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一百一十五 職官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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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衣為之。

    然範祖禹乃以著作佐郎兼侍講,司馬康又嘗以著作佐郎兼侍講,前此未有也。

    崇甯中,初除說書二人,皆以隐逸起,蔡崇、呂瓘,仍遂其性,诏以士服随班朝谒入侍。

     渡江後,尹焞初以秘書兼之,中間王十朋、範成大皆以郎官兼,亦殊命也。

    近事,侍從以上兼經筵則曰侍講,庶官則曰崇政殿說書,故左史兼亦曰侍講。

    紹興十二年,萬俟離、羅汝楫并兼講讀。

    蓋秦梓時已兼說書,便于傳道,秦熹複繼之。

    每除言路,必預經筵,桧死始罷。

    慶元後,台丞、谏長暨副端、正言、司谏以上,無不預經筵者。

    正言兼說書自端明巫伋始,副端兼說書自端明餘堯弼始,察官兼說書自少卿陳夔始,修注兼說書自朱學震始。

    修注官多得兼侍講。

    開禧三年十一月,王簡卿知谏院為左史,仍兼崇政殿說書。

    言者以為不可,罷之。

     觀文殿大學士學士之職,資望極峻,無吏守,無職掌,惟出入侍從備顧問而已。

    觀文殿即舊延恩殿,慶曆七年更名。

    皇佑元年,诏:“置觀文殿大學士,寵待舊相,今後須曾任宰相,乃得除授。

    ”時賈昌朝由使相右仆射、觀文殿大學士判尚書都省。

    觀文殿置大學士,自昌朝始。

    三年,诏班在觀文殿學士之前六尚書之上。

    自是曾任宰相者,出必為大學士。

    熙甯中,韓绛宣撫陝西、河東,得罪罷守本官。

    四年,用明堂赦,授觀文殿學士。

    宰相不為大學士,自绛始。

    中興後,非宰相而除者,自紹興二十年秦熹始。

    熹知樞密院、郊祀大禮使,禮成,以學士遷,且視儀揆路,非典故也。

    乾道四年,汪澈舊以樞密使為學士遷。

    九年,王炎以樞密使為西川安撫使除。

    至慶元間,趙彥逾自工部尚書為端明殿學士,直以序遷至焉。

    曾為宰相而不為大學士者,自紹興元年範宗尹始。

     觀文殿學士觀文殿本隋炀帝殿名,國初,為文明殿學士。

    慶曆七年,宋庠言:“文明殿學士稱呼正同真宗谥号,兼禁中無此殿額,其學士理自當罷,乞擇見今正朝或秘殿以名學士易之。

    ”乃诏改為紫宸殿學士,以參知政事丁度為之。

    時學士多以殿名為官稱,丁遂稱曰“丁紫宸”。

    八年,禦史何郯以為紫宸不可為官稱,于是改延恩殿為觀文殿,即殿名置學士,仍以度為之。

    自後非曾任執政者弗除。

    熙甯中,王韶以熙河功,元豐中,王陶以宮僚,雖未曆二府,亦除是職,蓋異恩也。

    然韶猶兼端明殿、龍圖學士雲。

     資政殿大學士資政殿在龍圖閣之東序。

    景德二年,王欽若罷參政,真宗特置資政殿學士以龐之,在翰林學士下。

    十二月,複以欽若為資政殿大學士,班文明殿學士之下,翰林學士承旨之上。

    資政殿置大學士,自欽若始。

    自欽若班翰林承旨上,一時以為殊寵。

    祥符初,向敏中以前宰相再入為東京留守,複加此職。

    自是訖天聖末,二十餘年不以除人。

    明道元年,李迪知河陽召還,始再命之。

    景佑四年,王曾罷相,複除。

    三十年間除三人,皆前宰相也。

    宋庠罷參知政事,仁宗眷之厚,因加此職。

    自欽若後,非宰相而除者,惟庠一人。

    康定二年,右正言梁适請遵先朝故事,定以員數。

    于是诏大學士置二員,學士三員。

    紹興十年,鄭億年歸自僞齊,除資政殿,二年加大學士,許出入如二府儀。

    億年未嘗秉政。

    十五年,秦熹自翰林學士承旨為資政,诏立班恩數同執政。

    十六年,秦桧弟梓以端明卒于湖州,進大資緻仕,恤典同參政。

    是後,從臣自端明視政府而序進者,遂為常矣。

     端明殿學士端明殿即西京正衙殿也。

    後唐天成元年,明宗即位之初,四方書奏,命樞密使安重誨進讀,懵于文義。

    孔循獻議,始置端明殿學士,命馮道、趙鳳俱以翰林學士充,班在翰林學士上。

    後有轉改,止于翰林學士内選任。

    初如三館例,職在官下;趙鳳轉侍郎,諷任圜特移職在官上,後遂為故事。

    宋太宗初,以程羽為之,後随殿名改為文明殿學士。

    慶曆中,改為紫宸,後又改為觀文。

    明道二年,改承明殿為端明殿,複置端明殿學士,以翰林侍讀學士宋绶為之,在翰林學士之下。

    自明道訖元豐,無前執政為之者,僅以待學士之久次者。

    元豐中,以前執政為之,自曾孝寬始;以見任執政為之,自王安禮始。

    政和中,嘗改為延康殿。

    建炎二年,都省言:延康殿學士舊系端明殿學士。

    诏依舊。

    後拜簽樞者多領焉。

