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十二列傳第七 李德林子百藥
關燈
小
中
大
李德林,字公輔,博陵安平人也。
祖壽,湖州戶曹從事。
父敬族,曆太學博士、鎮遠将軍。
魏孝靜帝時,命當世通人正定文籍,以為内校書,别在直閤省。
德林幼聰敏,年數歲,誦左思《蜀都賦》,十餘日便度。
高隆之見而嗟歎,遍告朝士,雲:“若假其年,必為天下偉器。
”鄴京人士多就宅觀之,月餘,日中車馬不絕。
年十五,誦五經及古今文集,日數千言。
俄而該博墳典,陰陽緯候,無不通涉。
善屬文,辭核而理暢。
魏收嘗對高隆之謂其父曰:“賢子文筆終當繼溫子升。
”隆之大笑曰:“魏常侍殊已嫉賢,何不近比老彭,乃遠求溫子!”年十六,遭父艱,自駕靈輿,反葬故裡。
時正嚴冬,單衰跣足,州裡人物由是敬慕之。
博陵豪族有崔谌者,仆射之兄,因休假還鄉,車服甚盛。
将從其宅詣德林赴吊,相去十餘裡,從者數十騎,稍稍減留。
比至德林門,才餘五騎,雲不得令李生怪人燻灼。
德林居貧?感轲,母氏多疾,方留心典籍,無複宦情。
其後,母病稍愈,逼令仕進。
任城王湝為定州刺史,重其才,召入州館。
朝夕同遊,殆均師友,不為君民禮數。
嘗語德林雲:“竊聞蔽賢蒙顯戮。
久令君沈滞,吾獨得潤身,朝廷縱不見尤,亦懼明靈所譴。
”于是舉秀才入鄴,于時天保八年也。
王因遺尚書令楊遵彥書雲:“燕趙固多奇士,此言誠不為謬。
今歲所貢秀才李德林者,文章學識,固不待言,觀其風神器宇,終為棟梁之用。
至如經國大體,是賈生、晁錯之俦;雕蟲小技,殆相如、子雲之輩。
今雖唐、虞君世,俊乂盈朝,然修大廈者,豈厭夫良材之積也? 吾嘗見孔文舉《薦祢衡表》雲:‘洪水橫流,帝思俾乂。
’以正平比夫大禹,常謂拟谕非倫。
今以德林言之,便覺前言非大。
”遵彥即命德林制《讓尚書令表》,援筆立成,不加治點。
因大相賞異,以示吏部郎中陸卬。
卬雲:“已大見其文筆,浩浩如長河東注。
比來所見,後生制作,乃涓浍之流耳。
”卬仍命其子乂與德林周旋,戒之曰:“汝每事宜師此人,以為模楷。
”時遵彥铨衡,深慎選舉,秀才擢第,罕有甲科。
德林射策五條,考皆為上,授殿中将軍。
既是西省散員,非其所好,又以天保季世,乃謝病還鄉,阖門守道。
乾明初,遵彥奏追德林入議曹。
皇建初,下诏搜揚人物,複追赴晉陽。
撰《春思賦》一篇,代稱典麗。
是時長廣王作相,居守在鄴。
敕德林還京,與散騎常侍高元海等參掌機密。
王引授丞相府行參軍。
未幾而王即帝位,授奉朝請,寓直舍人省。
河清中,授員外散騎侍郎,帶齋帥,仍别直機密省。
天統初,授給事中,直中書,參掌诏诰。
尋遷中書舍人。
武平初,加通直散騎侍郎。
又敕與中書侍郎宋士素、副侍中趙彥深别典機密。
尋丁母艱去職,勺飲不入口五日。
因發熱病,遍體生瘡,而哀泣不絕。
諸士友陸骞、宋士素,名醫張子彥等,為合湯藥。
德林不肯進,遍體洪腫,數日間,一時頓差,身力平複。
諸人皆雲孝感所緻。
太常博士巴叔仁表上其事,朝廷嘉之。
才滿百日,奪情起複,德林以羸病屬疾,請急罷歸。
魏收與陽休之論《齊書》起元事,敕集百司會議。
