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志第三 禮儀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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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又操斧授柯,曰:“從此下至泉,将軍制之。

    ”将軍既受斧钺,對曰:“國不可從外理,軍不可從中制。

    臣既受命,有鼓旗斧钺之威,願假一言之命于臣。

    ” 帝曰:“苟利社稷,将軍裁之。

    ”将軍就車,載斧钺而出。

    皇帝推毂度阃,曰:“從此以外,将軍制之。

    ” 周大将出征,遣太祝,以羊一,祭所過名山大川。

    明帝武成元年,吐谷渾寇邊。

     帝常服乘馬,遣大司馬賀蘭祥于太祖之廟,司憲奉钺,進授大将。

    大将拜受,以授從者。

    禮畢,出受甲兵。

     隋制,皇太子親戎,及大将出師,則以豭肫一釁鼓,皆告社廟。

    受斧钺訖,不得反宿于家。

    開皇八年,晉王廣将伐陳,内史令李德林攝太尉,告于太祖廟。

    禮畢,又命有司宜于太社。

     古者三年練兵,入而振旅,至于春秋蒐浯,亦以講其事焉。

    梁、陳時,依宋元嘉二十五年蒐宣武場。

    其法,置行軍殿于幕府山南岡,并設王公百官幕。

    先獵一日,遣馬騎布圍。

    右領軍将軍督右,左領軍将軍督左,大司馬董正諸軍。

    獵日,侍中三奏,一奏搥一鼓為嚴,三嚴訖,引仗為小駕鹵簿。

    皇帝乘馬戎服,從者悉绛衫帻,黃麾警跸,鼓吹如常儀。

    獵訖,宴會享勞,比校多少。

    戮一人以懲亂法。

    會畢,還宮。

     後齊常以季秋,皇帝講武于都外。

    有司先萊野為場,為二軍進止之節。

    又别墠于北場,輿駕停觀。

    遂命将簡士,教衆為戰陣之法。

    凡為陣,少者在前,長者在後。

     其還,則長者在前,少者在後。

    長者持弓矢,短者持旌旗。

    勇者持钲鼓刀楯,為前行,戰士次之,槊者次之,弓箭為後行。

    将帥先教士目,使習見旌旗指麾之蹤,發起之意,旗卧則跪。

    教士耳,使習金鼓動止之節,聲鼓則進,鳴金則止。

    教士心,使知刑罰之苦,賞賜之利。

    教士手,使習持五兵之便,戰鬥之備。

    教士足,使習跪及行列嶮泥之塗。

    前五日,皆請兵嚴于場所,依方色建旗為和門。

    都墠之中及四角,皆建五采牙旗。

    應講武者,各集于其軍。

    戒鼓一通,軍士皆嚴備。

    二通,将士貫甲。

     三通,步軍各為直陣以相俟。

    大将各處軍中,立旗鼓下。

    有司陳小駕鹵簿,皇帝武弁,乘革辂,大司馬介胄乘,奉引入行殿。

    百司陪列。

    位定,二軍疊為客主。

    先舉為客,後舉為主。

    從五行相勝法,為陣以應之。

     後齊春蒐禮,有司規大防,建獲旗,以表獲車。

    蒐前一日,命布圍。

    領軍将軍一人,督左甄,獲軍将軍一人,督右甄。

    大司馬一人,居中,節制諸軍。

    天子陳小駕,服通天冠,乘木辂,詣行宮。

    将親禽,服戎服,钑戟者皆嚴。

    武衛張甄圍,旗鼓相望,銜枚而進。

    甄常開一方,以令三驅。

    圍合,吏奔騎令曰:“鳥獸之肉,不登于俎者不射。

    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者不射。

    ”甄合,大司馬鳴鼓促圍,衆軍鼓噪鳴角,至期處而止。

    大司馬屯北旌門,二甄帥屯左右旌門。

    天子乘馬,從南旌門入,親射禽。

    谒者以護車收禽,載還,陳于護旗之北。

    王公已下以次射禽,皆送旗下。

    事畢,大司馬鳴鼓解圍,複屯。

    殿中郎中率其屬收禽,以實護車。

    天子還行宮。

    命有司每禽擇取三十,一曰幹豆,二曰賓客,三曰充君之疱。

    其餘即于圍下量饣高将士。

    禮畢,改服,钑者韬刃而還。

    夏苗、秋狝、冬狩,禮皆同。

    河清中定令,每歲十二月半後講武,至晦逐除。

    二軍兵馬,右入千秋門,左入萬歲門,并至永巷南下,至昭陽殿北,二軍交。

    一軍從西上閣,一軍從東上閣,并從端門南,出阊阖門前橋南,戲射并訖,送至城南郭外罷。

     後齊三月三日,皇帝常服乘輿,詣射所,升堂即坐,皇太子及群官坐定,登歌,進酒行爵。

    皇帝入便殿,更衣以出,骅骝令進禦馬,有司進弓矢。

    帝射訖,還禦坐,射懸侯,又畢,群官乃射五埒。

    一品二品三十發,一發調馬,十發射下,十發射上,三發射麞,三發射帖,三發射獸頭。

    三品二十五發,一發調馬,五發射下,十發射上,三發射麞,三發射帖,三發射獸頭。

    四品二十發一發調馬,五發射下,八發射上,二發射麞,二發射帖,二發射獸頭。

    五品十五發一發調馬,四發射下,五發射上,二發射麞,二發射帖,一發射獸頭。

    侍官禦仗已上十發一發調馬,四發射下,五發射上。

    季秋大射,皇帝備大駕,常服,禦七寶辇,射七埒。

    正三品已上,第一埒,一品五十發,一發調馬,十五發射下,二十五發射上,三發射麞,三發射帖,三發射獸頭。

    二品四十六發一發調馬,十五發射下,二十二發射上,二發射麞,三發射帖,三發射獸頭。

    從三品四品第二埒,三品四十二發一發調馬,十二發射下,二十二發射上,二發射麞,二發射帖,三發射獸頭。

    四品三十七發一發調馬,十一發射下,十九發射上,一發射麞,二發射帖,三發射獸頭。

    五品第三埒,三十二發一發調馬,九發射下,十七發射上,一發射麞,二發射帖,二發射獸頭。

    六品第四埒,二十七發。

    一發調馬,八發射下,十六發射上,一發射麞,一發射帖。

    七品第五埒,二十一發一發調馬,六發射下,十二發射上,一發射麞,一發射帖。

    八品第六埒,十六發一發調馬,四發射下,九發射上,一發射麞,一發射帖。

    九品第七埒,十發。

    一發調馬,三發射下,四發射上,一發射麞,一發射帖。

    大射置大将太尉公為之。

    射司馬各一人,錄事二人。

    七埒各置埒将、射正參軍各一人,埒士四人,威儀一人,乘白馬以導,的别參軍一人,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