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回 劉豫興兵寇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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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之墓,晨昏一如生事禮儀。

    事聞朝廷,高宗命下,遣廷臣吊問谕禮。

    又敕江、鄂二州官府營辦喪事,比常例外賜加銀一千兩,絹一千疋,布五百疋,米五百石,送至墳所。

    嶽飛不敢領受,仍具表以辭。

    表曰:草土臣嶽飛狀奏:準禦前金字牌遞到尚書省劄子二道。

     奉聖旨:嶽飛母魏國夫人姚氏身亡,已降指揮于格外特賜銀絹一千兩疋,布米五百疋石,命戶部支給差人送去。

    所有葬事,令鄂州、江州協力措置施行。

    臣上荷聖恩,惟知感泣。

    臣今扶護母喪,已至江州瑞昌縣界營葬。

    臣以月俸之餘,粗足辨集。

    所有上件恩數并格外赙贈,伏望聖恩并賜寵罷,庶安愚分。

    謹錄奏聞,伏候敕旨。

    紹興六年四月二十日臣嶽飛謹言。

     嶽飛累具奏力辭其賜,朝廷方準。

     話分兩頭,卻說大齊僞主劉豫探知嶽飛因母喪守制廬山,密地訓調人馬,将有南侵之志。

    消息傳入臨安,高宗召廷臣議建都以防之。

    宣撫使張浚奏曰:“東南形勢,莫重于建康,實為中興根本。

    且使人主居此,則北望中原,常懷憤惕,不敢自暇自逸。

    今臨安僻居一隅,内則易生安肆,外則不足以号召遠近,系中原之心。

    請陛下即幸之,以撫三軍而圖恢複,指日可成其功耳。

    ”帝在遲疑間,尚書趙鼎建議以為:“平江都勝之會,便于漕運,陛下莫若都此,足能以制敵也。

    ”帝從之,預備巡幸。

    遣張俊理兵盱眙,候迎車駕;以秦桧為行宮留守;孟庾同留守并參決尚書省樞密院事。

     九月高宗大駕至平江府。

    劉豫知之,及聞張浚會諸将于江上,榜其罪逆,将進兵讨之,恐懼。

    遣人告急于大金國主,請允出師南侵,而乞師救援。

    差人領表,迳至金國去訖。

    且說金主熙宗皇帝,自接位後頗勤政事,以黏沒喝、斡本、蒲盧虎并領三事省,國之大政,皆決于此三人。

    追其先祖函譜曰:“始祖鳥魯曰德帝,跋海曰安帝,綏可曰獻祖,烏古灑曰景祖,劾裡缽曰世祖,頗刺叔曰肅宗,盈哥曰穆宗,烏雅東曰康宗,妣皆為皇後。

    複定景祖、世祖、太祖、太宗廟,皆不祧。

    自是國事日以就緒。

    忽報大齊遣使乞兵南侵,仍請救援本國。

    熙宗聞奏,召諸将相議之。

    蒲盧虎奏曰:“先帝所以立劉豫者,欲其開辟疆土,保守邊境,使我得安民息兵也。

    今劉豫進不能取南宋半寸之功,又不能守其疆境,兵連禍結,無有休期。

    陛下若又從其請,兵常勝則豫受其利,兵若敗則我受其弊。

    況前年因劉豫出師,嘗不利于江上矣,奈何更許之。

    ”金主從其議,遂不許劉豫所請。

    使臣回見劉豫,備言金主不允乞師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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