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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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山就在正西方向——我們現在把這座山叫老頭子山——它是歌勒的第一個路标。

    沿這座山的方向向前,山腳下有一個采礦城,歌勒朝着這個小城走去。

    ” “他到達這個小城後病倒了,襯衣裡的金塊兒磨得他皮開肉綻,傷口已經感染了。

    感染使他一直在病床上躺了3周,然後他才有時間想回去确定他發現的金礦的位置。

    如果你一直全神貫注地想一件事兒的話,3周的時間真是有點兒太長了,用不了多久,你的記憶力就該跟你開玩笑了。

    ” “當然會這樣。

    ”内爾-西姆斯說,她正背過身兒去從烤爐裡取兔肉出來。

     克拉克接着說:“他自然不會一個人去,一大群探礦的夥計跟在後面,一心想着在這片富礦脈開一片礦。

    這一大幫人在沙漠裡轉悠了一段時光,有些人受不了掉了隊開小差兒了,歌勒不知道怎麼迷路了,漫無目的地瞎闖。

    ” “歌勒一個月之後才回來,休息了一下,帶上更多的給養,重新出發。

    他再也沒能找到那個峽谷——甚至連那一連串的小山也沒有找到。

    ” “這些曆史記載很可靠,你可以在韋斯特的書裡讀到大部分。

    有些是我從其他渠道搜集的——比如說,槍就是個例子。

    我是找到了歌勒寫的一封信才了解到的;這封信被珍藏在帕薩德那的圖書館中。

    ” “一個大男人連路都找不到真是不可思議。

    ”德拉-斯特裡特說。

     “很可能,”克拉克說,“在沙漠裡容易迷路,比方說,那些外出野營的人,早上離開營地時把駐地記了一遍又一遍,想在晚上回來時能找到‘家’,可真正到了回來的時候,他們來來回回走上幾個小時,也沒法找到熟悉的路标。

    ” 梅森點頭贊同道:“這就是‘歌勒礦藏’故事的結尾了?” 班甯-克拉克嘴角掠過一絲神秘莫測的微笑:“哦,好吧,再看看霍勒斯-韋斯特的記錄。

    提個醒兒,這時的時間是1886年,幾年後,也就是1891年,有個叫漢-莫斯的身材魁梧的老采礦人在聖-伯那迪諾出現了,他常常到沙漠裡做探礦旅行。

    ” “有一次,莫斯旅行時,他剛買的頭一次外出旅行的小驢子鬧着要脫離隊伍,可以想象得出,莫斯有多惱火。

    這頭小驢子馱着好多莫斯旅行時要用的東西,可它卻不管這些隻是自個兒悶着頭走,莫斯攔不住也抓不住它。

    他隻好跟在隊伍後面嘴裡罵罵咧咧地嘟哝着,這下正合那隻小驢子的意,它一下成了整個隊伍的頭兒。

    漢-莫斯跟在他後面,一會兒罵它幾句,一會兒追它,一會兒又哄它掉頭回來,可是,這頭小驢子是個怪家夥,它認死理兒,朝着一片漢-莫斯從未到過的荒地走去,沒有幾個探礦人到那兒轉過,因為那是一片光秃、幹旱的地帶,弄不到給養。

    在那個年代,到那地方去簡直就是自取滅亡。

    ” “但是,漢-莫斯就是舍不得小驢子身上馱的東西,他也不願意失去這隻小驢子,他隻是一個勁兒地想,如果再走1英裡,還逮不着它,我扭頭就走,讓那小驢子愛上哪兒就上哪兒,就在他準備放棄的時候,小驢子卻朝着有水的方向走去——你把驢子帶到沙漠裡來,一旦它朝有水的地方走,你總會從它的舉動中看出些蛛絲馬迹來。

    當然,其它的動物也會嗅到水源。

    于是它們都朝着同一方向走了。

    莫斯跟在它的小驢子後面來到了有水和有金礦的峽谷。

    ” “漢-莫斯一看到金礦,欣喜若狂,拼命往口袋裡裝金塊。

    他又叫又喊地繞着圈跑,然後起程返回聖-伯那迪諾,準備享受生活。

    大約走了一半路,他突然意識到他興奮得過了頭兒,忘記在他發現的金礦上立塊标記,證明金礦屬于自己。

    他猶豫了一下,但是一想到他會在聖-伯那迪諾狂歡,就立刻朝城裡走去,準備先好好地樂一樂,然後再回到峽谷裡,找到他的金礦,認真地開采一下。

    ” “男人在他們快喝醉的時候和喝醉了以後總會做出正确的決定。

    ”内爾-西姆斯說。

     克拉克微笑道:“出乎他意料之外,他在聖-伯那迪諾引起了轟動,人們看到莫斯的天然金塊,整個小城沸騰了,他們都知道,老莫斯發了大财,而且不久之後他就得回去取更多的金子。

