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一百四十 兵一(禁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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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之兵制,大概有三:天子之衛兵,以守京師,備征戍,曰禁軍;諸州之鎮兵,以分給役使,曰廂軍;選于戶籍或應募,使之團結訓練,以為在所防守,則曰鄉兵。
又有蕃兵,其法始于國初,具籍塞下,團結以為藩籬之兵;其後分隊伍,給旗幟,繕營堡,備器械,一律以鄉兵之制。
今因舊史纂修《兵志》,特置于熙甯保甲之前,而附之鄉兵焉。
其軍政,則有召募、揀選、廪給、訓練、屯戍、遷補、器甲、馬政八者之目,條分而着之,以見曆朝因革損益之不同,而世道之盛衰亦具是矣。
嗟乎!三代遠矣。
秦、漢而下得寓兵于農之遺意者,惟唐府衛為近之。
府衛變而召募,因循姑息,至于藩鎮盛而唐以亡。
更曆五代,亂亡相踵,未有不由于兵者。
太祖起戎行,有天下,收四方勁兵,列營京畿,以備宿衛,分番屯戍,以捍邊圉。
于時将帥之臣入奉朝請,犷暴之民收隸尺籍,雖有桀骜恣肆,而無所施于其間。
凡其制,為什長之法,階級之辨,使之内外相維,上下相制,截然而不可犯者,是雖以矯累朝藩鎮之弊,而其所懲者深矣。
鹹平以後,承平既久,武備漸寬。
仁宗之世,西兵招刺太多,将驕士惰,徒耗國用,憂世之士屢以為言,竟莫之改。
神宗奮然更制,于是聯比其民以為保甲,部分諸路以隸将兵,雖不能盡拯其弊,而亦足以作一時之氣。
時其所任者,王安石也。
元佑、紹聖遵守成憲。
迨崇甯、大觀間,增額日廣而乏精銳,故無益于靖康之變。
時其所任者,童貫也。
建炎南渡,收潰卒,招群盜,以開元帥府。
其初兵不滿萬,用張、韓、劉、嶽為将,而軍聲以振。
及秦桧主和議,士氣遂沮。
孝宗有志興複而未能。
光、甯以後,募兵雖衆,土宇日蹙,況上無馭将之術,而将有中制之嫌。
然沿邊諸壘,尚能戮力效忠,相與維持至百五十年而後亡。
雖其祖宗深仁厚澤有以固結人心,而制兵之有道,綜理之周密,于此亦可見矣。
禁兵者,天子之衛兵也,殿前、侍衛二司總之。
其最親近扈從者,号諸班直,其次總于禦前忠佐軍頭司、皇城司、骐骥院。
餘皆以守京師、備征伐。
其在外者,非屯駐、屯泊,則就糧軍也。
太祖鑒前代之失,萃精銳于京師,雖曰增損舊制,而規模宏遠矣。
建隆元年,诏殿前、侍衛二司各閱所掌兵,揀其骁勇升為上軍,老弱怯懦置剩員以處之。
诏諸州長吏選所部兵送都下,以補禁旅之阙。
又選強壯卒定為兵樣,分送諸道。
其後代以木梃,為高下之等,散給諸州軍。
委長吏、都監等召募教習,俟其精練,即送阙下。
