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回 李雄并川稱成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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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建國号為大成,稱建興元年。

    拜範長生為軍師左相,總理國事。

    長生辭曰:“臣荷王上顧盼,效孝光訪羊裘于大澤,今幸已奏昆陽之捷,除王尋之強。

    願賜臣以骸骨歸青城,如子陵公之優遊于嚴灘,恩榮莫幸矣。

    自茲以往,川中有四十馀年不見兵革,臣在此亦徒無補矣。

    ”雄不敢強,賜緞千匹,金千兩,食涪城全俸。

    長生皆辭不受。

    成王乃以安車,自同衆文武親送出城,至十裡住駕而别。

    乃以李讓為太尉總國政,楊褒、李遠為左右丞,李博為中尉,上官晶、費陀為左右侍中,徐舉為司徒,毛植、襄珍為左右司馬,楊珪、王達為禦史大夫,文斌、麹歆為輔國将軍,嚴柽、李濤為振武将軍,王博、上官琦為振威将軍。

    又封外郡守官大将十人:任道為車騎将軍,定西侯,守漢中,督兵一萬;任臧為骠騎将軍,甯西侯,守梓潼,隸兵五千;任回為骁騎将軍,安西侯,守綿竹,隸兵五千;趙肅為武騎将軍,平西侯,守涪城,隸兵五千;趙誠為都騎将軍,鎮西侯,守少城,隸兵五千;王辛為開成将軍,靖西侯,守葭萌,隸兵五千;王角為輔成将軍,巴西侯,守巴西,隸兵五千;李祺為建成将軍,隴西侯,守德陽,隸兵五千;李恭為大司寇,西平公,鎮廣漢,護衛兵一萬;李樊為大司農,西甯公,鎮上邽,護兵七千。

    其馀各州郡陰平、江油、文階、巴東、阆州、雒城、陽平、宜陽各分官将守治,配兵三千。

    品秩以定,乃将文碩、羅羕、張金苟瀝血奠諸将,李攀、李超、李蕩、閻式、李堪、李離、李國、張寶等各皆封贈追谥。

    大赦境内,立條約,禁侵掠,分遣廉臣監察官吏,問民疾苦,勸課農桑,設立關津,把守險隘。

    自此人民樂業,中國無如其安矣。

     劉弘在荊州,聞知李雄稱王,恐有妄下荊湘之意,乃上表入朝,請兵征讨,免緻天下效尤。

    本至,朝中紛議不一。

    孫洵謂齊王曰:“李雄流賊妄自稱尊,理宜剿戮問罪。

    但其勢機已成,根本已立,據要塞險,恐未易殄。

    今聞成都大集兵馬,欲與大王構隙,何不奏請惠帝,封成都王為征西大元帥,令其與劉弘征取李雄,複其原鎮,勝則就使在川,不容歸朝,敗則成都王折兵,即不敢與我大王争衡矣。

    ”齊王信其言,乃聚諸王與文武官共議其事,與衆一同保本。

    顧榮曰:“不可,棄癰疽而治疥癬,豈知命之醫乎?前者漢引羌胡大掠平陽、太原,告急文書雪片而上。

    以趙王幸其亂而遂己之謀,緻失讨僇,養成大患。

    今又占奪常山、钜鹿、兖州、邯鄲諸處,瀛州求救不絕。

    以大王多故,不一發兵,以緻皆陷于虜,不日将寇河南。

    此癰疽大病,馀毒将及心腹,而不先治,且反以疥癬庸心乎?李雄自守之賊,得蜀以為足矣,決無他圖。

    望大王急會大兵,先除胡漢,後剪僞成,方是保國之計也。

    ”齊王曰:“然則衆文武以為何如?”衆皆一齊上言曰:“李雄雖竊據漢川,僭号稱霸,兵不過數萬,将不過數人,是諸将守禦之無方,故使偶得徼幸肆志耳!聞知漢兵十分利害,戰無不勝,攻無不取。

    若不大會諸王,早為定奪,則許、洛亦難保矣。

    ”江統、劉殷曰:“今天下三尺之童,皆言晉國不幸,骨肉相殘,外亂乘發,江山恐不能固,諸王兀自相妒,是不知禍将及身者也。

    大王莫以臣等為愚戆,汝南、楚、趙可為後車之戒矣。

    ”齊王曰:“然則将何以處之?欲發兵平蜀,則胡漢勢又昌熾,将近中原。

    欲先平胡漢,奈彼人強馬壯,未易取勝,其實兩難。

    汝等有定見否?”劉殷曰:“此事非小,未可定議。

    大王可奏請發诏,先宣成都王入朝共議其事。

    不然,則是我等在朝者專主,恐有拂意,或緻大事不成也。

    ”齊王依言,即奏請頒诏,差孫洵帶書一封,往邺城宣請成都王同議國事。

    孫洵領诏,徑到邺城。

    成都王接诏讀訖,乃問孫洵:“朝中有齊王攝政,聖上何事召孤入議?”洵将齊王之書呈上,對曰:“齊王爺有書拜上,言胡漢奪占趙燕之地,将侵魏郡,李雄又竊據成都。

    特此命小臣奉诏書來請大王入朝,同議大事。

    望乞推念晉國宗社,早建大謀,勿吝移駕。

    ”成都王遣孫洵出賓館賜宴,召盧志議之。

    志曰:“吾前者勸大王釋小怨而行高志者,正謂此後好相會面也。

    宜急回朝,共議興兵以掃胡寇,則大王芳名萬代,永垂不朽矣。

    ”成都王從之,即與盧志、孫洵、石超、牽秀等趣駕徑入洛陽。

    未知成都入朝共議伐漢之事,兩國成敗若何?後人有詩歎曰: 晉世紛纭疊亂離,煙塵橫起繄京畿。

    成都縱有擎天手,難挽将傾大廈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