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養蠱之情形 苗民之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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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而知。

    據說金蠶蠱最毒,亦最靈幻。

    人家養到了它,米筐裡的米可以吃不完,衣箱裡的綢帛可以用不完。

    一切金寶珠玉,自會得憑空而來,貧窮之家,可以立刻變成大富。

    但是有一項可怕,就是那益蟲喜吃人,每年至少須要殺一個去祭它;若不去祭它,它就要不利于養蠱的主人,跑進他胸腹之中,殘齧他的腸胄,吃完之後,和屍蟲一般的爬出來。

    你想可怕不可怕呢?所以養蟲的人家,往往開設旅舍或食店,專等那孤身無伴的旅客來,下了蠱去弄死他,供益蟲的食料。

    這種害人,真是出于不得已的,但是其他專門以此而謀财害命的,亦不少。

    ” 說到此處,羲叔接着說道:“這種旅舍、食店如此兇惡,久而久之,外間總有人知道。

    雖則中毒而死,與病死一樣,尋不出痕迹,不能加之以罪。

    但是大家怕了,竟沒有人去投宿,那麼他怎樣?”那老者道:“他們所弄死的,都是遠方孤客,不知道此中情形的人,一年之中,總有一個兩個撞來送死。

    至于近地的人,他亦不敢加害的。

    假使競沒有人來送死,那養蠱的主人隻有自受其殃,或兒子,或女兒,或媳婦,隻能犧牲了,請益蟲大嚼。

    小人曾聽見說,有一處養蠱之家,一門大小竟給益蟲完全滅盡,這亦可謂自作自受了。

    ”羲叔道:“竟沒有方法可以避免嗎?”那老者道:“有是有的。

    小人聽見說,有一種嫁蠱之法,養了蠱之後,覺得有點可怕了,趕快将益蟲,用錦繡包裹了,裡面又将金寶珠玉等等,安放其中,它的價值,要比益蟲所攝來的加一倍,包好之後,丢棄大路之旁。

    假使有人拾了去,那益蟲就移至他家,與原養的主人脫離關系了。

    假使包内金寶珠玉之類,不能比益蟲攝來的加一倍,則益蟲不肯去。

    假使沒有人肯來拾,則益蟲無可去,仍舊尋着原主人,原主人必至滅門而後已。

    所以養蠱容易去蠱煩難,真是危險而可怕之事。

    ” 老将羿道:“小小蟲兒,弄死它就是了,怕什麼?”那老者連連搖頭道:“弄不死呢,弄不死呢。

    它已通靈,仿佛是個鬼神,倏忽之間,能隐形而不見,你從何處去弄死?它倒能夠鑽人你的肚皮之内,弄死你呢。

    就使你捉住了,它腳踏之不腐,刀斫之不斷,水浸之不死,火燒之不焦,你奈何了它!”帝堯道:“竟沒方法可以弄死它嗎?”那老者道:“有是有的,小人聽見說有兩個。

    一個是讀書人,偶然清晨出門,看見一個小籠,裡面盛着銀器,他拿到室中,便覺得股上有物蠕蠕而動,一看是個金蠶,其色燦然,捉而棄之,須臾又在股上,無論如何,弄它不死,并且趕它不走。

    一個朋友知道了,就和他說:“你上當了,人家嫁出的金蠶蠱,你去娶來了,是很難對付的。

    ” 那讀書人聽了,懊喪之至,回去告訴妻子道:“我不幸得到這個金蠶蠱,要想養它起來呢,于理不可;要想轉嫁它出去呢,照例要加倍的銀器,我家貧哪裡拿得出?想來是前世的冤牽,橫豎總要給它齧死的了,不如早點吧。

    ”說着,就将那金蠶蠱吞下去。

    妻子大哭,說他是必死的了,但是久之無恙,他的壽而且很長。

    這個是至誠之極,妖不勝正,可算一種方法,然而不能仿行的。

    還有一個,是養蠱的人家,因為無法供給益蟲,大遭荼毒,全家人口,幾乎都被益蟲食盡,所餘已無幾了。

    内中有一個人,無聊之極,異想天開,竟跑到地方官那裡去控告,求他救援。

    适值遇到一個地方官,是很仁慈幹練的,不說他是發狂,竟答應了,督同公役,親自到他家駐去細細搜查。

    但是益蟲能隐形,能變化,哪裡搜查得出呢!那地方官回去發憤研究,得了一個方法。

    第二日,捉了兩隻刺猬,帶了公役,再到他家,将刺猬一放。

    可怪那刺猬,如貓捕鼠一般,東面張張,西面嗅嗅,那躲在榻下或牆隙中的金蠶蠱,刺猬将它的刺一挑,統統都擒出來,咬死,吃去。

    這又是一個方法了。

    ” 羲叔等聽了,大以為奇,都說道:“這個真是一物一制了。

    但是刺猬能捕金蠶蠱,這個地方官,從何處研究出來,亦是不可思議之事。

    ”帝堯問道:“那麼汝的銀鑲筷子,究竟有什麼用處呢?”那老者道:“是呀,凡養蠱的旅舍食店,總是拿了蠱的涎或糞暗放在食物中來害人的。

    要防備他,隻有兩個方法:一個是當面叫破。

    将要飲食的時候,先将碗敲幾下,問主人道:此中有蠱毒沒有?這麼一來,其法自破,就不會中毒了,但是太覺顯露,小人未曾實行,不知有效無效。

    還有一個,就是用銀筷或象牙筷。

    因為這兩種,都可以試毒的。

    象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