二年,改左右雄捷、左右骁武軍并為骁捷,左右備征為雲騎,左右平遠為廣捷,左右懷德為懷順。
四年,賜河東樂平縣歸降卒元威以下二百六十六人衣服、錢絹有差,立為效順指揮。
乾德二年,诏遼州降軍宜以效順、懷恩為名。
三年四月,诏改西川感化、耀武等軍并為虎捷。
九月,上禦講武殿閱諸道兵,得萬餘人,以騎兵為骁雄,步軍為雄武,并隸侍衛司,且命王繼勳主之,給缗錢俾娶妻。
繼勳縱之白日掠人妻女,街使不能禁。
帝聞大怒,捕斬者百人,小黃門閻承翰見而不奏,亦杖數十。
開寶七年,泰甯軍節度使李從善部下及江南水軍凡千三十九人,并黥面隸籍,以歸化、歸聖為額。
太平興國二年,诏改簇禦馬直曰簇禦龍直,鐵騎曰日騎,龍捷曰龍衛,控鶴曰天武,虎捷曰神衛,骨金朵子直曰禦龍骨朵子直,寬衣控鶴曰寬衣天武,雄威曰雄勇,龍騎曰雄猛。
八年,改濮州平海指揮為崇武。
雍熙四年,改殿前司日騎金屈直指揮為捧日金屈直,日騎改為捧日,骁猛改為拱辰,雄勇改為神勇,上鐵林改為殿前司虎翼,腰弩改為神射,侍衛步軍司鐵林改為侍衛司虎翼。
至道元年,帝閱禁兵有挽強弩至一石五鬥,連二十發而有餘力者,顧謂左右曰:“今宇内阜安,材武間出,弧矢之妙,亦近代罕有也。
”又令騎步兵各數百,東西列陣,挽強彀弩,視其進退發矢如一,容止中節,因曰:“此殿庭間數百人爾,猶兵威可觀,況堂堂之陣數萬成列者乎!” 鹹平三年,诏定州等處本城廳子、無敵、忠銳、定塞指揮,已并升充禁軍馬軍雲翼指揮,依逐州軍就糧,令侍衛馬軍司管轄。
定州揀中廳子第一充雲翼第一,第二充雲翼第二;相州廳子第一充雲翼第三,第二充雲翼第四;保州無敵第一充雲翼第五,第二充雲翼第六,忠銳充雲翼第七;威勇軍無敵第一充雲翼第八,第二充雲翼第九,忠銳充雲翼第十;靜戎軍無敵充雲翼第十一;甯邊軍無敵充雲翼第十二;北平塞無敵充雲翼第十三;深州無敵充雲翼第十四。
北面諸處應管本城、定塞指揮已下鎮定州、高陽關路都總管,并充禁軍馬軍雲翼指揮,才候升立訖,分析逐指揮員兵士人數、就糧州府、本指揮見在去處以聞。
四年,诏陝西沿邊州軍兵士先選中者,并升為禁軍,名保捷。
五年正月,置廣捷兵士五指揮。
五月,命使臣分往邠、甯、環、慶、泾、原、儀、渭、隴、鄜、延等州,于保安、保毅軍内,與逐處官吏選取有力者共二萬人,各于本州置營,升為禁軍,号曰振武指揮。
既而帝曰:“邊防阙兵,朝廷須為制置,蓋不得已也。
候邊鄙乂甯,即可銷弭。
”六月,以河東州兵為神銳二十四指揮、神虎十指揮,又升石州廳子軍為禁軍,又以威虎十指揮隸虎翼。
景德四年,诏河東廣銳、神銳、神虎軍以見存為定額,缺則補之。
大中祥符元年,诏侍衛步軍司閱保甯軍士,分為四等,其第一等徙營亳州永城縣,餘聽歸農;無家可還者,隸諸州為剩員。
四年,宣示永安縣永安指揮兵八千餘人以奉諸陵,其軍額猶隸西京本城廂軍,可賜名奉先指揮,升為禁軍,在清塞之下。
八年,置禁軍左右清衛二指揮,在雄武弩手之上,散卒月給鐵錢五百,以奉宮觀。
