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一百七 輿服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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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寸有奇,螭鈕,方盤,上圓下方,名為鎮國寶。
大觀元年,又得玉工,用元豐中玉琢天子、皇帝六玺,疊篆。
初,紹聖間,得漢傳國玺,無檢,幅又不阙,疑其一角缺者,乃檢也。
有《檢傳》,考驗甚詳,傳于世。
帝于是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自作受命寶,其方四寸有奇,琢以白玉,篆以蟲魚。
鎮國、受命二寶,合天子、皇帝六玺,是為八寶。
诏曰:“自昔皆有尚符玺官。
今雖隸門下後省,遇親祠,則臨時具員,訖事複罷。
八寶既備,宜重典司之職。
可令尚書省置官,如古之制。
”又诏曰:“永惟受命之符,當有一代之制,而尚循秦舊,六玺之用,度越百年之久,或未大備。
自天申命,地不愛寶,獲全玉于異域,得妙工于編氓,八寶既成,□無前比,殆天所授,非人能為。
可以來年元日,禦大慶殿恭受八寶。
”尚書省言: 請置符寶郎四員,隸門下省,二員以中人充,掌寶于禁中。
按唐八寶,車駕臨幸,則符寶郎奉寶以從;大朝會,則奉寶以進。
今鎮國寶、受命寶非常用之器,欲臨幸則從六寶,朝會則陳八寶,皆夕納。
内符寶郎奉寶出以授外符寶郎,外符寶郎從寶行于禁衛之内,朝則分進于禦坐之前。
鎮國寶、受命寶不常用,唯封禅則用之。
皇帝之寶,答鄰國書則用之;皇帝行寶,降禦劄則用之;皇帝信寶,賜鄰國書及物則用之;天子之寶,答外國書則用之;天子行寶,封冊則用之;天子信寶,舉大兵則用之。
應合用寶,外符寶郎具奏,請内符寶郎禦前請寶,印訖,付外符寶郎承受。
從之。
二年,诏受命寶之上,加“鎮國”二字。
政和七年,從于阗得大玉逾二尺,色如截肪。
徽宗又制一寶,赤螭鈕,文曰“範圍天二,幽贊神明,保合太和,萬壽無疆”。
篆以魚蟲,制作之工,幾于秦玺。
其寶九寸,檢亦如之,号曰“定命寶”。
合前八寶為九,诏以九寶為稱,以定命寶為首。
且曰:“八寶者,國之神器;至于定命寶,乃我所自制也。
”于是,應行導排設,定命與受命、天子寶在左,鎮國與皇帝寶在右。
又诏:“鎮國、受命寶與天子、皇帝之寶,其數有八,蓋非乾元用九之數。
比得寶玉于異哉,受定命之符于神霄,乃以‘範圍天地,幽贊神明,保合太和,萬壽無疆’為文。
蔔雲其吉,篆以蟲魚,縱廣之制,其寸亦九,号曰定命寶。
來年元日祗受。
”又诏差官奏告天地、宗廟、祖稷。
八年正月一日,禦大慶殿,受定命寶,百僚稱賀。
其後京城之難,諸寶俱失之,惟大宋受命之寶與定命寶獨存,蓋天意也。
建炎初,始作金寶三:一曰“皇帝欽崇國祀之寶”,祭祀祠表用之;二曰“天下合同之寶”,降付中書門下省用之;三曰“書诏之寶”,發号施令用之。
紹興元年,又作玉寶一,文曰“大宋受命中興之寶”。
又得舊寶二,曆世寶之,凡上太上皇尊号、冊後太子皆用焉。
十六年,又作八寶:一曰鎮國神寶,以“承天福延萬億永無極”九字為文;二曰受命寶,以“受命于天既壽永昌”為文;三曰天子之寶;四曰天子信寶;五曰天子行寶;六曰皇帝之寶;七曰皇帝信寶;八曰皇帝行寶。
藏之禦府,大朝會則陳之;上冊寶尊号、冊後太子、大禮設鹵簿,亦如之。
