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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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绛許将鄧潤甫林希弟旦蔣之奇陸佃吳居厚溫益 元绛,字厚之,其先臨川危氏。

    唐末,曾祖仔倡聚衆保鄉裡,進據信州,為楊氏所敗,奔杭州,易姓曰元。

    祖德昭,仕吳越至丞相,遂為錢塘人。

    绛生而敏悟,五歲能作詩,九歲谒荊南太守,試以三題,上諸朝,貧不能行。

    長,舉進士,以廷試誤賦韻,得學究出身。

    再舉登第,調江甯推官,攝上元令。

     民有号王豹子者,豪占人田,略男女為仆妾,有欲告者,則殺以滅口。

    绛捕置于法。

    甲與乙被酒相毆擊,甲歸卧,夜為盜斷足。

    妻稱乙,告裡長,執乙詣縣,而甲已死。

    绛敕其妻曰:“歸治而夫喪,乙已伏矣。

    ”陰使信謹吏迹其後,望一僧迎笑,切切私語。

    绛命取僧系庑下,诘妻奸狀,即吐實。

    人問其故,绛曰:“吾見妻哭不哀,且與傷者共席而襦無血污,是以知之。

    ”  安撫使範仲淹表其材,知永新縣。

    豪子龍聿誘少年周整飲博,以技勝之,計其赀折取上腴田,立券。

    久而整母始知之,訟于縣,縣索券為證,則母手印存,弗受。

    又訟于州,于使者,擊登聞鼓,皆不得直。

    绛至,母又來訴,绛視券,呼謂聿曰:“券年月居印上,是必得周母他牍尾印,而撰僞券續之耳。

    ”聿駭謝,即日歸整田。

     知通州海門縣。

    淮民多盜販鹽,制置使建言,滿二十斤者皆坐徒。

    绛曰“海濱之人,恃鹽以為命,非群販比也。

    ”笞而縱之。

    擢江西轉運判官、知台州。

    州大水冒城,民廬蕩析。

    绛出庫錢,即其處作室數千區,命人自占,與期三歲償費,流移者皆複業。

    又甓其城,因門為閘,以禦湍漲,後人守其法。

    入為度支判官。

     侬智高叛嶺南,宿軍邕州而歲漕不足。

    绛以直集賢院為廣東轉運使,建瀕江水砦數十,以待逋寇;繕治十五城,樓堞械器皆備,軍食有餘。

    以功遷工部郎中,曆兩浙、河北轉運使,召拜鹽鐵副使,擢天章閣待制、知福州,進龍圖閣直學士,徙廣、越、荊南,為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拜三司使、參知政事。

    數請老,神宗命其子耆甯校書崇文院,慰留之。

      會太學虞蕃訟博士受賄,事連耆甯,當下獄。

    绛請上還職祿,而容耆甯即于訊外,從之。

    于是禦史至第薄責绛,绛一不自辨,罷知亳州。

    入辭,帝謂曰:“朕知卿,一歲即召矣。

    卿意欲陳訴乎?”绛謝罪,願得穎,即以為穎州。

    明年,加資政殿學士、知青州,過都,留提舉中太一宮,力疾入谒,曰:“臣疾憊子弱,倘一旦不幸死,則遺骸不得近先人丘墓。

    ”帝恻然曰:“朕為卿辦襄,雖百子何以加。

    ”诏毋多拜,乘輿行幸勿扈從。

    又明年,以太子少保緻仕。

     绛所至有威名,而無特操,少儀矩。

    仕已顯,猶謂遲晚。

    在翰林,谄事王安石及其子弟,時論鄙之。

    然工于文辭,為流輩推許。

    景靈宮作神禦十一殿,夜傳诏草《上梁文》,遲明,上之。

    雖在中書,而蕃夷書诏,猶多出其手。

    既得謝,帝眷眷命之曰:“卿可營居京師,朕當資币金,且便耆甯仕進。

    ”绛曰:“臣有田廬在吳,乞歸鬻之,即築室都城,得望屬車之塵,幸矣。

    敢冀賜邪。

    ”既行,追繼白金千兩,敕以蚤還。

    绛至吳逾歲,以老病奏,恐不能奉诏。

    三年而薨,年七十六。

    贈太子少師,谥曰章簡。

     許将字沖元,福州閩人。

    舉進士第一。

    歐陽修讀其賦,謂曰:“君辭氣似沂公,未可量也。

    ”簽書昭慶軍判官,代還,當試館職,辭曰:“起家為官,本代耕爾,願以守選餘日,讀所未見書。

    ”宰相善其志,以通判明州。

    神宗召對,除集賢校理、同知禮院,編修中書條例。

    自太常丞當轉博士,超改右正言;明日,直舍人院;又明日,判流内铨:皆神宗特命,舉朝榮之。

    初,選人調拟,先南曹,次考功。

    綜核無法,吏得緣文為奸,選者又不得訴長吏。

    将奏罷南曹,辟公舍以待來訴者,士無留難。

    進知制诰,特敕不試而命之。

     契丹以兵二十萬壓代州境,遣使請代地,歲聘之使不敢行,以命将。

    将入對曰:“臣備位侍從,朝廷大議不容不知。

    萬一北人言及代州事,不有以折之,則傷國體。

    ”遂命将詣樞密院閱文書。

    及至北境,居人跨屋棟聚觀,曰:“看南朝狀元。

    ”及肄射,将先破的。

    契丹使蕭禧館客,禧果以代州為問,将随問随答。

    禧又曰:“界渠未定,顧和好體重,吾且往大國分畫矣。

    ”将曰:“此事,申饬邊臣豈不可,何以使為?”禧慚不能對。

    歸報,神宗善之,以将知審官西院、直學士院、判尚書兵部。

     時河北保甲、陝西河東弓箭社、閩楚槍仗手雖有名籍,其多少與年月不均,以緻閱按無法,将一切整攝之。

    進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為同進所忌。

    會治太學虞蕃訟,釋諸生無罪者,蔡确、舒但因陷之,逮其父子入禦史府,逾月得解,黜知蕲州。

      明年,以龍圖閣待制起知秦州,改揚州,又改郓州。

    上元張燈,吏籍為盜者系獄,将曰:“是絕其自新之路也。

    ”悉縱遣之,自是民無一人犯法,三圄皆空。

    父老歎曰:“自王沂公後五十六年,始再見獄空耳。

    ”郓俗士子喜聚肆以謗官政,将雖弗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