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回 帝敕張華殺楚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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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焉能救?”乃欷?泣下曰:“青诏雖由内出,主畫實由王衷,無所逭矣。

    ”玮亦歎曰:“孤被賊奴胡牛兒所誤,死何瞑目?”遂乃受刑,亡年二十一歲。

    公孫宏、李肇、盛岐、榮晦四人皆棄市,并族其家,将胡牛兒剮之,黨與盡平。

    後《晉史》斷曰: 昔高辛撫運,釁起參商;西周嗣曆,禍纏管蔡。

    詳觀曩冊,逖聽前古,亂臣賊子,昭鑒在焉。

    有晉紞興,再崇藩翰;分茅錫瑞,道光恒典;儀古飾衮,禮備彜章。

    汝南負純和之資,失于無斷;楚玮籍果敢之性,遂成兇狠。

    或位居朝右,或職參近禁,俱為女子所詐,相次受誅,雖曰自贻,良可悲也。

     又評玮、亮自相殘命曰: 亮總朝政,玮懷職兢,讒巧乘間,豔妻過聽。

    構怨連禍,遞遭非命。

     晉惠帝與賈後用太傅張華之計,誅殺楚王司馬玮并裁其黨,追贈汝南王為忠順王,升王宮為左勳衛大将軍。

    衛瓘亦被玮害,未蒙褒谥。

    瓘之女上箋與張華并衆宰執曰:“妾之先人,忠事二朝,平蜀伐吳,并著偉績,曾無少過。

    今為讒臣所害,受枉族誅,非妾獨悲忠冤,舉朝亦皆憐戚。

    幸今聖明燭奸洞僞,典憲正刑,枉情少豁,亡怨未消。

    今茲汝南王已蒙恩賜,妾先君名谥未顯,合朝無言,春秋之義,其咎安歸?乞明公與諸執事平議而信之。

    有兄子衛璪、衛玠飄泊在外,懇宥其罪,俾獲歸宗繼祀,以全忠孝,庶九泉之下,無含屈之魂矣。

    ”張華等見書,歎曰:“噫,是吾輩之過也!待人鳴而後言之,大義安在?”次日上朝,奏知惠帝,追谥衛瓘為太尉蘭陵公,子恒為成侯,食邑二千戶,命其孫衛璪襲爵食其祿,以次孫衛玠為博士;加封司馬秉襲汝南王之職,次子司馬宗為殿下将軍,贈邑二千戶。

    帝以張華有平難之功、旌忠之能,封武郡公,開府同理國事。

    華懼賈後妒狠,機變難測,不敢受職,上表再拜辭謝。

    賈後亦畏張華性直,不喜附會阿谀,見其辭職,即欲乘此以罷其權,乃謂惠帝曰:“既張太傅不願為官,當從其請,俾遂高志,何必苦留他們?矧朝中文武如林,豈皆無可以輔政之才者乎?”賈谧曰:“張茂先柔而多智,忠而且直,猷謀深遠,若使在朝,必無妄為之事,不可去也。

    ”帝曰:“卿言是也。

    ”後曰:“人曆盈滿,心志多易,焉能知其善始,又克善終也?”賈模又曰:“張茂先族孤無黨,儒雅清和,人皆悅服,又多經緯,謀猷深遠,素性不剛,上無逼主之嫌,下無虐民之咎,進無朋黨之附,退無宗戚之援,正所謂可以托六尺之孤、寄百裡之命者也。

    依臣愚見,委以朝綱,使秉鈞軸,不許辭職,政事必有可觀,太平可翹首而待也。

    ”帝從之,遂不允張華之辭。

    華複上書于朝曰: 切念國家政事,自泰康以後,太傅楊駿任用非人,變格乖異,遂緻紛更。

    汝南入輔,刑賞複濫,侯伯盈朝,戶邑濫給過半,雖懷忠諒,偏執似私,使宗室自生疑忌,禍及忠良,故太保衛瓘滅後,雖有幹國經濟之才者,皆思遠遁矣。

    臣恐太平之政自此日頹,而非鼎俎版築之侪,難回泰始之治。

    臣華以草茅寒士,家非名世,才乏謀猷,焉能服衆?必誤天下蒼生,有負知遇洪恩。

    惟中書丞裴廆堪輔政治,使之參贊尚書府省,猶可少副恩任。

    臣以病軀冒幹天聽,乞賜下僚,俾早晚得進忠谏,方可稱職。

     書上,惠帝不能決。

    賈模力勸曰:“若容張司空辭去,則社稷無望太平矣。

    ”惠帝乃下敕,以張華為太宰,裴頠為太傅。

    華、頠見前執政者受此品秩,而楊駿、汝南王皆不克終,竟辭名号,惟以司空舊職領事,帝從之。

    後人見晉室因賈後亂政,賊害司馬亮之忠,又殺司馬玮而用張華,有詩歎曰: 晉室原從不義成,故教女後擅刑名。

    骨肉循環遭賊殺,赢得中華變虜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