收與德林書曰:“前者議文,總諸事意,小如混漫,難可領解。
今便随事條列,幸為留懷,細加推逐。
凡言或者,皆是敵人之議。
既聞人說,因而探論耳。
”德林複書曰:“即位之元,《春秋》常義。
謹按魯君息姑不稱即位,亦有元年,非獨即位得稱元年也。
議雲受終之元,《尚書》之古典。
謹按《大傳》,周公攝政,一年救亂,二年伐殷,三年踐奄,四年建侯衛,五年營成周,六年制禮作樂,七年緻政成王。
論者或以舜、禹受終,是為天子。
然則周公以臣禮而死,此亦稱元,非獨受終為帝也。
蒙示議文,扶病省覽,荒情迷識,暫得發蒙。
當世君子,必無橫議,唯應閣筆贊成而已。
辄謂前二條有益于議,仰見議中不錄,謹以寫呈。
”收重遺書曰:“惠示二事,感佩殊深。
以魯公諸侯之事,昨小為疑。
息姑不書即位,舜、禹亦不言即位。
息姑雖攝,尚得書元,舜、禹之攝稱元,理也。
周公居攝,乃雲一年救亂,似不稱元。
自無《大傳》,不得尋讨。
一之與元,其事何别?更有所見,幸請論之。
”德林答曰:攝之與相,其義一也。
故周公攝政,孔子曰“周公相成王”;魏武相漢,曹植曰“如虞翼唐”。
或雲高祖身未居攝,灼然非理。
攝者專賞罰之名,古今事殊,不可以體為斷。
陸機見舜肆類上帝,班瑞群後,便雲舜有天下,須格于文祖也,欲使晉之三主異于舜攝。
竊以為舜若堯死,獄訟不歸,便是夏朝之益,何得不須格于文祖也?若使用王者之禮,便曰即真,則周公負扆朝諸侯,霍光行周公之事,皆真帝乎?斯不然矣。
必知高祖與舜攝不殊,不得從士衡之謬。
或以為書元年者,當時實錄,非追書也。
大齊之興,實由武帝,謙
祖壽,湖州戶曹從事。
父敬族,曆太學博士、鎮遠将軍。
魏孝靜帝時,命當世通人正定文籍,以為内校書,别在直閤省。
德林幼聰敏,年數歲,誦左思《蜀都賦》,十餘日便度。
高隆之見而嗟歎,遍告朝士,雲:“若假其年,必為天下偉器。
”鄴京人士多就宅觀之,月餘,日中車馬不絕。
年十五,誦五經及古今文集,日數千言。
俄而該博墳典,陰陽緯候,無不通涉。
善屬文,辭核而理暢。
魏收嘗對高隆之謂其父曰:“賢子文筆終當繼溫子升。
”隆之大笑曰:“魏常侍殊已嫉賢,何不近比老彭,乃遠求溫子!”年十六,遭父艱,自駕靈輿,反葬故裡。
時正嚴冬,單衰跣足,州裡人物由是敬慕之。
博陵豪族有崔谌者,仆射之兄,因休假還鄉,車服甚盛。
将從其宅詣德林赴吊,相去十餘裡,從者數十騎,稍稍減留。
比至德林門,才餘五騎,雲不得令李生怪人燻灼。
德林居貧?感轲,母氏多疾,方留心典籍,無複宦情。
其後,母病稍愈,逼令仕進。
任城王湝為定州刺史,重其才,召入州館。
朝夕同遊,殆均師友,不為君民禮數。
嘗語德林雲:“竊聞蔽賢蒙顯戮。
久令君沈滞,吾獨得潤身,朝廷縱不見尤,亦懼明靈所譴。
”于是舉秀才入鄴,于時天保八年也。
王因遺尚書令楊遵彥書雲:“燕趙固多奇士,此言誠不為謬。
今歲所貢秀才李德林者,文章學識,固不待言,觀其風神器宇,終為棟梁之用。
至如經國大體,是賈生、晁錯之俦;雕蟲小技,殆相如、子雲之輩。
今雖唐、虞君世,俊乂盈朝,然修大廈者,豈厭夫良材之積也? 吾嘗見孔文舉《薦祢衡表》雲:‘洪水橫流,帝思俾乂。
