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途遇金道華 蘭為王者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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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他。

    到那時,或者可以效法祖父,此刻哪裡談得到此呢。

    ”大衆聽了,知道帝堯對于天下百姓極負責任,決不肯舍棄政治而求神仙的,所以亦不言語。

     一日,赤将子輿向帝堯道:“今日須往黃帝煉丹處一看,可以見到許多遺物。

    ”大衆就跟了他走。

    走到一處,忽見赤将子輿向一個小石洞中鑽了進去,轉身出來,攜着一個小石臼,向衆人道:“請大衆嘗嘗。

    ”衆人一看,隻見中間滿滿貯着流質,芳香撲鼻,究不知是什麼東西。

    大家都嘗了一口,覺得甘香醇美,仿佛玉液。

    赤将子輿道:“這個叫花醞,是山中猿類采了百花醞釀而成的,久飲之後可以長生,并可以久視。

    野人适才看見地上有猿行之迹,裡面又有一個小洞,知道必定有物藏在其内了。

    ”羲叔戲說道:“先生此番偷竊猿類所藏之酒,似乎不在理上。

    ”赤将子輿也笑道:“充類至義之盡的說起來,不是自己所有的東西,拿了它來就是偷竊,這話固然不錯。

    但要知道,人生如不用偷竊的手段,竟幾乎不能做人。

    即如足下家裡,就不免日日有這種偷盜的行為,而足下所吃所用的,亦不免有賊贓在内。

    習非成是,久已乎變為自然,足下何獨怪野人呢?”羲叔聽了不解,忙問道:“某家裡何嘗有這種偷盜之事?某又何嘗吃用過賊贓?請先生不要誣蔑人!”赤将子輿道:“足下吃雞卵嗎?”羲叔道:“吃的。

    ”赤将子輿又道:“足下用蜂蜜嗎?”羲叔道:“用的。

    ”赤将子輿道:“那麼這個卵、這個蜜,從哪裡來?還不是從雞、從蜂那裡去偷盜來的賊贓嗎!”衆人聽了這話,一齊不服,嚷道:“豈有此理! 這個雞,這個蜂,都是自己養的。

    自己養了雞,取它的卵;養了蜂,取它的蜜,哪能算是偷盜呢?要知道養雞養蜂,原為取卵取蜜起見。

    雞和蜂尚且是自己的,何況乎卵與蜜!”赤将子輿笑道:“那麼野人還有一種行為,做給諸位看看,是偷盜不是偷盜。

    ” 說着,飛身跑到一個岩壁邊的樹下,兩手将樹一攀,兩腳将樹一踏,轉瞬之間已到樹頂。

    衆人看了,不勝詫異,都說道:“不想這個老頭子,有如此之輕捷!”再看他在一個石縫裡,兩手伸進去,不知弄什麼。

    過了一會,隻見他又翻身而下,手中用樹葉裹着一種半流質過來,說道:“請帝和諸位嚐嚐。

    ” 衆人嚐過了,都知道是蜂蜜,但覺得其味較尋常之蜜來得濃厚。

     赤将子輿道:“這個叫石蜜,是野蜂所釀的,久服之後能延年益壽。

    ”羲叔道:“先生何以知道這個裡面有石蜜?”赤将子輿道:“野人從前在此住過幾十年,就是以這些物件做糧食,無處不去搜尋過,所以能一望而知。

    但是請問足下,這種行為,亦可算是偷盜嗎?”羲叔給他這一問,不免躊躇,勉強說:“蜜是蜂釀的,蜂不是你養的,當然亦是竊盜。

    ”赤将子輿道:“那麼地下生的仙草,可采嗎?山上出的丹砂,可采嗎?”羲叔道:“那是無主之物,天所生産,原是供給人用的,不能算偷竊。

    ”赤将子輿道:“那麼足下所持的理由,自相矛盾了。

    請問足下,究竟偷盜二字以什麼為标準?倘使以是不是自己所有的為标準,那麼就使它無主,我亦不應去取,因為總不是我的呀。

    倘使以有主無主為标準,卵是雞生的,蜜是蜂釀的,不錯呀。

    但是雞和蜂又是哪裡來的呢?最初之雞,是從野雉收養而來;最初之蜂,是從野蜂收養而來。

    野雞可以收養,野雞之卵倒反不可以取食;野蜂可以收養,野蜂所釀之蜜倒反不可以取食,這是什麼理由?猿猴之類,我們無可利用,所以隻好随它去。

    假使如牛馬之有用,我們人類亦當然收它來,代我們之用。

    猿類本身,尚且可以收來供用,猿類所釀的酒倒反不可以取來供飲,這又是什麼原故?” 羲叔聽了,隻能笑着,無言可對。

    帝堯道:“古人有一句話,叫作‘竊鈎者誅,竊國者侯’,這是很不平的事情。

    同是一個人,我拿了你的物件,就是偷竊,就是攘奪。

    但是他一經做了天子或全國首領之後,就叫作富有四海。

    不但四海之内所有物件都算是他的,可以予取予求,就是四海中之人民亦都算是他的臣子,可以任意生死,豈不是不平之極嗎!越是偷竊得大,越發無罪。

    人與人尚且如此,何況對于禽獸昆蟲。

    現在世界,隻有強權,并無公理,不知何年何月,才能矯正轉來呢。

    時候不早,我們走吧。

    ” 二人聽了,也不再辯駁。

    一直走到煉丹之處,隻見一塊平地,廣可容數百人,俯臨大壑,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