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二列傳第七 李德林子百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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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受命,豈直史也?比觀論者聞追舉受命之元,多有河漢,但言追數受命之歲,情或安之。
似所怖者元字耳,事類朝三,是許其一年,不許其元年也。
案《易》“黃裳元吉”,鄭玄注雲:“如舜試天子,周公攝政。
”是以試攝不殊。
《大傳》雖無元字,一之與元,無異義矣。
《春秋》不言一年一月者,欲使人君體元以居正,蓋史之婉辭,非一與元别也。
漢獻帝死,劉備自尊崇。
陳壽蜀人,以魏為漢賊。
甯肯蜀主未立,已雲魏武受命乎?士衡自尊本國,誠如高議,欲使三方鼎峙,同為霸名。
習氏《漢晉春秋》,意在是也。
至司馬炎兼并,許其帝号。
魏之君臣,吳人并以為戮賊,亦甯肯當塗之世,雲晉有受命之徵?史者,編年也,故魯号《紀年》。
墨子又雲,吾見《百國春秋》。
史又有無事而書年者,是重年驗也。
若欲高祖事事謙沖,即須号令皆推魏氏。
便是編魏年,紀魏事,此即魏末功臣之傳,豈複皇朝帝紀者也。
陸機稱紀元立斷,或以正始,或以嘉平。
束皙議雲,赤雀白魚之事。
恐晉朝之議,是并論受命之元,非止代終之斷也。
公議雲陸機不議元者,是所未喻,願更思之。
陸機以刊木著于《虞書》,龛黎見于商典,以蔽晉朝正始、嘉平之議,斯又謬矣。
唯可二代相涉,兩史并書,必不得以後朝創業之迹,斷入前史。
若然,則世宗、高祖皆天保以前,唯入魏氏列傳,不作齊朝帝紀,可乎?此既不可,彼複何證! 是時中書侍郎杜台卿上《世祖武成皇帝頌》,齊主以為未盡善,令和士開以頌示德林。
宣旨雲:“台卿此文,未當朕意。
以卿有大才,須叙盛德,即宜速作,急進本也。
”德林乃上頌十六章并序,文多不載。
武成覽頌善之,賜名馬一匹。
三年,祖孝徵入為侍中,尚書左仆射趙彥深出為兗州刺史。
朝士有先為孝徵所待遇者,間德林,雲是彥深黨與,不可仍掌機密。
孝徵曰:“德林久滞绛衣,我常恨彥深待賢未足。
内省文翰,方以委之。
尋當有佳處分,不宜妄說。
”尋除中書侍郎,仍诏修國史。
齊主留情文雅,召入文林館。
又令與黃門侍郎顔之推二人同判文林館事。
五年,敕令與黃門侍郎李孝貞、中書侍郎李若别掌宣傳。
尋除通直散騎常侍,兼中書侍郎。
隆化中,假儀同三司。
承光中,授儀同三司。
及周武帝克齊,入鄴之日,敕小司馬唐道和就宅宣旨慰喻,雲:“平齊之利,唯在于爾。
朕本畏爾逐齊王東走,今聞猶在,大以慰懷,宜即入相見。
”道和引之入内,遣内史字文昂訪問齊朝風俗政教、人物善惡,即留内省,三宿乃歸。
仍遣從駕至長安,授内史上士。
自此以後,诏诰格式,及用山東人物,一以委之。
武帝嘗于雲陽宮作鮮卑語謂群臣雲:“我常日唯聞李德林名,及見其與齊朝作诏書移檄,我正謂其是天上人。
豈言今日得其驅使,複為我作文書,極為大異。
