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回 晉惠帝任用張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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惜乎!’言訖不見。

    今執事來取華表,莫非所言者乃此木之神也,蓋有數耳。

    ”守墳人欣然劈取木杮與之。

    鳴鶴賞謝其錢,帶回洛陽,道其守墳人之言。

    華笑而不答,仍召書生共談世務,使人燃其木杮以照之,書生大驚失措,須臾化作老狐,緣柱逾垣而遁。

    又一日,華宴衆賢士,有庖人持魚鲊入席獻鮮,張華一見,乃大驚曰:“此龍肉也,汝從何得之?”衆曰:“有何所辨?”華曰:“君等不信,試以苦酒洗之,色自變矣。

    ”衆依其言,洗以苦酒,忽然五色毫光照面,耀目薰眸,衆皆驚駭。

    急召其人詢之,答曰:“昨日于園中池邊草中獲此異魚,其味甚美,與常不同,故作此鲊來相府奉獻耳!”華乃賞之,令其傾于原池中,果然風雷大作,一條黃龍騰空望東而去。

    又惠帝命孟觀出兵,點視武庫,忽有小雉雊一隻,衆見此系官府封驗之所,無隙可入,何有于是?乃先禀丞相華知。

    華曰:“此不足為怪,乃地穴陰幽,蛇之所變也。

    ”衆人再去細看,蛇腿尚在,雉雊雙足未曾化盡,無不服其神見。

    又吳郡臨平之河岸忽然崩塌,得一石鼓,中空可愛,擊又不響,獻于郡守,郡守複進于朝,帝以問于張華,對曰:“亦寶也,當往蜀山取桐木一段,刻成鼓形,置石鼓于上,擊之則響,愈遠愈清,非革之比也。

    ”帝下诏入蜀取到桐木,如法制造安頓,以桐杖擊之,聲聞十馀裡。

    往往奇辨甚多,不能盡述,有《博物志》行世。

    一日,見朝中大亂,私夜上南樓觀看天文,見有一道祥光紫氣,直貫鬥牛之間,度其分野,正在吳頭楚尾。

    看之良久,至夜深愈加明燦,乃曰:“此下當有寶也,惜乎遠耳。

    ”忽有豫章雷煥亦能望氣觀象,聞華好士,特此叩見,與論星緯象數之書,辭論高迥,華甚愛之,至夜與煥上觀星樓,詳講度數。

    華曰:“鬥牛之下,有氣直起,吾已識之,子雲主何祥瑞?”煥曰:“不主祥瑞。

    其氣外紅而内青,其色體剛而勢壯,乃寶劍之象耳,非在人家,則在地下,若往求之,必有所驗。

    ”華曰:“主在何地?”煥曰:“揆其分野,當在豫章之西,豐城之域内耳。

    ”華曰:“今聞君言,吾度之已得寶劍矣。

    ”煥曰:“何以預言得之?”華曰:“吾少時,有相者曰:‘君年六十,三公可登,當得寶劍,朝夕随身。

    ’今聞君言,正值其時,吾故豁然矣。

    欲得此如願,非子不可。

    吾今奏子為豐城令,托往彼處訪而尋之,子肯仗義否?”煥曰:“蒙公相不以仆為愚,委職豐城,敢不竭盡忠義乎?待煥到彼,專心着意,朝訪夜望,諒必可獲,公相放心。

    ”華喜。

    煥連路望色而覓,果在豐城之内,于是每夜登樓,詳觀的實,其氣自獄中起,乃為言獄中殺氣太重,宜修過方好。

    乃将囚徒拘于别院,令心腹人掘其地,至五尺深,見一石函,煥曰:“此是仙人存記,不可動矣。

    汝等俱退,待吾加封齊整,依舊掩之。

    不可妄動,恐有怪異不祥。

    ”衆夫散出。

    煥密啟其函,見其光芒射目,乃是寶劍二口,靶上刻有字号,名曰龍泉、太阿。

    煥喜而藏之,假封其匣,仍前掩之。

    其夜再望,氣則無矣。

    煥又取南昌北岩紫石磨之,劍光如銀,芒瑩爍目,乃自留其一,封固其一,并北岩石,令人送呈張華。

    華看書、劍收訖,回啟付來使帶遺煥雲:“茲月以前,鬥牛之下,無複氣現,知君已獲劍矣。

    但其氣分二彩,當得雙劍,今止其一,且龍泉、太阿,義所不離,雷公信人,可欺我乎?”煥複呈張華曰:“誠如公鑒,非敢欺也,第蒙公厚遇,思無報效,見本朝将亂,恐明公忠難相及,茲劍或為他人所得,故特留一,以圖他日再挂徐君之側耳!且靈異之物,終當化去,決不永久為人所佩。

    ”華識之,複取華陰赤土一斤,賜煥曰:“此土一拂,價增十倍,非北岩比也。

    又雲雄為幹将,雌為莫邪,不使雌雄異處,然君今拆其配,天生神物,終當自合,不永離也。

    ”後華将被誅,忽見室中火發,親起看時,乃是所佩寶劍放光飛出,繞屋而去,不知所在。

    後煥死,其子雷晔為福州從事,負劍經延平津過,其劍忽躍出匣,投入水中。

    晔太息,願出重賞,募人撈取。

    有二漁人稱善水,三日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