寶之制,用玉尺度,鈕鼻,大小绶,玉環。
檢制,舊制如牌,上刻曰某寶。
皆裹以朱縷,加绯羅泥金帕,納于小盝。
盝三重,皆飾以金,内設金床、金寶鬥,龍鑰金鎖,覆以绯羅繡帕,載以腰輿、行馬。
孝宗即位,議上太上皇帝尊号曰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寶用皇佑中法、黍尺量度。
乾道六年,再加十四字尊号,以寶材元系螭龍鈕,止堪改作蹲龍,其鈕高二寸四分五厘,厚一寸一分五厘,竅徑一寸。
理宗寶慶三年,加上甯宗皇帝徽号,寶面廣四寸二分,厚一寸二分,蹲龍鈕,通高四寸一分,寶四面鈎碾行龍。
後妃之寶。
哲宗元佑元年,诏:天聖中,章獻明肅皇後用玉寶,方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龍鈕。
今太皇太後權同處分軍國事,宜依章獻明肅皇後故事。
二年,又诏:太皇太後玉寶,以“太皇太後之寶”為文;皇太後金寶,以“皇太後寶”為文;皇太妃金寶,以“皇太妃寶”為文。
中興之後,後寶用金,方二寸四分,高下随宜,鼻紐以龜。
鬥、檢以銀,塗以金。
寶盝三重,钑百花,塗金盤鳳。
輿案、行馬、帕褥亦如之。
皇太子寶。
至道元年,制皇太子受冊金寶。
方二寸,厚五寸,系以朱組大绶,連玉環,金鬥。
金檢長五寸,闊二寸,厚二分。
裹以紅綿。
加紅羅泥金帊,納于小盝。
盝以金裝,内設金床。
又盝二重,皆覆以紅羅銷金帊。
盝及腰輿、行馬皆銀裝金塗。
他法物皆銀為之,钑花塗金。
中興,寶,龜鈕;金塗銀檢,上勒“皇太子寶”四字,金塗銀寶鬥。
黝漆盝三重,并錦拓裡,外以金塗銀百花鳳葉子五明裝,鑰以金鎖,載以黝漆腰輿、行馬。
冊制。
用鈱玉,簡長一尺二寸,闊一寸二分;簡數從字之多少。
聯以金繩,首尾結帶。
前後褾首四枚,二枚畫神,二枚刻龍镂金,若奉護之狀。
藉以錦褥,覆以绯羅泥金夾帊。
冊匣長廣取容冊,塗以朱漆,金镂百花凸起行龍,金鎖、□錔。
覆以紅羅繡盤龍蹙金帊,承以金裝長竿床,金龍首,金魚鈎,又以紅絲為縧萦匣。
冊案塗朱漆,以銷金紅羅覆之。
後冊,用鈱,或以象。
縷文以鳳,
大觀元年,又得玉工,用元豐中玉琢天子、皇帝六玺,疊篆。
初,紹聖間,得漢傳國玺,無檢,幅又不阙,疑其一角缺者,乃檢也。
有《檢傳》,考驗甚詳,傳于世。
帝于是取其文而黜其玺不用,自作受命寶,其方四寸有奇,琢以白玉,篆以蟲魚。
鎮國、受命二寶,合天子、皇帝六玺,是為八寶。
诏曰:“自昔皆有尚符玺官。
今雖隸門下後省,遇親祠,則臨時具員,訖事複罷。
八寶既備,宜重典司之職。
可令尚書省置官,如古之制。
”又诏曰:“永惟受命之符,當有一代之制,而尚循秦舊,六玺之用,度越百年之久,或未大備。
自天申命,地不愛寶,獲全玉于異域,得妙工于編氓,八寶既成,□無前比,殆天所授,非人能為。
可以來年元日,禦大慶殿恭受八寶。
”尚書省言: 請置符寶郎四員,隸門下省,二員以中人充,掌寶于禁中。
按唐八寶,車駕臨幸,則符寶郎奉寶以從;大朝會,則奉寶以進。
今鎮國寶、受命寶非常用之器,欲臨幸則從六寶,朝會則陳八寶,皆夕納。
内符寶郎奉寶出以授外符寶郎,外符寶郎從寶行于禁衛之内,朝則分進于禦坐之前。
鎮國寶、受命寶不常用,唯封禅則用之。
皇帝之寶,答鄰國書則用之;皇帝行寶,降禦劄則用之;皇帝信寶,賜鄰國書及物則用之;天子之寶,答外國書則用之;天子行寶,封冊則用之;天子信寶,舉大兵則用之。
應合用寶,外符寶郎具奏,請内符寶郎禦前請寶,印訖,付外符寶郎承受。
從之。
