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列傳第三 劉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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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業之世,官至尚書主爵郎。
韋?者,京兆人也。
仕周内史大夫。
高祖以?有定策之功,累遷上柱國,封普安郡公。
開皇初,卒于蒲州刺史。
盧贲盧贲,字子徵,涿郡範陽人也。
父光,周開府、燕郡公。
贲略涉書記,頗解鐘律。
周武帝時,襲爵燕郡公,邑一千九百戶。
後曆魯陽太守、太子小宮尹、儀同三司。
平齊有功,增邑四百戶,轉司武上士。
時高祖為大司武,贲知高祖為非常人,深自推結。
宣帝嗣位,加開府。
及高祖初被顧托,群情未一,乃引贲置于左右。
高祖将之東第,百官皆不知所去。
高祖潛令贲部伍仗衛,因召公卿而謂曰:“欲求富貴者,當相随來。
”往往偶語,欲有去就。
贲嚴兵而至,衆莫敢動。
出崇陽門,至東宮,門者拒不内。
贲谕之,不去,瞋目叱之,門者遂卻。
既而高祖得入。
贲恆典宿衛,後承問,進說曰:“周曆已盡,天人之望,實歸明公,願早應天順民也。
天與不取,反受其咎。
”高祖甚然之。
及受禅,命贲清宮,因典宿衛。
贲于是奏改周代旗幟,更為嘉名。
其青龍、驺虞、硃雀、玄武、千秋、萬歲之旗,皆贲所創也。
尋拜散騎常侍,兼太子左庶子、左領軍、右将軍。
時高颎、蘇威共掌朝政,贲甚不平之。
柱國劉昉時被疏忌,贲因諷昉及上柱國元諧、李詢、華州刺史張賓等,謀黜颎、威,五人相與輔政。
又以晉王上之愛子,謀行廢立。
複私謂皇太子曰:“贲将數谒殿下,恐為上所譴,願察區區之心。
”謀洩,上窮治其事。
昉等委罪于賓、贲,公卿奏二人坐當死。
上以龍潛之舊,不忍加誅,并除名為民。
賓未幾卒。
歲餘,贲複爵位,檢校太常卿。
贲以古樂宮懸七八,損益不同,曆代通儒,議無定準,于是上表曰:“殷人以上,通用五音,周武克殷,得鹑火、天驷之應,其音用七。
漢興,加應鐘,故十六枚而在一虡。
鄭玄注《周禮》,二八十六為虡。
此則七八之義,其來遠矣。
然世有沿革,用舍不同,至周武帝,複改懸七,以林鐘為宮。
夫樂者,治之本也,故移風易俗,莫善于樂,是以吳劄觀而辯興亡。
然則樂也者,所以動天地,感鬼神,情發于聲,治亂斯應。
周武以林鐘為宮,蓋将亡之徵也。
且林鐘之管,即黃鐘下生之義。
黃鐘,君也,而生于臣,明為皇家九五之應。
又陰者臣也,而居君位,更顯國家登極之祥。
斯實冥數相符,非關人事。
伏惟陛下握圖禦宇,道邁前王,功成作樂,煥乎曩策。
臣聞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此蓋随時改制,而不失雅正者也。
”上竟從之,即改七懸八,以黃鐘為宮。
诏贲與儀同楊慶和删定周、齊音律。
未幾,拜郢州刺史,尋轉虢州刺史。
後遷懷州刺史,決沁水東注,名曰利民渠,又派入溫縣,名曰溫潤渠,以溉舄鹵,民賴其利。
