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八 周弘正 弟弘直 弘直子确 袁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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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聰敏,好學,有雅量。
梁武帝修建庠序,别開五館,其一館在憲宅西,憲常招引諸生,與之談論,每有新議,出人意表,同輩鹹嗟服焉。
大同八年,武帝撰《孔子正言章句》,诏下國學,宣制旨義。
憲時年十四,被召為國子《正言》生,谒祭酒到溉,溉目而送之,愛其神彩。
在學一歲,國子博士周弘正謂憲父君正曰:"賢子今茲欲策試不?"君正曰:"經義猶淺,未敢令試。
"居數日,君正遣門下客岑文豪與憲候弘正,會弘正将登講坐,弟子畢集,乃延憲入室,授以麈尾,令憲樹義。
時謝岐、何妥在坐,弘正謂曰:"二賢雖窮奧赜,得無憚此後生耶!"何、謝于是遞起義端,深極理緻,憲與往複數番,酬對閑敏。
弘正謂妥曰:"恣卿所問,勿以童稚相期。
"時學衆滿堂,觀者重沓,而憲神色自若,辯論有馀。
弘正請起數難,終不能屈,因告文豪曰:"卿還咨袁吳郡,此郎已堪見代為博士矣。
"時生徒對策,多行賄賂,文豪請具束脩,君正曰:"我豈能用錢為兒買第耶?"學司銜之。
及憲試,争起劇難,憲随問抗答,剖析如流,到溉顧憲曰:"袁君正其有後矣。
"及君正将之吳郡,溉祖道于征虜亭,謂君正曰:"昨策生蕭敏孫、徐孝克,非不解義,至于風神器局,去賢子遠矣。
"尋舉高第。
以貴公子選尚南沙公主,即梁簡文之女也。
大同元年,釋褐秘書郎。
太清二年,遷太子舍人。
侯景寇逆,憲東之吳郡,尋丁父憂,哀毀過禮。
敬帝承制,征授尚書殿中郎。
高祖作相,除司徒戶曹。
永定元年,授中書侍郎,兼散騎常侍。
與黃門侍郎王瑜使齊,數年不遣,天嘉初乃還。
四年,诏複中書侍郎,直侍中省。
太建元年,除給事黃門侍郎,仍知太常事。
二年,轉尚書吏部侍郎,尋除散騎常侍,侍東宮。
三年,遷禦史中丞,領羽林監。
時豫章王叔英不奉法度,逼取人馬,憲依事劾奏,叔英由是坐免黜,自是朝野皆嚴憚焉。
憲詳練朝章,尤明聽斷,至有獄情未盡而有司具法者,即伺閑暇,常為上言之,其所申理者甚衆。
嘗陪宴承香閣,賓退之後,高宗留憲與衛尉樊俊徙席山亭,談宴終日。
高宗目憲而謂俊曰"袁家故為有人",其見重如此。
五年,入為侍中。
六年,除吳郡太守,以父任固辭不拜,改授明威将軍、南康内史。
九年,秩滿,除散騎常侍,兼吏部尚書,尋而為真。
憲以久居清顯,累表自求解任。
高宗曰:"諸人在職,屢有謗書。
卿處事已多,可謂清白,别相甄錄,且勿緻辭。
"十三年,遷右仆射,參掌選事。
先是憲長兄簡懿子為左仆射,至是憲為右仆射,台省内目簡懿為大仆射,憲為小仆射,朝廷榮之。
及高宗不豫,憲與吏部尚書毛喜俱受顧命。
始興王叔陵之肆逆也,憲指麾部分,預有力焉。
後主被瘡病笃,執憲手曰:"我兒尚幼,後事委卿。
"憲曰:"群情喁喁,冀聖躬康複,後事之旨,未敢奉诏。
"以功封建安縣伯,邑四百戶,領太子中庶子,馀并如故。
尋除侍中、信威将軍、太子詹事。
至德元年,太子加元服,二年,行釋奠之禮,憲于是表請解職,後主不許,給扶二人,進号雲麾将軍,置佐史。
皇太子頗不率典訓,憲手表陳谏凡十條,皆援引古今,言辭切直,太子雖外示容納,而心無悛改。
後主欲立寵姬張貴妃子始安王為嗣,嘗從容言之,吏部尚書蔡徵順旨稱賞,憲厲色折之曰:"皇太子國家儲嗣,億兆宅心。
卿是何人,輕言廢立!"夏,竟廢太子為吳興王。
後主知憲有規谏之事,歎曰"袁德章實骨鲠之臣",即日诏為尚書仆射。
祯明三年,隋軍來伐,隋将賀若弼進燒宮城北掖門,宮衛皆散走,朝士稍各引去,惟憲衛侍左右。
後主謂憲曰:"我從來待卿不先馀人,今日見卿,可謂歲寒知松柏後凋也。
"後主遑遽将避匿,憲正色曰:"北兵之入,必無所犯,大事如此,陛下安之。
臣願陛下正衣冠,禦前殿,依梁武見侯景故事。
"後主不從,因下榻馳去。
憲從後堂景陽殿入,後主投下井中,憲拜哭而出。
京城陷,入于隋,隋授使持節、昌州諸軍事、開府儀同三司、昌州刺史。
開皇十四年,诏授晉王府長史。
十八年卒,時年七十。
贈大将軍,安城郡公,谥曰簡。
長子承家,仕隋至秘書丞、國子司業。