’以正平比夫大禹,常謂拟谕非倫。
今以德林言之,便覺前言非大。
”遵彥即命德林制《讓尚書令表》,援筆立成,不加治點。
因大相賞異,以示吏部郎中陸卬。
卬雲:“已大見其文筆,浩浩如長河東注。
比來所見,後生制作,乃涓浍之流耳。
”卬仍命其子乂與德林周旋,戒之曰:“汝每事宜師此人,以為模楷。
”時遵彥铨衡,深慎選舉,秀才擢第,罕有甲科。
德林射策五條,考皆為上,授殿中将軍。
既是西省散員,非其所好,又以天保季世,乃謝病還鄉,阖門守道。
乾明初,遵彥奏追德林入議曹。
皇建初,下诏搜揚人物,複追赴晉陽。
撰《春思賦》一篇,代稱典麗。
是時長廣王作相,居守在鄴。
敕德林還京,與散騎常侍高元海等參掌機密。
王引授丞相府行參軍。
未幾而王即帝位,授奉朝請,寓直舍人省。
河清中,授員外散騎侍郎,帶齋帥,仍别直機密省。
天統初,授給事中,直中書,參掌诏诰。
尋遷中書舍人。
武平初,加通直散騎侍郎。
又敕與中書侍郎宋士素、副侍中趙彥深别典機密。
尋丁母艱去職,勺飲不入口五日。
因發熱病,遍體生瘡,而哀泣不絕。
諸士友陸骞、宋士素,名醫張子彥等,為合湯藥。
德林不肯進,遍體洪腫,數日間,一時頓差,身力平複。
諸人皆雲孝感所緻。
太常博士巴叔仁表上其事,朝廷嘉之。
才滿百日,奪情起複,德林以羸病屬疾,請急罷歸。
魏收與陽休之論《齊書》起元事,敕集百司會議。
收與德林書曰:“前者議文,總諸事意,小如混漫,難可領解。
今便随事條列,幸為留懷,細加推逐。
凡言或者,皆是敵人之議。
既聞人說,因而探論耳。
”德林複書曰:“即位之元,《春秋》常義。
謹按魯君息姑不稱即位,亦有元年,非獨即位得稱元年也。
議雲受終之元,《尚書》之古典。
謹按《大傳》,周公攝政,一年救亂,二年伐殷,三年踐奄,四年建侯衛,五年營成周,六年制禮作樂,七年緻政成王。
論者或以舜、禹受終,是為天子。
然則周公以臣禮而死,此亦稱元,非獨受終為帝也。
蒙示議文,扶病省覽,荒情迷識,暫得發蒙。
當世君子,必無橫議,唯應閣筆贊成而已。
辄謂前二條有益于議,仰見議中不錄,謹以寫呈。
”收重遺書曰:“惠示二事,感佩殊深。
以魯公諸侯之事,昨小為疑。
息姑不書即位,舜、禹亦不言即位。
息姑雖攝,尚得書元,舜、禹之攝稱元,理也。
周公居攝,乃雲一年救亂,似不稱元。
自無《大傳》,不得尋讨。
一之與元,其事何别?更有所見,幸請論之。
”德林答曰:攝之與相,其義一也。
故周公攝政,孔子曰“周公相成王”;魏武相漢,曹植曰“如虞翼唐”。
或雲高祖身未居攝,灼然非理。
攝者專賞罰之名,古今事殊,不可以體為斷。
陸機見舜肆類上帝,班瑞群後,便雲舜有天下,須格于文祖也,欲使晉之三主異于舜攝。
竊以為舜若堯死,獄訟不歸,便是夏朝之益,何得不須格于文祖也?若使用王者之禮,便曰即真,則周公負扆朝諸侯,霍光行周公之事,皆真帝乎?斯不然矣。
必知高祖與舜攝不殊,不得從士衡之謬。
或以為書元年者,當時實錄,非追書也。
大齊之興,實由武帝,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