後數年,轉齊州刺史。
民饑,谷米踴貴,閉人粜而自粜之。
坐是除名為民。
後從幸洛陽,上從容謂贲曰:“我始為大司馬時,卿以布腹心于我。
及總百揆,頻繁左右,與卿足為恩舊。
卿若無過者,位與高颎齊。
坐與兇人交構,由是廢黜。
言念疇昔之恩,複當牧伯之位,何乃不思報效,以至于此!吾不忍殺卿,是屈法申私耳。
”贲俯伏陳謝,诏複本官。
後數日,對诏失旨,又自叙功績,有怨言。
上大怒,顧謂群臣曰:“吾将與贲一州,觀此不可複用。
”後皇太子為其言曰:“此輩并有佐命之功,雖性行輕險,誠不可棄。
”上曰:“我抑屈之,全其命也。
微劉昉、鄭譯及贲、柳裘、皇甫績等,則我不至此。
然此等皆反覆子也。
當周宣帝時,以無賴得幸,及帝大漸,顔之儀等請以宗王輔政,此輩行詐,顧命于我。
我将為治,又欲亂之。
故昉謀大逆于前,譯為巫蠱于後。
如贲之徒,皆不滿志。
任之則不遜,緻之則怨,自難信也,非我棄之。
衆人見此,或有竊議,謂我薄于功臣,斯不然矣。
” 蘇威進曰:“漢光武欲全功臣,皆以列侯奉朝請。
至尊仁育,複用此道以安之。
” 上曰:“然。
”遂廢于家,是歲卒,年五十四。
史臣曰:高祖肇基王業,昉、譯實啟其謀,當軸執鈞,物無異論。
不能忘身急病,以義斷恩,方乃慮難求全,偷安懷祿。
暨夫帝遷明德,義非簡在,鹽梅之寄,自有攸歸。
言追昔款,内懷觖望,恥居吳、耿之末,羞與绛、灌為伍。
事君盡禮,既阙于宿心,不愛其親,遽彰于物議。
其在周也,靡忠貞之節,其奉隋也,愧竭命之誠。
非義掩其前功,畜怨興其後釁,而望不陷刑辟,保貴全生,難矣。
柳裘、皇甫績、盧贲,因人成事,協規不二,大運光啟,莫參樞要。
斯固在人欲其悅己,在我欲其罵人,理自然也。
晏嬰有言:“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
”于昉、譯見之矣。
韋?者,京兆人也。
仕周内史大夫。
高祖以?有定策之功,累遷上柱國,封普安郡公。
開皇初,卒于蒲州刺史。
盧贲盧贲,字子徵,涿郡範陽人也。
父光,周開府、燕郡公。
贲略涉書記,頗解鐘律。
周武帝時,襲爵燕郡公,邑一千九百戶。
後曆魯陽太守、太子小宮尹、儀同三司。
平齊有功,增邑四百戶,轉司武上士。
時高祖為大司武,贲知高祖為非常人,深自推結。
宣帝嗣位,加開府。
及高祖初被顧托,群情未一,乃引贲置于左右。
高祖将之東第,百官皆不知所去。
高祖潛令贲部伍仗衛,因召公卿而謂曰:“欲求富貴者,當相随來。
”往往偶語,欲有去就。
贲嚴兵而至,衆莫敢動。
出崇陽門,至東宮,門者拒不内。
贲谕之,不去,瞋目叱之,門者遂卻。
既而高祖得入。
贲恆典宿衛,後承問,進說曰:“周曆已盡,天人之望,實歸明公,願早應天順民也。
天與不取,反受其咎。
”高祖甚然之。
及受禅,命贲清宮,因典宿衛。
贲于是奏改周代旗幟,更為嘉名。
其青龍、驺虞、硃雀、玄武、千秋、萬歲之旗,皆贲所創也。
尋拜散騎常侍,兼太子左庶子、左領軍、右将軍。
時高颎、蘇威共掌朝政,贲甚不平之。
柱國劉昉時被疏忌,贲因諷昉及上柱國元諧、李詢、華州刺史張賓等,謀黜颎、威,五人相與輔政。
又以晉王上之愛子,謀行廢立。
複私謂皇太子曰:“贲将數谒殿下,恐為上所譴,願察區區之心。