”神武公纥豆陵毅答曰:“臣聞明王聖主,得骐驎鳳凰為瑞,是聖德所感,非力能緻之。
瑞物雖來,不堪使用。
如李德林來受驅策,亦陛下聖德感緻,有大才用,無所不堪,勝于骐驎鳳凰遠矣。
”武帝大笑曰:“誠如公言。
”宣政末,授禦正下大夫。
大象初,賜爵成安縣男。
宣帝大漸,屬高祖初受顧命,邗國公楊惠謂德林曰:“朝廷賜令總文武事,經國任重,非群才輔佐,無以克成大業。
今欲與公共事,必不得辭。
”德林聞之甚喜,乃答雲:“德林雖庸芃,微誠亦有所在。
若曲相提獎,必望以死奉公。
”高祖大悅,即召與語。
劉昉、鄭譯初矯诏召高祖受顧命輔少主,總知内外兵馬事。
諸衛既奉敕,并受高祖節度。
鄭譯、劉昉議,欲授高祖冢宰,鄭譯自攝大司馬,劉昉又求小冢宰。
高祖私問德林曰:“欲何以見處?”德林雲:“即宜作大丞相,假黃钺,都督内外諸軍事。
不爾,無以壓衆心。
”及發喪,便即依此。
以譯為相府長史,帶内史上大夫,昉但為丞相府司馬。
譯、昉由是不平。
以德林為丞相府屬,加儀同大将軍。
未幾而三方構亂,指授兵略,皆與之參詳。
軍書羽檄,朝夕填委,一日之中,動逾百數。
或機速競發,口授數人,文意百端,不加治點。
鄖公韋孝寬為東道元帥,師次永橋,為沁水泛長,兵未得度。
長史李詢上密啟雲:“大将梁士彥、宇文忻、崔弘度并受尉遲迥饷金,軍中慅慅,人情大異。
”高祖得詢啟,深以為憂,與鄭譯議,欲代此三人。
德林獨進計雲:“公與諸将,并是國家貴臣,未相伏馭,今以挾令之威,使得之耳。
安知後所遣者,能盡腹心,前所遣人,獨緻乖異?又取金之事,虛實難明,即令換易,彼将懼罪,恐其逃逸,便須禁锢。
然則鄖公以下,必有驚疑之意。
且臨敵代将,自古所難,樂毅所以辭燕,趙括以之敗趙。
如愚所見,但遣公一腹心,明于智略,為諸将舊來所信服者,速至軍所,使觀其情僞。
縱有異志,必不敢動。
”丞相大悟曰:“若公不發
似所怖者元字耳,事類朝三,是許其一年,不許其元年也。
案《易》“黃裳元吉”,鄭玄注雲:“如舜試天子,周公攝政。
”是以試攝不殊。
《大傳》雖無元字,一之與元,無異義矣。
《春秋》不言一年一月者,欲使人君體元以居正,蓋史之婉辭,非一與元别也。
漢獻帝死,劉備自尊崇。
陳壽蜀人,以魏為漢賊。
甯肯蜀主未立,已雲魏武受命乎?士衡自尊本國,誠如高議,欲使三方鼎峙,同為霸名。
習氏《漢晉春秋》,意在是也。
至司馬炎兼并,許其帝号。
魏之君臣,吳人并以為戮賊,亦甯肯當塗之世,雲晉有受命之徵?史者,編年也,故魯号《紀年》。
墨子又雲,吾見《百國春秋》。
史又有無事而書年者,是重年驗也。
若欲高祖事事謙沖,即須号令皆推魏氏。
便是編魏年,紀魏事,此即魏末功臣之傳,豈複皇朝帝紀者也。
陸機稱紀元立斷,或以正始,或以嘉平。
束皙議雲,赤雀白魚之事。
恐晉朝之議,是并論受命之元,非止代終之斷也。
公議雲陸機不議元者,是所未喻,願更思之。
陸機以刊木著于《虞書》,龛黎見于商典,以蔽晉朝正始、嘉平之議,斯又謬矣。
唯可二代相涉,兩史并書,必不得以後朝創業之迹,斷入前史。
若然,則世宗、高祖皆天保以前,唯入魏氏列傳,不作齊朝帝紀,可乎?此既不可,彼複何證! 是時中書侍郎杜台卿上《世祖武成皇帝頌》,齊主以為未盡善,令和士開以頌示德林。