仁宗即位,海内承平,而留神武備,始幸安肅教場觀飛山雄武發炮,命捧日、天武、神衛、虎翼四軍為戰陣法,拔其擊刺騎射之精者,稍遷補之。
由天聖至寶元間,增募諸軍:陝西蕃落、廣銳,河北雲翼,京畿廣捷、虎翼、效忠,陝西、河東清邊弩手,京西、江、淮、荊湖歸遠,總百餘營。
康定初,趙元昊反,西邊用兵,诏募神捷兵,易名萬勝,為營二十。
所募多市井選心耎,不足以備戰守。
是時禁兵多戍陝西,并邊土兵雖不及等,然骁勇善戰。
京師所遣戍者,雖稱魁頭,大率不能辛苦,而摧鋒陷陣非其所長。
又北兵戍及川峽、荊湘、嶺峤間,多不便習水土,故議者欲益募土兵為就糧。
于是增置陝西蕃落、保捷、定功,河北雲翼、有馬勁勇,陝西、河北振武,河北、京東武衛,陝西、京西壯勇,延州青澗,登州澄海弩手,京畿近郡亦增募龍騎、廣勇、廣捷、虎翼、步鬥、步武,複升河北招收、無敵、廳子馬,陝西制勝,并州克戎、騎射,麟州飛騎,府州威遠,秦州建威,慶州有馬安塞,保州威邊,安肅軍忠銳,岚、府州建安,登州平海,皆為禁兵,增内外馬步凡數百營。
又京東西、河北、河東、江、淮、荊湖、兩浙、福建路各募宣毅,大州二營,小州一營,凡二百八十八。
岢岚軍别置床子弩炮手。
時吏以所募多寡為賞罰格,諸軍子弟悉聽隸籍,禁軍阙額多選本城補填,故慶曆中外禁、廂軍總一百二十五萬,視國初為最多。
西師既罷,上患兵冗,帑庾不能給,乃诏省兵數萬人。
皇佑二年,川峽增置甯遠。
五年,江、淮、荊湖置教閱忠節,州一營,大州五百人,小州三百人。
于是宣毅浸廢不複補,而荊湖、廣南益募雄略。
至和二年,廣、桂、邕州置有馬雄略。
明年,并萬勝為十營。
其後,議者謂東南雖無事,不宜馳備。
嘉佑四年,乃诏荊南、江甯府、揚、廬、洪、潭、福、越州募就糧軍,号威果,各營于本州。
又益遣禁軍駐泊,長吏兼本路兵馬钤轄,選武臣為都監,專主訓練。
于是東南稍有備矣。
七年,宰相韓琦言: 祖宗以兵定天下,凡有征戍則募置,事已則并,故兵日精而用不廣。
今二邊雖号通好,而西北屯邊之兵,常若待敵之至,故竭天下之力而不能給。
不于此時先慮而豫備之,一旦邊陲用兵,水旱相繼,卒起而圖之,不可及矣。
又三路就糧之兵雖勇勁服習,然邊儲貴踴,常苦難贍。
若其數過多,複有尾大不掉之患。
京師之兵雖雜且少精,然漕于東南,廣而易供設,其數多,得強幹弱枝之勢。
祖宗時,就糧之兵不甚多,邊陲有事,則以京師兵益之,其慮深而其費鮮。
願诏樞密院同三司量河北、陝西、河東及三司榷貨務歲入金帛之數,約可贍京師及三路兵馬幾何,然後以可贍之數立為定額。
額外罷募,阙即增補。
額外數已盡而營畸零,則省并之。
既見定額,則可以定其路馬步軍一營,以若幹為額。
仍請核見開寶、至道、天禧、慶曆中外兵馬之數。
蓋開寶、至道之兵,太祖、太宗以之定天下、服四方也。
天禧之兵,真宗所以守成備豫也。
慶曆之兵,西師後增置之數也。
以祖宗之兵,視今數之多少,則精冗易判,裁制無疑矣。
于是诏中書、樞密院同議。