二年,诏受命寶之上,加“鎮國”二字。
政和七年,從于阗得大玉逾二尺,色如截肪。
徽宗又制一寶,赤螭鈕,文曰“範圍天二,幽贊神明,保合太和,萬壽無疆”。
篆以魚蟲,制作之工,幾于秦玺。
其寶九寸,檢亦如之,号曰“定命寶”。
合前八寶為九,诏以九寶為稱,以定命寶為首。
且曰:“八寶者,國之神器;至于定命寶,乃我所自制也。
”于是,應行導排設,定命與受命、天子寶在左,鎮國與皇帝寶在右。
又诏:“鎮國、受命寶與天子、皇帝之寶,其數有八,蓋非乾元用九之數。
比得寶玉于異哉,受定命之符于神霄,乃以‘範圍天地,幽贊神明,保合太和,萬壽無疆’為文。
蔔雲其吉,篆以蟲魚,縱廣之制,其寸亦九,号曰定命寶。
來年元日祗受。
”又诏差官奏告天地、宗廟、祖稷。
八年正月一日,禦大慶殿,受定命寶,百僚稱賀。
其後京城之難,諸寶俱失之,惟大宋受命之寶與定命寶獨存,蓋天意也。
建炎初,始作金寶三:一曰“皇帝欽崇國祀之寶”,祭祀祠表用之;二曰“天下合同之寶”,降付中書門下省用之;三曰“書诏之寶”,發号施令用之。
紹興元年,又作玉寶一,文曰“大宋受命中興之寶”。
又得舊寶二,曆世寶之,凡上太上皇尊号、冊後太子皆用焉。
十六年,又作八寶:一曰鎮國神寶,以“承天福延萬億永無極”九字為文;二曰受命寶,以“受命于天既壽永昌”為文;三曰天子之寶;四曰天子信寶;五曰天子行寶;六曰皇帝之寶;七曰皇帝信寶;八曰皇帝行寶。
藏之禦府,大朝會則陳之;上冊寶尊号、冊後太子、大禮設鹵簿,亦如之。
寶之制,用玉尺度,鈕鼻,大小绶,玉環。
檢制,舊制如牌,上刻曰某寶。
皆裹以朱縷,加绯羅泥金帕,納于小盝。
盝三重,皆飾以金,内設金床、金寶鬥,龍鑰金鎖,覆以绯羅繡帕,載以腰輿、行馬。
孝宗即位,議上太上皇帝尊号曰光堯壽聖太上皇帝,寶用皇佑中法、黍尺量度。
乾道六年,再加十四字尊号,以寶材元系螭龍鈕,止堪改作蹲龍,其鈕高二寸四分五厘,厚一寸一分五厘,竅徑一寸。
理宗寶慶三年,加上甯宗皇帝徽号,寶面廣四寸二分,厚一寸二分,蹲龍鈕,通高四寸一分,寶四面鈎碾行龍。
後妃之寶。
哲宗元佑元年,诏:天聖中,章獻明肅皇後用玉寶,方四寸九分,厚一寸二分,龍鈕。
今太皇太後權同處分軍國事,宜依章獻明肅皇後故事。
二年,又诏:太皇太後玉寶,以“太皇太後之寶”為文;皇太後金寶,以“皇太後寶”為文;皇太妃金寶,以“皇太妃寶”為文。
中興之後,後寶用金,方二寸四分,高下随宜,鼻紐以龜。
鬥、檢以銀,塗以金。
寶盝三重,钑百花,塗金盤鳳。
輿案、行馬、帕褥亦如之。
皇太子寶。
至道元年,制皇太子受冊金寶。
方二寸,厚五寸,系以朱組大绶,連玉環,金鬥。
金檢長五寸,闊二寸,厚二分。
裹以紅綿。
加紅羅泥金帊,納于小盝。
盝以金裝,内設金床。
又盝二重,皆覆以紅羅銷金帊。
盝及腰輿、行馬皆銀裝金塗。
他法物皆銀為之,钑花塗金。
中興,寶,龜鈕;金塗銀檢,上勒“皇太子寶”四字,金塗銀寶鬥。
黝漆盝三重,并錦拓裡,外以金塗銀百花鳳葉子五明裝,鑰以金鎖,載以黝漆腰輿、行馬。
冊制。
用鈱玉,簡長一尺二寸,闊一寸二分;簡數從字之多少。
聯以金繩,首尾結帶。
前後褾首四枚,二枚畫神,二枚刻龍镂金,若奉護之狀。
藉以錦褥,覆以绯羅泥金夾帊。
冊匣長廣取容冊,塗以朱漆,金镂百花凸起行龍,金鎖、□錔。
覆以紅羅繡盤龍蹙金帊,承以金裝長竿床,金龍首,金魚鈎,又以紅絲為縧萦匣。
冊案塗朱漆,以銷金紅羅覆之。
後冊,用鈱,或以象。
縷文以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