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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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應人,正隆二年格,有出身者皆以五十月為一考,五考出職,無出身者五十月止遷一官。
大定二年,三年格,皆三十月為考,遷一重,四考出職。
十二年,複加為五考。
大定二十九年,又為四考。
承安四年,複為五考。
自大定十二年,凡增考者,惟護衛則否。
随局内藏四庫本把,二十八人,正隆二年格,同奉職。
大定二年格,十人長,每三十月遷一重,四考出職九品。
長行,每五十月遷一重,初考女直敦武,餘人進義。
轉十人長者其後依親軍例,轉五十人長者以三十月遷加,雖未至十人長而遷加至敦武者,依本門戶出職。
十二年,加為五考。
二十一年格,與知把書畫同。
二十八年,以合數監同人内,從下選差。
明昌元年,如八貫石本把阙,六貫石局内選。
六年,半于随局承應人内選。
左右藏庫本把,八人,格同内藏。
大定二十九年設,三十月遷一重,百二十月出職。
儀鸾局本把,大定二十七年,三人。
明昌元年,設十五人,格比内藏本把。
尚食局本把,四人,大定二十八年設,格同儀鸾。
尚辇局本把,六人,二十八年設,格同儀鸾。
典客署書表,十八人,大定十二年,以班内祗、并終場舉人慎行止者,試三國奉使接送禮儀、并往複書表,格同國史院書寫。
十四年,以女直人識漢字班内祗一同試補。
大定二十四年,終場舉人出職八品注上簿,次下簿,三任依本門戶。
明昌五年,複許終場舉人材質端偉、言語辯捷者,與内班祗同試,與正九除。
捧案,八人,大定十九年,以已承三品官廕人,命宣徽院揀試儀觀修整者,格同尚衣承奉。
二十一年,格同知把書畫。
擎執儤使,大定四年,以内職及承奉班内選。
明昌六年,以皇家袒免以上親、不足則于外戚,并三品已上散官、五品以上職事官應廕子孫弟兄侄,以宣徽院選有德而美形貌者。
奉辇,舊名拽辇兒,大定二十九年更名,格同擎執。
妃奉事,舊名不入寝殿小底,大定十一年又名妃奉職,大定十八年更今名。
格同知把書畫。
東宮妃護衛,十人,大定十三年,格同親王府祗候郎君。
二十八年,有廕人與副巡檢、譏察,無廕人與司軍,軍轄等除。
東宮入殿小底,三十月遷一重。
初考,女直人遷敦武,餘人遷保義。
吏格,有廕無廕其出職,初八品,二上簿,三中簿,四八品。
五下令,六中令,八上令,回呈省。
東宮筆硯,五十月遷一重,百五十月出職正班九品。
無廕人差使。
有廕人,大定二十一年格,與二十一年知把書畫格同。
正班局分,尚藥、果子本把、奉膳、奉飲、司裀、儀鸾、武庫本把、掌器、掌辇、習騎、群子都管、生料庫本把。
大定二十一年格,有廕人,知把書畫格同。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諸局分長行并曆三百月。
十人長九十月出職。
雜班局分,鷹坊子、尚食局廚子、果子廚子、食庫車本把、儀鸾典幄、武庫槍寨、司獸、錢帛庫官、旗鼓笛角唱曲子人、弩手、傘子。
貞元元年,制弩手、傘子、尚廄局小底、尚食局廚子,并授府州作院都監。
大定二十九年,長行三百月、十人長九十月出職。
弩手、傘子四百月出職。
其他局分,若秘書監楷書及琴、棋、書、阮、象、說話待诏,尚廄局醫獸、駝馬牛羊群子、酪人,皆無出身。
侍衛親軍長行,初收,遷一重,女直敦武,餘人進義。
每五十月遷一重。
以次轉五十人長者,則每三十月遷一重。
如五十人長内遷至武義者,以五十人長本門戶出職。
五十人長每三十月遷一重,六十月出職,系正班,與九品除授,有廕者八品除授。
如轉百人長者,則三十月遷一重,六十月出職,系正班八品,有廕者七品。
大定六年,百戶任滿,有廕者注七品都軍、正将,無廕及五十戶有廕者,注八品刺郡、都巡檢、副将。
五十戶無廕者及長行有廕者,注縣尉,無廕注散巡檢。
十六年,有廕百戶,初中令,二都軍、正将,三、四祿事,五下令,六中令、七上令,回呈省。
無廕者,初都軍、正将,二錄事,三、四副将、巡檢,五都軍、正将,六下令,七中令,八上令,回呈省。
此言識字者也。
不識字者,初止縣尉,次主簿。
二十一年,有廕者初中簿,二縣尉。
無廕者初縣尉,二散巡檢。
已後,依本門戶,識字、不識字并用差注。
二十九年,定女直二百五十月出職,餘三百月出職。
吏格,先察可親民、及不可者,驗其資曆,若已任回帶明威、懷遠者,驗資拟注。
拱衛直,正隆名龍翔軍,無出身。
大定二年,改龍翔軍為拱衛司。
定格,軍使,什将,長行,每五十月遷一重,女直人敦武,餘人進義。
遷至指揮使,則三十月出職,遷一重,系正班,與諸司都監。
雖未至指揮使,遷至武義出職,系雜班,與差使。