    他們就給他灌酒,一直盯着他不放。

    ” “老莫斯終于花光所有的錢,再也無法買酒了。

    他開始清醒過來,并且意識到他要面對的是什麼。

    他啟程想去金礦,可他一出城,差不多半個城的人都跟着他,他們都騎着好馬,帶着足夠在沙漠呆一陣子的給養。

    ” “老莫斯在沙漠上轉來轉去想把他們甩掉,他假裝迷失了方向,晚上偷着趕路,尋找擺脫他們的機會,可就是不成功。

    他們就是在後面跟着。

    ” 班甯-克拉克停住了,然後他說:“你們不覺得乏味嗎?” “很精彩。

    ”西姆斯太太說道。

     “非常有意思,我可是把你的每一句話都當真了。

    ”梅森說。

     班甯-克拉克輕輕拍着小藍皮書,“我在給你講曆史事件,”他說,“所以根本不可能出錯。

    即使我能把這事兒背下來,我也要邊講邊核對。

    但是這事兒畢竟發生在10年前,那會兒沙漠裡都是金子,沒有快速的運輸工具。

    ” “我明白,”梅森說,“繼續講,老莫斯怎麼樣了?他擺脫了跟蹤他的人嗎?” “沒有,他最後不得不返回了聖-伯那迪諾,他渾身酸痛,氣急敗壞,身無分文。

    可他知道他該去哪兒,而且隻要幾個小時,他就可以拾到足夠讓自己成為沙龍和舞廳的名人的金塊。

    可現在他隻要前腳一出城,後腳就會有聖-伯那迪諾全城的人跟在後面。

    他想找個辦法神不知鬼不覺地出城,但還沒出發,這計劃就流産了。

    不帶行李進沙漠無異于自殺,而且聖-伯那迪諾的人把他看得很緊,他連把一些馱東西的小驢子藏在某個地方,以便到時牽出來的機會都沒有。

    ” “他發現的這個礦就是歌勒找到的金礦吧?”梅森問道。

     “我正要說到這兒呢,”克拉克說,“一般認為他發現的這個礦就是歌勒找到的那個。

    ” 梅森若有所思地說:“我對可憐的老莫斯和他的處境很感興趣。

    這些事似乎不大有可能發生在聖-伯那迪諾。

    呃,我們開車從那個城市疾駛而過,在那兒停下來加點兒油,然後就走了,隻不過是熱鬧的小城而已,現代,時髦——跟其他城市沒什麼兩樣。

    ” “聖-伯那迪諾城發生過許多事,”克拉克說,“可汽車掩蓋了曆史,它過去一直是真正的采礦城。

    ” 内爾-西姆斯站在電烤爐旁說:“幸虧都是過去的事兒了。

    想想那些在那兒開飯館的人吧,沒有電冰箱,交通也不便利。

    ” “他們總有辦法過下去的。

    ”克拉克說。

     西姆斯太太悲觀地搖了搖頭說:“我看不出有什麼好辦法。

    保存食物是大自然生存的第一法則。

    ” “自我保存才是。

    ”克拉克糾正她的話。

     “哦,對食物來說難道不是這樣嗎?沒有食物你無法生存。

    ” 克拉克看了一眼梅森說:“你越是和她争論,就越是沒完沒了。

    ” “那是因為我說得對!”西姆斯口氣堅決地說。

    她很自信,根本不在乎給别人留下什麼印象。

     “但是我們把漢-莫斯留在沙漠裡了。

    ”德拉-斯特裡特示意把故事講下去。

     “就在聖-伯那迪諾,”克拉克說,“漢-莫斯非常惱火。

    但這個老家夥有點像個老學究,于是有一天,他真心實意地對城裡的全體人說:‘好吧,我不帶着你們我也走不了,大家一塊兒打行李,一塊兒出發。

    這回,咱們直接到礦上去。

    金礦越多越好,我擺脫不了你們,還不如把你們都帶着,也不用繞遠,倒省了我不少時間和精力。

    ’” “他也是無可奈何!”内爾-西姆斯說。

     “他真想這樣做?”德拉問道。

     “當然,老莫斯是個信守諾言的人,他把他的馱隊集合在一塊兒,在聖-伯那迪諾城邊上把所有想去的人都帶上。

    然後,他出發了……那時候人都重信義。

    ” “接着呢?那兒有足夠的礦供這麼多人開采嗎?” 克拉克笑着:“這是最悲慘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