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八列傳第三 劉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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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昉,博陵望都人也。
父孟良,大司農。
從魏武入關,周太祖以為東梁州刺史。
昉性輕狡,有奸數。
周武帝時,以功臣子入侍皇太子。
及宣帝嗣位,以技佞見狎,出入宮掖,寵冠一時。
授大都督,遷小禦正,與禦正中大夫顔之儀并見親信。
及帝不悆,召方及之儀俱入卧内,屬以後事。
帝喑不複能言。
昉見靜帝幼沖,不堪負荷。
然昉素知高祖,又以後父之故,有重名于天下,遂與鄭譯謀,引高祖輔政。
高祖固讓,不敢當。
昉曰:“公若為,當速為之;如不為,昉自為也。
”高祖乃從之。
及高祖為承相,以昉為司馬。
時宣帝弟漢王贊居禁中,每與高祖同帳而坐。
昉飾美妓進于贊,贊甚悅之。
昉因說贊曰:“大王先帝之弟,時望所歸。
孺子幼沖,豈堪大事!今先帝初崩,群情尚擾,王且歸第。
待事甯之後,入為天子,此萬全之計也。
”贊時年未弱冠,性識庸下,聞昉之說,以為信然,遂從之。
高祖以昉有定策之功,拜下大将軍,封黃國公,與沛國公鄭譯皆為心膂。
前後賞賜巨萬,出入以甲士自衛,朝野傾矚,稱為黃、沛。
時人為之語曰:“劉昉牽前,鄭譯推後。
”昉自恃其功,頗有驕色。
然性粗疏,溺于财利,富商大賈,朝夕盈門。
于時尉迥起兵,高祖令韋孝寬讨之。
至武陟,諸将不一。
高祖欲遣昉、譯一人往監軍,因謂之曰:“須得心膂以統大軍,公等兩人,誰當行者?”昉自言未嘗為将,譯又以母老為請,高祖不怪。
而高颎請行,遂遣之。
由是恩禮漸薄。
又王謙、司馬消難相繼而反,高祖憂之,忘寝與食。
昉逸遊縱酒,不以職司為意,相府事物,多所遺落。
高祖深銜之,以高颎代為司馬。
是後益見疏忌。
及受禅,進位柱國,改封舒國公,閑居無事,不複任使。
昉自以佐命元功,中被疏遠,甚不自安。
後遇京師饑,上令禁酒,昉使妾賃屋,當垆沽酒。
治書侍禦史梁毗劾奏昉曰:“臣聞處貴則戒之以奢,持滿則守之以約。
昉既位列群公,秩高庶尹,縻爵稍久,厚祿已淹,正當戒滿歸盈,鑒斯止足,何乃規曲蘖之潤,競錐刀之末,身昵酒徒,家為逋薮? 若不糾繩,何以肅厲!”有诏不治。
昉郁郁不得志。
時柱國梁士彥、宇文忻俱失職忿望,昉并與之交,數相來往。
士彥妻有美色,昉因與私通,士彥不之知也,情好彌協,遂相與謀反,許推士彥為帝。
後事洩,上窮治之。
昉自知不免,默無所對。
下诏誅之,曰:朕君臨四海,慈愛為心。
加以起自布衣,入升皇極,公卿之内,非親則友,位雖差等,情皆舊人。
護短全長,恆思覆育,每殷勤戒約,言無不盡。
天之曆數,定于杳冥,豈慮苞藏之心,能為國家之害?欲使其長守富貴,不觸刑書故也。
上柱國、郕國公梁士彥,上柱國、?巳國公宇文忻,柱國、舒國公劉昉等,朕受命之初,并展勤力,酬勳報效,榮高祿重。
