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回 金熙宗廢谪劉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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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郦瓊既殺了呂祉,恐宋兵追襲,連夜奔投僞齊去了。

     呂祉已遇害,事聞行在,高宗怒曰:“張浚所保舉有如此哉!”即削去其樞密使官職,仍取趙鼎為尚書左仆射兼樞密使。

    以張俊為淮西宣撫使屯盱眙。

    楊沂中為淮西制置使,劉锜副之,屯廬州。

    張浚既去位,言者論之不已,至引漢武帝誅王恢為比,欲遠竄之。

    會趙鼎入見,帝曰:“浚失便宜,以緻大變。

    朕當遠竄之,以警内廷諸僚。

    ”鼎奏曰:“浚已落職,加罪亦當矣。

     其母高邁,無人侍奉,如使遠去,何堪?且有勤王功,乞陛下寬宥之。

    ”帝曰:“功過自不相掩,朕決難耍“鼎既退,而内批随出,以張浚谪貶嶺南。

    鼎留其批不下。

    次日朝見,約衆百官救解張浚。

    高宗怒未釋。

    鼎力懇曰:“浚罪不過失策耳。

     凡人計慮,豈不欲萬全。

    倘因一事之失,便置之于死地,後誰可謀秘計,誰敢複言者。

    此事自關朝廷,非獨私浚也。

    ”中丞張守亦請曰:“浚罪雖有,經營國政之功居多。

    惟因一失,陛下竟欲竄之,則無以勸将來。

    ”是時惟秦桧恨浚,不出一語。

     帝意乃解,遂以秘書少監永州居祝李綱聞之,馳奏曰:“浚措置失當,誠為有罪。

    然其區區徇國之心有可矜者。

    願少寬假,以責來效。

    ”朝廷置之不報。

     卻說金國因兀朮具劉豫與嶽飛通謀之故,欲議廢之。

    尚書省奏劉豫治國無狀,當廢其位,免生後患。

    金主從其請,即遣元帥撻懶、四太子兀朮領兵數萬,詐稱前去伐宋以襲之。

    其诏有曰:“建爾一邦,逮茲八稔。

    尚勤兵戍,安用國為?”撻懶承诏部兵離了金國,與兀朮分兵而進。

    到汴京時,劉豫不知準備,一鼓擒之,遣人解赴金國見熙宗。

    熙宗大怒,曰:“立與為齊王,本以戮力相助,同取大朝天下。

    今乃先通嶽飛,欲謀金國,罪實難容。

    ”下诏斬之。

    衆臣皆奏劉豫罪本該誅,乞聖上以其亦受王爵,今未見實迹而斬之,恐贻笑于中國也。

    金主然之,即降為蜀王,監守在相州閑祝其子侄劉麟、劉猊俱發配異州,縱宮人出嫁,散卻簽點鄉兵。

    揭開庫藏,得黃金二十餘萬兩,白銀一千六百餘萬兩,糧草九十餘萬石,銅錢絹疋等物不計其數,俱令盡數搬送會甯。

    複立行台尚書省于汴京。

     嶽飛在江州聞此消息,大喜曰:“劉豫既廢,又除河南一大患也。

    ”張憲等曰:“大人神機妙算,非金人所能測。

    ”飛具表奏聞行在,高宗覽表,不勝其悅。

    群臣皆進賀,以為中興可望。

    惟桧不喜,立主與金國求和。

    會王倫為使金國已回,高宗召入問之。

    王倫具奏:“臣至金國,達以陛下盛意,熙宗大悅,許還太上皇帝及太上皇後梓宮,并送韋太後歸朝,又還河南疆境。

    ”高宗大喜,而謂秦桧曰:“若是金國許還朕父皇梓宮及母後回朝,但彼有所求,朕俱從之。

    ”秦桧奏曰:“此誠為陛下之孝也。

    ”帝複遣王倫充奉迎梓宮使,詣會甯見金主,專議是事。

    臨行,趙鼎謂倫曰:“公承君命,若見金主,先具書謝廢去劉豫,次請太上皇梓宮及韋太後還朝。

    遇問禮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