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一百五 輿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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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芾、舄、中衣,皆有等差。

     近世冕服制度,沿襲失真,多不如古。

    夫後方而前圓,後昂而前俛,玄表而朱裡,此冕之制也;今則方圓俛仰,幾于無辨,且以青為表,而飾以金銀矣。

    其衣皆玄,其裳皆纁,裳前三而後四幅,此衣裳之制也;今則衣色以青,裳色以绯,且以六幅而不殊矣。

    山以章也,今則以嶞。

    火以圜也,今則以銳。

    宗彜,宗廟虎蜼之彜也,乃畫虎蜼之狀,而不為虎蜼彜。

    粉米,米而粉之者也,乃分為二章,而以五色圓花為藉。

    佩有衡、璜、琚、瑀、沖牙而已,乃加以雙滴,而重設二衡。

    绶以貫佩玉而已,乃别為錦绶,而間以雙環。

    以至帶無紐約,芾無肩頸,舄無絇繶,中衣無連裳。

     臣伏讀《國朝會要》郊廟奉祀禮文,祖宗以來,屢嘗講究,第以舊服無有存者。

    欲乞因 茲改作,是正訛缪,一從周制,以合先聖之言。

      尋禮部契勘,奏言:  衣服之制,或因時王而為之損益,事雖變古,要皆一時制作,不無因革。

    或考之先王而有缪戾者,雖行之已久,不應承誤襲非,憚于改正。

    案《周官》,自上公服衮,王之三公服□,以至士服玄冕,凡五等。

    唐制自一品服衮冕九旒,至五品服玄冕無旒,亦五等。

    國家承唐之舊,初有五旒之名,其後去三公衮冕及絺冕,但存七旒□冕、五旒毳冕與無旒玄冕,凡三等而已。

    衮服非三公所服,去之可也,乃并絺冕去之,自尚書服毳冕,以至光祿丞亦服焉,貴賤幾無差等。

    此皆一時制作,不無因革。

      今合增□冕為八旒,增毳冕為六旒,複置絺冕為四旒,并及無旒玄冕,共四等,庶幾稍合周制。

    若冕之方圓低昂至于無辨,則制造之差也。

    以青為表,非不用玄也,為玄而不至者也。

    以绯為裳,非不用纁也,為纁而太過者也。

    山止而靜者也,今象其嶞,是得山之勢而不知其性。

    火圜而神者也,今象其銳,是得火之形而不得其神也。

    至于宗彜、粉米、佩绶、帶紐、芾屦之屬,皆宜改正施行。

     是時,諸臣奏請讨論雖詳,然終以承襲之久,未能盡革也。

     □冕:八旒,每旒八玉,三采,朱、白、蒼,角笄,青纩,以三色紞垂之,纮以紫羅,屬于武。

    衣以青黑羅,三章,華蟲、火、虎蜼彜;裳以纁表羅裡,缯七幅,繡四章,藻、粉、黼、黻。

    大帶,中單,佩以鈱,貫以藥珠,绶以绛錦、銀環。

    AX上纰下純,繪二章,山、火。

    革帶,绯羅表,金塗銀裝。

    襪、舄并如舊制。

    宰相、亞終獻、大禮使服之;前期,景靈宮、太廟亞終獻,明堂滌濯、進玉爵酒官亦如之。

     毳冕:六玉,三采,衣三章,繪虎蜼彜、藻、粉米;裳二章,繡黼、黻。

    佩藥珠、衡、璜等,以金塗銅帶,AX繪以山。

    革帶以金塗銅。

    餘如□冕。

    六部侍郎以上服之;前期,景靈宮、太廟進爵酒币官、奉币官、受爵酒币官、薦俎官,明堂受玉爵、受玉币、奉徹笾豆、進飲福酒、徹俎祝腥、贊引、亞終獻,禮儀使、亞終獻爵并盥洗官四員,并如之;前二日奏告初獻,社壇九宮壇分祭初獻、亞獻亦如之。

      絺冕:四玉,二采,朱、綠。

    衣一章,繪粉米;裳二章,繡黼、黻。

    绶以皂绫,銅環。

    餘如毳冕。

    光祿卿、監察禦史、讀冊官、舉冊官、分獻官以上服之;前期,景靈宮、太廟奏奉神主官、明堂太府卿、光祿卿、沃水舉冊官、讀冊官、押樂太常卿、東朵殿三員、西朵殿二員、東廊二十八員、西廊二十五員、南廊二十七員、軷門祭獻官,前二日奏告亞獻終獻官、監察禦史,并如之;社壇九宮壇分祭終獻官、監察禦史、兵工部、光祿卿丞亦如之。

     玄冕:無旒,無佩绶,衣純黑,無章,裳刺繡而已,□無刺繡,餘如絺冕。

    光祿丞、奉禮郎、協律郎、進抟黍官、太社令、良醞令、太官令、奉俎馔等官、供祠執事官内侍以下服之;明堂光祿丞、奉禮郎、良醞令、太祝抟黍官、宮架協律郎、登歌協律郎、奉禦官、内侍供祠執事官、武臣奉俎官,軷門祭奉禮郎、太祝令、太官令,社壇九宮壇分祭太社、太祝、太官令、奉禮郎,并如之。

     紫檀冕:四旒,服紫檀衣,博士、禦史服之。

     外州軍祭服:□冕,八旒,三都初獻服之;毳冕,六旒,經略、安撫、钤轄初獻服之;絺冕,四旒,經略、安撫、钤轄亞獻服之,節鎮、防、團、軍事初獻亦如之;玄冕,無旒,節鎮、防、團、軍事亞終獻服之。

     朝服:一曰進賢冠,二曰貂蟬冠,三曰獬豸冠,皆朱衣朱裳。

    宋初之制,進賢五梁冠:塗金銀花額,犀、玳瑁簪導,立筆。

    绯羅袍,白花羅中單,绯羅裙,绯羅蔽膝,并皂缥□,白羅大帶,白羅方心曲領,玉劍、佩,銀革帶,暈錦绶,二玉環,白绫襪,皂皮履。

    一品、二品侍祠朝會則服之,中書門下則冠加籠巾貂蟬。

    三梁冠:犀角簪導,無中單,銀劍、佩,師子錦绶,銀環,餘同五梁冠。

    諸司三品、禦史台四品、兩省五品侍祠朝會則服之。

    禦史大夫、中丞則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單。

    兩梁冠:犀角簪導,銅劍、佩,練鵲錦绶,銅環,餘同三梁冠。

    四品、五品侍祠朝會則服之。

    六品以下無中單,無劍、佩、绶。

    禦史則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單。

    褲褶紫、绯、綠,各從本服色,白绫中單,白绫褲,白羅方心曲領,本品官導駕,則騎而服之。

     褲褶之制,建隆四年,範質與禮官議:“褲褶制度,先儒無說,惟《開元雜禮》有五品以上用細绫及羅,六品以下用小绫之制。

    注:褶衣,複衣也。

    又案令文,武弁,金飾平巾帻,簪導,紫褶白褲,玉梁珠寶钿帶,靴,騎馬服之。

    金飾,即附蟬也。

    詳此,即是二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