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九 職官六

關燈
謝、國忌賜香,及諸道元日、冬至、朔旦慶賀起居章表,皆受而進之。

    郊祀大朝會,則定外國使命及緻仕、未升朝官父老陪位之版,進士、道釋亦如之。

    掌凡護葬、赙贈、朝拜之事。

    客省、四方館,建炎初并歸東上合門,皆知合總之。

      東、西上合門東上合門、西上合門使各三人,副使各二人,宣贊舍人十人,舊名通事合人,政和中改。

    祗候十有二人。

    掌朝會宴幸、供奉贊相禮儀之事,使、副承旨禀命,舍人傳宣贊谒,祗候分佐舍人。

    凡文武官自宰臣、宗室自親王、外國自契丹使以下朝見謝辭皆掌之,視其品秩以為引班、叙班之次,贊其拜舞之節而糾其違失。

    若慶禮奉表,則東上合門掌之;慰禮進名,則西上合門掌之。

    月進班簿,歲終一易,分東西班揭貼以進。

    自客省而下,因事建官,皆有定員。

    遂立積考序遷之法,聽其領職居外,增置看班祗候六人,由看班遷至使皆五年,使以上七年,遇阙乃遷,無阙則加遙郡。

     元豐七年,诏客省、四方館使、副領本職外,官最高者一員兼領合門事。

    元佑元年,诏客省、四方館、合門并以橫行通領職事。

    紹聖三年,诏看班祗候有阙,令吏部選定,尚書省呈人材,中書省取旨差。

    崇甯四年,诏合門依元豐法隸門下省。

    大觀元年,诏合門依殿中省例,不隸台察。

    政和六年,诏宣贊播告,直誦其辭。

    靖康元年,诏合門并立員額。

    監察禦史胡舜陟奏:“合門之職,祖宗所重:宣贊不過三五人,熙甯間,通事舍人十三員。

    祗候六人,當時議者猶以為多。

    今舍人一百八員,祗候七十六員,看班四員,内免職者二百三員,由宦侍恩幸以求财,朱勉父子賣尤多,富商豪子往往得之。

    真宗時,諸王夫人因聖節乞補合門,帝曰:‘此職非可以恩澤授。

    ’不許。

    神宗即位之初,用宮邸直省官郭昭選為合門祗候,司馬光言:‘此祖宗以蓄養賢才,在文臣為館職。

    ’其重如此,今豈可賣以求财,乞賜裁省。

    ”故有是诏。

      舊制有東、西上合門,多以處外戚勳貴。

    建炎初元,并省為一,其引進司、四方館并歸合門,客省循舊法,非橫行不許知合門。

    紹興元年,帝以朱錢孫藩邸舊人,稍習儀注,命轉行橫行一官,主管合門。

    又曰:“藩邸舊人,自内侍及使臣皆不與行在職任,止與外任,籛孫以合門無谙練人,故留之。

    ”五年,诏右武大夫以上并稱知合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官未至者,即稱同知合門事同兼客省、四方館事,以除授為序,稱同知者在知合門之下。

    宣贊舍人任傳宣引贊之事,與合門祗候并為合職,間帶點檢合門薄書公事。

    紹興中,許令供職,注授内外合入差遣,阙到然後免供職。

    其後供職舍人員數稍冗,裁定以四十員為額。

     乾道六年,上欲清合門之選,除宣贊舍人、合門祗候仍舊通掌贊引之職外,置合門舍人十員,以待武舉之入官者。

    掌諸殿覺察失儀兼侍立,駕出行幸亦如之。

    六參、常朝,後殿引親王起居。

    仿儒臣館閣之制,召試中書省,然後命之。

    又許轉對如職事官,供職滿三年與邊郡。

    淳熙間,置看班祗候,令忠訓郎以下充,秉義郎以上,始除合門祗候。

    又增重薦舉合門祗候之制,必廉幹有方略、善弓馬、兩任親民無遺阙及曾曆邊任者充。

    紹熙以來,立定員額。

    慶元初,申嚴合門長官選擇其屬之令,非右科前名之士不預召試,蓋以為右列清選雲。

     帶禦器械宋初,選三班以上武幹親信者佩櫜鞬、禦劍,或以内臣為之,止名:禦帶”。

    鹹平元年,改為帶禦器械。

    景佑二年,诏自今無得過六人。

    慶曆元年,诏遇阙員,曾曆邊任有功者補之。

    中興初,諸将在外多帶職,蓋假禁近之名,為軍旅之重。

    紹興七年,樞密院言:“帶禦器械官當帶插。

    ”帝曰:“此官本以衛不虞,今乃佩數笴□箭,不知何用。

    方承平時,至飾以珠玉,車駕每出,為觀美而已。

    他日恢複,此等事當盡去之。

    ”二十九年,诏中外舉薦武臣,無阙可處,增置帶禦器械四員。

    然近侍亦或得之。

    乾道發來,诏立班樞密院檢詳文之上。

    淳熙間,凡正除軍中差遣或外任者,不許銜内帶行,又須供職一年,方與解帶恩例,于是屬鞬之職益加重焉。

     入内内侍省内侍省宋初,有内中高品班院,化五年,改入内内班院,又改入内黃門班院,又改内侍省入内内侍班院。

    景德三年,诏:“東門取索司可并隸内東門司,餘入内都知司;内東門都知司、内侍省入内内侍班院可立為入内内侍省,以諸司隸之。

    ”宋初,有内班院,淳化五年,改為黃門,九月,又改内侍省。

     入内内侍省與内侍省号為前後省,而入内省尤為親近。

    通侍禁中、役縣亵近者,隸入内内侍省。

    拱侍殿中、備灑掃之職、役使雜品者,隸内侍省。

    入内内侍省有都都知、都知、副都知、押班、内東頭供奉官、内西頭供奉官、内侍殿頭、内侍高品、内侍高班、内侍黃門。

    内侍省有左班都知、副都知、押班、内東頭供奉官、内西頭供奉官、内侍殿頭、内侍高品,内侍高班、内侍黃門。

    自供奉官至黃門,以二百八十人為定員。

    凡内侍初補曰小黃門,經恩遷補則為内侍黃門。

    後省官阙,則以前省官補。

    押班次遷副都知,次遷都都知,遂為内臣之極品。

     熙甯中,入内内侍省内侍省都知、押班遂省,各以轉入先後相壓,永為定式。

    其官稱,則有内客省使、延福宮使、宣政使、宣慶使、昭宣使。

    元豐議改官制,張誠一欲易都知、押班之名,置殿中監以易内侍省。

    既而宰執進呈,神宗曰:“祖宗為此名有深意,豈可輕議?”政和二年,始遂改焉。

    以通侍大夫易内客省使,正侍大夫易延福宮使,中侍大夫易景福殿使,中亮大夫易宣慶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