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列傳第十 趙知禮 蔡景曆 劉師知 謝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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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元年,遷給事黃門侍郎,兼掌相府記室。
高祖受禅,遷秘書監,中書通事舍人,掌诏诰。
永定二年,坐妻弟劉淹詐受周寶安饷馬,為禦史中丞沈炯所劾,降為中書侍郎,舍人如故。
三年,高祖崩,時外有強寇,世祖鎮于南皖,朝無重臣,宣後呼景曆及江大權、杜棱定議,乃秘不發喪,疾召世祖。
景曆躬共宦者及内人,密營斂服。
時既暑熱,須治梓宮,恐斤斧之聲或聞于外,仍以蠟為秘器。
文書诏诰,依舊宣行。
世祖即位,複為秘書監,舍人如故。
以定策功,封新豐縣子,邑四百戶。
累遷散騎常侍。
世祖誅侯安都,景曆勸成其事。
天嘉三年,以功遷太子左衛率,進爵為侯,增邑百戶,常侍、舍人如故。
六年,坐妻兄劉洽依倚景曆權勢,前後奸訛,并受歐陽武威饷絹百匹,免官。
廢帝即位,起為鎮東鄱陽王谘議參軍,兼太府卿。
華皎反,以景曆為武勝将軍、吳明徹軍司。
皎平,明徹于軍中辄戮安成内史楊文通,又受降人馬仗有不分明,景曆又坐不能匡正,被收付治。
久之,獲宥,起為鎮東鄱陽王谘議參軍。
高宗即位,遷宣惠豫章王長史,帶會稽郡守,行東揚州府事。
秩滿,遷戎昭将軍、宣毅長沙王長史、尋陽太守,行江州府事,以疾辭,遂不行。
入為通直散騎常侍、中書通事舍人,掌诏诰,仍複封邑。
遷太子左衛率,常侍、舍人如故。
太建五年,都督吳明徹北伐,所向克捷,與周将梁士彥戰于呂梁,大破之,斬獲萬計,方欲進圖彭城。
是時高宗銳意河南,以為指麾可定,景曆谏稱師老将驕,不宜過窮遠略。
高宗惡其沮衆,大怒,猶以朝廷舊臣,不深罪責,出為宣遠将軍、豫章内史。
未行,為飛章所劾,以在省之日,贓污狼藉,帝令有司按問,景曆但承其半。
于是禦史中丞宗元饒奏曰:"臣聞士之行己,忠以事上,廉以持身,苟違斯道,刑茲罔赦。
謹按宣遠将軍、豫章内史新豐縣開國侯景曆,因藉多幸,豫奉興王,皇運權輿,頗參締構。
天嘉之世,贓賄狼藉,聖恩錄用,許以更鳴,裂壤崇階,不遠斯複。
不能改節自勵,以報曲成,遂乃專擅貪污,彰于遠近,一則已甚,其可再乎?宜置刑書,以明秋憲。
臣等參議,以見事免景曆所居官,下鴻胪削爵土。
謹奉白簡以聞。
"诏曰"可。
"于是徙居會稽。
及吳明徹敗,帝思景曆前言,即日追還,複以為征南鄱陽王谘議參軍。
數日,遷員外散騎常侍,兼禦史中丞,複本封爵,入守度支尚書。
舊式拜官在午後,景曆拜日,适值輿駕幸玄武觀,在位皆侍宴,帝恐景曆不豫,特令早拜,其見重如此。
是歲,以疾卒官,時年六十。
贈太常卿,谥曰敬。
十三年,改葬,重贈中領軍。
