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回訊兇犯直言對簿延律師辯訟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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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滬甯車站的西崽,審視捕房人犯,指出兇手面目。

    那人不禁大駭,把頭垂下,隻口中還是抵賴,自言:“姓武名士英,籍隸山西,曾在雲南充當七十四标二營管帶。

    現因軍伍被裁,來滬一遊,因與應桂馨素來認識,特地探望,并沒有暗殺等情。

    ”法總巡哪裡肯信,自然把他拘住。

    但武士英既是兇手,何故未曾逃匿,卻在應宅安居呢?說将起來,也是宋靈未泯,陰教他自投網中,一命來抵一命。

    可為殺人者鑒。

     原來武士英為應所使,擊死宋教仁,仍然逃還應家。

    應桂馨非常贊賞,即于二十三日晚間,邀他至李桂玉家,暢飲花酒。

    此外還有座客數名,彼此各招名妓侍宴。

    有一李姓客人,招到妓女胡翡雲。

    胡妓甫到,才行坐定,即有中西探到來,将應桂馨拘去。

    座客聞到此信,統吃了一大驚; 内有武士英及胡翡雲,越加謊張。

    武士英是恐防破案,理應賊膽心虛,那胡翡雲是個妓女,難道也助應逞兇麼?小子聞得胡應交情,卻另有一番緣故。

    應素嗜鴉片,嘗至胡妓家吸食。

    他本是個闊綽朋友,纏頭費很不吝惜,胡妓得他好處,差不多有萬金左右,因此親密異常,仿佛是外家夫婦。

    此日胡妓應召,雖是李客所征,也由應桂馨代為介紹。

    李客聞應被拘,遂語胡妓道:“應君被拘,不知何事?卿與他素有感情,請至西門一行,寄語伊家,可好麼?”李客不去,想亦防有禍來。

    胡妓自然照允。

    武士英亦插嘴道:“我與她同去罷。

    ”自去尋死。

    于是一男一女,起身告辭,即下樓出弄,坐了應桂馨原乘的馬車,由龜奴跨轅,一同到了應宅。

    方才叩門進去,那法租界中西探二十餘名,已由法總巡電話傳達,說是由英總巡轉委,令他們至應宅看管。

    他們乘着開門機會,一擁而入,竟将前後門把守,不準出入。

     胡翡雲頭戴瓜皮帽兒,梳着油松大辮,身穿羔皮長袍,西緞馬褂,仿效男子裝束,前回所說的男裝女子,就是該妓。

    解明前回疑團。

    她與武士英同入應宅,報明桂馨被拘,應家女眷,還道是因她惹禍,且問明武士英,知她是平康裡中人,越加不去睬她。

    她大是掃興,回出門房,欲呼龜奴同去,偏為西探所阻,不令出門,她隻得兀坐門房,也是冷清清的一夜。

    總算是遙陪應桂馨。

    次日,英法兩總巡俱到,見門房内坐着少婦,不管她是客是主,竟驅她同上樓房,一室圈禁。

     胡翡雲叫苦不疊,沒奈何捱刻算刻;就是飲食起居,也隻與應宅媪婢,聚在一處。

    真叫做平地風波,無辜受苦哩。

    受了應桂馨許多金銀,也應該吃苦幾日。

     又過了一天,法總巡帶了西探三名,華捕四名,并國民黨員一人,又到應宅搜查,抄得極要證物一件,看官道是何物?乃是五響手槍一柄,槍内尚存子彈二枚,未曾放出,拆驗槍彈,與宋教仁腰間挖出的彈子樣式相同,可見得宋案主兇,已經坐實,無從抵賴了。

    主兇還不是應桂馨,請看下文便知。

    是日下午,即由法國李副領事、聶谳員,與英租界會審員關炯之,及城内審判廳王慶愉,列坐會審。

    兇犯武士英上堂,起初不肯供認,嗣經問官婉言誘供,乃自言本姓本名,實叫作吳福銘,山西人氏,曾在貴州某學堂讀書,後投雲南軍伍,被裁來滬,偶至茶館飲茶,遇着一陳姓朋友,邀我入共進會。

    晚上,同陳友到六野旅館寓宿,陳言應會長欲辦一人。

    我問他有何仇隙?陳言:“這人是無政府黨,我等将替四萬萬同胞除害,故欲除滅那厮,并非有甚麼冤仇。

    ”我尚遲疑不決。

    次日,至應宅會見應會長,由應面托,說能擊死該人,名利雙收,我才答應了去。

    到行刺這一日,陳邀我至三馬路半齋夜餐,彼此酒意醺醺,陳方告訴我道:“那人姓宋,今晚就要上火車,事不宜遲,去收拾他方好哩。

    ”說畢,即潛給我五響手槍一柄。

    陳付了酒鈔,又另招兩人,同叫車子到火車站,買月台票三張。

    一人不買票,令在外面看風。

    票才買好,宋已到來,姓陳的就指我說:“這就是宋某。

    ”後來等宋從招待室出來,走至半途,我即開槍打了一下,往後就逃。

    至門口見有人至,恐被拘拿,又從朝天放了兩槍,飛奔出站,一溜風回到應家,進門後,陳已先至,尚對我說道:“如今好了,已替四萬萬同胞除害了。

    ”應會長亦甚贊我能幹,且說:“将來必定設法,令我出洋遊學。

    ”我當将手槍繳還陳友,所供是實。

    問官又道:“你行刺後,曾許有酬勞否?”武言:“沒有。

    ”問官哼了一聲,武又道:“當時曾許我一千塊洋錢,但我隻拿過三十元。

    ”問官複道:“姓陳的哪裡去了?叫什麼名字?”武答道:“名字已失記了。

    他的下落,亦未曾知道。

    ”問官命帶回捕房,俟後再訊。

    所獲嫌疑犯十六人,又一一研訊,内有十一人略有幹連,未便輕縱,餘五人交保釋出,還有車夫三人,也無幹開釋。

     法總巡複帶同探捕等複搜應宅,抄出外國箱及中國箱各一隻,内均要件,亦饬帶回捕房。

    越宿,再行複訊。

    又問及陳姓名字,武士英記憶一番,方說出“玉生”兩字,餘供與昨日未符,但說:“與應桂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