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五列傳第十 文四子
關燈
小
中
大
于西面,引勇及諸子列于殿庭。
命薛道衡宣廢勇之诏曰:“太子之位,實為國本,苟非其人,不可虛立。
自古儲副,或有不才,長惡不悛,仍令守器,皆由情溺寵愛,失于至理,緻使宗社傾亡,蒼生塗地。
由此言之,天下安危,系乎上嗣,大業傳世,豈不重哉!皇太子勇,地則居長,情所鐘愛,初登大位,即建春宮,冀德業日新,隆茲負荷。
而性識庸暗,仁孝無聞,昵近小人,委任奸佞,前後愆釁,難以具紀。
但百姓者,天之百姓,朕恭天命,屬當安育,雖欲愛子,實畏上靈,豈敢以不肖之子而亂天下。
勇及其男女為王、公主者,并可廢為庶人。
顧惟兆庶,事不獲已,歎言及此,良深愧歎!”令薛道衡謂勇曰:“爾之罪惡,人神所棄,欲求不廢,其可得耶?”勇再拜而言曰:“臣合屍之都市,為将來鑒誡,幸蒙哀憐,得全性命。
”言畢,泣下流襟,既而舞蹈而去。
左右莫不憫默。
又下诏曰:自古以來,朝危國亂,皆邪臣佞媚,兇黨扇惑,緻使禍及宗社,毒流兆庶。
若不标明典憲,何以肅清天下!左衛大将軍、五原郡公元旻,任掌兵衛,委以心膂,陪侍左右,恩寵隆渥,乃包藏奸伏,離間君親,崇長厲階,最為魁首。
太子左庶子唐令則,策名儲貳,位長宮僚,谄曲取容,音技自進,躬執樂器,親教内人,贊成驕侈,導引非法。
太子家令鄒文騰,專行左道,偏被親昵,心腹委付,巨細關知,占問國家,希觊災禍。
左衛率司馬夏侯福,内事谄谀,外作威勢,淩侮上下,亵濁宮闱。
典膳監元淹,謬陳愛憎,開示怨隙,妄起讪謗,潛行離阻,進引妖巫,營事厭禱。
前吏部侍郎蕭子寶,往居省閣,舊非宮臣,禀性浮躁,用懷輕險,進畫奸謀,要射榮利,經營間構,開造禍端。
前主玺下士何竦,假托玄象,妄說妖怪,志圖禍亂,心在速發,兼制奇器異服,皆竦規摹,增長驕奢,糜費百姓。
凡此七人,為害乃甚,并處斬,妻妾子孫皆悉沒官。
車騎将軍閻毗、東郡公崔君綽、遊騎尉沈福寶、瀛州民章仇太翼等四人,所為之事,皆是悖惡,論其狀迹,罪合極刑。
但朕情存好生,未能盡戮,可并特免死,各決杖一百,身及妻子資财田宅,悉可沒官。
副将作大匠高龍義,豫追番丁,辄配東宮使役,營造亭舍,進入春坊。
率更令晉文建,通直散騎侍郎、判司農少卿事元衡,料度之外,私自出給,虛破丁功,擅割園地。
并處盡。
于是集群官于廣陽門外,宣诏以戮之。
廣平王雄答诏曰:“至尊為百姓割骨肉之恩,廢黜無德,實為大慶,天下幸甚!”乃移勇于内史省,立晉王廣為皇太子,仍以勇付之,複囚于東宮。
賜楊素物三千段,元胄、楊約并千段,楊難敵五百段,皆鞫勇之功賞也。
時文林郎楊孝政上書谏曰:“皇太子為小人所誤,宜加訓誨,不宜廢黜。
”上怒,撻其胸。
尋而貝州長史裴肅表稱:“庶人罪黜已久,當克己自新,請封一小國。
” 高祖知勇之黜也,不允天下之情,乃征肅入朝,具陳廢立之意。
時勇自以廢非其罪,頻請見上,面申冤屈。
而皇太子遏之,不得聞奏。
勇于是升樹大叫,聲聞于上,冀得引見。
素因奏言:“勇情志昏亂,為癫鬼所著,不可複收。
”上以為然,卒不得見。
素誣陷經營,構成其罪,類皆如此。
高祖寝疾于仁壽宮,征皇太子入侍醫藥,而奸亂宮闱,事聞于高祖。
高祖抵床曰:“枉廢我兒!”因遣追勇。