”謀洩,上窮治其事。
昉等委罪于賓、贲,公卿奏二人坐當死。
上以龍潛之舊,不忍加誅,并除名為民。
賓未幾卒。
歲餘,贲複爵位,檢校太常卿。
贲以古樂宮懸七八,損益不同,曆代通儒,議無定準,于是上表曰:“殷人以上,通用五音,周武克殷,得鹑火、天驷之應,其音用七。
漢興,加應鐘,故十六枚而在一虡。
鄭玄注《周禮》,二八十六為虡。
此則七八之義,其來遠矣。
然世有沿革,用舍不同,至周武帝,複改懸七,以林鐘為宮。
夫樂者,治之本也,故移風易俗,莫善于樂,是以吳劄觀而辯興亡。
然則樂也者,所以動天地,感鬼神,情發于聲,治亂斯應。
周武以林鐘為宮,蓋将亡之徵也。
且林鐘之管,即黃鐘下生之義。
黃鐘,君也,而生于臣,明為皇家九五之應。
又陰者臣也,而居君位,更顯國家登極之祥。
斯實冥數相符,非關人事。
伏惟陛下握圖禦宇,道邁前王,功成作樂,煥乎曩策。
臣聞五帝不相沿樂,三王不相襲禮,此蓋随時改制,而不失雅正者也。
”上竟從之,即改七懸八,以黃鐘為宮。
诏贲與儀同楊慶和删定周、齊音律。
未幾,拜郢州刺史,尋轉虢州刺史。
後遷懷州刺史,決沁水東注,名曰利民渠,又派入溫縣,名曰溫潤渠,以溉舄鹵,民賴其利。
後數年,轉齊州刺史。
民饑,谷米踴貴,閉人粜而自粜之。
坐是除名為民。
後從幸洛陽,上從容謂贲曰:“我始為大司馬時,卿以布腹心于我。
及總百揆,頻繁左右,與卿足為恩舊。
卿若無過者,位與高颎齊。
坐與兇人交構,由是廢黜。
言念疇昔之恩,複當牧伯之位,何乃不思報效,以至于此!吾不忍殺卿,是屈法申私耳。
”贲俯伏陳謝,诏複本官。
後數日,對诏失旨,又自叙功績,有怨言。
上大怒,顧謂群臣曰:“吾将與贲一州,觀此不可複用。
”後皇太子為其言曰:“此輩并有佐命之功,雖性行輕險,誠不可棄。
”上曰:“我抑屈之,全其命也。
微劉昉、鄭譯及贲、柳裘、皇甫績等,則我不至此。
然此等皆反覆子也。
當周宣帝時,以無賴得幸,及帝大漸,顔之儀等請以宗王輔政,此輩行詐,顧命于我。
我将為治,又欲亂之。
故昉謀大逆于前,譯為巫蠱于後。
如贲之徒,皆不滿志。
任之則不遜,緻之則怨,自難信也,非我棄之。
衆人見此,或有竊議,謂我薄于功臣,斯不然矣。
” 蘇威進曰:“漢光武欲全功臣,皆以列侯奉朝請。
至尊仁育,複用此道以安之。
” 上曰:“然。
”遂廢于家,是歲卒,年五十四。
史臣曰:高祖肇基王業,昉、譯實啟其謀,當軸執鈞,物無異論。
不能忘身急病,以義斷恩,方乃慮難求全,偷安懷祿。
暨夫帝遷明德,義非簡在,鹽梅之寄,自有攸歸。
言追昔款,内懷觖望,恥居吳、耿之末,羞與绛、灌為伍。
事君盡禮,既阙于宿心,不愛其親,遽彰于物議。
其在周也,靡忠貞之節,其奉隋也,愧竭命之誠。
非義掩其前功,畜怨興其後釁,而望不陷刑辟,保貴全生,難矣。
柳裘、皇甫績、盧贲,因人成事,協規不二,大運光啟,莫參樞要。
斯固在人欲其悅己,在我欲其罵人,理自然也。
晏嬰有言:“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
”于昉、譯見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