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志第三 禮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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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下府參軍一人。
又各置令史埒士等員,以司其事。
後周仲春教振旅,大司馬建大麾于萊田之所。
鄉稍之官,以旂物鼓铎钲铙,各帥其人而緻。
誅其後至者。
建麾于後表之中,以集衆庶。
質明,偃麾,誅其不及者。
乃陳徒騎,如戰之陣。
大司馬北面誓之。
軍中皆聽鼓角,以為進止之節。
田之日,于所萊之北,建旗為和門。
諸将帥徒騎序入其門。
有司居門,以平其人。
既入而分其地,險野則待前而騎後,易野則騎前而徒後。
既陣,皆坐,乃設驅逆騎,有司表狢于陣前。
以太牢祭黃帝軒轅氏,于狩地為墠,建二旗,列五兵于坐側,行三獻禮。
遂蒐田緻禽以祭社。
仲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陣,遂以苗田如蒐法,緻禽以享礿。
仲秋教練兵,如振旅之陣,遂以狝田如蒐法,緻禽以祀方。
仲冬教大閱,如振旅之陣,遂以狩田如蒐法,緻禽以享烝。
孟秋迎太白,候太白夕見于西方。
先見三日,大司馬戒期,遂建旗于陽武門外。
司空除壇兆,有司薦毛血,登歌奏《昭夏》。
在位者拜,事畢出。
其日中後十刻,六軍士馬,俱介胄集旗下。
左右武伯督十二帥嚴街,侍臣文武,俱介胄奉迎。
樂師撞黃鐘,右五鐘皆應。
皇帝介胄,警跸以出,如常儀而無鼓角,出國門而“Q祭。
至則舍于次。
太白未見五刻,中外皆嚴,皇帝就位,六軍鼓噪,行三獻之禮。
每獻,鼓噪如初獻。
事訖,燔燎賜胙,畢,鼓噪而還。
隋制,大射祭射侯于射所,用少牢。
軍人每年孟秋閱戎具,仲冬教戰法。
及大業三年,炀帝在榆林,突厥啟民及西域、東胡君長,并來朝貢。
帝欲誇以甲兵之盛,乃命有司陳冬狩之禮。
诏虞部量拔延山南北周二百裡,并立表記。
前狩二日,兵部建旗于表所。
五裡一旗,分為四十軍,軍萬人,騎五千匹。
前一日,諸将各帥其軍,集于旗下。
鳴鼓,後至者斬。
诏四十道使,并揚旗建節,分申佃令,即留軍所監獵。
布圍,圍阙南面,方行而前。
帝服紫袴褶、黑介帻,乘闟豬車,其飾如木辂,重辋漫輪,虬龍繞毂,漢東京鹵簿所謂獵車者也。
駕六黑鳷。
太常陳鼓笳铙箫角于帝左右,各百二十。
百官戎服騎從,鼓行入圍。
諸将并鼓行赴圍。
乃設驅逆騎千有二百。
闟豬停轫,有司斂大綏,王公已下,皆整弓矢,陳于駕前。
有司又斂小綏,乃驅獸出,過于帝前。
初驅過,有司整禦弓矢以前,待诏。
再驅過,備身将軍奉進弓矢。
三驅過,帝乃從禽,鼓吹皆振,坐而射之。
每驅必三獸以上。
帝發,抗大綏。
次王公發,則抗小綏。
次諸将發射之,無鼓,驅逆之騎乃止。
然後三軍四夷百姓皆獵。
凡射獸,自左膘而射之,達于右腢,為上等。
達右耳本,為次等。
自左髀達于右鋋為下等。
群獸相從,不得盡殺。
已傷之獸,不得重射。
又逆向人者,不射其面。
出表者不逐之。
佃将止,虞部建旗于圍内。
從駕之鼓及諸軍鼓俱振,卒徒皆噪。
諸獲禽者,獻于旗所,緻其左耳。
大獸公之,以供宗廟,使歸,薦臘于京師。
小獸私之。
齊制,季冬晦,選樂人子弟十歲以上十二以下為侲子,合二百四十人。
一百二十人,赤帻、皁褠衣,執鼗。
一百二十人赤布褲褶,執鞞角。
