯之孝,作《富貴二箴》。
擢右正言。
神宗将大革積弊,覺言:“弊政固不可不革,革而當,其悔乃亡。
”神宗稱其知理。
嘗從容語及知人之難,覺曰:“堯以知人為難,終享其易。
蓋知人之要,在于知言。
人主用臣之道,任賢使能而已。
賢能之分既殊,任使之方亦異。
至于所知有限量,所能有彼此,是功用之士也,可以處外而不可以處内,可以責之事而不可責之言。
陛下欲興太平之治,而所擢數十人者,多有口才,而無實行。
臣恐日浸月長,彙征牆進,充滿朝廷之上,則賢人日遠,其為患禍,尚可以一二言之哉。
願觀《詩》、《書》之所任使,無速于小利近功,則王道可成矣。
” 邵亢在樞府,無所建明,神宗語覺,欲出之,用陳升之以代。
覺退,即奏疏如所言。
神宗以為希旨,奪官兩級。
執政曰:“谏官有出外,無降官之理。
”神宗曰:“但降官,自不能住。
”覺連章丐去雲:“去歲有罰金禦史,今茲有貶秩谏官,未聞罰金貶秩,而猶可居位者。
”乃通判越州,複右正言,徙知通州。
熙甯二年,诏知谏院,同修起居注,知審官院。
王安石早與覺善,驟引用之,将援以為助。
時呂惠卿用事,神宗詢于覺,對曰:“惠卿即辯而有才,過于人數等,特以為利之故,屈身于安石,安石不悟,臣竊以為憂。
”神宗曰:“朕亦疑之。
”其後王、呂果交惡。
青苗法行,首議者謂:“《周官》泉府,民之貸者,至輸息二十而五,國事之财用取具焉。
”覺奏條其妄,曰:“成周賒貸,特以備民之緩急,不可徒與也,故以國服為之息。
然國服之息;說者不明。
鄭康成釋經,乃引王莽計羸受息,無過歲什一為據,不應周公取息,重于莽時。
況載師所任地,漆林之征特重,所以抑末作也。
今以農民乏絕,将補耕助斂,顧比末作而征之,可乎?國事取具,蓋謂泉府所領,若市之不售,貨之滞于民用,有買有予,并賒貸之法而舉之。
倘專取具于泉府,則冢宰九賦,将安用邪?聖世宜講求先王之法,不當取疑文虛說以圖治。
今老臣疏外而不見聽,輔臣遷延而不就職,門下執正而不行,谏官請罪而求去。
臣誠恐奸邪之人,結黨連伍,乘衆情之洶洶,動搖朝廷,釣直幹譽,非國家之福也。
”安石覽之,怒,覺适以事詣中書,安石以語動之曰:“不意學士亦如此!”始有逐覺意。
會曾公亮言畿縣散常平錢,有追呼抑配之擾,安石因請遣覺行視虛實。
覺既受命,複奏疏辭行,且言:“如陳留一縣,前後曉示,情願請錢,卒無一人至者,故陳留不散一錢。
以此見民實不願與官中相交。
所有體量,望賜寝罷。
”遂以覺為反複,出知廣德軍,徙湖州。
松江堤沒,水為民患。
覺易以石,高丈餘,長百裡,堤下化為良田。
徙廬州,改右司谏。
以祖母喪求解官,下太常議,不可。
诏知潤州,覺已持喪矣。
服除,知蘇州,徙福州。
閩俗厚于婚喪,其費無藝。
覺裁為中法,使資裝無得過百千。
令下,嫁娶以百數,葬埋之費亦率減什伍。
連徙亳、揚、徐州。
徐多盜,捕得殺人者五,其一僅勝衣,疑而訊之,曰:“我耕于野,與甲遇,強以梃與我,半夜挾我東,使候諸門,不知其它也。
”問吏:“法何如?”曰:“死。
”覺止誅其首,後遂為例。
