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回 議求和王倫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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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金主竟遣右司侍郎張通古、簽書宣徽院事蕭哲為江南诏谕使,同王倫使中國,許歸宋河南、陝西地。

    張通古承诏,即辭熙宗,與一行人離了金國,所過宋州郡,挾要官守以臣禮迎接。

    至泗洲,守臣向子見之,言論自若,不肯拜。

    通古怒曰:“爾何等人,見使命不下禮。

    ”子堙曰:“大國衣冠,豈屈爾小邦。

    ”通古令左右執之。

    王倫曰:“使君若執守臣,恐惹不測,望侍郎恕之。

    ”通古怒未息。

    予堙亦不辭,昂然而出。

    即具表上言和議之非,遂乞緻仕。

     通古至臨安駐紮,先遣人宣傳金主诏書,要帝待以客禮。

     帝與廷臣商議用何禮待使客。

    秦桧奏曰:“金國來傳诏旨,未見國書,當有封冊敕命,乞陛下屈己以受之,金行人必以來命實告矣。

    ”帝曰:“朕嗣守太祖、太宗基業,豈可受金人封冊! 卿等當徐議之。

    ”于是朝論籍籍。

    有楊沂中、解潛、韓世忠一班官員,相率詣尚書府見秦桧,曰:“金使以熙宗命,欲屈至尊受其诏谕,内外軍民洶洶。

    丞相國之重臣,所見若何?”桧曰:“适見天子,聖上不允。

    吾議可同公等見谏台中丞勾龍如淵商議,必有定見。

    ”楊沂中與解潛等既退,次日詣都堂,與桧議于勾龍如淵。

    如淵遣人召王倫至都堂,責之曰:“公為天子使,通兩國和好,見金主,當為彼中反複論定,然後複命。

     今事未定,安有同使至而後講者。

    緻至尊受制于金人,爾之罪也。

    ”倫泣曰:“倫受君命,不俟駕而行,萬死一生往來虎口者數四,本欲息中原士民免冒鋒镝之苦。

    今日中丞乃責倫如此,倫複何堪!”言罷,淚滴衣袖。

    桧恐王倫害于和議,解之曰:“中丞此言無他,亦欲激公子此事耳。

    ”倫曰:“此則不敢不勉。

    倫豈有意辱君命哉!”如淵謂桧曰:“但取金國诏谕書納之禁中,則至尊受禮不行而事定矣。

    ”桧曰:“至尊若不親行,恐難取信于金人。

    ”給事中樓火召曰:“明言至尊守太上皇喪制,諒閹?三年,今以大事決于丞相。

    丞相率百官詣館驿中受诏,金人自不疑也。

    ”桧意未決,衆人皆以樓火召所議可行。

    如淵即遣王倫先達知通古。

    王倫退出,迳至館中見通古,謂之曰:“聖上守制不出,以秦丞相攝冢宰事,今與衆百官來受诏論。

    ”通古信之,即許秦桧來見。

    王倫複命,秦桧率衆官員至館中見通告。

    遣人報知,通古曰:“吾受君命而來,豈得自專。

    ”下命欲百官備如臣見之儀。

    桧聞命屈從之,使省吏朝服導從接金诏書,納于禁中。

    于是,中外人情始安。

     越二日,王倫引通古入見高宗。

    朝參畢,高宗命賜座,通古堅辭不敢當禮。

    高宗曰:“朕以太上皇憂服在制,未及親見侍郎。

    既承君命而來,朕對公猶金主也,何必固辭。

    ”通古頓首始坐于階側。

    帝召諸臣與通古拟議盟好。

    通古奏金主來意,先歸河南、陝西地,徐議餘事。

    帝聞通古道金主未還太上皇梓宮及韋太後,惟以诏谕江南之名,不悅,即下诏着令通古等還金,候與衆臣議禮答之。

    通古即辭高宗退去。

     會王庶自淮南回,入見高宗,具對:“江南之民望宋如赤子之望父母。

    金人诏谕江南之說,正欲緩我恢複之計也。

    乞陛下斷自淵衷,勿被奸人所誤。

    ”帝頗悟,歎息謂庶曰:“使五日前得金此報,趙鼎豈可去邪。

    ”庶奏曰:“趙鼎兩為相,于國有大功。

    昔贊陛下親征,皆能決勝。

    又鎮撫建康,回銮無虞。

     他人所不及。

    ”帝然之,因下诏與外鎮諸侯,知金使诏谕江南意。

    韓世忠聞此消息,四上疏言不可從,”願舉兵決戰,兵勢最重處,臣請當之“。

    且言:“金人欲以劉豫相待,舉國士大夫盡為陪臣,恐人心離散,士氣凋沮。

    ”高宗覽疏不報。

    世忠見帝意不從,乃與諸将議曰:“君上堅于求和,不知金人詭詐以計延緩我師。

    今張通古使還,必由洪澤而去。

    ”着令蘇勝曰:“爾可引二千步騎,埋伏洪澤,候張通古來,并王倫殺之,以絕其患。

    ”蘇勝得令,即引兵前去。

    數日來報,金使張通古等已出洪澤二朝矣。

    世忠聞之,歎息不已,與諸将修甲兵,儲糇糧,欲圖後舉。

     卻說高宗以和議一事不決,寝食俱廢,诏侍從台谏詳奏和金得失以聞。

    于是從官曾開、張焘、晏敦複、魏石工、李彌遜、尹火享遜、汲嘉、偻火召、蘇符、薛徽言,禦史方庭實,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