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一百四十一 兵二(禁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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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結東南路諸軍亦如京畿之法,共十三将:自淮南始,東路為第一,西路為第二,兩浙西路為第三,東路為第四,江南東路為第五,西路為第六,荊湖北路為第七,南路潭州為第八,全、邵、永州應援廣西為第九,福建路為第十,廣南東路為第十一,西路桂州為第十二,邕州為第十三。
總天下為九十二将,而鄜延五路又有漢蕃弓箭手,亦各附諸将而分隸焉。
凡諸路将各置副一人,東南兵三千人以下唯置單将。
凡将、副皆選内殿崇班以上、嘗曆戰陳、親民者充,且诏監司奏舉。
又各以所将兵多寡,置部将、隊将、押隊使臣各有差。
又置訓練官次諸将佐。
春秋都試,擇武力士,凡千人選十人,皆以名聞,而待旨解發,其願留鄉裡者勿強遣。
此将兵之法也。
六年,熙河路經略制置李憲言:“本路雖有九将之名,其實數目多阙,緩急不給驅使。
又蕃,漢雜為一軍,嗜好言語不同,部分居止悉皆不便,今未出戰,其害已多,非李靖所謂蕃、漢自為一法之意。
若将本路九将并為五軍,各定立五軍将、副及都、同總領蕃兵将,使正兵合漢弓箭手自為一軍,其蕃兵亦各自為一軍。
臨敵之際,首用蕃兵,繼以漢兵,必有成效,兼可減并将、副及部隊将員,于事為便。
”诏從之。
元佑元年,司馬光言:“近歲災傷,盜賊頗多,州郡全無武備。
長吏侍衛單寡,禁旅盡屬将官,多與州郡争衡,長吏勢力遠出其下。
萬一有李順、王倫、王均、王則之寇乘間竊發,攻陷郡縣,豈不為朝廷憂!祖宗以來,諸軍少曾在營,常分番出戍。
蓋欲使之勞筋骨,知艱難,輕去其家,習知山川險阻也。
自置将以來,惟是全将起發,然後與将官偕行,其餘常在本營,飲食嬉遊,養成驕惰,歲月滋久,不可複用。
又每将下各有部隊将、訓練官等一二十人,而諸州又自有總管、钤轄、都監、監押,設官重複,虛破廪祿。
知兵者皆知其非。
臣愚,欲乞盡罷諸路将官,其禁軍各委本州長吏與總管、钤轄、都監、監押等,如未置将已前,使州郡平居武備有餘,然後緩急可責以守死。
” 谏議大夫孫覺亦以為言,于是诏陝西、河東、廣南将兵不出戍他路,其餘河北差近裡一将更赴河東,而諸路逐将與不隸将之兵并更互出戍,稍省諸路钤轄及都監員,仍以将官兼州都監職事,卒不能盡罷将、副,如光等言。
其年八月,樞密院言,近邊州軍及邊使經由道路,而減本處兵官,非是。
于是邊州及人使經由道路,将官仍不兼都監。
至紹聖間,樞密院言:“往時軍士犯法,将官得專決遣,故事無留滞。
自州縣官預軍事以來,動多牽制,不得自裁。
欲仍依舊法,及諸軍除轉排補,并隸将司,州縣無得辄預。
其非屯駐所在,當俟将、副巡曆決之,餘委訓練官行焉。
”诏從之。
至是,州縣一無關預,兵愈驕,無複可用矣。
元符元年,章楶又請增置泾原第十二将。
宣和元年,诏非救護水火、收捕奸細妖人而辄差将兵者,坐之。
後三年,知婺州楊應誠言:“諸路屯戍,當隸守臣,兵民之任一,然後号令不二。
不然,将驕卒橫,侵漁細民,氣壓州郡,有不勝其憂者。
”于是诏自今令隸守臣。
無何,複诏曰:“将兵遵将官條教,除前隸守臣指揮。
”其後,江、浙盜起,攻陷州邑,東南将兵,望風逃潰,無複能戰。
事平,童貫奏言:“東南三将,類皆孱弱,全不知戰,虛費糧廪,驕隋自恣。
平時主領占差營私,大半皆習工藝。
遂緻寇盜橫行,毒流一方,重費經畫。
今事平之後,當添将增兵,鎮遏綏馭。