宣旨雲:“台卿此文,未當朕意。
以卿有大才,須叙盛德,即宜速作,急進本也。
”德林乃上頌十六章并序,文多不載。
武成覽頌善之,賜名馬一匹。
三年,祖孝徵入為侍中,尚書左仆射趙彥深出為兗州刺史。
朝士有先為孝徵所待遇者,間德林,雲是彥深黨與,不可仍掌機密。
孝徵曰:“德林久滞绛衣,我常恨彥深待賢未足。
内省文翰,方以委之。
尋當有佳處分,不宜妄說。
”尋除中書侍郎,仍诏修國史。
齊主留情文雅,召入文林館。
又令與黃門侍郎顔之推二人同判文林館事。
五年,敕令與黃門侍郎李孝貞、中書侍郎李若别掌宣傳。
尋除通直散騎常侍,兼中書侍郎。
隆化中,假儀同三司。
承光中,授儀同三司。
及周武帝克齊,入鄴之日,敕小司馬唐道和就宅宣旨慰喻,雲:“平齊之利,唯在于爾。
朕本畏爾逐齊王東走,今聞猶在,大以慰懷,宜即入相見。
”道和引之入内,遣内史字文昂訪問齊朝風俗政教、人物善惡,即留内省,三宿乃歸。
仍遣從駕至長安,授内史上士。
自此以後,诏诰格式,及用山東人物,一以委之。
武帝嘗于雲陽宮作鮮卑語謂群臣雲:“我常日唯聞李德林名,及見其與齊朝作诏書移檄,我正謂其是天上人。
豈言今日得其驅使,複為我作文書,極為大異。
”神武公纥豆陵毅答曰:“臣聞明王聖主,得骐驎鳳凰為瑞,是聖德所感,非力能緻之。
瑞物雖來,不堪使用。
如李德林來受驅策,亦陛下聖德感緻,有大才用,無所不堪,勝于骐驎鳳凰遠矣。
”武帝大笑曰:“誠如公言。
”宣政末,授禦正下大夫。
大象初,賜爵成安縣男。
宣帝大漸,屬高祖初受顧命,邗國公楊惠謂德林曰:“朝廷賜令總文武事,經國任重,非群才輔佐,無以克成大業。
今欲與公共事,必不得辭。
”德林聞之甚喜,乃答雲:“德林雖庸芃,微誠亦有所在。
若曲相提獎,必望以死奉公。
”高祖大悅,即召與語。
劉昉、鄭譯初矯诏召高祖受顧命輔少主,總知内外兵馬事。
諸衛既奉敕,并受高祖節度。
鄭譯、劉昉議,欲授高祖冢宰,鄭譯自攝大司馬,劉昉又求小冢宰。
高祖私問德林曰:“欲何以見處?”德林雲:“即宜作大丞相,假黃钺,都督内外諸軍事。
不爾,無以壓衆心。
”及發喪,便即依此。
以譯為相府長史,帶内史上大夫,昉但為丞相府司馬。
譯、昉由是不平。
以德林為丞相府屬,加儀同大将軍。
未幾而三方構亂,指授兵略,皆與之參詳。
軍書羽檄,朝夕填委,一日之中,動逾百數。
或機速競發,口授數人,文意百端,不加治點。
鄖公韋孝寬為東道元帥,師次永橋,為沁水泛長,兵未得度。
長史李詢上密啟雲:“大将梁士彥、宇文忻、崔弘度并受尉遲迥饷金,軍中慅慅,人情大異。
”高祖得詢啟,深以為憂,與鄭譯議,欲代此三人。
德林獨進計雲:“公與諸将,并是國家貴臣,未相伏馭,今以挾令之威,使得之耳。
安知後所遣者,能盡腹心,前所遣人,獨緻乖異?又取金之事,虛實難明,即令換易,彼将懼罪,恐其逃逸,便須禁锢。
然則鄖公以下,必有驚疑之意。
且臨敵代将,自古所難,樂毅所以辭燕,趙括以之敗趙。
如愚所見,但遣公一腹心,明于智略,為諸将舊來所信服者,速至軍所,使觀其情僞。
縱有異志,必不敢動。
”丞相大悟曰:“若公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