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回離廣州乘桴論時務到上海護法發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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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師于昏夜發難,槍擊不已,繼以發炮,繼以縱火,務使政府成為煨燼,而置文于死地。
蓋第二師士兵,皆為湘籍,其所深疾,果使謀殺事成,即将歸罪以自掩其謀,而兼去其患。
乃文能出險,不如所期,始造為請文下野之言。
觀其于文在軍艦時,所上手書,稱大總統如何,可證其欲蓋彌彰已。
陳炯明以免職而修怨,葉舉等以饬回防地而謀生變耶?無論以怨望而謀不軌,為法所不容,即以事實言之,文于昨年十月,率師次于桂林,屬陳炯明以後方接濟之任。
陳炯明不惟斷絕接濟,且從而阻撓,文待至四月之杪,始不得已改道出師,于陳炯明呈請辭職之時,猶念其前勞,不忍暴其罪狀,仍留陸軍總長之任,慰勉有加,待之豈雲過苛?葉舉等所部,已指定肇、陽、羅、高、雷、欽、廉、梧州、郁林一帶為其防地,乃辄率所部,進駐省垣,騷擾萬狀。
前敵軍心,因以搖動,饬之回防,讵雲激變?可知凡此種種,亦非本懷,徒以平日處心積慮,惟知割據以便私圖,于國事非其所恤,故始而阻撓出師,終而陰謀盤據,不惜倒行逆施,以求一逞。
誠所謂苟患失之,無所不至者。
且即使陳炯明之對于文積不能平,至于倒戈,則所欲得而甘心者,文一人之生命而已,而人民何與?乃自六月十六日以後,縱兵淫掠,使廣州省會人民之生命财産,悉受蹂躏,至今不戢;且縱其兇鋒,及于北江各處,近省各縣,所至洗劫一空。
人民何辜,遭此荼毒?言之痛心。
向來不法軍隊,于攻城得地之後,為暴于一時,已犯天下之大不韪,今則肆虐至于兩月。
護法以來,各省雖有因不幸而遭兵燹,未有如廣東今日所處之酷者。
北軍之加兵于西南,軍紀雖弛,有時猶識忌憚。
龍濟光、陸榮廷駐軍廣東,雖嘗以騷擾失民心,猶未敢公然縱掠,而此次變兵,則悍然為之。
聞其緻此之由,以主謀者誘兵為變時,兵怵于亂賊之名,憚不敢應,主謀者窘迫無術,乃以事成縱掠為條件,兵始從之為亂。
似此煽揚兇德,汨沒人道,文偶聞野蠻部落為此等事,猶深惡而痛絕之,不圖為此者,即出于同國之人,且出于統率之軍隊,可勝憤慨!文夙以陳炯明久附同志,願為國事馳驅,故以軍事全權付托。
今者甘心作亂,縱兵殃民,一至于此。
文之任用非人,誠不能辭國人之責督者也。
此次兵變,主謀及諸從亂者所為,不惟自絕于同國,且自絕于人類,為國法計,固當誅此罪人,為人道計,亦當去此蟊賊。
凡有血氣,當群起以攻,絕其根本,勿使滋蔓。
否則流毒所播,效尤踵起,國事愈不可為矣。
以上所述,為廣州兵變始末。
至于國事,則護法問題,當以合法國會自由集會,行使職權為達到目的,如此則非常之局,自當收束。
繼此以往,當為民國謀長治久安之道。
文于六月六日宣言中所陳工兵計畫,自信為救時良藥,其他如國民經濟問題,則當發展實業,以厚民生,務使家給人足,使得休養生息于競争之世。
如政治問題,則當尊重自治,以發舒民力,惟自治者全國人民共有共治共享之謂,非軍閥托自治之名,陰行割據,所得而借口。
凡此荦荦諸端,皆建國之最大方略,文當悉其能力,以求貫徹。
自維奔走革命,三十餘年,創立民國,實所躬親。
今當本此資格,以為民國盡力。
凡忠于民國者,則引為友,不忠于民國者,則引為敵。
義之所在,并力以赴。
危難非所顧,威力非所畏,務完成中華民國之建設,俾國民皆蒙福利,責任始盡。
耿耿此誠,惟國人共鑒之! 此項宣言發表以後,南北人民,才曉然于廣東兵變之内幕,都痛恨陳炯明,斥為國家之賊,社會之蠹,而對于中山先生的信仰心,卻益發深切堅固,認他宣言的方略,為救國惟一之良猷,即認定先生為現代惟一救世主者。
曾幾何時,叛逆者終為世棄,而先生革命大業,不久即告成功。
可見民心向背,端的關系匪輕。
我人論史至此,惟有引用尚書“作僞作德,勞逸拙休”兩語,為感歎奮勵資料罷了。
正是: 君子樂得為君子,小人何苦為小人。
南方兵變事,至此告一段落,同時北方也有幾件大事,容俟下回分解。
---------- 民國以來,戰争靡已,雞蟲得失,蝸角紛持,主事者認為大事,旁觀者久已齒冷。
寝至彈雨槍林,都成司空見慣,有識者且置為無足評論之問題。
惟有一事,足予吾人以确當之教訓者,則民心向背,可為勝敗之标準,曆試皆驗,無一或爽。