待之既厚,愛之實隆,朝夕宴言,備知朕意。
但心如溪壑,志等豺狼,不荷朝恩,忽謀逆亂。
士彥爰始幼來,恆自誣罔,稱有相者,雲其應箓,年過六十,必據九五。
初平尉迥,暫臨相州,已有反心,彰于行路。
朕即遣人代之,不聲其罪。
入京之後,逆意轉深。
忻、昉之徒,言相扶助。
士彥許率僮仆,克期不遠,欲于蒲州起事,即斷河橋,捉黎陽之關,塞河陽之路,劫調布以為牟甲,募盜賊而為戰士,就食之人,亦雲易集。
輕忽朝廷,嗤笑官人,自謂一朝奮發,無人當者。
其第二子剛,每常苦谏,第三子叔諧,固深勸獎。
朕既聞知,猶恐枉濫,乃授晉部之任,欲驗蒲州之情。
士彥得以欣然,雲是天贊,忻及昉等,皆賀時來。
忻往定鄴城,自矜不已,位極人臣,猶恨賞薄。
雲我欲反,何慮不成。
怒色忿言,所在流布。
朕深念其功,不計其禮,任以武候,授以領軍,寄之爪牙,委之心腹。
忻密為異計,樹黨宮闱,多奏親友,入參宿衛。
朕推心待物,言刻依許。
為而弗止,心迹漸彰,仍解禁兵,令其改悔。
而志規不逞,愈結于懷,乃與士彥情意偏厚,要請神明,誓不負約。
俱營賊逆,逢則交謀,委彥河東,自許關右,蒲津之事,即望從征,兩軍結東西之旅,一舉合連橫之勢,然後北破晉陽,還圖宗社。
昉入佐相府,便為非法,三度事發,二度其婦自論。
常雲姓是“卯金刀”,名是“一萬日”,劉氏應王,為萬日天子。
朕訓之導之,示其利害,每加寬宥,望其修改。
口請自新,志存如舊,亦與士彥情好深重,逆節奸心,盡探肝鬲。
嘗共士彥論太白所犯,問東井之間,思秦地之亂,訪軒轅之裡,願宮掖之災。
唯待蒲坂事興,欲在關内應接。
殘賊之策,千端萬緒。
惟忻及昉,名位并高,甯肯北面曲躬,臣于士彥,乃是各懷不遜,圖成亂階,一得擾攘之基,方逞
父孟良,大司農。
從魏武入關,周太祖以為東梁州刺史。
昉性輕狡,有奸數。
周武帝時,以功臣子入侍皇太子。
及宣帝嗣位,以技佞見狎,出入宮掖,寵冠一時。
授大都督,遷小禦正,與禦正中大夫顔之儀并見親信。
及帝不悆,召方及之儀俱入卧内,屬以後事。
帝喑不複能言。
昉見靜帝幼沖,不堪負荷。
然昉素知高祖,又以後父之故,有重名于天下,遂與鄭譯謀,引高祖輔政。
高祖固讓,不敢當。
昉曰:“公若為,當速為之;如不為,昉自為也。
”高祖乃從之。
及高祖為承相,以昉為司馬。
時宣帝弟漢王贊居禁中,每與高祖同帳而坐。
昉飾美妓進于贊,贊甚悅之。
昉因說贊曰:“大王先帝之弟,時望所歸。
孺子幼沖,豈堪大事!今先帝初崩,群情尚擾,王且歸第。
待事甯之後,入為天子,此萬全之計也。
”贊時年未弱冠,性識庸下,聞昉之說,以為信然,遂從之。
高祖以昉有定策之功,拜下大将軍,封黃國公,與沛國公鄭譯皆為心膂。
前後賞賜巨萬,出入以甲士自衛,朝野傾矚,稱為黃、沛。
時人為之語曰:“劉昉牽前,鄭譯推後。
”昉自恃其功,頗有驕色。
然性粗疏,溺于财利,富商大賈,朝夕盈門。
于時尉迥起兵,高祖令韋孝寬讨之。
至武陟,諸将不一。
高祖欲遣昉、譯一人往監軍,因謂之曰:“須得心膂以統大軍,公等兩人,誰當行者?”昉自言未嘗為将,譯又以母老為請,高祖不怪。