司天長行,正隆二年,定五十月遷一重,女直敦武,餘人進義,無出身。
太醫,格同。
貞元元年,嘗罷去六十餘人。
正隆二年格,五十月遷一重,女直人敦武,餘人進義,無出身。
教坊,正隆間有典城牧民者,大定間罷,遂定格同上。
大定二年,三年格,皆三十月為考,遷一重,四考出職。
十二年,複加為五考。
大定二十九年,又為四考。
承安四年,複為五考。
自大定十二年,凡增考者,惟護衛則否。
随局内藏四庫本把,二十八人,正隆二年格,同奉職。
大定二年格,十人長,每三十月遷一重,四考出職九品。
長行,每五十月遷一重,初考女直敦武,餘人進義。
轉十人長者其後依親軍例,轉五十人長者以三十月遷加,雖未至十人長而遷加至敦武者,依本門戶出職。
十二年,加為五考。
二十一年格,與知把書畫同。
二十八年,以合數監同人内,從下選差。
明昌元年,如八貫石本把阙,六貫石局内選。
六年,半于随局承應人内選。
左右藏庫本把,八人,格同内藏。
大定二十九年設,三十月遷一重,百二十月出職。
儀鸾局本把,大定二十七年,三人。
明昌元年,設十五人,格比内藏本把。
尚食局本把,四人,大定二十八年設,格同儀鸾。
尚辇局本把,六人,二十八年設,格同儀鸾。
典客署書表,十八人,大定十二年,以班内祗、并終場舉人慎行止者,試三國奉使接送禮儀、并往複書表,格同國史院書寫。
十四年,以女直人識漢字班内祗一同試補。
大定二十四年,終場舉人出職八品注上簿,次下簿,三任依本門戶。
明昌五年,複許終場舉人材質端偉、言語辯捷者,與内班祗同試,與正九除。
捧案,八人,大定十九年,以已承三品官廕人,命宣徽院揀試儀觀修整者,格同尚衣承奉。
二十一年,格同知把書畫。
擎執儤使,大定四年,以内職及承奉班内選。
明昌六年,以皇家袒免以上親、不足則于外戚,并三品已上散官、五品以上職事官應廕子孫弟兄侄,以宣徽院選有德而美形貌者。
奉辇,舊名拽辇兒,大定二十九年更名,格同擎執。
妃奉事,舊名不入寝殿小底,大定十一年又名妃奉職,大定十八年更今名。
格同知把書畫。
東宮妃護衛,十人,大定十三年,格同親王府祗候郎君。
二十八年,有廕人與副巡檢、譏察,無廕人與司軍,軍轄等除。
東宮入殿小底,三十月遷一重。
初考,女直人遷敦武,餘人遷保義。
吏格,有廕無廕其出職,初八品,二上簿,三中簿,四八品。
五下令,六中令,八上令,回呈省。
東宮筆硯,五十月遷一重,百五十月出職正班九品。
無廕人差使。
有廕人,大定二十一年格,與二十一年知把書畫格同。
正班局分,尚藥、果子本把、奉膳、奉飲、司裀、儀鸾、武庫本把、掌器、掌辇、習騎、群子都管、生料庫本把。
大定二十一年格,有廕人,知把書畫格同。
章宗大定二十九年,諸局分長行并曆三百月。
十人長九十月出職。
雜班局分,鷹坊子、尚食局廚子、果子廚子、食庫車本把、儀鸾典幄、武庫槍寨、司獸、錢帛庫官、旗鼓笛角唱曲子人、弩手、傘子。
貞元元年,制弩手、傘子、尚廄局小底、尚食局廚子,并授府州作院都監。
大定二十九年,長行三百月、十人長九十月出職。
弩手、傘子四百月出職。
其他局分,若秘書監楷書及琴、棋、書、阮、象、說話待诏,尚廄局醫獸、駝馬牛羊群子、酪人,皆無出身。
侍衛親軍長行,初收,遷一重,女直敦武,餘人進義。
每五十月遷一重。
以次轉五十人長者,則每三十月遷一重。
如五十人長内遷至武義者,以五十人長本門戶出職。
五十人長每三十月遷一重,六十月出職,系正班,與九品除授,有廕者八品除授。
如轉百人長者,則三十月遷一重,六十月出職,系正班八品,有廕者七品。
大定六年,百戶任滿,有廕者注七品都軍、正将,無廕及五十戶有廕者,注八品刺郡、都巡檢、副将。
五十戶無廕者及長行有廕者,注縣尉,無廕注散巡檢。
十六年,有廕百戶,初中令,二都軍、正将,三、四祿事,五下令,六中令、七上令,回呈省。
無廕者,初都軍、正将,二錄事,三、四副将、巡檢,五都軍、正将,六下令,七中令,八上令,回呈省。
此言識字者也。
不識字者,初止縣尉,次主簿。
二十一年,有廕者初中簿,二縣尉。
無廕者初縣尉,二散巡檢。
已後,依本門戶,識字、不識字并用差注。
二十九年,定女直二百五十月出職,餘三百月出職。
吏格,先察可親民、及不可者,驗其資曆,若已任回帶明威、懷遠者,驗資拟注。
拱衛直,正隆名龍翔軍,無出身。
大定二年,改龍翔軍為拱衛司。
定格,軍使,什将,長行,每五十月遷一重,女直人敦武,餘人進義。
遷至指揮使,則三十月出職,遷一重,系正班,與諸司都監。
雖未至指揮使,遷至武義出職,系雜班,與差使。
司天長行,正隆二年,定五十月遷一重,女直敦武,餘人進義,無出身。
太醫,格同。
貞元元年,嘗罷去六十餘人。
正隆二年格,五十月遷一重,女直人敦武,餘人進義,無出身。
教坊,正隆間有典城牧民者,大定間罷,遂定格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