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一百二十四 職官十一(奉祿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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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綿三十兩。
奉議、通直,春、冬各絹七匹。
宣教郎,十七千。
春、冬絹各六匹,春羅一匹,冬綿二十兩。
《無豐格》:有出身十七千,無出身十四千。
六年,敕不以資考有無出身,并十五千,衣無羅。
宣義郎,十二千。
春、冬各絹五匹,冬綿十五兩。
承事郎,十千。
春、冬絹各三匹,冬綿十五兩。
承奉郎,八千。
承務郎,七千。
元豐以來,厘務止支驿料。
大觀二年,定支。
承直郎,二十五千。
春、冬絹各六匹,綿十二兩半。
元豐,留守判官、府判官,奉錢三十千,春、冬絹各十二匹,綿二十兩;節度、觀察判官,奉錢二十五千,春、冬絹各六匹,綿十二兩半,凡二等,崇甯二年,改從一等。
儒林郎,二十千。
春、冬絹各五匹,綿十兩。
元豐,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奉錢衣賜如上;防、團軍事判官考任合入令錄者,奉錢十五千,凡二等。
崇甯改從一等。
文林郎,十五千。
春、冬服同儒林。
從事、從政、修職郎,十五千。
從事郎,元豐舊制,考第合入令錄者,視令錄支,未合入令錄者,視判、司、簿、尉支。
從政郎,元豐,三京、州、府、軍、監司錄、錄事參軍,五萬戶以上二十千,三萬戶以上十八千,一萬戶以上十五千,五千戶以上十二千,不滿五千戶十千。
縣令,一萬戶以上二十千,七千戶以上十八千,五千戶以上十五千,三千戶以上十二千,不滿二千戶十千,凡二等。
崇甯改從一等。
迪功郎,十二千。
元豐,四京軍巡判官,十五千。
三京,州、府、軍、監司法參軍,五萬、三萬戶以上十二千,二萬戶及不滿五千戶七千。
三京、州、府、軍、監司戶參軍,及五萬戶以上十千,三萬戶以上九千,一萬戶以上八千,不滿五千戶七千,凡三等。
崇甯改。
初,熙甯四年,中書門下言:“天下選人奉薄而多少不均,不足以勸廉吏。
今欲月增料錢:縣令、錄事參軍三百六十七員,舊請十千、十二千者,增至十五千;司理、司法、司戶參軍,主簿、縣尉二千一百五十三員,舊請七千、八千、十千者,增至十二千;防、團軍事推官,軍、監判官一百七十二員,舊請七千者,增至十二千。
月通增奉錢一萬二千餘貫,米麥亦有增數。
”從之。
太尉,一百千。
春、冬各小绫十匹,春羅一匹,絹十匹,冬絹二十匹,綿五十兩。
帶節度使依本格。
節度使,四百千。
曾任執政以上除,及移鎮、初除,及管軍,并同舊制。
承宣使,三百千。
即節度觀察留後。
觀察使,防禦使,二百千。
團練使,百五十千。
刺史,一百千。
自節度使以下至諸衛中郎将,并如舊制。
通侍大夫,三十七千。
正侍、宣正、協忠、中侍、中亮、中衛、翊衛、親衛、拱衛、左武、右武大夫,二十七千。
武功、武德、武顯、武節、武略、武經、武義、武翼大夫,二十五千。
春、冬絹各十匹,綿二十兩。
惟通侍大夫十二匹。
正侍、宣正、履正、協忠、中侍、中亮、中衛、翊衛、親衛、拱衛、左武、右武、武功、武德、武顯、武節、武略、武經、武義、武翼郎,二十千。
敦武郎,十七千。
修武郎,十四千。
春絹五匹,冬七匹,綿二十兩。
帶合門祗候并同。
從義、秉義郎,十千。
帶合門祗候十二千。
成忠、保義郎,五千。
帶合門祗候者九千,并春、冬絹各四匹,冬綿十五兩。
承節、承信郎,四千。
春、冬絹各三匹,錢二千。
進武校尉,三千,進義校尉,二千。
春、冬絹各三匹。
進武副尉,三千。
守阙進武副尉、進義副尉、守阙進義副尉,一千。
凡文武官料錢,并支一分見錢,二分折支。
曾任兩府雖不帶職,料錢亦支見錢。
職錢 禦史大夫,六曹尚書,行,六十千。
守,五十五千;試,五十千。
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五十千。
衣賜,本官例。
官小,春、冬服小绫各三匹,絹各十五匹,綿五十兩。
左、右散騎常侍,禦史中丞,開封尹,行,一百千。
