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回促就道副座入京避要路兼督辭職

關燈
卻說袁總統既削平異黨,摧殘議院,事事稱心,般般順手,當然有籠壓全國,惟我獨尊的氣勢。

    惟因雲南都督蔡锷,于二次革命時,拟聯合黔、桂等省,居間調停,主張兩方罷兵,憑法理解決。

    事為袁氏所忌,遂召他入京,令黔督唐繼堯兼署;還有湖南都督譚延闿,及福建都督孫道仁,曾附和獨立,圖抗中央,雖事後取消,歸罪他人,也不過是掩耳盜鈴的計策,瞞不住老袁心目,袁總統遂将他免職,把湖南都督一缺,特任了湯芗銘,福建都督一缺,令海軍總長劉冠雄兼代,後來且将這缺裁去,隻設一民政長罷了。

    三督既去,此外都俯首帖耳,不敢異詞,隻有國會中議員,還因法定人數,屢次缺席,未免啧有煩言。

    袁總統特創一新例,挑選了幾個有名人物,組成議事機關,叫作政治會議,老袁既有言莫予違之意,何必設此機關,緻多累贅。

    會長派任李經羲,又有梁敦彥、樊增祥、蔡锷、寶熙、馬良、楊度、趙惟熙七人,同作襄議員,再由國務總理舉派二人,每部總長舉派一人,法官二人,蒙藏事務局,酌派數人,各省都督民政長,亦酌派數人,集中議政,算作國會的替身。

     一面授意各省長官,令他倡議遣散議員,取消國會,于是副總統兼領湖北都督事黎元洪,邀集各省都督民政長等,聯名電緻袁總統道: 大總統鈞鑒:共和國家,以法治為歸宿,當破壞之後,亟宜為建設之謀,所有應行法治,千端萬緒,雖急起直追,猶恐不及。

    民國初創,以參議院為立法機關,而成立年餘,制定法案,寥寥無幾,惟以黨争聞于天下,适為建設之障礙,決無進行之計畫。

    中外士庶,乃移易其渴望之心,屬諸國會,以為國會既成,必可将各項法制,依次制定。

    不意開會七閱月,糜帑數百萬,而于立法一事,寂然無聞,欲僅如前參議院尚能立東鱗西爪之法,而亦不可得。

    民國前途,豈堪久待?蓋因各議員被舉之初,别有來由,多非人民公意之所推定,謂為代表,夫将誰欺?其有愛國思想者,固不乏人,而争權利,徇黨見,置國家存亡人民死活于不顧者,反占優勢。

    且人數過多,賢者自同寒蟬,不肖者如飲狂水,餘旨盲從朋附,煙霧障天,雖有善者,或徒喚奈何,甯與同盡。

    上下兩院,性質相同,無術調劑,因之立法成績,毫無進步,中外援為诟病,國家日益阽危。

    上無道揆,下無法守。

    賴我大總統以救國為己任,毅然剛斷,将亂黨議員資格,一律取消,令候補當選人,以次挨補。

    顧候補人員,與前次人員,資格相同,無論一時斷難如額,即使如額,而八百餘人,築室道謀,仍恐議論多而成功少。

    現在國本初定,重要法案,何止數百件?由今之道,以七閱月而未立一法,雖遲以百年,亦複何濟?而強鄰環伺,破産在即,豈從容高論之秋?我不自謀,必有起而代我者,欲不為人之牛馬奴隸,何可得耶?元洪等行政人員,亦國民一分子,國苟不存,身于何有?苟利于國,遑論其他,用敢聯名懇切大總統始終以救國為前提,萬不可拘文牽義,以各國長治久安之成式,施諸水深火熱之中華。

    曆考中外改革初期,以時勢造法律,不以法律造時勢。

    美為共和模範,而開國之始,第一次憲法,即因束縛政府,不能有為,遂有費拉德費亞會議修正之舉。

    是役也,全體會員,無不有政治之經驗,其會議之所議決,多轶出原有憲法範圍以外,而自操制定憲法之全權,論者不诋為違法,先例具在,可為明征。

    現在政治會議,已經召集,與美國往事由各州推舉之例正同,請大總統饬下國務院,谘詢各員以救國大計,若衆意鹹同,則共和政體之精神,即可因茲發轫。

    即例以南京政府以十四省行政官代表之參議院,其完缺大相懸殊,正與華盛頓修正憲法,若合一轍。

    元洪等承乏地方,深知民人心理,痛惡暴亂之議員;各國論調,亦極公允,我大總統何所顧忌而不為之所?文明國議員,無論何黨,皆以扶持本國為宗旨,斷無以破壞阻撓為能事者。

    現在國民黨議員,悉經解散,其餘穩健議員,素知自愛,聞已羞與哙伍,憤欲辭職。

    雖欲固結,已屬無從。

    留此少數之人,既無成立之希望,應請大總統給資回籍,另候召集。

    各議員皆明達廉潔,決不戀戀于五千元之歲俸,而浮沈于不生不滅之間,以誤國家大計。

    狂夫之言,聖人擇焉,伏乞鑒核施行,民國幸甚!副總統兼領湖北都督事黎元洪,署湖北民政長呂調元,直隸都督馮國璋,直隸民政長劉若曾,奉天都督兼署吉林都督張錫銮,奉天民政長許世英,吉林民政長齊耀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