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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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退軍平涼,彼軍深入吾地,固壘以拒我,則如之何。

    ”查刺還報,合喜于是親率四萬人赴之。

    吳璘诘旦乘陰霧晦冥分兵四道來襲,戰于城東,離而複合者數四。

    漢軍千戶李展率麾下兵先登奮擊之,璘軍陣動。

    璋乘勝踵擊,璘軍複敗,追至北岡,璘走險,璋急擊之,殺略殆盡。

    璘分半軍守秦州,合喜駐軍水洛城東,自六盤山至石山頭分兵守之,斷其饷道。

    璘乃引歸。

     宋經略使荊臯以步騎三萬自德順西去,璋以兵八千、習尼列以兵五千追擊之。

    習尼列兵乃出其前,還自赤觜,遇其前鋒,敗之于高赤崖下。

    複與其中軍戰,自日昃至暮,乃罷。

    荊臯乘夜來襲營,為退軍八十裡。

    明日,習尼列追之。

    璋兵至上八節,宋兵據險為陣,璋舍馬步戰,地險不得接,相拒至曙。

    宋兵勸,璋乘之,追至甘谷城,習尼列兵亦至,宋兵宵遁,璋遂班師。

    習尼列追至伏羌城,不及而還。

     上使禦史中丞達吉視諸軍功狀,達吉舊與璋有隙,故損其功。

    诏璋将士賞比諸軍半之,璋兼陝西路都統,進官一階。

    及元帥府上功,璋居多,诏達吉削官兩階,杖八十,解職。

    上複賞璋及将士如諸軍,以璋為西北路招讨使。

    召為元帥左都監,兼安化軍節度使,賜以弓矢衣帶佩刀。

    改益都尹,左都監如故。

     宋人棄海州遁去,焚官民廬舍且盡。

    璋至海州,得所棄糧三萬六千餘石,安集其人,複其屯戍。

    五年,宋人約和,罷三路都統,複置陝西路統軍司,璋為統軍使。

    上曰:“監軍合喜年老,故授卿此職。

    邊境無事,且召卿矣。

    ”以本官兼京兆尹。

      召為禦史大夫。

    璋奏:“竊觀文武百官有相為朋黨者,今在台自臣外無女直人,乞不限資考,量材奏拟。

    ”上曰:“朋黨為誰,即糾治之。

    朕選女直人,未得其人,豈以資考為限,論其人材而已。

    ”頃之,璋奏曰:“太祖武元皇帝受天明命,太宗皇帝奄定宋土,自古帝王之興,必稱受命,當制‘大金受命之寶’,以明示萬世。

    ”上曰:“卿言正合朕意。

    ”乃遣使夏國市玉,十八年,受命寶成,奏告天地宗廟社稷,上禦正殿。

     十三年,改大興尹,為賀宋正旦使。

    璋受命使宋,即行,上遣人馳谕璋曰:“宋人若不遵舊禮,慎勿付書。

    如不令卿等入見,即持書歸。

    若迫而取之,亦勿赴宴,其回書及禮物一切勿受。

    ”璋至臨安,宋人請以太子接書,不從。

    宋人就館迫取書,璋與之,且赴宴,多受禮物。

    有司以聞,上怒,欲置之極刑。

    左丞相良弼奏曰:“璋為将,大破宋軍,宋人仇之久矣。

    将因此陷之死地,未可知也。

    今若殺璋,或者堕其計中耳。

    ”上以為然,乃杖璋百五十,除名,副使客省使高翊杖百,沒入其所受禮物。

     後歲餘,上念璋有征伐功,起為景州刺史,遷武定軍節度使,授山東西路蒲底山拏兀魯河謀克,改臨洮尹。

    十九年,卒。

     郓王昂,本名吾都補,世祖最幼子也。

    常從太祖征伐。

    天輔六年,昂與稍喝以兵四千監護諸部降人,處之嶺東,就以兵守臨潢府。

    昂不能撫禦,降人苦之,多叛亡者。

    上聞之,使出裡底戒谕昂。

    已過上京,諸部皆叛去,惟章愍宮、小室韋二部達内地。

    诏谙版勃極烈吳乞買曰:“比遣昂徙諸部,多緻怨叛,稍喝駐兵不與讨襲,緻使降人複歸遼主,違命失衆,當置重法。

    若有所疑,則禁锢之,俟師還定議。

    ”是時,太宗居守,辭不失副之,辭不失勸太宗因國慶可薄其罰,于是杖昂七十,拘之泰州,而殺稍喝。

     天會六年,權元帥左都監。

    十五年,為西京留守。

    天眷三年,為平章政事。

    皇統元年,封漆水郡王。

    二年,制诏昂暑銜帶“皇叔祖”字,封郓王。

    是歲,薨。

     子鄭家、鶴壽。

    鶴壽累官耶魯瓦群牧使,死于契丹撒八之難,語在《忠義傳》。

     鄭家,皇統初,以宗室子授定遠大将軍,除磁州刺史。

    天德間,為右谏議大夫,累遷會甯尹、安化軍節度使,改益都尹。

    海陵伐宋,為浙東道副統制,與工部尚書蘇保衡以舟師自海道趨臨安,至松林島阻風,泊島間。

    诘旦,舟人望見敵舟,請為備。

    鄭家問:“去此幾何?”舟人曰:“以水路測之,且三百裡。

    風迅,行即至矣。

    ”鄭家不曉海路舟楫,不之信。

    有頃,敵果至,見我軍無備,即以火砲擲之。

    鄭家顧見左右舟中皆火發,度不得脫,赴水死,時年四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