守,九十千;試,八十千。
崇甯四年複位。
六曹侍郎,元佑中,置權六曹書,奉給依守侍朗。
紹聖中罷。
行,五十五千。
守,五十千;試,四十五千。
太子賓客、詹事,行,五十千。
守,四十七千;試,四十五千。
給事中,中書舍人,行,五十千。
守,四十五千;試,四十千。
左、右谏議大夫,元佑中,置權六曹侍郎,奉給依谏議大夫,紹聖中,罷。
行,四十五千。
守,四十千;試,三十七千。
太常、宗正卿,行,三十八千。
守,三十五千;試,三十二千。
秘書監,行,四十二千。
守,三十八千;試,三十五千。
七寺卿,國子祭酒,太常、宗正少卿,秘書少監,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試,三十千。
太子左、右庶子,行,四十千。
守,三十七千;試,三十五千。
七寺少卿,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八千。
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尚書左、右司郎中,行,四十千。
守,三十七千;試三十四千。
國子司業,少府、将作、軍器監,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八千。
太子少詹事,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試,三十千。
太子左、右谕德,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九千。
起居郎,起居舍人,侍禦史,左、右司員外郎,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尚書六曹郎中,行,三十七千。
守,三十五千;試,三十二千。
殿中侍禦史,左、右司谏,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試,三十千。
左、右正言,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七千。
諸司員外郎,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試,三十千。
少府、将作、軍器少監,行,三十千。
守,二十八千;試,二十五千。
太子侍讀、侍講,行,二十五千。
守,二十二千;試,二十千。
監察禦史,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七千。
太子中舍,太子舍人,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試,十八千。
太常、宗正、知大宗正,秘書丞,大理正,著作郎,太醫令,行,二十五千。
守,二十二千;試,二十千。
七寺丞,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試,十八千。
秘書郎,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試,十八千。
太常博士,著作佐郎,行、守,二十千。
試,十八千。
國了監丞,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
大理司直、評事,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試,十八千。
少府、将作、軍器、都水監丞,行,二十千。
守,十八千。
秘書省校書郎,行,十八千。
守,十六千;試,十四千。
秘書省正字,行,十六千。
守,十五千;試。
十四千。
禦史檢法官,主簿,行,二十千。
守,十八千。
宗學、太學、武學博士,行,二十千。
守,十八千;試,十六千。
律學博士,行,十八千。
守,十七千;試,十六千。
太常寺奉禮郎,行,十六千,太常寺太祝、郊社令,行,十八千。
守,十六千。
太學正、錄,武學谕,行,十八千。
守,十七千;試,十六千。
律學正,行,十六千。
守,十五千;試,十四千。