然南人怯弱,素失訓練,終不堪戰。
今欲于内郡别置三将,并随京畿将分接續排置,使陝西軍更互戍守。
庶幾東南可得實戰之士,于計為便。
”诏從之。
其後南渡諸屯駐大軍即舊将兵之類,而其駐紮之所則異于前矣。
今摭建炎以後将兵列于屯駐大軍之次,而建炎水軍亦附見焉。
建炎後諸屯駐大軍武鋒、精銳、敢勇、鎮淮、強勇、雄勝、武定、江都振武、泰熙振武、忠勇、遊奕、淮陰前軍、副司左右軍、移戍左軍。
淮東滁州:雄勝、安淮、青平小雄邊。
淮東泰州:鎮江左軍。
淮西廬州;強勇前軍、強勇右軍、武定、遊奕、忠義、雄邊、全年。
淮西濠州:武定選鋒軍、武定後軍、使效、威勝、遊擊、義士諸軍、定遠武定。
淮西安豐軍:武定前軍、武定右軍、防城戍軍、四色軍。
淮西無為軍巢縣:池司右軍。
淮西黃州:雄關飛虎軍。
臨安府屯駐諸軍:雄節、威果、全捷、龍騎、歸遠。
金州駐紮都統司兵。
成都路安撫副司駐紮兵。
四川大制司帳前飛捷軍。
利州節制司諸軍。
金州忠義軍。
阆州節制司諸軍。
潼川府制帳踏白軍。
隆慶屯駐遊奕軍。
潼川安撫司忠定軍。
夔州節制司軍。
興元節制軍事利州都統司兵。
四川制司帳前、信義兩軍。
興元都統司屯駐合州軍、沔州乾道三年,三百人。
沿江水軍建炎置。
明州水軍紹興置。
乾道元年,二千人,分左、右兩将。
福州荻蘆、延祥砦紹興置,百五十人。
乾道七年添招。
凡五千人。
鎮江駐紮禦前水軍乾道三年,招三百人,淳熙五年增招千五百人。
沿海水軍乾道六年置,一千人。
潮州水軍乾道四年置,二百人。
江陰水軍乾道四年置,三百人。
廣東水軍乾道五年,增至二千人。
平江許浦水軍乾道七年,七千人,淳熙五年,增五百人。
江州水軍淳熙三年,招一千人。
池州都統司水軍淳熙元年千人,嘉定中增至三千人。
漳州水軍紹熙元年,漳、泉共六百人。
泉州水軍見上。
殿前澉浦水軍開禧元年,一千五百人。
鄂州都統司水軍開禧十五年。
太平州采石駐紮禦前水軍嘉定十四年,五千人。
建康都統司靖安水軍元隸都統司,嘉定中隸禦前。
馬軍行司唐灣水軍元隸馬軍行司,嘉定中隸禦前。
通州水軍乾道五年置。
池州清溪雁汊控海水軍建炎四年置,百五十人。
兩淮水軍紹興元年置,二千人。
隆興元年,诏諸州斷配海賊刺隸。
總天下為九十二将,而鄜延五路又有漢蕃弓箭手,亦各附諸将而分隸焉。
凡諸路将各置副一人,東南兵三千人以下唯置單将。
凡将、副皆選内殿崇班以上、嘗曆戰陳、親民者充,且诏監司奏舉。
又各以所将兵多寡,置部将、隊将、押隊使臣各有差。
又置訓練官次諸将佐。
春秋都試,擇武力士,凡千人選十人,皆以名聞,而待旨解發,其願留鄉裡者勿強遣。
此将兵之法也。
六年,熙河路經略制置李憲言:“本路雖有九将之名,其實數目多阙,緩急不給驅使。
又蕃,漢雜為一軍,嗜好言語不同,部分居止悉皆不便,今未出戰,其害已多,非李靖所謂蕃、漢自為一法之意。
若将本路九将并為五軍,各定立五軍将、副及都、同總領蕃兵将,使正兵合漢弓箭手自為一軍,其蕃兵亦各自為一軍。
臨敵之際,首用蕃兵,繼以漢兵,必有成效,兼可減并将、副及部隊将員,于事為便。
”诏從之。
元佑元年,司馬光言:“近歲災傷,盜賊頗多,州郡全無武備。
長吏侍衛單寡,禁旅盡屬将官,多與州郡争衡,長吏勢力遠出其下。
萬一有李順、王倫、王均、王則之寇乘間竊發,攻陷郡縣,豈不為朝廷憂!祖宗以來,諸軍少曾在營,常分番出戍。
蓋欲使之勞筋骨,知艱難,輕去其家,習知山川險阻也。
自置将以來,惟是全将起發,然後與将官偕行,其餘常在本營,飲食嬉遊,養成驕惰,歲月滋久,不可複用。
又每将下各有部隊将、訓練官等一二十人,而諸州又自有總管、钤轄、都監、監押,設官重複,虛破廪祿。
知兵者皆知其非。
