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回 張韪勸父遜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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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太子司馬遹遭被枉殺,天降血雨,太白晝現,妖星出于東南。

    張華與其少子張韪深夜觀象,有一星光彩搖搖,似将墜落之狀,其大如月,韪曰:“此何星也?”華曰:“中台華蓋之星也。

    ”次日,韪再看時,其星已滅,絕無蹤影矣。

    遂乃勸父華曰:“今天道變異屢見,多因皇太後與太子被枉而死故也。

    大人職任司空,既不能正其失,明其冤,何不去位遠禍,以全清名而保宗祀也?且中台星滅應在三公,若不及早求退,吾恐禍将及身矣。

    ”張華曰:“吾以赤心報國,虐後臨朝,非吾匡正,生民将不勝其害矣,焉可去之?且天道悠遠,理玄奧深,豈能盡應?不如靜以待之。

    ”韪又曰:“時事若此,天道可知,何有不應?”華乃上表乞歸,帝後不允。

    張韪曰:“必須推以老病,方得謝事。

    ”華乃再上表,極言身有老病,不能竭力任事,恐負聖托,乞放歸田,以終馀年。

    帝乃準奏,下诏令華在朝養病,車輿入議。

    逾月,韪又勸父請以家眷先歸,必得極請還鄉,方能免禍。

    華不聽。

    己未元康九年,帝以張華告病,乃擢尚書仆射王戎為司徒。

    戎薦阮瞻為中書舍人,王衍為尚書令,樂廣為河南尹,胡輔毋之為樂安太守,謝鲲為長史,畢卓為吏部侍郎,阮籍、阮鹹、阮修皆為掾吏,帝從之。

    此數人皆祖尚清談,逍遙放達,不甚以政教關心者,惟逸遊飲酒、閑談詩賦以自适者。

    王戎為三公,抑皆與時浮沉,并無經國遠猷,惟徒知聚斂,總于政事,衆皆效尤,如劉伶、向秀之輩,好飲無忌,反以為之竹林七賢。

    及太子新死,天星屢變,耿所不聞。

    晉政之衰,實戎始也。

     按《史》:王戎字浚沖,王祥之孫,王導之從兄也。

    為人貪鄙而吝,幼穎異,神彩秀徹,視日不眩。

    年六七歲時,與群兒遊戲,見道旁有李子一樹,衆皆争往采取,扯戎同去,戎曰:“若此大道之旁有李可吃,則早已被人采盡矣,豈待今日?必是吃不得的,故遺在此。

    ”衆小兒不信,競往采取,及咽之,苦不可當,盡棄于地,途中人鹹歎其幼有明識。

    阮籍素與戎父西涼刺史王渾友善,長戎十五歲,一見戎言奇拔,知非凡輩,即與結納。

    籍常到渾家,語畢即行,及與戎言,終日不辍。

    籍出,謂渾曰:“浚沖清賞,非公比也,共公言不如共阿戎言。

    ”及渾卒于西涼,戎載柩回,故吏赆贈及沿途饋送,錢帛盈前,戎皆辭而不受,由是廉名顯于朝野。

    至其為官,政事悉委僚佐,自惟積聚财物,田園遍天下。

    每日猶執籌牌,親自計畫,恒若不足。

    家園中有佳李,人争慕之,戎恐他人得種,人來買時,則鑽其核而賣。

    凡所賞拔,專務虛名,吝啬無比一日,阮鹹之子阮瞻相谒,戎命坐,問曰:“聖人貴名教,老莊明自然,其旨異同否?”瞻曰:“将無同。

    ”戎咨嗟久之,即辟之為屬事掾吏。

    時之人皆呼瞻為三語掾。

     按《史》:阮瞻,即阮鹹之子。

    鹹字仲容,善琵琶,不交人事,惟與親朋弦歌酣飲,适性而已。

    與叔阮籍居道南,宗室諸阮居道北,時北阮富而南阮貧。

    籍尤好飲,每至途窮則哭。

    後補始平太守,放達無拘,有治才而不思效用,惟日在醉鄉。

    一朝與客博弈而飲,人報母喪,籍興勝而不顧,及微醺思痛,号哭一聲,吐血鬥馀。

    阮瞻性聰敏,既為中書舍人,職任清雅,官有馀閑,乃作《無鬼論》一篇,以正愚俗,極言陰陽渺漠,鬼魅荒唐,世人被惑妄信等因。

    忽然一日,有客造訪,瞻延入,叙問姓名,客曰:“某幽州人,姓田名兀。

    ”與之談論理藝,甚有才辨。

    瞻問客以古今世務,皆不能難。

    客問瞻以玄冥鬼神之事,瞻曰:“世無此理,實巫蠱左術惑人之言耳!”客曰:“孔聖至不語怪,亦言‘鬼神之為德其盛矣乎,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

    又曰:‘敬鬼神而遠之,非其鬼而祭之,谄也。

    ’據其所言,世實有之,公何獨雲無也?”瞻曰:“夫人存則生,人亡則滅,滅則無影,複有何為鬼乎孔聖之說,蓋為神明而論。

    ”客曰:“有神即有鬼,晉伯有二鬼避入膏肓之說,彭生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