祯明元年,配享高祖廟庭。
二年,輿駕親幸其宅,重贈景曆侍中、中撫将軍,谥曰忠敬,給鼓吹一部,并于墓所立碑。
景曆屬文,不尚雕靡,而長于叙事,應機敏速,為當世所稱。
有文集三十卷。
劉師知,沛國相人也。
家世素族。
祖奚之,齊晉安王谘議參軍,淮南太守,有能政,齊武帝手诏頻褒賞。
父景彥,梁尚書左丞、司農卿。
師知好學,有當世才。
博涉書史,工文筆,善儀體,台閣故事,多所詳悉。
梁世曆王府參軍。
紹泰初,高祖入輔,以師知為中書舍人,掌诏诰。
是時兵亂之後,禮儀多阙,高祖為丞相及加九錫并受禅,其儀注并師知所定焉。
高祖受命,仍為舍人。
性疏簡,與物多忤,雖位宦不遷,而委任甚重,其所獻替,皆有弘益。
及高祖崩,六日成服,朝臣共議大行皇帝靈座俠禦人所服衣服吉兇之制,博士沈文阿議,宜服吉服。
師知議雲:"既稱成服,本備喪禮,靈筵服物,皆悉缟素。
今雖無大行俠禦官事,按梁昭明太子薨,成服俠侍之官,悉著縗斬,唯著铠不異,此即可拟。
愚謂六日成服,俠靈座須服縗绖。
"中書舍人蔡景曆亦雲:"雖不悉準,按山陵有兇吉羽儀,成服唯兇無吉,文武俠禦,不容獨鳴玉珥貂,情禮二三,理宜縗斬"。
中書舍人江德藻、謝岐等并同師知議。
文阿重議雲"檢晉、宋《山陵儀》:'靈輿梓宮降殿,各侍中奏。
'又《成服儀》稱:'靈輿梓宮容俠禦官及香橙。
'又檢《靈輿梓宮進止儀》稱:'直靈俠禦吉服,在吉鹵簿中。
'又雲:'梓宮俠禦衰服,在兇鹵簿中。
'是則在殿吉兇兩俠禦也。
"時以二議不同,乃啟取左丞徐陵決斷。
陵雲:"梓宮祔山陵,靈筵祔宗廟,有此分判,便驗吉兇。
按山陵鹵簿吉部伍中,公卿以下導引者,爰及武贲、鼓吹、執蓋、奉車,并是吉服,豈容俠禦獨為縗鸑邪?斷可知矣。
若言公卿胥吏并服縗苴,此與梓宮
高祖受禅,遷秘書監,中書通事舍人,掌诏诰。
永定二年,坐妻弟劉淹詐受周寶安饷馬,為禦史中丞沈炯所劾,降為中書侍郎,舍人如故。
三年,高祖崩,時外有強寇,世祖鎮于南皖,朝無重臣,宣後呼景曆及江大權、杜棱定議,乃秘不發喪,疾召世祖。
景曆躬共宦者及内人,密營斂服。
時既暑熱,須治梓宮,恐斤斧之聲或聞于外,仍以蠟為秘器。
文書诏诰,依舊宣行。
世祖即位,複為秘書監,舍人如故。
以定策功,封新豐縣子,邑四百戶。
累遷散騎常侍。
世祖誅侯安都,景曆勸成其事。
天嘉三年,以功遷太子左衛率,進爵為侯,增邑百戶,常侍、舍人如故。
六年,坐妻兄劉洽依倚景曆權勢,前後奸訛,并受歐陽武威饷絹百匹,免官。
廢帝即位,起為鎮東鄱陽王谘議參軍,兼太府卿。
華皎反,以景曆為武勝将軍、吳明徹軍司。
皎平,明徹于軍中辄戮安成内史楊文通,又受降人馬仗有不分明,景曆又坐不能匡正,被收付治。
久之,獲宥,起為鎮東鄱陽王谘議參軍。
高宗即位,遷宣惠豫章王長史,帶會稽郡守,行東揚州府事。
秩滿,遷戎昭将軍、宣毅長沙王長史、尋陽太守,行江州府事,以疾辭,遂不行。
入為通直散騎常侍、中書通事舍人,掌诏诰,仍複封邑。
遷太子左衛率,常侍、舍人如故。
太建五年,都督吳明徹北伐,所向克捷,與周将梁士彥戰于呂梁,大破之,斬獲萬計,方欲進圖彭城。