樞密院奏:開寶之籍總三十七萬八千,而禁軍馬步十九萬三千;至道之籍總六十六萬六千,而禁軍馬步三十五萬八千;天禧之籍總九十一萬二千,而禁軍馬步四十三萬二千;慶曆之籍總一百二十五萬九千,而禁軍馬步八十二萬六千。
視前所募後浸多,自是稍加裁制,以為定額。
又有蕃兵,其法始于國初,具籍塞下,團結以為藩籬之兵;其後分隊伍,給旗幟,繕營堡,備器械,一律以鄉兵之制。
今因舊史纂修《兵志》,特置于熙甯保甲之前,而附之鄉兵焉。
其軍政,則有召募、揀選、廪給、訓練、屯戍、遷補、器甲、馬政八者之目,條分而着之,以見曆朝因革損益之不同,而世道之盛衰亦具是矣。
嗟乎!三代遠矣。
秦、漢而下得寓兵于農之遺意者,惟唐府衛為近之。
府衛變而召募,因循姑息,至于藩鎮盛而唐以亡。
更曆五代,亂亡相踵,未有不由于兵者。
太祖起戎行,有天下,收四方勁兵,列營京畿,以備宿衛,分番屯戍,以捍邊圉。
于時将帥之臣入奉朝請,犷暴之民收隸尺籍,雖有桀骜恣肆,而無所施于其間。
凡其制,為什長之法,階級之辨,使之内外相維,上下相制,截然而不可犯者,是雖以矯累朝藩鎮之弊,而其所懲者深矣。
鹹平以後,承平既久,武備漸寬。
仁宗之世,西兵招刺太多,将驕士惰,徒耗國用,憂世之士屢以為言,竟莫之改。
神宗奮然更制,于是聯比其民以為保甲,部分諸路以隸将兵,雖不能盡拯其弊,而亦足以作一時之氣。
時其所任者,王安石也。
元佑、紹聖遵守成憲。
迨崇甯、大觀間,增額日廣而乏精銳,故無益于靖康之變。
時其所任者,童貫也。
建炎南渡,收潰卒,招群盜,以開元帥府。
其初兵不滿萬,用張、韓、劉、嶽為将,而軍聲以振。
及秦桧主和議,士氣遂沮。
孝宗有志興複而未能。
光、甯以後,募兵雖衆,土宇日蹙,況上無馭将之術,而将有中制之嫌。
然沿邊諸壘,尚能戮力效忠,相與維持至百五十年而後亡。
雖其祖宗深仁厚澤有以固結人心,而制兵之有道,綜理之周密,于此亦可見矣。
禁兵者,天子之衛兵也,殿前、侍衛二司總之。
其最親近扈從者,号諸班直,其次總于禦前忠佐軍頭司、皇城司、骐骥院。
餘皆以守京師、備征伐。
其在外者,非屯駐、屯泊,則就糧軍也。
太祖鑒前代之失,萃精銳于京師,雖曰增損舊制,而規模宏遠矣。
建隆元年,诏殿前、侍衛二司各閱所掌兵,揀其骁勇升為上軍,老弱怯懦置剩員以處之。
诏諸州長吏選所部兵送都下,以補禁旅之阙。
又選強壯卒定為兵樣,分送諸道。
其後代以木梃,為高下之等,散給諸州軍。
委長吏、都監等召募教習,俟其精練,即送阙下。
二年,改左右雄捷、左右骁武軍并為骁捷,左右備征為雲騎,左右平遠為廣捷,左右懷德為懷順。
四年,賜河東樂平縣歸降卒元威以下二百六十六人衣服、錢絹有差,立為效順指揮。
乾德二年,诏遼州降軍宜以效順、懷恩為名。
三年四月,诏改西川感化、耀武等軍并為虎捷。
九月,上禦講武殿閱諸道兵,得萬餘人,以騎兵為骁雄,步軍為雄武,并隸侍衛司,且命王繼勳主之,給缗錢俾娶妻。
