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周宣王聞謠輕殺 杜大夫化厲鳴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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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逐去之,再占,又不吉。

    太史奏道:‘神人下降,必主祯祥。

    王何不請其漦而藏之?漦乃龍之精氣,藏之必主獲福。

    ’桀王命太史再占,得大吉之兆。

    乃布币設祭于龍前,取金盤收其涎沫,置于朱椟之中,──忽然風雨大作,二龍飛去,──桀王命收藏于内庫。

    自殷世曆六百四十四年,傳二十八主,至于我周,又将三百年,未嘗開觀。

    到先王末年,椟内放出毫光,有掌庫官奏知先王。

    先王問:‘椟中何物?’掌庫官取簿籍獻上,具載藏漦之因。

    先王命發而觀之。

    侍臣打開金椟,手捧金盤呈上。

    先王将手接盤,一時失手堕地,所藏涎沫,橫流庭下。

    忽化成小小元鼋一個,盤旋于庭中,内侍逐之,直入王宮,忽然不見。

    那時婢子年才一十二歲,偶踐鼋迹,心中如有所感,從此肚腹漸大,如懷孕一般。

    先王怪婢子不夫而孕,囚于幽室,到今四十年矣。

    夜來腹中作痛,忽生一女,守宮侍者,不敢隐瞞,隻得奏知娘娘。

    娘娘道:‘此怪物不可容留。

    ’随命侍者領去,棄之溝渎。

    婢子罪該萬死!”宣王曰:“此乃先朝之事,與你無幹。

    ”遂将老宮人喝退。

    随喚守宮侍者,往清水河看視女嬰下落。

    不一時,侍者回報:“已被流水漂去矣。

    ”宣王不疑。

     次日早朝,召太史伯陽父告以龍漦之事,因曰:“此女嬰已死于溝渎,卿試占之,以觀妖氣消滅何如。

    ”伯陽父布卦已畢,獻上繇詞。

    詞曰: 哭又笑,笑又哭。

    羊被鬼吞,馬逢犬逐。

    慎之慎之,檿弧箕箙! 宣王不解其說。

    伯陽父奏曰:“以十二支所屬推之:羊為未,馬為午。

    哭笑者,悲喜之象。

    其應當在午未之年。

    據臣推詳,妖氣雖然出宮,未曾除也。

    ”宣王聞奏,怏怏不悅。

    遂出令:“城内城外,挨戶查問女嬰。

    不拘死活,有人撈取來獻者,賞布帛各三百疋,有收養不報者,鄰裡舉首,首人給賞如數,本犯全家斬首。

    ”命上大夫杜伯專督其事。

    因繇詞又有“檿弧箕箙”之語,再命下大夫左儒,督令司市官巡行廛肆,不許造賣山桑木弓,箕草箭袋,違者處死。

    司市官不敢怠慢,引着一班胥役一面曉谕,一面巡綽。

    那時城中百姓,無不遵依,止有鄉民,尚未通曉。

    巡至次日,有一婦人,抱着幾個箭袋,正是箕草織成的,一男子背着山桑木弓十來把,跟随于後。

    他夫妻兩口,住在遠鄉,趕着日中做市,上城買賣。

    尚未進城門,被司市官劈面撞見,喝聲:“拿下!”手下胥役,先将婦人擒住。

    那男子見不是頭,抛下桑弓在地,飛步走脫。

    司市官将婦人鎖押,連桑弓箕袋,一齊解到大夫左儒處。

    左儒想:“所獲二物,正應在謠言,況太史言女人為禍,今已拿到婦人,也可回複正旨。

    ”遂隐下男子不題,單奏婦人違禁造賣,法宜處死。

    宣王命将此女斬訖。

    其桑弓箕袋,焚棄于市,以為造賣者之戒。

    不在話下。

    後人有詩雲: 不将美政消天變,卻泥謠言害婦人! 漫道中興多補阙,此番直谏是何臣? 話分兩頭。

    再說那賣桑木弓的男子,急忙逃走,正不知:“官司拿我夫婦,是甚緣故?”還要打聽妻子消息。

    是夜宿于十裡之外。

    次早有人傳說:“昨日北門有個婦人,違禁造賣桑弓箕袋,拿到即時決了。

    ”方知妻子已死。

    走到曠野無人之處,落了幾點痛淚。

    且喜自己脫禍,放步而行。

    約十裡許,來到清水河邊。

    遠遠望見百鳥飛鳴,近前觀看,乃是一個草席包兒,浮于水面,衆鳥以喙銜之,且銜且叫,将次拖近岸來。

    那男子叫聲:“奇怪!”趕開衆鳥,帶水取起席包,到草坡中解看。

    但聞一聲啼哭,原來是一個女嬰,想道:“此女不知何人抛棄,有衆鳥銜出水來,定是大貴之人。

    我今取回養育,倘得成人,亦有所望。

    ”遂解下布衫,将此女嬰包裹,抱于懷中,思想避難之處,乃望褒城投奔相識而去。

    髯翁有詩,單道此女得生之異: 懷孕遲遲四十年,水中三日尚安然, 生成妖物殃家國,王法如何勝得天! 宣王自誅了賣桑弓箕袋的婦人,以為童謠之言已應,心中坦然,也不複議太原發兵之事。

    自此連年無話。

    到四十三年,時當大祭,宣王宿于齋宮。

    夜漏二鼓,人聲寂然。

    忽見一美貌女子,自西方冉冉而來,直至宮庭。

    宣王怪他幹犯齋禁,大聲呵喝,急喚左右擒拿,并無一人答應。

    那女子全無懼色,走入太廟之中,大笑三聲,又大哭三聲,不慌不忙,将七廟神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