知應天府,入為太常少卿,易秘書少監。
哲宗即位,兼侍講,遷右谏議大夫。
時谏官、禦史論事有限,毋得越職。
覺請申《唐六典》及天禧诏書,凡發令造事之未便,皆得奏陳。
論宰相蔡确、韓缜進不以德,确自訟有功無罪,覺随所言折之,确竟去。
缜白遷覺給事中,辭曰:“間者,執政畏人議己,則遷官以餌之,願與缜俱罷。
”逾月,缜去。
進吏部侍郎,領右選,在選萬五千員,阙才五之二,至有三年不得調者。
覺請自軍功、保甲進者補指使,宗室袒免從員外置,一日得阙數千。
改主左選,請磨勘歲以百人為限。
擢禦史中丞,數月,以疾請罷,除龍圖閣學士兼侍講,提舉醴泉觀,求舒州靈仙觀以歸。
哲宗遣使存勞,賜白金五百兩。
卒,年六十三。
覺有德量,為王安石所逐。
安石退居鐘山,覺枉駕道舊,為從容累夕;迨其死,又作文以诔,談者稱之。
紹聖中,以覺為元佑黨,奪職追兩官。
徽宗即位,複官職。
有《文集》、《奏議》六十卷,《春秋傳》十五卷。
弟覽。
覽字傅師。
擢第,知尉氏縣。
有屯将遇下虐,士卒謀因大閱殺之以叛。
覽聞之,馳往,士猶群語不顧,覽呼谕之曰:“将誠無狀,然天子何負汝輩,乃欲緻族滅邪?”皆感謝去就列。
屯将徐至,覽命吏趣具奏,衆意遂安。
神宗壯其材,以為司農主簿。
舒但判寺且兼谏院,欲引覽自助,覽拒不答。
但怒,用帳籍違事劾之。
出提舉利州、湖南常平,改京西轉運判官,入為右司員外郎。
荊湖開疆,命往相其便。
覽言:“沅州所招溪洞百三十,宜從本郡随事要束,勿建官置戍以為民困。
自誠州至融江口,可通西廣鹽,以省北道饷饋。
”悉從之。
使還,為河東、河北轉運副使,加直龍圖閣,曆知河中應天府、江淮發運使。
進寶文閣待制,由桂徙廣,又改渭州。
夏人入邊,檄大将苗履禦之,履稱疾移告,立按正其罪,竄諸房陵,轅門肅然。
召知開封府,至則拜戶部侍郎。
與蔡京論役法不合,以龍圖閣直學士知太原。
夏人據橫山,并河為寨,秦、晉之路皆塞。
覽謀複取葭蘆戍,阻險不得前。
夏人數萬屯境上,覽下令吾兵少,須滿五萬。
及西夏人聞而濟師,覽不為動,相持益久,忽令具糗糧,嚴兵械,曰:“敵至矣!”居數日,果大入,覽奮擊敗之,遂城葭蘆而還。
策勳,加樞密直學士。
覽雖立邊功,議論多觸執政,屢遭绌削,曆知河南、永興,徙成都。
辭不行,降為寶文閣待制。
卒,年五十九。
李常,字公擇,南康建昌人。
少讀書廬山白石僧舍。
既擢第,留所抄書九千卷,名舍曰李氏山房。
調江州判官、宣州觀察推官。
發運使楊佐将薦改秩,常推其友劉琦,佐曰:“世無此風久矣。
”并薦之。
熙甯初,為秘閣校理。
王安石與之善,以為三司條例檢詳官,改右正言、知谏院。
安石立新法,常預議,不欲青苗收息。
至是,疏言:“條例司始建,已緻中外之議。
至于均輸、青苗,
甫冠,從胡瑗受學。
瑗之弟子千數,别其老成者為經社,覺年最少,俨然居其間,衆皆推服。
登進士第,調合肥主簿。
歲旱,州課民捕蝗輸之官,覺言:“民方艱食,難督以威。
若以米易之,必盡力,是為除害而享利也。