方相氏黃金四目,熊皮蒙首,玄衣硃裳,執戈揚楯。
又作窮奇、祖明之類,凡十二獸,皆有毛角。
鼓吹令率之,中黃門行之,冗從仆射将之,以逐惡鬼于禁中。
其日戊夜三唱,開諸裡門,傩者各集,被服器仗以待事。
戊夜四唱,開諸城門,二衛皆嚴。
上水一刻,皇帝常服,即禦座。
王公執事官第一品已下、從六品已上,陪列預觀。
傩者鼓噪,入殿西門,遍于禁内。
分出二上閣,作方相與十二獸儛戲,喧呼周遍,前後鼓噪。
出殿南門,分為六道,出于郭外。
隋制,季春晦,傩,磔牲于宮門及城四門,以禳陰氣。
秋分前一日,禳陽氣。
季冬傍磔、大傩亦如之。
其牲,每門各用羝羊及雄雞一。
選侲子如後齊。
冬八隊,二時傩則四隊。
問事十二人,赤帻褠衣,執皮鞭。
工人二十二人。
其一人方相氏,黃金四目,蒙熊皮,玄衣硃裳。
其一人為唱師,著皮衣,執棒。
鼓角各十。
有司預備雄雞羝羊及酒,于宮門為坎。
未明,鼓噪以入。
方相氏執戈揚楯,周呼鼓噪而出,合趣顯陽門,分詣諸城門。
将出,諸祝師執事,預副牲胸,磔之于門,酌酒禳祝。
舉牲并酒埋之。
後齊制,日蝕,則太極殿西廂東向,東堂東廂西向,各設禦座。
群官公服。
晝漏上水一刻,内外皆嚴。
三門者閉中門,單門者掩之。
蝕前三刻,皇帝服通天冠,即禦座,直衛如常,不省事。
有變,聞鼓音,則避正殿,就東堂,服白袷單衣。
侍臣皆赤帻,帶劍,升殿侍。
諸司各于其所,赤帻,持劍,出戶向日立。
有司各率官屬,并行宮内諸門、掖門,屯衛太社。
鄴令以官屬圍社,守四門,以硃絲繩繞系社壇三匝。
太祝令陳辭責社。
太史令二人,走馬露版上尚書,門司疾上之。
又告清都尹鳴鼓,如嚴鼓法。
日光複,乃止,奏解嚴。
後魏每攻戰克捷,欲天下知聞,乃書帛,建于竿上,名為露布。
其後相因施行。
開皇中,乃诏太常卿牛弘、太子庶子裴政撰宣露布禮。
及九年平陳,元帥晉王以驿上露布。
兵部奏,請依新禮宣行。
承诏集百官、四方客使等,并赴廣陽門外,服朝衣,各依其列。
内史令稱有诏,在位者皆拜。
宣訖,拜,蹈舞者三,又拜。
郡縣亦同。
又各置令史埒士等員,以司其事。
後周仲春教振旅,大司馬建大麾于萊田之所。
鄉稍之官,以旂物鼓铎钲铙,各帥其人而緻。
誅其後至者。
建麾于後表之中,以集衆庶。
質明,偃麾,誅其不及者。
乃陳徒騎,如戰之陣。
大司馬北面誓之。
軍中皆聽鼓角,以為進止之節。
田之日,于所萊之北,建旗為和門。
諸将帥徒騎序入其門。
有司居門,以平其人。
既入而分其地,險野則待前而騎後,易野則騎前而徒後。
既陣,皆坐,乃設驅逆騎,有司表狢于陣前。
以太牢祭黃帝軒轅氏,于狩地為墠,建二旗,列五兵于坐側,行三獻禮。
遂蒐田緻禽以祭社。
仲夏教茇舍,如振旅之陣,遂以苗田如蒐法,緻禽以享礿。
仲秋教練兵,如振旅之陣,遂以狝田如蒐法,緻禽以祀方。
仲冬教大閱,如振旅之陣,遂以狩田如蒐法,緻禽以享烝。
孟秋迎太白,候太白夕見于西方。
先見三日,大司馬戒期,遂建旗于陽武門外。
司空除壇兆,有司薦毛血,登歌奏《昭夏》。
在位者拜,事畢出。
其日中後十刻,六軍士馬,俱介胄集旗下。
左右武伯督十二帥嚴街,侍臣文武,俱介胄奉迎。
樂師撞黃鐘,右五鐘皆應。
皇帝介胄,警跸以出,如常儀而無鼓角,出國門而“Q祭。
至則舍于次。
太白未見五刻,中外皆嚴,皇帝就位,六軍鼓噪,行三獻之禮。
每獻,鼓噪如初獻。
事訖,燔燎賜胙,畢,鼓噪而還。
隋制,大射祭射侯于射所,用少牢。
軍人每年孟秋閱戎具,仲冬教戰法。
及大業三年,炀帝在榆林,突厥啟民及西域、東胡君長,并來朝貢。
帝欲誇以甲兵之盛,乃命有司陳冬狩之禮。