而高颎請行,遂遣之。
由是恩禮漸薄。
又王謙、司馬消難相繼而反,高祖憂之,忘寝與食。
昉逸遊縱酒,不以職司為意,相府事物,多所遺落。
高祖深銜之,以高颎代為司馬。
是後益見疏忌。
及受禅,進位柱國,改封舒國公,閑居無事,不複任使。
昉自以佐命元功,中被疏遠,甚不自安。
後遇京師饑,上令禁酒,昉使妾賃屋,當垆沽酒。
治書侍禦史梁毗劾奏昉曰:“臣聞處貴則戒之以奢,持滿則守之以約。
昉既位列群公,秩高庶尹,縻爵稍久,厚祿已淹,正當戒滿歸盈,鑒斯止足,何乃規曲蘖之潤,競錐刀之末,身昵酒徒,家為逋薮? 若不糾繩,何以肅厲!”有诏不治。
昉郁郁不得志。
時柱國梁士彥、宇文忻俱失職忿望,昉并與之交,數相來往。
士彥妻有美色,昉因與私通,士彥不之知也,情好彌協,遂相與謀反,許推士彥為帝。
後事洩,上窮治之。
昉自知不免,默無所對。
下诏誅之,曰:朕君臨四海,慈愛為心。
加以起自布衣,入升皇極,公卿之内,非親則友,位雖差等,情皆舊人。
護短全長,恆思覆育,每殷勤戒約,言無不盡。
天之曆數,定于杳冥,豈慮苞藏之心,能為國家之害?欲使其長守富貴,不觸刑書故也。
上柱國、郕國公梁士彥,上柱國、?巳國公宇文忻,柱國、舒國公劉昉等,朕受命之初,并展勤力,酬勳報效,榮高祿重。
待之既厚,愛之實隆,朝夕宴言,備知朕意。
但心如溪壑,志等豺狼,不荷朝恩,忽謀逆亂。
士彥爰始幼來,恆自誣罔,稱有相者,雲其應箓,年過六十,必據九五。
初平尉迥,暫臨相州,已有反心,彰于行路。
朕即遣人代之,不聲其罪。
入京之後,逆意轉深。
忻、昉之徒,言相扶助。
士彥許率僮仆,克期不遠,欲于蒲州起事,即斷河橋,捉黎陽之關,塞河陽之路,劫調布以為牟甲,募盜賊而為戰士,就食之人,亦雲易集。
輕忽朝廷,嗤笑官人,自謂一朝奮發,無人當者。
其第二子剛,每常苦谏,第三子叔諧,固深勸獎。
朕既聞知,猶恐枉濫,乃授晉部之任,欲驗蒲州之情。
士彥得以欣然,雲是天贊,忻及昉等,皆賀時來。
忻往定鄴城,自矜不已,位極人臣,猶恨賞薄。
雲我欲反,何慮不成。
怒色忿言,所在流布。
朕深念其功,不計其禮,任以武候,授以領軍,寄之爪牙,委之心腹。
忻密為異計,樹黨宮闱,多奏親友,入參宿衛。
朕推心待物,言刻依許。
為而弗止,心迹漸彰,仍解禁兵,令其改悔。
而志規不逞,愈結于懷,乃與士彥情意偏厚,要請神明,誓不負約。
俱營賊逆,逢則交謀,委彥河東,自許關右,蒲津之事,即望從征,兩軍結東西之旅,一舉合連橫之勢,然後北破晉陽,還圖宗社。
昉入佐相府,便為非法,三度事發,二度其婦自論。
常雲姓是“卯金刀”,名是“一萬日”,劉氏應王,為萬日天子。
朕訓之導之,示其利害,每加寬宥,望其修改。
口請自新,志存如舊,亦與士彥情好深重,逆節奸心,盡探肝鬲。
嘗共士彥論太白所犯,問東井之間,思秦地之亂,訪軒轅之裡,願宮掖之災。
唯待蒲坂事興,欲在關内應接。
殘賊之策,千端萬緒。
惟忻及昉,名位并高,甯肯北面曲躬,臣于士彥,乃是各懷不遜,圖成亂階,一得擾攘之基,方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