臣愚,欲乞盡罷諸路将官,其禁軍各委本州長吏與總管、钤轄、都監、監押等,如未置将已前,使州郡平居武備有餘,然後緩急可責以守死。
” 谏議大夫孫覺亦以為言,于是诏陝西、河東、廣南将兵不出戍他路,其餘河北差近裡一将更赴河東,而諸路逐将與不隸将之兵并更互出戍,稍省諸路钤轄及都監員,仍以将官兼州都監職事,卒不能盡罷将、副,如光等言。
其年八月,樞密院言,近邊州軍及邊使經由道路,而減本處兵官,非是。
于是邊州及人使經由道路,将官仍不兼都監。
至紹聖間,樞密院言:“往時軍士犯法,将官得專決遣,故事無留滞。
自州縣官預軍事以來,動多牽制,不得自裁。
欲仍依舊法,及諸軍除轉排補,并隸将司,州縣無得辄預。
其非屯駐所在,當俟将、副巡曆決之,餘委訓練官行焉。
”诏從之。
至是,州縣一無關預,兵愈驕,無複可用矣。
元符元年,章楶又請增置泾原第十二将。
宣和元年,诏非救護水火、收捕奸細妖人而辄差将兵者,坐之。
後三年,知婺州楊應誠言:“諸路屯戍,當隸守臣,兵民之任一,然後号令不二。
不然,将驕卒橫,侵漁細民,氣壓州郡,有不勝其憂者。
”于是诏自今令隸守臣。
無何,複诏曰:“将兵遵将官條教,除前隸守臣指揮。
”其後,江、浙盜起,攻陷州邑,東南将兵,望風逃潰,無複能戰。
事平,童貫奏言:“東南三将,類皆孱弱,全不知戰,虛費糧廪,驕隋自恣。
平時主領占差營私,大半皆習工藝。
遂緻寇盜橫行,毒流一方,重費經畫。
今事平之後,當添将增兵,鎮遏綏馭。
然南人怯弱,素失訓練,終不堪戰。
今欲于内郡别置三将,并随京畿将分接續排置,使陝西軍更互戍守。
庶幾東南可得實戰之士,于計為便。
”诏從之。
其後南渡諸屯駐大軍即舊将兵之類,而其駐紮之所則異于前矣。
今摭建炎以後将兵列于屯駐大軍之次,而建炎水軍亦附見焉。
建炎後諸屯駐大軍武鋒、精銳、敢勇、鎮淮、強勇、雄勝、武定、江都振武、泰熙振武、忠勇、遊奕、淮陰前軍、副司左右軍、移戍左軍。
淮東滁州:雄勝、安淮、青平小雄邊。
淮東泰州:鎮江左軍。
淮西廬州;強勇前軍、強勇右軍、武定、遊奕、忠義、雄邊、全年。
淮西濠州:武定選鋒軍、武定後軍、使效、威勝、遊擊、義士諸軍、定遠武定。
淮西安豐軍:武定前軍、武定右軍、防城戍軍、四色軍。
淮西無為軍巢縣:池司右軍。
淮西黃州:雄關飛虎軍。
臨安府屯駐諸軍:雄節、威果、全捷、龍騎、歸遠。
金州駐紮都統司兵。
成都路安撫副司駐紮兵。
四川大制司帳前飛捷軍。
利州節制司諸軍。
金州忠義軍。
阆州節制司諸軍。
潼川府制帳踏白軍。
隆慶屯駐遊奕軍。
潼川安撫司忠定軍。
夔州節制司軍。
興元節制軍事利州都統司兵。
四川制司帳前、信義兩軍。
興元都統司屯駐合州軍、沔州乾道三年,三百人。
沿江水軍建炎置。
明州水軍紹興置。
乾道元年,二千人,分左、右兩将。
福州荻蘆、延祥砦紹興置,百五十人。
乾道七年添招。
凡五千人。
鎮江駐紮禦前水軍乾道三年,招三百人,淳熙五年增招千五百人。
沿海水軍乾道六年置,一千人。
潮州水軍乾道四年置,二百人。
江陰水軍乾道四年置,三百人。
廣東水軍乾道五年,增至二千人。
平江許浦水軍乾道七年,七千人,淳熙五年,增五百人。
江州水軍淳熙三年,招一千人。
池州都統司水軍淳熙元年千人,嘉定中增至三千人。
漳州水軍紹熙元年,漳、泉共六百人。
泉州水軍見上。
殿前澉浦水軍開禧元年,一千五百人。
鄂州都統司水軍開禧十五年。
太平州采石駐紮禦前水軍嘉定十四年,五千人。
建康都統司靖安水軍元隸都統司,嘉定中隸禦前。
馬軍行司唐灣水軍元隸馬軍行司,嘉定中隸禦前。
通州水軍乾道五年置。
池州清溪雁汊控海水軍建炎四年置,百五十人。
兩淮水軍紹興元年置,二千人。
隆興元年,诏諸州斷配海賊刺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