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六回 韓璞上邽敗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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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守封疆,無故興兵相犯,是何道理?”孫緯曰:“因你不守國法,時常掠我邊界,擾害黎民,使亡安業,故來剿你,你尚不知罪也?”劉武大怒曰:“據汝所言,說來剿我,則觑人如無物矣!必當擒你,始見吾威。

    ”即令鐵佛統制殺出。

    孫緯聽西渠所言,用心提防接戰,謹護馬頭,不敢幸勝。

    戰及半時,無分合數。

    緯馬見其勢猛,退有二十馀步,遂乃乘機詐敗,轉身望金坑源而走。

    統制領兵二萬馀,向前追趕,劉武催衆自後亦進。

    孫緯馬軍行速,至二十裡,與其隔遠,故又紮住。

    鐵佛統制兵到,亦不住腳,踏步直前。

    孫緯又戰一回,複又退走。

    夷衆大喊,競相掩襲。

    代兵隻顧逃命,争入谷口,假作相撞推搶過前之态。

    鐵佛統制叫衆喽啰曰:“努力急向前面狹處,衆走不得,可以盡殺矣!”頓忘埋伏,深入隘處。

    孫緯遂到谷中近邊小平崗可走之處,列兵守住,以勁箭向前,防其沖突,乃令放起号炮,前後聲震相接,伏兵盡出。

    鐵佛統制恃勇躍上平崗,被孫緯喝令射之,身中數箭,不能得上。

    欲向谷口挑開塞木,高崖上石塊、短木棍打下,須臾疊滿數尺。

    思難沖突取勝,望後殺回,并無兵阻。

    将至寬處,隻見西渠、趙延橫截把住,進前不得。

    統制大怒,獨自當先破陣。

    代兵不動,隻是以箭亂射。

    統制冒矢力鬥,打死代兵,血流滿地,将有千數。

    王昌、王甲始看見,從後殺去。

    夷兵當不得二将,砍得屍骸疊積,四散走去。

    二将逼進,又自後放箭射之,鐵佛統制遂被射倒。

    劉武将兵自到之時,統制已死。

    武奮怒向前報仇。

    四員代将紮定陣腳射住,不與交戰,以抑其鋒。

    郁律自同孫緯來助延、昌等。

    劉武見日将晚,又有兵至,乃亦安下,兩邊拒住。

    次早,郁律命趙延出戰,劉武忿怒殺進,勢不可當。

    王昌、孫緯等一齊并上,直殺得征塵蔽日,白晝無光。

    自辰至午,兩各不退,殺死遍地,血流數裡。

    劉武将少,抵敵不住,大敗而走,代将連夜追去。

    武不得入國,逃往蠕蠕王國中而去。

    郁律乃盡并其土地兵馬,威聲大振,于是西至烏孫,東至勿吉,北至瀚海,控弦三十馀萬,過于猗盧之日多矣。

    班師還代,重賞将士,正欲遣人按撫侵境,以靖馀黨,報到:“劉斌已知國破,逃往塞外去了。

    ”孫緯、王昌勸代主備本往江南朝晉,以塞幽遼涼隴晉鄰鎮諸妒忌之想,代主亦勉從之。

     表至建康,晉元帝甚嘉之,自思:“胡戎居止邊郡,尚能日廣日盛,身為中華帝胄,不能報仇複土。

    ”心中勿樂,至夜深不能寝。

    時建武三年十一月朔日也。

    将半夜,忽見隙中有光透内。

    帝驚,想曰:“此際不當有月,何其異也?”步出看時,乃是一輪紅日,高将五丈馀。

    慌使内侍召台官入問其事,對曰:“陰陽交錯,多主不祥之兆。

    ”次早,宣郭璞蔔之。

    璞曰:“此亦不須占蔔,天道深遠,豈可輕洩?乃是官吏失職,以緻陰陽颠倒。

    但宜修省以警回天變,可也。

    ”元帝乃下诏,命郡邑宰守不許贓濫賊民,朝内群臣直言得失。

    禦史中丞熊遠見朝廷專事取悅于人,凡州郡薦舉人才,悉不經試而即署職,承帝日出之诏,即便上言國有三失,不仿古制,以緻是耳。

    表曰: 胡寇橫行,而梓宮未返,不能勵兵進讨,一失也。

    官守不以仇恨未報為恥,惟事安逸,縱酒曠職,二失也。

    選官用人,不科實德,不校才藝,惟事請托,三失也。

    故此緻使當官者以治事為俗,莅政者以苛刻為能,盡禮者為谄谀,偷安者為簡雅,放曠者為持達,奢侈者為高尚。

    此其所以有失職之咎,啟陽陰之不調也。

    古之取士,敷奏以言。

    今光祿不試,甚違古義。

    且舉賢不能盡,而君子多在野耶。

    世俗用法不及權貴,是又才不濟務,奸無所懲。

    若此弊不改,宴遊不禁,欲求其救亂緻治也,難矣哉! 書奏,帝未及聽,尚書陳頵亦上言:“宜循舊制,試以經術。

    然後選官任事,始能稱職,天心自順也。

    ”元帝從之,乃下诏:“選舉仍照舊規,試而不中式者,郡守減俸;報而不的實者,郡守免官。

    ”于是有起送名狀在京者,皆托疾不敢赴應,比曆三年,州縣不敢妄送,試期鮮有敢至者。

    晉帝謂諸大臣曰:“前法草創,起送生儒不試,幸進者紛紛競至。

    今欲核實力,并無敢應。

    前所選者,豈非妄也?意欲盡除薦舉孝廉已仕之官,以懲妄幸之罪。

    ”尚書孔坦谏曰:“已授之官,弊失在先,設一遣還加罪,朝野必空。

    近郡知者,懼累君父,皆不敢行;遠郡以前之易,冒昧來赴,或見宰掾缺乏,将就除署,則是謹身者失秩,僥幸者得祿。

    頹風傷教,恐從此始。

    不若下诏,遠近一切權罷限以緩期,使各就學,仕者務要稱職,毋得負民,斯則法寬而今信矣。

    ”帝從之,行例至七年乃試,在任者月報政績,百日不上狀者罷職。

    旨下後,人有詩歎曰: 東晉方來草創初,諸賢相與建鴻圖。

    非惟能遠明三失,何事忘仇樂宴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