繼勳縱之白日掠人妻女,街使不能禁。
帝聞大怒,捕斬者百人,小黃門閻承翰見而不奏,亦杖數十。
開寶七年,泰甯軍節度使李從善部下及江南水軍凡千三十九人,并黥面隸籍,以歸化、歸聖為額。
太平興國二年,诏改簇禦馬直曰簇禦龍直,鐵騎曰日騎,龍捷曰龍衛,控鶴曰天武,虎捷曰神衛,骨金朵子直曰禦龍骨朵子直,寬衣控鶴曰寬衣天武,雄威曰雄勇,龍騎曰雄猛。
八年,改濮州平海指揮為崇武。
雍熙四年,改殿前司日騎金屈直指揮為捧日金屈直,日騎改為捧日,骁猛改為拱辰,雄勇改為神勇,上鐵林改為殿前司虎翼,腰弩改為神射,侍衛步軍司鐵林改為侍衛司虎翼。
至道元年,帝閱禁兵有挽強弩至一石五鬥,連二十發而有餘力者,顧謂左右曰:“今宇内阜安,材武間出,弧矢之妙,亦近代罕有也。
”又令騎步兵各數百,東西列陣,挽強彀弩,視其進退發矢如一,容止中節,因曰:“此殿庭間數百人爾,猶兵威可觀,況堂堂之陣數萬成列者乎!” 鹹平三年,诏定州等處本城廳子、無敵、忠銳、定塞指揮,已并升充禁軍馬軍雲翼指揮,依逐州軍就糧,令侍衛馬軍司管轄。
定州揀中廳子第一充雲翼第一,第二充雲翼第二;相州廳子第一充雲翼第三,第二充雲翼第四;保州無敵第一充雲翼第五,第二充雲翼第六,忠銳充雲翼第七;威勇軍無敵第一充雲翼第八,第二充雲翼第九,忠銳充雲翼第十;靜戎軍無敵充雲翼第十一;甯邊軍無敵充雲翼第十二;北平塞無敵充雲翼第十三;深州無敵充雲翼第十四。
北面諸處應管本城、定塞指揮已下鎮定州、高陽關路都總管,并充禁軍馬軍雲翼指揮,才候升立訖,分析逐指揮員兵士人數、就糧州府、本指揮見在去處以聞。
四年,诏陝西沿邊州軍兵士先選中者,并升為禁軍,名保捷。
五年正月,置廣捷兵士五指揮。
五月,命使臣分往邠、甯、環、慶、泾、原、儀、渭、隴、鄜、延等州,于保安、保毅軍内,與逐處官吏選取有力者共二萬人,各于本州置營,升為禁軍,号曰振武指揮。
既而帝曰:“邊防阙兵,朝廷須為制置,蓋不得已也。
候邊鄙乂甯,即可銷弭。
”六月,以河東州兵為神銳二十四指揮、神虎十指揮,又升石州廳子軍為禁軍,又以威虎十指揮隸虎翼。
景德四年,诏河東廣銳、神銳、神虎軍以見存為定額,缺則補之。
大中祥符元年,诏侍衛步軍司閱保甯軍士,分為四等,其第一等徙營亳州永城縣,餘聽歸農;無家可還者,隸諸州為剩員。
四年,宣示永安縣永安指揮兵八千餘人以奉諸陵,其軍額猶隸西京本城廂軍,可賜名奉先指揮,升為禁軍,在清塞之下。
八年,置禁軍左右清衛二指揮,在雄武弩手之上,散卒月給鐵錢五百,以奉宮觀。
仁宗即位,海内承平,而留神武備,始幸安肅教場觀飛山雄武發炮,命捧日、天武、神衛、虎翼四軍為戰陣法,拔其擊刺騎射之精者,稍遷補之。
由天聖至寶元間,增募諸軍:陝西蕃落、廣銳,河北雲翼,京畿廣捷、虎翼、效忠,陝西、河東清邊弩手,京西、江、淮、荊湖歸遠,總百餘營。
康定初,趙元昊反,西邊用兵,诏募神捷兵,易名萬勝,為營二十。
所募多市井選心耎,不足以備戰守。