未及發使,高祖暴崩,秘不發喪。
遽收柳述、元岩,系于大理獄,僞為高祖敕書,賜庶人死。
追封房陵王,不為立嗣。
勇有十男:雲昭訓生長甯王俨、平原王裕、安城王筠,高良娣生安平王嶷、襄城王恪,王良媛生高陽王該、建安王韶,成姬生颍川王煚,後宮生孝實、孝範。
長甯王俨,勇長子也。
誕乳之初,以報高祖,高祖曰:“此即皇太孫,何乃生不得地?”雲定興奏曰:“天生龍種,所以因雲而出。
”時人以為敏對。
六歲,封長甯郡王。
勇敗,亦坐廢黜。
上表乞宿衛,辭情哀切,高祖覽而憫焉。
楊素進曰:“伏願聖心同于螫手,不宜複留意。
”炀帝踐極,俨常從行,卒于道,實鸩之也。
諸弟分徙嶺外,仍敕在所皆殺焉。
秦孝王俊,字阿祗,高祖第三子也。
開皇元年立為秦王。
二年春,拜上柱國、河南道行台尚書令、洛州刺史,時年十二。
加右武衛大将軍,領關東兵。
三年,遷秦州總管。
隴右諸州盡隸焉。
俊仁恕慈愛,崇敬佛道,請為沙門,上不許。
六年,遷山南道行台尚書令。
伐陳之役,以為山南道行軍元帥,督三十總管,水陸十餘萬,屯漢口,為上流節度。
陳将周羅?、荀法尚等,以勁兵數萬屯鹦鹉洲,總管崔弘度請擊之。
俊慮殺傷,不許。
羅?亦相率而降。
于是遣使奉章詣阙,垂泣謂使者曰:“謬當推毂,愧無尺寸之功,以此多慚耳。
”上聞而善之。
授揚州總管四十四州諸軍事,鎮廣陵。
歲餘,轉并州總管二十四州諸軍事。
初頗有令問,高祖聞而大悅,下書獎勵焉。
其後俊漸奢侈,違犯制度,出錢求息,民吏苦之。
上遣使按其事,與相連坐者百餘人。
俊猶不悛,于是盛治宮室,窮極侈麗。
俊有巧思,每親運斤斧,工巧之器,飾以珠玉。
為妃作七寶」?,又為水殿,香
命薛道衡宣廢勇之诏曰:“太子之位,實為國本,苟非其人,不可虛立。
自古儲副,或有不才,長惡不悛,仍令守器,皆由情溺寵愛,失于至理,緻使宗社傾亡,蒼生塗地。
由此言之,天下安危,系乎上嗣,大業傳世,豈不重哉!皇太子勇,地則居長,情所鐘愛,初登大位,即建春宮,冀德業日新,隆茲負荷。
而性識庸暗,仁孝無聞,昵近小人,委任奸佞,前後愆釁,難以具紀。
但百姓者,天之百姓,朕恭天命,屬當安育,雖欲愛子,實畏上靈,豈敢以不肖之子而亂天下。
勇及其男女為王、公主者,并可廢為庶人。
顧惟兆庶,事不獲已,歎言及此,良深愧歎!”令薛道衡謂勇曰:“爾之罪惡,人神所棄,欲求不廢,其可得耶?”勇再拜而言曰:“臣合屍之都市,為将來鑒誡,幸蒙哀憐,得全性命。
”言畢,泣下流襟,既而舞蹈而去。
左右莫不憫默。
又下诏曰:自古以來,朝危國亂,皆邪臣佞媚,兇黨扇惑,緻使禍及宗社,毒流兆庶。
若不标明典憲,何以肅清天下!左衛大将軍、五原郡公元旻,任掌兵衛,委以心膂,陪侍左右,恩寵隆渥,乃包藏奸伏,離間君親,崇長厲階,最為魁首。
太子左庶子唐令則,策名儲貳,位長宮僚,谄曲取容,音技自進,躬執樂器,親教内人,贊成驕侈,導引非法。
太子家令鄒文騰,專行左道,偏被親昵,心腹委付,巨細關知,占問國家,希觊災禍。
左衛率司馬夏侯福,内事谄谀,外作威勢,淩侮上下,亵濁宮闱。
典膳監元淹,謬陳愛憎,開示怨隙,妄起讪謗,潛行離阻,進引妖巫,營事厭禱。
前吏部侍郎蕭子寶,往居省閣,舊非宮臣,禀性浮躁,用懷輕險,進畫奸謀,要射榮利,經營間構,開造禍端。
