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六列傳第十一 趙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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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煚,字賢通,天水西人也。
祖超宗,魏河東太守。
父仲懿,尚書左丞。
煚少孤,養母至孝。
年十四,有人盜伐其父墓中樹者,煚對之号恸,因執送官。
見魏右仆射周惠達,長揖不拜,自述孤苦,涕泗交集,惠達為之隕涕,歎息者久之。
及長,深沉有器局,略涉書史。
周太祖引為相府參軍事。
尋從破洛陽。
及太祖班師,煚請留撫納亡叛,太祖從之。
煚于是帥所領與齊人前後五戰,斬郡守、鎮将、縣令五人,虜獲甚衆,以功封平定縣男,邑三百戶。
累轉中書侍郎。
闵帝受禅,遷陝州刺史。
蠻酋向天王聚衆作亂,以兵攻信陵、秭歸。
煚勒所部五百人,出其不意,襲擊破之,二郡獲全。
時周人于江南岸置安蜀城以禦陳,屬霖雨數旬,城頹者百餘步。
蠻酋鄭南鄉叛,引陳将吳明徹欲掩安蜀。
議者皆觀煚益修守禦,煚曰:“不然,吾自有以安之。
”乃遣使說誘江外生蠻向武陽,令乘虛掩襲所居,獲其南鄉父母妻子。
南鄉聞之,其黨各散,陳兵遂退。
明年,吳明徹屢為寇患,煚勒兵禦之,前後十六戰,每挫其鋒。
獲陳裨将覃冏、王足子、吳朗等三人,斬首百六十級。
以功授開府儀同三司,遷荊州總管長史。
入為民部中大夫。
武帝出兵鞏、洛,欲收齊河南之地。
煚谏曰:“河南洛陽,四面受敵,縱得之,不可以守。
請從河北,直指太原,傾其巢穴,可一舉以定。
”帝不納,師竟無功。
尋從上柱國于翼率衆數萬,自三鴉道以伐陳,克陳十九城而還。
以讒毀,功不見錄,除益州總管長史。
未幾,入為天官司會,累遷禦正上大夫。
煚與宗伯斛斯徵素不協,徵後出為齊州刺史,坐事下獄,自知罪重,遂逾獄而走。
帝大怒,購之甚急。
煚上密奏曰:“徵自以負罪深重,懼死遁逃,若不北竄匈奴,則南投吳越。
徵雖愚陋,久曆清顯,奔彼敵國,無益聖朝。
今者炎旱為災,可因茲大赦。
”帝從之。
徵賴而獲免,煚卒不言。
高祖為丞相,加上開府,複拜天官都司會。
俄遷大宗伯。
及踐阼,煚授玺绂,進位大将軍,賜爵金城郡公,邑二千五百戶,拜相州刺史。
朝廷以煚曉習故事,征拜尚書右仆射。
視事未幾,以忤旨,尋出為陝州刺史,俄轉冀州刺史,甚有威德。
煚嘗有疾,百姓奔馳,争為祈禱,其得民情如此。
冀州谷薄,市井多奸詐,煚為銅鬥鐵尺,置之于肆,百姓便之。
上聞而嘉焉,頒告天下,以為常法。
嘗有人盜煚田中蒿者,為吏所執。
煚曰:“此乃刺史不能宣風化,彼何罪也。
”慰谕而遣之,令人載蒿一車以賜盜者。
盜者愧恧,過于重刑。
其以德化民,皆此類也。
上幸洛陽,煚來朝,上勞之曰:“冀州大籓,民用殷實,卿之為政,深副朕懷。
