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一百三十九 食貨下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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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弛之令亦錯見焉,如諸路增置之稅場,山間迂僻之縣鎮,經理未定之州郡,悉罷而免之。

    又以稅網太密,減并者一百三十四,罷者九,免過稅者五,至于牛、米、薪、面民間日用者并罷。

     孝宗繼志,凡高宗省罷之未盡者,悉推行之;又以臨安府物價未平,免淳熙七年稅一半。

    光、甯以降,亦屢與放免商稅,或一年,或五月,或三月。

    凡遇火,放免竹木之稅亦然。

    光、甯嗣服,諸郡稅額皆累有放免。

    然當是時,雖寬大之旨屢頒,關市之征疊放,而貪吏并緣,苛取百出。

    私立稅場,算及缗錢、鬥米、束薪、菜茹之屬,擅用稽察措置,添置專欄收檢。

    虛市有稅,空舟有稅,以食米為酒米,以衣服為布帛,皆有稅。

    遇士夫行李則搜囊發箧,目以興販。

    甚者貧民貿易瑣細于村落,指為漏稅,辄加以罪。

    空身行旅,亦白取百金,方纡路避之,則欄截叫呼;或有貨物,則抽分給賞,斷罪倍輸,倒囊而歸矣。

    聞者咨嗟,指為大小法場,與斯民相刃相劘,不啻仇敵,而其弊有不可勝言矣。

     市易之設,本漢平準,将以制物之低昂而均通之。

    其弊也,以官府作賈區,公取牙儈之利,而民不勝其煩矣。

     熙甯三年,保平軍節度推官王韶倡而緣邊市易之說,丐假官錢為本。

    诏秦鳳路經略司以川交子易物貨給之,因命韶為本路帥司幹當兼領市易事。

    時欲移司于古渭城,李若愚等以為多聚貨以啟戎心,又妨秦州小馬、大馬私貿易,不可。

    文彥博、曾公亮、馮京皆韪之,韓绛亦以去秦州為非,唯王安石曰:“古渭置市易利害,臣雖不敢斷,然如若愚奏,必無可慮。

    ”七月,诏轉運司詳度,複問陳升之。

    升之謂古渭極邊,恐啟群羌窺觊心。

    安石乃言:“今蕃戶富者,往往蓄缗錢二三十萬,彼尚不畏劫奪,豈朝廷威靈,乃至衰弱如此?今欲連生羌,則形勢欲張,應接欲近。

    古渭邊砦,便于應接,商旅并集,居者愈多,因建為軍,增兵馬,擇人守之,則形勢張矣。

    且蕃部得與官市,邊民無複逋負,足以懷來其心,因收其赢以助軍費,更辟荒土,異日可以聚兵。

    ”時王安石為政,汲汲焉以财利兵革為先,其市易之說,已見于熙甯二年建議立均輸平準法之時,故王韶首迎合其意,而安石力主之,雖以李若愚、陳升之、韓绛諸人之議,而卒不可回。