凡職事官職錢,不言“行”、“守”、“試”者,準“行”給,衣随寄錄官例支。
及無立定例者,并随寄祿官給料錢,米麥計實數給,應兩給者,謂職錢、米麥。
從多給。
承直郎以下充職事官,謂大理司直、評事,秘書省正字,太學博士、正、錄,武學博士、谕,律學博士、正。
聽支階官請給。
衣及廚料、米麥不支。
唐貞元四年,定百官月俸。
僖、昭亂
奉議、通直,春、冬各絹七匹。
宣教郎,十七千。
春、冬絹各六匹,春羅一匹,冬綿二十兩。
《無豐格》:有出身十七千,無出身十四千。
六年,敕不以資考有無出身,并十五千,衣無羅。
宣義郎,十二千。
春、冬各絹五匹,冬綿十五兩。
承事郎,十千。
春、冬絹各三匹,冬綿十五兩。
承奉郎,八千。
承務郎,七千。
元豐以來,厘務止支驿料。
大觀二年,定支。
承直郎,二十五千。
春、冬絹各六匹,綿十二兩半。
元豐,留守判官、府判官,奉錢三十千,春、冬絹各十二匹,綿二十兩;節度、觀察判官,奉錢二十五千,春、冬絹各六匹,綿十二兩半,凡二等,崇甯二年,改從一等。
儒林郎,二十千。
春、冬絹各五匹,綿十兩。
元豐,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奉錢衣賜如上;防、團軍事判官考任合入令錄者,奉錢十五千,凡二等。
崇甯改從一等。
文林郎,十五千。
春、冬服同儒林。
從事、從政、修職郎,十五千。
從事郎,元豐舊制,考第合入令錄者,視令錄支,未合入令錄者,視判、司、簿、尉支。
從政郎,元豐,三京、州、府、軍、監司錄、錄事參軍,五萬戶以上二十千,三萬戶以上十八千,一萬戶以上十五千,五千戶以上十二千,不滿五千戶十千。
縣令,一萬戶以上二十千,七千戶以上十八千,五千戶以上十五千,三千戶以上十二千,不滿二千戶十千,凡二等。
崇甯改從一等。
迪功郎,十二千。
元豐,四京軍巡判官,十五千。
三京,州、府、軍、監司法參軍,五萬、三萬戶以上十二千,二萬戶及不滿五千戶七千。
三京、州、府、軍、監司戶參軍,及五萬戶以上十千,三萬戶以上九千,一萬戶以上八千,不滿五千戶七千,凡三等。
崇甯改。
初,熙甯四年,中書門下言:“天下選人奉薄而多少不均,不足以勸廉吏。
今欲月增料錢:縣令、錄事參軍三百六十七員,舊請十千、十二千者,增至十五千;司理、司法、司戶參軍,主簿、縣尉二千一百五十三員,舊請七千、八千、十千者,增至十二千;防、團軍事推官,軍、監判官一百七十二員,舊請七千者,增至十二千。
月通增奉錢一萬二千餘貫,米麥亦有增數。
”從之。
太尉,一百千。
春、冬各小绫十匹,春羅一匹,絹十匹,冬絹二十匹,綿五十兩。
帶節度使依本格。
節度使,四百千。
曾任執政以上除,及移鎮、初除,及管軍,并同舊制。
承宣使,三百千。
即節度觀察留後。
觀察使,防禦使,二百千。
團練使,百五十千。
刺史,一百千。
自節度使以下至諸衛中郎将,并如舊制。
通侍大夫,三十七千。
正侍、宣正、協忠、中侍、中亮、中衛、翊衛、親衛、拱衛、左武、右武大夫,二十七千。
武功、武德、武顯、武節、武略、武經、武義、武翼大夫,二十五千。
春、冬絹各十匹,綿二十兩。
惟通侍大夫十二匹。
正侍、宣正、履正、協忠、中侍、中亮、中衛、翊衛、親衛、拱衛、左武、右武、武功、武德、武顯、武節、武略、武經、武義、武翼郎,二十千。
敦武郎,十七千。
修武郎,十四千。
春絹五匹,冬七匹,綿二十兩。
帶合門祗候并同。
從義、秉義郎,十千。
帶合門祗候十二千。
成忠、保義郎,五千。
帶合門祗候者九千,并春、冬絹各四匹,冬綿十五兩。
承節、承信郎,四千。
春、冬絹各三匹,錢二千。
進武校尉,三千,進義校尉,二千。
春、冬絹各三匹。
進武副尉,三千。
守阙進武副尉、進義副尉、守阙進義副尉,一千。
凡文武官料錢,并支一分見錢,二分折支。
曾任兩府雖不帶職,料錢亦支見錢。
職錢 禦史大夫,六曹尚書,行,六十千。
守,五十五千;試,五十千。
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五十千。
衣賜,本官例。
官小,春、冬服小绫各三匹,絹各十五匹,綿五十兩。
左、右散騎常侍,禦史中丞,開封尹,行,一百千。
守,九十千;試,八十千。
崇甯四年複位。
六曹侍郎,元佑中,置權六曹書,奉給依守侍朗。
紹聖中罷。
行,五十五千。
守,五十千;試,四十五千。
太子賓客、詹事,行,五十千。