”開皇十九年卒,時年六十八。
子義臣嗣,官至太子洗馬。
後同楊諒反,誅。
趙芬趙芬,字士茂,天水西人也。
父演,周秦州刺史。
芬少有辯智,頗涉經史。
周太祖引為相府铠曹參軍,曆記室,累遷熊州刺史。
撫納降附,得二千戶,加開府儀同三司。
大冢宰宇文護召為中外府掾,俄遷吏部下大夫。
芬性強濟,所居之職,皆有聲績。
武帝親總萬機,拜内史下大夫,轉少禦正。
芬明習故事,每朝廷有所疑議,衆不能決者,芬辄為評斷,莫不稱善。
後為司會,申國公李穆之讨齊也,引為行軍長史,封淮安縣男,邑五百戶。
複出為淅州刺史,轉東京小宗伯,鎮洛陽。
高祖為丞相,尉迥與司馬消難陰謀往來,芬察知之,密白高祖。
由是深見親委,遷東京左仆射,進爵郡公。
開皇初,罷東京官,拜尚書左仆射,與郢國公王誼修律令。
俄兼内史令,上甚信任之。
未幾,以老病出拜蒲州刺史,加金紫光祿大夫,仍領關東運漕,賜錢百萬、粟五千石而遣之。
後數年,上表乞骸骨,征還京師,賜以二馬轺車,幾杖被褥,歸于家,皇太子又緻巾帔。
後數年,卒。
上遣使緻祭,鴻胪監護喪事。
子元恪嗣,官至揚州總管司馬,左遷候衛長史。
少子元楷,與元恪皆明幹世事。
元楷大業中為曆陽郡丞,與廬江郡丞徐仲宗皆竭百姓之産以貢于帝。
仲宗遷南郡丞,元楷超拜江都郡丞,兼領江都宮使。
楊尚希楊尚希,弘農人也。
祖真,魏天水太守。
父承賓,商、直、淅三州刺史。
尚希龆龀而孤。
年十一,辭母請受業長安。
涿郡盧辯見而異之,令入太學,專精不倦,同輩皆共推伏。
周太祖嘗親臨釋奠,尚希時年十八,令講《孝經》,詞旨可觀。
太祖奇之,賜姓普六茹氏,擢為國子博士。
累轉舍人。
仕明、武世,曆太學博士、太子宮尹、計部中大夫,賜爵高都縣侯,東京司憲中大夫。
宣帝時,令尚
祖超宗,魏河東太守。
父仲懿,尚書左丞。
煚少孤,養母至孝。
年十四,有人盜伐其父墓中樹者,煚對之号恸,因執送官。
見魏右仆射周惠達,長揖不拜,自述孤苦,涕泗交集,惠達為之隕涕,歎息者久之。
及長,深沉有器局,略涉書史。
周太祖引為相府參軍事。
尋從破洛陽。
及太祖班師,煚請留撫納亡叛,太祖從之。
煚于是帥所領與齊人前後五戰,斬郡守、鎮将、縣令五人,虜獲甚衆,以功封平定縣男,邑三百戶。
累轉中書侍郎。
闵帝受禅,遷陝州刺史。
蠻酋向天王聚衆作亂,以兵攻信陵、秭歸。
煚勒所部五百人,出其不意,襲擊破之,二郡獲全。
時周人于江南岸置安蜀城以禦陳,屬霖雨數旬,城頹者百餘步。
蠻酋鄭南鄉叛,引陳将吳明徹欲掩安蜀。
議者皆觀煚益修守禦,煚曰:“不然,吾自有以安之。
”乃遣使說誘江外生蠻向武陽,令乘虛掩襲所居,獲其南鄉父母妻子。
南鄉聞之,其黨各散,陳兵遂退。
明年,吳明徹屢為寇患,煚勒兵禦之,前後十六戰,每挫其鋒。
獲陳裨将覃冏、王足子、吳朗等三人,斬首百六十級。
以功授開府儀同三司,遷荊州總管長史。
入為民部中大夫。
武帝出兵鞏、洛,欲收齊河南之地。
煚谏曰:“河南洛陽,四面受敵,縱得之,不可以守。
請從河北,直指太原,傾其巢穴,可一舉以定。
”帝不納,師竟無功。