故以廣東事變而論,自陳氏背叛,而國人對于中山先生之信仰愈堅,即為革命事業生色不少。
是陳氏之所以害先生者,乃适以厚先生耳。
小人作祟,雖能逞志一朝,結果每以成全君子之事功。
若陳氏所為,不綦然與?不綦然與?嗟夫!彼野心軍閥,可以悟矣。
蓋第二師士兵,皆為湘籍,其所深疾,果使謀殺事成,即将歸罪以自掩其謀,而兼去其患。
乃文能出險,不如所期,始造為請文下野之言。
觀其于文在軍艦時,所上手書,稱大總統如何,可證其欲蓋彌彰已。
陳炯明以免職而修怨,葉舉等以饬回防地而謀生變耶?無論以怨望而謀不軌,為法所不容,即以事實言之,文于昨年十月,率師次于桂林,屬陳炯明以後方接濟之任。
陳炯明不惟斷絕接濟,且從而阻撓,文待至四月之杪,始不得已改道出師,于陳炯明呈請辭職之時,猶念其前勞,不忍暴其罪狀,仍留陸軍總長之任,慰勉有加,待之豈雲過苛?葉舉等所部,已指定肇、陽、羅、高、雷、欽、廉、梧州、郁林一帶為其防地,乃辄率所部,進駐省垣,騷擾萬狀。
前敵軍心,因以搖動,饬之回防,讵雲激變?可知凡此種種,亦非本懷,徒以平日處心積慮,惟知割據以便私圖,于國事非其所恤,故始而阻撓出師,終而陰謀盤據,不惜倒行逆施,以求一逞。
誠所謂苟患失之,無所不至者。
且即使陳炯明之對于文積不能平,至于倒戈,則所欲得而甘心者,文一人之生命而已,而人民何與?乃自六月十六日以後,縱兵淫掠,使廣州省會人民之生命财産,悉受蹂躏,至今不戢;且縱其兇鋒,及于北江各處,近省各縣,所至洗劫一空。
人民何辜,遭此荼毒?言之痛心。
向來不法軍隊,于攻城得地之後,為暴于一時,已犯天下之大不韪,今則肆虐至于兩月。
護法以來,各省雖有因不幸而遭兵燹,未有如廣東今日所處之酷者。
北軍之加兵于西南,軍紀雖弛,有時猶識忌憚。
龍濟光、陸榮廷駐軍廣東,雖嘗以騷擾失民心,猶未敢公然縱掠,而此次變兵,則悍然為之。
聞其緻此之由,以主謀者誘兵為變時,兵怵于亂賊之名,憚不敢應,主謀者窘迫無術,乃以事成縱掠為條件,兵始從之為亂。
似此煽揚兇德,汨沒人道,文偶聞野蠻部落為此等事,猶深惡而痛絕之,不圖為此者,即出于同國之人,且出于統率之軍隊,可勝憤慨!文夙以陳炯明久附同志,願為國事馳驅,故以軍事全權付托。
今者甘心作亂,縱兵殃民,一至于此。
文之任用非人,誠不能辭國人之責督者也。
此次兵變,主謀及諸從亂者所為,不惟自絕于同國,且自絕于人類,為國法計,固當誅此罪人,為人道計,亦當去此蟊賊。
凡有血氣,當群起以攻,絕其根本,勿使滋蔓。
否則流毒所播,效尤踵起,國事愈不可為矣。
以上所述,為廣州兵變始末。
至于國事,則護法問題,當以合法國會自由集會,行使職權為達到目的,如此則非常之局,自當收束。
繼此以往,當為民國謀長治久安之道。
文于六月六日宣言中所陳工兵計畫,自信為救時良藥,其他如國民經濟問題,則當發展實業,以厚民生,務使家給人足,使得休養生息于競争之世。
如政治問題,則當尊重自治,以發舒民力,惟自治者全國人民共有共治共享之謂,非軍閥托自治之名,陰行割據,所得而借口。
凡此荦荦諸端,皆建國之最大方略,文當悉其能力,以求貫徹。
自維奔走革命,三十餘年,創立民國,實所躬親。
今當本此資格,以為民國盡力。
凡忠于民國者,則引為友,不忠于民國者,則引為敵。
義之所在,并力以赴。
危難非所顧,威力非所畏,務完成中華民國之建設,俾國民皆蒙福利,責任始盡。
耿耿此誠,惟國人共鑒之! 此項宣言發表以後,南北人民,才曉然于廣東兵變之内幕,都痛恨陳炯明,斥為國家之賊,社會之蠹,而對于中山先生的信仰心,卻益發深切堅固,認他宣言的方略,為救國惟一之良猷,即認定先生為現代惟一救世主者。
曾幾何時,叛逆者終為世棄,而先生革命大業,不久即告成功。
可見民心向背,端的關系匪輕。
我人論史至此,惟有引用尚書“作僞作德,勞逸拙休”兩語,為感歎奮勵資料罷了。
正是: 君子樂得為君子,小人何苦為小人。
南方兵變事,至此告一段落,同時北方也有幾件大事,容俟下回分解。
---------- 民國以來,戰争靡已,雞蟲得失,蝸角紛持,主事者認為大事,旁觀者久已齒冷。
寝至彈雨槍林,都成司空見慣,有識者且置為無足評論之問題。
惟有一事,足予吾人以确當之教訓者,則民心向背,可為勝敗之标準,曆試皆驗,無一或爽。
故以廣東事變而論,自陳氏背叛,而國人對于中山先生之信仰愈堅,即為革命事業生色不少。
是陳氏之所以害先生者,乃适以厚先生耳。
小人作祟,雖能逞志一朝,結果每以成全君子之事功。
若陳氏所為,不綦然與?不綦然與?嗟夫!彼野心軍閥,可以悟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