是時禁兵多戍陝西,并邊土兵雖不及等,然骁勇善戰。
京師所遣戍者,雖稱魁頭,大率不能辛苦,而摧鋒陷陣非其所長。
又北兵戍及川峽、荊湘、嶺峤間,多不便習水土,故議者欲益募土兵為就糧。
于是增置陝西蕃落、保捷、定功,河北雲翼、有馬勁勇,陝西、河北振武,河北、京東武衛,陝西、京西壯勇,延州青澗,登州澄海弩手,京畿近郡亦增募龍騎、廣勇、廣捷、虎翼、步鬥、步武,複升河北招收、無敵、廳子馬,陝西制勝,并州克戎、騎射,麟州飛騎,府州威遠,秦州建威,慶州有馬安塞,保州威邊,安肅軍忠銳,岚、府州建安,登州平海,皆為禁兵,增内外馬步凡數百營。
又京東西、河北、河東、江、淮、荊湖、兩浙、福建路各募宣毅,大州二營,小州一營,凡二百八十八。
岢岚軍别置床子弩炮手。
時吏以所募多寡為賞罰格,諸軍子弟悉聽隸籍,禁軍阙額多選本城補填,故慶曆中外禁、廂軍總一百二十五萬,視國初為最多。
西師既罷,上患兵冗,帑庾不能給,乃诏省兵數萬人。
皇佑二年,川峽增置甯遠。
五年,江、淮、荊湖置教閱忠節,州一營,大州五百人,小州三百人。
于是宣毅浸廢不複補,而荊湖、廣南益募雄略。
至和二年,廣、桂、邕州置有馬雄略。
明年,并萬勝為十營。
其後,議者謂東南雖無事,不宜馳備。
嘉佑四年,乃诏荊南、江甯府、揚、廬、洪、潭、福、越州募就糧軍,号威果,各營于本州。
又益遣禁軍駐泊,長吏兼本路兵馬钤轄,選武臣為都監,專主訓練。
于是東南稍有備矣。
七年,宰相韓琦言: 祖宗以兵定天下,凡有征戍則募置,事已則并,故兵日精而用不廣。
今二邊雖号通好,而西北屯邊之兵,常若待敵之至,故竭天下之力而不能給。
不于此時先慮而豫備之,一旦邊陲用兵,水旱相繼,卒起而圖之,不可及矣。
又三路就糧之兵雖勇勁服習,然邊儲貴踴,常苦難贍。
若其數過多,複有尾大不掉之患。
京師之兵雖雜且少精,然漕于東南,廣而易供設,其數多,得強幹弱枝之勢。
祖宗時,就糧之兵不甚多,邊陲有事,則以京師兵益之,其慮深而其費鮮。
願诏樞密院同三司量河北、陝西、河東及三司榷貨務歲入金帛之數,約可贍京師及三路兵馬幾何,然後以可贍之數立為定額。
額外罷募,阙即增補。
額外數已盡而營畸零,則省并之。
既見定額,則可以定其路馬步軍一營,以若幹為額。
仍請核見開寶、至道、天禧、慶曆中外兵馬之數。
蓋開寶、至道之兵,太祖、太宗以之定天下、服四方也。
天禧之兵,真宗所以守成備豫也。
慶曆之兵,西師後增置之數也。
以祖宗之兵,視今數之多少,則精冗易判,裁制無疑矣。
于是诏中書、樞密院同議。
樞密院奏:開寶之籍總三十七萬八千,而禁軍馬步十九萬三千;至道之籍總六十六萬六千,而禁軍馬步三十五萬八千;天禧之籍總九十一萬二千,而禁軍馬步四十三萬二千;慶曆之籍總一百二十五萬九千,而禁軍馬步八十二萬六千。
視前所募後浸多,自是稍加裁制,以為定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