”守悅,推其說下之他縣。
嘉佑中,擇名士編校昭文書籍,覺首預選,進館閣校勘。
神宗即位,直集賢院,為昌王記室,王問終身之戒,為陳諸侯之孝,作《富貴二箴》。
擢右正言。
神宗将大革積弊,覺言:“弊政固不可不革,革而當,其悔乃亡。
”神宗稱其知理。
嘗從容語及知人之難,覺曰:“堯以知人為難,終享其易。
蓋知人之要,在于知言。
人主用臣之道,任賢使能而已。
賢能之分既殊,任使之方亦異。
至于所知有限量,所能有彼此,是功用之士也,可以處外而不可以處内,可以責之事而不可責之言。
陛下欲興太平之治,而所擢數十人者,多有口才,而無實行。
臣恐日浸月長,彙征牆進,充滿朝廷之上,則賢人日遠,其為患禍,尚可以一二言之哉。
願觀《詩》、《書》之所任使,無速于小利近功,則王道可成矣。
” 邵亢在樞府,無所建明,神宗語覺,欲出之,用陳升之以代。
覺退,即奏疏如所言。
神宗以為希旨,奪官兩級。
執政曰:“谏官有出外,無降官之理。
”神宗曰:“但降官,自不能住。
”覺連章丐去雲:“去歲有罰金禦史,今茲有貶秩谏官,未聞罰金貶秩,而猶可居位者。
”乃通判越州,複右正言,徙知通州。
熙甯二年,诏知谏院,同修起居注,知審官院。
王安石早與覺善,驟引用之,将援以為助。
時呂惠卿用事,神宗詢于覺,對曰:“惠卿即辯而有才,過于人數等,特以為利之故,屈身于安石,安石不悟,臣竊以為憂。
”神宗曰:“朕亦疑之。
”其後王、呂果交惡。
青苗法行,首議者謂:“《周官》泉府,民之貸者,至輸息二十而五,國事之财用取具焉。
”覺奏條其妄,曰:“成周賒貸,特以備民之緩急,不可徒與也,故以國服為之息。
然國服之息;說者不明。
鄭康成釋經,乃引王莽計羸受息,無過歲什一為據,不應周公取息,重于莽時。
況載師所任地,漆林之征特重,所以抑末作也。
今以農民乏絕,将補耕助斂,顧比末作而征之,可乎?國事取具,蓋謂泉府所領,若市之不售,貨之滞于民用,有買有予,并賒貸之法而舉之。
倘專取具于泉府,則冢宰九賦,将安用邪?聖世宜講求先王之法,不當取疑文虛說以圖治。
今老臣疏外而不見聽,輔臣遷延而不就職,門下執正而不行,谏官請罪而求去。
臣誠恐奸邪之人,結黨連伍,乘衆情之洶洶,動搖朝廷,釣直幹譽,非國家之福也。
”安石覽之,怒,覺适以事詣中書,安石以語動之曰:“不意學士亦如此!”始有逐覺意。
會曾公亮言畿縣散常平錢,有追呼抑配之擾,安石因請遣覺行視虛實。
覺既受命,複奏疏辭行,且言:“如陳留一縣,前後曉示,情願請錢,卒無一人至者,故陳留不散一錢。
以此見民實不願與官中相交。
所有體量,望賜寝罷。
”遂以覺為反複,出知廣德軍,徙湖州。
松江堤沒,水為民患。
覺易以石,高丈餘,長百裡,堤下化為良田。
徙廬州,改右司谏。
以祖母喪求解官,下太常議,不可。
诏知潤州,覺已持喪矣。
服除,知蘇州,徙福州。
閩俗厚于婚喪,其費無藝。
覺裁為中法,使資裝無得過百千。
令下,嫁娶以百數,葬埋之費亦率減什伍。
連徙亳、揚、徐州。