    五年,遂诏出内帑錢帛,置市易務于京師。

     先是,有魏繼宗者,自稱草澤,上言:“京師百貨無常價,貴賤相傾,富能奪,貧能與,乃可以為天下。

    今富人大姓,乘民之亟,牟利數倍,财既偏聚,國用亦屈。

    請假榷貨務錢,置常平市易司,擇通财之官任其責,求良賈為之轉易。

    使審知市物之價,賤則增價市之,貴則損價鬻之,因收餘息,以給公上。

    ”于是中書奏在京置市易務官。

    凡貨之可市及滞于民而不售者,平其價市之,願以易官物者聽。

    若欲市于官,則度其抵而貸之錢,責期使償,半歲輸息十一,及歲倍之。

    凡諸司配率,并仰給焉。

    以呂嘉問為提舉,賜内庫錢百萬缗、京東路錢八十七萬缗為本。

    三司請立市易條,有“兼并之家,較固取利,有害新法,本務覺察,三司按治”之文,帝削去之。

     七月,以榷貨務為市易西務下界,市易務為東務上界,以在京商稅院、雜買務、雜賣場隸焉。

    又賜錢帛五十萬,于鎮洮軍置司。

    市易極苛細,道路怨謗者籍籍。

    上以谕安石,請宣示事實,帝以鬻冰、市梳樸等數事語之,安石皆辯解。

    後帝複言:“市易鬻果太煩碎,罷之如何?”安石謂:“立法當論有害于人與否,不當以煩碎廢也。

    ”自是諸州上供藨席、黃蘆之類六十色,悉令計直,從民願鬻者市之以給用。

     六年,诏在京市易幹當公事孫迪同兩浙、淮東轉運司,議置杭州市易務利病以聞。

    其後以市易上界所償内帑錢二十萬缗假之為本。

    又賜夔州路轉運司度僧牒五百,置市易于黔州,選本路在任已替官監之,仍以知州或通判提舉。

    令在京市易務及開封府司錄同詳度諸行利病,于是詳定所請:“約諸行利入薄厚,輸免行錢以祿吏,蠲其供官之物。

    禁中所須,并下雜賣場、雜買務。

    置市司估物價低昂,凡内外官司欲占物價,悉于是乎取決。

    ”從之。

    改提舉在京市易務為都提舉市易司,諸州市易務皆隸焉。

    又诏三司幹當公事李□巳等同詳度成都置市易務。

      七年,帝與輔臣論及成都市易事。

    馮京曰:“曩因榷市物,緻王小波之亂,今頗以市易為言。

    ”安石曰:“彼以饑民衆,官不之恤,相聚為盜耳。

    ”帝問:“李□巳行邪?”安石曰:“未也。

    然保市易必不能緻亂。

    ”帝猶慮蜀人駭擾,安石謂:“已遣使乃遽罷,豈不為四方笑?”乃已。

    然其後竟罷□巳等詳度。

     三月,诏權三司使曾布、翰林學士呂惠卿同究诘市易事。

    先是,帝出手诏付布,謂市易司市物,頗害小民之業,衆言喧嘩。

    布乃引監市易務魏繼宗之言,以為呂嘉問多取息以幹賞,商旅所有者盡收,市肆所無者必索,率賤市貴鬻,廣裒赢餘,是挾官府為兼并也。

    王安石具奏,明其不然。

    乃更令惠卿偕布究诘之。

    帝尋複以手劄賜布,令求對,布即上行人所訴,并疏惠卿奸欺狀,且言:“臣自立朝以來,每聞德音,未嘗不欲以王道治天下,今市易之為虐,凜凜乎間架、除陌之事矣。

    嘉問奏:‘近遣官往湖南販茶,陝西販鹽,兩浙販紗,皆未敢計息。

    ’臣以謂如此政事,書之簡牍,不獨唐、虞、三代所無,曆觀秦、漢以來衰亂之世,恐未之有也。

    ”四月,布複陳薛向罪茶儈不當,帝恻然咨嗟;及言三司決責商人多濫,時帝猶必欲按治。

    而安石主用惠卿不可去,蓋謀變其事也。

    帝疑焉,故仍以屬布。

     既而中書奏事已,帝論及市易,且曰:“朝廷設此,本欲為平準之法以便民,今正爾相反,使中下之民失業若此,宜修補其法。

    ”令元詳定呂嘉問、吳安持同韓維、孫永問行人輸錢免行利病。

    參知政事馮京曰:“開封祥符縣給民錢,有出息抵當銀絹米麥、緩急喪葬之目七八種。

    其初給錢,往往願請,積數既多,實艱輸送。

    ”帝曰:“如此,吾民安得泰然也?”時布與惠卿方究市易事,率數日一對。

    帝初是布言,已而從惠卿之請,拘魏繼宗于開封府。

    既而布與惠卿即東府再诘行人,所訴狀如前不變。

    而安石懇求去位,引惠卿執政。

     提舉楚州市易蔣之奇奏:“監務王景彰榷市商人物非法,及虛作中籴入務,立詭名籴之,白輸息錢,謂之‘幹息’;又抑賈販毋得至他郡,名為留難。

    ”帝謂輔臣曰:“景彰違法害人,宜即治其罪。

    ”時呂惠卿已參朝政,而究诘市易未竟,诏促之,惠卿請令中書悉取按牍異同以奏。

    後二日,布對延和殿,條祈先後所陳,并較治平、熙甯出入錢物數以聞。

    帝方慮歲費浸廣,令布送中書。

    五月,乃诏章惇、曾孝寬即軍器監鞫布所究市易事,又令戶房會财賦數,與布所陳異;而呂嘉問亦以雜買務多入月息不覺,皆從公坐有差。

    未幾,布褫職,與嘉問俱出守郡,魏繼宗仍奪秩勒停。

    初,市易之建,布實預之。

    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