前主玺下士何竦,假托玄象,妄說妖怪,志圖禍亂,心在速發,兼制奇器異服,皆竦規摹,增長驕奢,糜費百姓。
凡此七人,為害乃甚,并處斬,妻妾子孫皆悉沒官。
車騎将軍閻毗、東郡公崔君綽、遊騎尉沈福寶、瀛州民章仇太翼等四人,所為之事,皆是悖惡,論其狀迹,罪合極刑。
但朕情存好生,未能盡戮,可并特免死,各決杖一百,身及妻子資财田宅,悉可沒官。
副将作大匠高龍義,豫追番丁,辄配東宮使役,營造亭舍,進入春坊。
率更令晉文建,通直散騎侍郎、判司農少卿事元衡,料度之外,私自出給,虛破丁功,擅割園地。
并處盡。
于是集群官于廣陽門外,宣诏以戮之。
廣平王雄答诏曰:“至尊為百姓割骨肉之恩,廢黜無德,實為大慶,天下幸甚!”乃移勇于内史省,立晉王廣為皇太子,仍以勇付之,複囚于東宮。
賜楊素物三千段,元胄、楊約并千段,楊難敵五百段,皆鞫勇之功賞也。
時文林郎楊孝政上書谏曰:“皇太子為小人所誤,宜加訓誨,不宜廢黜。
”上怒,撻其胸。
尋而貝州長史裴肅表稱:“庶人罪黜已久,當克己自新,請封一小國。
” 高祖知勇之黜也,不允天下之情,乃征肅入朝,具陳廢立之意。
時勇自以廢非其罪,頻請見上,面申冤屈。
而皇太子遏之,不得聞奏。
勇于是升樹大叫,聲聞于上,冀得引見。
素因奏言:“勇情志昏亂,為癫鬼所著,不可複收。
”上以為然,卒不得見。
素誣陷經營,構成其罪,類皆如此。
高祖寝疾于仁壽宮,征皇太子入侍醫藥,而奸亂宮闱,事聞于高祖。
高祖抵床曰:“枉廢我兒!”因遣追勇。
未及發使,高祖暴崩,秘不發喪。
遽收柳述、元岩,系于大理獄,僞為高祖敕書,賜庶人死。
追封房陵王,不為立嗣。
勇有十男:雲昭訓生長甯王俨、平原王裕、安城王筠,高良娣生安平王嶷、襄城王恪,王良媛生高陽王該、建安王韶,成姬生颍川王煚,後宮生孝實、孝範。
長甯王俨,勇長子也。
誕乳之初,以報高祖,高祖曰:“此即皇太孫,何乃生不得地?”雲定興奏曰:“天生龍種,所以因雲而出。
”時人以為敏對。
六歲,封長甯郡王。
勇敗,亦坐廢黜。
上表乞宿衛,辭情哀切,高祖覽而憫焉。
楊素進曰:“伏願聖心同于螫手,不宜複留意。
”炀帝踐極,俨常從行,卒于道,實鸩之也。
諸弟分徙嶺外,仍敕在所皆殺焉。
秦孝王俊,字阿祗,高祖第三子也。
開皇元年立為秦王。
二年春,拜上柱國、河南道行台尚書令、洛州刺史,時年十二。
加右武衛大将軍,領關東兵。
三年,遷秦州總管。
隴右諸州盡隸焉。
俊仁恕慈愛,崇敬佛道,請為沙門,上不許。
六年,遷山南道行台尚書令。
伐陳之役,以為山南道行軍元帥,督三十總管,水陸十餘萬,屯漢口,為上流節度。
陳将周羅?、荀法尚等,以勁兵數萬屯鹦鹉洲,總管崔弘度請擊之。
俊慮殺傷,不許。
羅?亦相率而降。
于是遣使奉章詣阙,垂泣謂使者曰:“謬當推毂,愧無尺寸之功,以此多慚耳。
”上聞而善之。
授揚州總管四十四州諸軍事,鎮廣陵。
歲餘,轉并州總管二十四州諸軍事。
初頗有令問,高祖聞而大悅,下書獎勵焉。
其後俊漸奢侈,違犯制度,出錢求息,民吏苦之。
上遣使按其事,與相連坐者百餘人。
俊猶不悛,于是盛治宮室,窮極侈麗。
俊有巧思,每親運斤斧,工巧之器,飾以珠玉。
為妃作七寶」?,又為水殿,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