史臣曰:梁元帝稱士大夫中重汝南周弘正,信哉斯言也!觀其雅量标舉,尤善玄言,亦一代之國師矣。
袁憲風格整峻,徇義履道。
韓子稱為人臣委質,心無有二。
憲弗渝終始,良可嘉焉。
《陳書》 唐·姚思廉
幼聰敏,好學,有雅量。
梁武帝修建庠序,别開五館,其一館在憲宅西,憲常招引諸生,與之談論,每有新議,出人意表,同輩鹹嗟服焉。
大同八年,武帝撰《孔子正言章句》,诏下國學,宣制旨義。
憲時年十四,被召為國子《正言》生,谒祭酒到溉,溉目而送之,愛其神彩。
在學一歲,國子博士周弘正謂憲父君正曰:"賢子今茲欲策試不?"君正曰:"經義猶淺,未敢令試。
"居數日,君正遣門下客岑文豪與憲候弘正,會弘正将登講坐,弟子畢集,乃延憲入室,授以麈尾,令憲樹義。
時謝岐、何妥在坐,弘正謂曰:"二賢雖窮奧赜,得無憚此後生耶!"何、謝于是遞起義端,深極理緻,憲與往複數番,酬對閑敏。
弘正謂妥曰:"恣卿所問,勿以童稚相期。
"時學衆滿堂,觀者重沓,而憲神色自若,辯論有馀。
弘正請起數難,終不能屈,因告文豪曰:"卿還咨袁吳郡,此郎已堪見代為博士矣。
"時生徒對策,多行賄賂,文豪請具束脩,君正曰:"我豈能用錢為兒買第耶?"學司銜之。
及憲試,争起劇難,憲随問抗答,剖析如流,到溉顧憲曰:"袁君正其有後矣。
"及君正将之吳郡,溉祖道于征虜亭,謂君正曰:"昨策生蕭敏孫、徐孝克,非不解義,至于風神器局,去賢子遠矣。
"尋舉高第。
以貴公子選尚南沙公主,即梁簡文之女也。
大同元年,釋褐秘書郎。
太清二年,遷太子舍人。
侯景寇逆,憲東之吳郡,尋丁父憂,哀毀過禮。
敬帝承制,征授尚書殿中郎。
高祖作相,除司徒戶曹。
永定元年,授中書侍郎,兼散騎常侍。
與黃門侍郎王瑜使齊,數年不遣,天嘉初乃還。
四年,诏複中書侍郎,直侍中省。
太建元年,除給事黃門侍郎,仍知太常事。
二年,轉尚書吏部侍郎,尋除散騎常侍,侍東宮。
三年,遷禦史中丞,領羽林監。
時豫章王叔英不奉法度,逼取人馬,憲依事劾奏,叔英由是坐免黜,自是朝野皆嚴憚焉。
憲詳練朝章,尤明聽斷,至有獄情未盡而有司具法者,即伺閑暇,常為上言之,其所申理者甚衆。
嘗陪宴承香閣,賓退之後,高宗留憲與衛尉樊俊徙席山亭,談宴終日。
高宗目憲而謂俊曰"袁家故為有人",其見重如此。
五年,入為侍中。
六年,除吳郡太守,以父任固辭不拜,改授明威将軍、南康内史。
九年,秩滿,除散騎常侍,兼吏部尚書,尋而為真。
憲以久居清顯,累表自求解任。
高宗曰:"諸人在職,屢有謗書。
卿處事已多,可謂清白,别相甄錄,且勿緻辭。
"十三年,遷右仆射,參掌選事。
先是憲長兄簡懿子為左仆射,至是憲為右仆射,台省内目簡懿為大仆射,憲為小仆射,朝廷榮之。
及高宗不豫,憲與吏部尚書毛喜俱受顧命。
始興王叔陵之肆逆也,憲指麾部分,預有力焉。
後主被瘡病笃,執憲手曰:"我兒尚幼,後事委卿。
"憲曰:"群情喁喁,冀聖躬康複,後事之旨,未敢奉诏。
"以功封建安縣伯,邑四百戶,領太子中庶子,馀并如故。
尋除侍中、信威将軍、太子詹事。
至德元年,太子加元服,二年,行釋奠之禮,憲于是表請解職,後主不許,給扶二人,進号雲麾将軍,置佐史。
皇太子頗不率典訓,憲手表陳谏凡十條,皆援引古今,言辭切直,太子雖外示容納,而心無悛改。
後主欲立寵姬張貴妃子始安王為嗣,嘗從容言之,吏部尚書蔡徵順旨稱賞,憲厲色折之曰:"皇太子國家儲嗣,億兆宅心。
卿是何人,輕言廢立!"夏,竟廢太子為吳興王。
後主知憲有規谏之事,歎曰"袁德章實骨鲠之臣",即日诏為尚書仆射。
祯明三年,隋軍來伐,隋将賀若弼進燒宮城北掖門,宮衛皆散走,朝士稍各引去,惟憲衛侍左右。
後主謂憲曰:"我從來待卿不先馀人,今日見卿,可謂歲寒知松柏後凋也。
"後主遑遽将避匿,憲正色曰:"北兵之入,必無所犯,大事如此,陛下安之。
臣願陛下正衣冠,禦前殿,依梁武見侯景故事。
"後主不從,因下榻馳去。
憲從後堂景陽殿入,後主投下井中,憲拜哭而出。
京城陷,入于隋,隋授使持節、昌州諸軍事、開府儀同三司、昌州刺史。
開皇十四年,诏授晉王府長史。
十八年卒,時年七十。
贈大将軍,安城郡公,谥曰簡。
長子承家,仕隋至秘書丞、國子司業。
史臣曰:梁元帝稱士大夫中重汝南周弘正,信哉斯言也!觀其雅量标舉,尤善玄言,亦一代之國師矣。
袁憲風格整峻,徇義履道。
韓子稱為人臣委質,心無有二。
憲弗渝終始,良可嘉焉。
《陳書》 唐·姚思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