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三回 魏義助逆破長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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乃祖逖之從兄。

    幼有操行,能清談,文藝可觀,性性孝友。

    少孤而貧,常自炊煮以養母弟。

    王敦聞之,使人送一奴一婢,以代其動勞。

    辟納為從事中郎,時人戲之曰:“今價倍于婢矣。

    ”納應之曰:“百裡奚何曾輕五?皮,後亦為秦相,奚得以貧時為介嫌乎?”王敦得志,以納為軍谘祭酒。

    納不願,終日與客弈棋,冀曠職求黜。

    王隐谏曰:“禹惜寸陰,不聞數弈棋。

    ”納曰:“我之心事,君未之知,以此釋吾憂耳。

    ”王隐又曰:“古人遭逢則以功達其道,若使不遇,則以言達其道。

    君少長五部,遊宦四方,華夷成敗,皆所見聞,胡不記述,使有裁成。

    何必圍棋然後可以釋憂也?”于是納乃不複下棋。

    旦日入朝,奏于帝曰:“自來小國尚有史官,況于中華正統,可不置史官以紀錄國事乎?”帝納之,使納纂修《晉史》。

    《晉史》之作始自祖納起耳。

    祖逖亡,元帝欲以納代為豫州刺史。

    納不願以國史為事,讓其弟祖約為之。

    帝擢納為光祿大夫,以約兼兖豫淮蔡諸州軍事。

    納又密言于帝曰:“臣弟約好為欠慎,淩上忽下,當裁而抑之,使不得逞傲可也。

    若假以權位之勢,恐作事不軌,将為亂階矣。

    ”帝以納與約乃異母所生,疑是故讓其職思陷約,以逞嫉妒之意,不以其言為然。

    後果與蘇峻同反。

    按:約乃納之異母弟,祖逖其從兄也。

    逖亦祖納所撫,皆其教養,勝如同胞。

    三人俱有俊才,逖尤拔萃,志大性忠。

    晉主擢為豫州刺史,平西将軍之職。

    逖故,約代兄之職,領四州軍事。

    然性傲好欲,喜作為,易兄規矩,不能禦衆,舊将散去者過半,邊界治地多叛歸後趙。

    約恐将來為後趙所侵奪,聞長城民戴洋精蔔易,善風角,有才識,乃使人請至,拜為中典軍。

    永昌元年四月庚辰日,忽有大風自東南而起,飛砂卷石,拔木摧垣,異常特甚。

    約驚駭,請戴洋角之。

    洋曰:“應在今年十月丙戌日甲戌時,有兵戈犯谯城,将軍宜預防之。

    ”郡中主簿事王振怪洋矜能,乃谮約曰:“天道高遠,豈能易知?兵戈之事,雖當時時防備,何得預限于十月某日時?其中必有緣故。

    設或不應,彼将引奸人以征其信。

    今戴洋妄作妖言,使太傅虛萬人道實,人聞我懼,反因相率為亂矣。

    正乃煽惑民心,鼓動兵釁。

    宜收洋入獄,以治其罪,免使疑貳。

    ”約乃無酌見之人,聽振之言,即收戴洋入獄。

    王振見機謀已遂,恐約不肯害洋,徒結後怨,乃賄囑獄吏,不許進膳,欲餓殺戴洋。

    獄吏見振以言語唬吓,隻得從命,不與洋食。

    入獄二十馀日,點水粒米不見,洋容色如故,全不為言,惟鼾齁打睡。

    獄吏疑有人暗地進膳,或有藥餌,竊瞰至再,并無暗給者,又搜其身旁無藥。

    至三十六日,不死,精神愈倍。

    獄卒悄地以簿吏二人之謀禀知祖約,約大驚曰:“吾知洋有神術,故請來。

    王振挾恨,愚我複行奸計,險害好人也。

    ”乃即放出戴洋,令人捉王振至,當面責曰:“汝進讒言欲害至人,必有私故。

    若不殺汝正罪,賢士再無敢至此州矣。

    ”戴洋反勸祖約曰:“可恕此人,我方在此,若一害彼,則某即請歸山,不願在此伏侍矣。

    ”約曰:“振昨谮害長者,使吾得罪于君。

    今明于心,故為君誅此佞人以杜患耳,何又止之?且恐其挾恨為亂,不宜免也。

    ”洋曰:“無妨。

    振不識風角,故一時妄言耳。

    若因吾而殺之,即如吾殺之矣。

    豈學道者之所為乎?且人生一命,關于天地,其得最難,豈可輕易而戮?此人負恩壞行,不久當自死,亦不能禍人。

    ”約問其故,洋曰:“王振往時已垂死,吾用術救活之。

    渠以貧不能謝吾,心自歉。

    吾知,巽言拒慰,今渠愧見吾,故設此謀。

    彼既忘恩,複又加害,其能久乎?且夫世之人,處富貴而不棄貧賤者,甚難有之,豈在振一人哉?”約服其論。

    後至十月,果然石勒使孔苌、桃豹寇河南,侵谯城。

    約不能禦,退屯壽春,河南東境梁、鄭、谯、汝、陳留諸郡皆複沒于後趙。

    約信其神,欲尋洋角後來成敗之事,時洋已歸嵩山去久,為約知問而不能聽用故也。

    後約無洋指教,遂從蘇峻反,事敗奔于後趙。

    石勒怪其傲慢,尋害之。

    當時有詩歎曰: 狂庸祖約妄矜能,違兄規制妄專兵。

    知洋神術無防備,緻失河南退壽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