诏虞部量拔延山南北周二百裡,并立表記。
前狩二日,兵部建旗于表所。
五裡一旗,分為四十軍,軍萬人,騎五千匹。
前一日,諸将各帥其軍,集于旗下。
鳴鼓,後至者斬。
诏四十道使,并揚旗建節,分申佃令,即留軍所監獵。
布圍,圍阙南面,方行而前。
帝服紫袴褶、黑介帻,乘闟豬車,其飾如木辂,重辋漫輪,虬龍繞毂,漢東京鹵簿所謂獵車者也。
駕六黑鳷。
太常陳鼓笳铙箫角于帝左右,各百二十。
百官戎服騎從,鼓行入圍。
諸将并鼓行赴圍。
乃設驅逆騎千有二百。
闟豬停轫,有司斂大綏,王公已下,皆整弓矢,陳于駕前。
有司又斂小綏,乃驅獸出,過于帝前。
初驅過,有司整禦弓矢以前,待诏。
再驅過,備身将軍奉進弓矢。
三驅過,帝乃從禽,鼓吹皆振,坐而射之。
每驅必三獸以上。
帝發,抗大綏。
次王公發,則抗小綏。
次諸将發射之,無鼓,驅逆之騎乃止。
然後三軍四夷百姓皆獵。
凡射獸,自左膘而射之,達于右腢,為上等。
達右耳本,為次等。
自左髀達于右鋋為下等。
群獸相從,不得盡殺。
已傷之獸,不得重射。
又逆向人者,不射其面。
出表者不逐之。
佃将止,虞部建旗于圍内。
從駕之鼓及諸軍鼓俱振,卒徒皆噪。
諸獲禽者,獻于旗所,緻其左耳。
大獸公之,以供宗廟,使歸,薦臘于京師。
小獸私之。
齊制,季冬晦,選樂人子弟十歲以上十二以下為侲子,合二百四十人。
一百二十人,赤帻、皁褠衣,執鼗。
一百二十人赤布褲褶,執鞞角。
方相氏黃金四目,熊皮蒙首,玄衣硃裳,執戈揚楯。
又作窮奇、祖明之類,凡十二獸,皆有毛角。
鼓吹令率之,中黃門行之,冗從仆射将之,以逐惡鬼于禁中。
其日戊夜三唱,開諸裡門,傩者各集,被服器仗以待事。
戊夜四唱,開諸城門,二衛皆嚴。
上水一刻,皇帝常服,即禦座。
王公執事官第一品已下、從六品已上,陪列預觀。
傩者鼓噪,入殿西門,遍于禁内。
分出二上閣,作方相與十二獸儛戲,喧呼周遍,前後鼓噪。
出殿南門,分為六道,出于郭外。
隋制,季春晦,傩,磔牲于宮門及城四門,以禳陰氣。
秋分前一日,禳陽氣。
季冬傍磔、大傩亦如之。
其牲,每門各用羝羊及雄雞一。
選侲子如後齊。
冬八隊,二時傩則四隊。
問事十二人,赤帻褠衣,執皮鞭。
工人二十二人。
其一人方相氏,黃金四目,蒙熊皮,玄衣硃裳。
其一人為唱師,著皮衣,執棒。
鼓角各十。
有司預備雄雞羝羊及酒,于宮門為坎。
未明,鼓噪以入。
方相氏執戈揚楯,周呼鼓噪而出,合趣顯陽門,分詣諸城門。
将出,諸祝師執事,預副牲胸,磔之于門,酌酒禳祝。
舉牲并酒埋之。
後齊制,日蝕,則太極殿西廂東向,東堂東廂西向,各設禦座。
群官公服。
晝漏上水一刻,内外皆嚴。
三門者閉中門,單門者掩之。
蝕前三刻,皇帝服通天冠,即禦座,直衛如常,不省事。
有變,聞鼓音,則避正殿,就東堂,服白袷單衣。
侍臣皆赤帻,帶劍,升殿侍。
諸司各于其所,赤帻,持劍,出戶向日立。
有司各率官屬,并行宮内諸門、掖門,屯衛太社。
鄴令以官屬圍社,守四門,以硃絲繩繞系社壇三匝。
太祝令陳辭責社。
太史令二人,走馬露版上尚書,門司疾上之。
又告清都尹鳴鼓,如嚴鼓法。
日光複,乃止,奏解嚴。
後魏每攻戰克捷,欲天下知聞,乃書帛,建于竿上,名為露布。
其後相因施行。
開皇中,乃诏太常卿牛弘、太子庶子裴政撰宣露布禮。
及九年平陳,元帥晉王以驿上露布。
兵部奏,請依新禮宣行。
承诏集百官、四方客使等,并赴廣陽門外,服朝衣,各依其列。
内史令稱有诏,在位者皆拜。
宣訖,拜,蹈舞者三,又拜。
郡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