是時高宗銳意河南,以為指麾可定,景曆谏稱師老将驕,不宜過窮遠略。
高宗惡其沮衆,大怒,猶以朝廷舊臣,不深罪責,出為宣遠将軍、豫章内史。
未行,為飛章所劾,以在省之日,贓污狼藉,帝令有司按問,景曆但承其半。
于是禦史中丞宗元饒奏曰:"臣聞士之行己,忠以事上,廉以持身,苟違斯道,刑茲罔赦。
謹按宣遠将軍、豫章内史新豐縣開國侯景曆,因藉多幸,豫奉興王,皇運權輿,頗參締構。
天嘉之世,贓賄狼藉,聖恩錄用,許以更鳴,裂壤崇階,不遠斯複。
不能改節自勵,以報曲成,遂乃專擅貪污,彰于遠近,一則已甚,其可再乎?宜置刑書,以明秋憲。
臣等參議,以見事免景曆所居官,下鴻胪削爵土。
謹奉白簡以聞。
"诏曰"可。
"于是徙居會稽。
及吳明徹敗,帝思景曆前言,即日追還,複以為征南鄱陽王谘議參軍。
數日,遷員外散騎常侍,兼禦史中丞,複本封爵,入守度支尚書。
舊式拜官在午後,景曆拜日,适值輿駕幸玄武觀,在位皆侍宴,帝恐景曆不豫,特令早拜,其見重如此。
是歲,以疾卒官,時年六十。
贈太常卿,谥曰敬。
十三年,改葬,重贈中領軍。
祯明元年,配享高祖廟庭。
二年,輿駕親幸其宅,重贈景曆侍中、中撫将軍,谥曰忠敬,給鼓吹一部,并于墓所立碑。
景曆屬文,不尚雕靡,而長于叙事,應機敏速,為當世所稱。
有文集三十卷。
劉師知,沛國相人也。
家世素族。
祖奚之,齊晉安王谘議參軍,淮南太守,有能政,齊武帝手诏頻褒賞。
父景彥,梁尚書左丞、司農卿。
師知好學,有當世才。
博涉書史,工文筆,善儀體,台閣故事,多所詳悉。
梁世曆王府參軍。
紹泰初,高祖入輔,以師知為中書舍人,掌诏诰。
是時兵亂之後,禮儀多阙,高祖為丞相及加九錫并受禅,其儀注并師知所定焉。
高祖受命,仍為舍人。
性疏簡,與物多忤,雖位宦不遷,而委任甚重,其所獻替,皆有弘益。
及高祖崩,六日成服,朝臣共議大行皇帝靈座俠禦人所服衣服吉兇之制,博士沈文阿議,宜服吉服。
師知議雲:"既稱成服,本備喪禮,靈筵服物,皆悉缟素。
今雖無大行俠禦官事,按梁昭明太子薨,成服俠侍之官,悉著縗斬,唯著铠不異,此即可拟。
愚謂六日成服,俠靈座須服縗绖。
"中書舍人蔡景曆亦雲:"雖不悉準,按山陵有兇吉羽儀,成服唯兇無吉,文武俠禦,不容獨鳴玉珥貂,情禮二三,理宜縗斬"。
中書舍人江德藻、謝岐等并同師知議。
文阿重議雲"檢晉、宋《山陵儀》:'靈輿梓宮降殿,各侍中奏。
'又《成服儀》稱:'靈輿梓宮容俠禦官及香橙。
'又檢《靈輿梓宮進止儀》稱:'直靈俠禦吉服,在吉鹵簿中。
'又雲:'梓宮俠禦衰服,在兇鹵簿中。
'是則在殿吉兇兩俠禦也。
"時以二議不同,乃啟取左丞徐陵決斷。
陵雲:"梓宮祔山陵,靈筵祔宗廟,有此分判,便驗吉兇。
按山陵鹵簿吉部伍中,公卿以下導引者,爰及武贲、鼓吹、執蓋、奉車,并是吉服,豈容俠禦獨為縗鸑邪?斷可知矣。
若言公卿胥吏并服縗苴,此與梓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