     總閣學士直學士宋朝庶官之外,别加職名,所以厲行義、文學之士。

    高以備顧問,其次與論議、典校雠。

    得之為榮,選擇尤精。

    元豐中,修三省、寺監之制,其職并罷,滿歲補外,然後加恩兼職。

    直龍圖閣、省、寺監掌貳補外,或領監司、帥臣則除之;待制、雜學士、給谏以上補外則除之。

    系一時恩旨,非有必得之理。

    元佑二年,诏複增館職及職事官并許帶職,尚待二年加直學士,中丞、侍郎、給舍、谏議通及一年加待制。

    紹聖三年,诏職事官罷帶職,非職事之官仍舊。

    中興後,學士率以授中司、列曹尚書、翰林學士之輔外者,權尚書、給谏、侍郎則帶直學士、待制焉。

     龍圖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大中祥符中建。

    在會慶殿西偏,北連禁中,閣東曰資政殿,西曰述古殿。

    閣上以奉太宗禦書、禦制文集及典籍、圖畫、寶瑞之物,及宗正寺所進屬籍、世譜。

    有學士、直學士、待制、直閣等官。

    學士,大中祥符三年置,以杜鎬為之,班在樞密直學士上。

    六年,诏結銜在本官之上。

    直學士,景德四年置,以杜鎬為之,班在樞密直學士下。

    祥符六年,诏結銜在本官之上。

    待制,景德元年置,以杜鎬、戚綸為之,并依舊充職。

    四年,诏班在知制诰下,并赴内殿起居。

    自改官制,為學士初複之職,或知制诰平出除之。

      天章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天禧四年建。

    在會慶殿之西,龍圖閣之北。

    明年,仁宗即位,修天章閣畢,以奉安真宗禦制。

    東曰群玉殿,西曰{蕊木}珠殿,北曰壽昌殿,南曰延康殿。

    内以桃花文石為流桮之所。

    以在位受天書祥符,改曰天章,取為章于天之義。

    天聖八年置待制。

    慶曆七年,又置學士、直學士。

    又有侍講。

    學士,慶曆七年初置,在龍圖閣學士之下。

    學士罕以命人,迄仁宗世,才王贽一人。

    秦堪自顯谟閣進直天章閣,以稱呼非便辭。

    诏改龍圖,自是天章不為帶職。

    直學士,慶曆七年,初置天章閣直學士,在龍圖閣直學士之下。

    待制,天聖八年初置。

    寓直于秘閣,與龍圖遞宿,尋命範諷鞠詠充職。

    中興後,圖籍、符瑞、寶玩之物,若國史、宗正寺所進屬籍,獨藏于天章閣,祖宗禦容、潛邸旌節亦安奉焉。

     寶文閣學士直學士待制閣在天章閣之東西序,群玉、蕊珠殿之北。

    即舊壽昌閣,慶曆改曰寶文。

    嘉佑八年,英宗即位,诏以仁宗禦書、禦集藏于閣,命王珪撰記立石。

    治平四年,神宗即位,始置學士、直學士、待制,恩賜如龍圖。

    英宗禦書附于閣。

    學士,治平四年初置,以呂公着兼。

    直學士,治平四年初置,以邵必為之。

    待制,治平四年初置。

      顯谟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元符元年,曾布、鄧洵仁各申請建閣。

    诏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撰閣名五以聞,遂建閣藏神宗禦集,以顯谟為名。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诏以顯谟閣為熙明閣,仍置學士、直學士、待制;續奉旨,仍以顯谟為額。

    崇甯元年,诏顯谟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如三閣故事,序位在寶文閣學士、直學士、待制之下。

    學士、直學士、待制,并建中靖國元年置。

     徽猷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大觀二年,初建徽猷閣,以藏哲宗禦集。

    置學士、直學士、待制等官。

     敷文閣學士直學士待制紹興十年置。

    藏徽宗聖制,置學士等官。

      煥章閣學士直學士待制淳熙初建。

    藏高宗禦制。

    十五年,置學士等官。

     華文閣學士直學士待制慶元二年置。

    藏孝宗禦制,置學士等官。

     寶谟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嘉泰二年置。

    藏光宗禦制,置學士等官。

      寶章閣學士直學士待制寶慶二年置。

    藏甯宗禦制,置學士等官。

     顯文閣學士直學士待制鹹淳元年置。

    藏理宗禦制,置學士等官。

      集英殿修撰國初,有集賢殿修撰、直龍圖閣、直秘閣三等。

    政和六年,始置集英殿修撰、右文殿修撰、秘閣修撰。

    舊制,貼職無雜壓,至是因增置,乃定為雜壓。

    其集英修撰,中興後以寵六曹權侍郎之補外者,下待制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