守,四十七千;試,四十五千。
給事中,中書舍人,行,五十千。
守,四十五千;試,四十千。
左、右谏議大夫,元佑中,置權六曹侍郎,奉給依谏議大夫,紹聖中,罷。
行,四十五千。
守,四十千;試,三十七千。
太常、宗正卿,行,三十八千。
守,三十五千;試,三十二千。
秘書監,行,四十二千。
守,三十八千;試,三十五千。
七寺卿,國子祭酒,太常、宗正少卿,秘書少監,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試,三十千。
太子左、右庶子,行,四十千。
守,三十七千;試,三十五千。
七寺少卿,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八千。
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尚書左、右司郎中,行,四十千。
守,三十七千;試三十四千。
國子司業,少府、将作、軍器監,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八千。
太子少詹事,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試,三十千。
太子左、右谕德,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九千。
起居郎,起居舍人,侍禦史,左、右司員外郎,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尚書六曹郎中,行,三十七千。
守,三十五千;試,三十二千。
殿中侍禦史,左、右司谏,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試,三十千。
左、右正言,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七千。
諸司員外郎,行,三十五千。
守,三十二千;試,三十千。
少府、将作、軍器少監,行,三十千。
守,二十八千;試,二十五千。
太子侍讀、侍講,行,二十五千。
守,二十二千;試,二十千。
監察禦史,行,三十二千。
守,三十千;試,二十七千。
太子中舍,太子舍人,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試,十八千。
太常、宗正、知大宗正,秘書丞,大理正,著作郎,太醫令,行,二十五千。
守,二十二千;試,二十千。
七寺丞,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試,十八千。
秘書郎,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試,十八千。
太常博士,著作佐郎,行、守,二十千。
試,十八千。
國了監丞,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
大理司直、評事,行,二十二千。
守,二十千;試,十八千。
少府、将作、軍器、都水監丞,行,二十千。
守,十八千。
秘書省校書郎,行,十八千。
守,十六千;試,十四千。
秘書省正字,行,十六千。
守,十五千;試。
十四千。
禦史檢法官,主簿,行,二十千。
守,十八千。
宗學、太學、武學博士,行,二十千。
守,十八千;試,十六千。
律學博士,行,十八千。
守,十七千;試,十六千。
太常寺奉禮郎,行,十六千,太常寺太祝、郊社令,行,十八千。
守,十六千。
太學正、錄,武學谕,行,十八千。
守,十七千;試,十六千。
律學正,行,十六千。
守,十五千;試,十四千。
凡職事官職錢,不言“行”、“守”、“試”者,準“行”給,衣随寄錄官例支。
及無立定例者,并随寄祿官給料錢,米麥計實數給,應兩給者,謂職錢、米麥。
從多給。
承直郎以下充職事官,謂大理司直、評事,秘書省正字,太學博士、正、錄,武學博士、谕,律學博士、正。
聽支階官請給。
衣及廚料、米麥不支。
唐貞元四年,定百官月俸。
僖、昭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