尋從上柱國于翼率衆數萬,自三鴉道以伐陳,克陳十九城而還。
以讒毀,功不見錄,除益州總管長史。
未幾,入為天官司會,累遷禦正上大夫。
煚與宗伯斛斯徵素不協,徵後出為齊州刺史,坐事下獄,自知罪重,遂逾獄而走。
帝大怒,購之甚急。
煚上密奏曰:“徵自以負罪深重,懼死遁逃,若不北竄匈奴,則南投吳越。
徵雖愚陋,久曆清顯,奔彼敵國,無益聖朝。
今者炎旱為災,可因茲大赦。
”帝從之。
徵賴而獲免,煚卒不言。
高祖為丞相,加上開府,複拜天官都司會。
俄遷大宗伯。
及踐阼,煚授玺绂,進位大将軍,賜爵金城郡公,邑二千五百戶,拜相州刺史。
朝廷以煚曉習故事,征拜尚書右仆射。
視事未幾,以忤旨,尋出為陝州刺史,俄轉冀州刺史,甚有威德。
煚嘗有疾,百姓奔馳,争為祈禱,其得民情如此。
冀州谷薄,市井多奸詐,煚為銅鬥鐵尺,置之于肆,百姓便之。
上聞而嘉焉,頒告天下,以為常法。
嘗有人盜煚田中蒿者,為吏所執。
煚曰:“此乃刺史不能宣風化,彼何罪也。
”慰谕而遣之,令人載蒿一車以賜盜者。
盜者愧恧,過于重刑。
其以德化民,皆此類也。
上幸洛陽,煚來朝,上勞之曰:“冀州大籓,民用殷實,卿之為政,深副朕懷。
”開皇十九年卒,時年六十八。
子義臣嗣,官至太子洗馬。
後同楊諒反,誅。
趙芬趙芬,字士茂,天水西人也。
父演,周秦州刺史。
芬少有辯智,頗涉經史。
周太祖引為相府铠曹參軍,曆記室,累遷熊州刺史。
撫納降附,得二千戶,加開府儀同三司。
大冢宰宇文護召為中外府掾,俄遷吏部下大夫。
芬性強濟,所居之職,皆有聲績。
武帝親總萬機,拜内史下大夫,轉少禦正。
芬明習故事,每朝廷有所疑議,衆不能決者,芬辄為評斷,莫不稱善。
後為司會,申國公李穆之讨齊也,引為行軍長史,封淮安縣男,邑五百戶。
複出為淅州刺史,轉東京小宗伯,鎮洛陽。
高祖為丞相,尉迥與司馬消難陰謀往來,芬察知之,密白高祖。
由是深見親委,遷東京左仆射,進爵郡公。
開皇初,罷東京官,拜尚書左仆射,與郢國公王誼修律令。
俄兼内史令,上甚信任之。
未幾,以老病出拜蒲州刺史,加金紫光祿大夫,仍領關東運漕,賜錢百萬、粟五千石而遣之。
後數年,上表乞骸骨,征還京師,賜以二馬轺車,幾杖被褥,歸于家,皇太子又緻巾帔。
後數年,卒。
上遣使緻祭,鴻胪監護喪事。
子元恪嗣,官至揚州總管司馬,左遷候衛長史。
少子元楷,與元恪皆明幹世事。
元楷大業中為曆陽郡丞,與廬江郡丞徐仲宗皆竭百姓之産以貢于帝。
仲宗遷南郡丞,元楷超拜江都郡丞,兼領江都宮使。
楊尚希楊尚希,弘農人也。
祖真,魏天水太守。
父承賓,商、直、淅三州刺史。
尚希龆龀而孤。
年十一,辭母請受業長安。
涿郡盧辯見而異之,令入太學,專精不倦,同輩皆共推伏。
周太祖嘗親臨釋奠,尚希時年十八,令講《孝經》,詞旨可觀。
太祖奇之,賜姓普六茹氏,擢為國子博士。
累轉舍人。
仕明、武世,曆太學博士、太子宮尹、計部中大夫,賜爵高都縣侯,東京司憲中大夫。
宣帝時,令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