徐多盜,捕得殺人者五,其一僅勝衣,疑而訊之,曰:“我耕于野,與甲遇,強以梃與我,半夜挾我東,使候諸門,不知其它也。
”問吏:“法何如?”曰:“死。
”覺止誅其首,後遂為例。
知應天府,入為太常少卿,易秘書少監。
哲宗即位,兼侍講,遷右谏議大夫。
時谏官、禦史論事有限,毋得越職。
覺請申《唐六典》及天禧诏書,凡發令造事之未便,皆得奏陳。
論宰相蔡确、韓缜進不以德,确自訟有功無罪,覺随所言折之,确竟去。
缜白遷覺給事中,辭曰:“間者,執政畏人議己,則遷官以餌之,願與缜俱罷。
”逾月,缜去。
進吏部侍郎,領右選,在選萬五千員,阙才五之二,至有三年不得調者。
覺請自軍功、保甲進者補指使,宗室袒免從員外置,一日得阙數千。
改主左選,請磨勘歲以百人為限。
擢禦史中丞,數月,以疾請罷,除龍圖閣學士兼侍講,提舉醴泉觀,求舒州靈仙觀以歸。
哲宗遣使存勞,賜白金五百兩。
卒,年六十三。
覺有德量,為王安石所逐。
安石退居鐘山,覺枉駕道舊,為從容累夕;迨其死,又作文以诔,談者稱之。
紹聖中,以覺為元佑黨,奪職追兩官。
徽宗即位,複官職。
有《文集》、《奏議》六十卷,《春秋傳》十五卷。
弟覽。
覽字傅師。
擢第,知尉氏縣。
有屯将遇下虐,士卒謀因大閱殺之以叛。
覽聞之,馳往,士猶群語不顧,覽呼谕之曰:“将誠無狀,然天子何負汝輩,乃欲緻族滅邪?”皆感謝去就列。
屯将徐至,覽命吏趣具奏,衆意遂安。
神宗壯其材,以為司農主簿。
舒但判寺且兼谏院,欲引覽自助,覽拒不答。
但怒,用帳籍違事劾之。
出提舉利州、湖南常平,改京西轉運判官,入為右司員外郎。
荊湖開疆,命往相其便。
覽言:“沅州所招溪洞百三十,宜從本郡随事要束,勿建官置戍以為民困。
自誠州至融江口,可通西廣鹽,以省北道饷饋。
”悉從之。
使還,為河東、河北轉運副使,加直龍圖閣,曆知河中應天府、江淮發運使。
進寶文閣待制,由桂徙廣,又改渭州。
夏人入邊,檄大将苗履禦之,履稱疾移告,立按正其罪,竄諸房陵,轅門肅然。
召知開封府,至則拜戶部侍郎。
與蔡京論役法不合,以龍圖閣直學士知太原。
夏人據橫山,并河為寨,秦、晉之路皆塞。
覽謀複取葭蘆戍,阻險不得前。
夏人數萬屯境上,覽下令吾兵少,須滿五萬。
及西夏人聞而濟師,覽不為動,相持益久,忽令具糗糧,嚴兵械,曰:“敵至矣!”居數日,果大入,覽奮擊敗之,遂城葭蘆而還。
策勳,加樞密直學士。
覽雖立邊功,議論多觸執政,屢遭绌削,曆知河南、永興,徙成都。
辭不行,降為寶文閣待制。
卒,年五十九。
李常,字公擇,南康建昌人。
少讀書廬山白石僧舍。
既擢第,留所抄書九千卷,名舍曰李氏山房。
調江州判官、宣州觀察推官。
發運使楊佐将薦改秩,常推其友劉琦,佐曰:“世無此風久矣。
”并薦之。
熙甯初,為秘閣校理。
王安石與之善,以為三司條例檢詳官,改右正言、知谏院。
安石立新法,常預議,不欲青苗收息。
至是,疏言:“條例司始建,已緻中外之議。
至于均輸、青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