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回訊兇犯直言對簿延律師辯訟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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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見一面,刺宋一節,統是陳玉生教導,與應無涉等情。
”這明是受應囑托。
問官料他狡展,仍令還押。
胡翡雲圈住應宅,足足三日三夜,虧得平時恩客,記念前情,替她向法捕房投保,才得釋放。
翡雲到處哭訴,說是三日内損失不少,應大老曾許我同往北京,他做官,我做他家小,好安穩過日,哪知出此巨案,我的命是真苦了。
這且擱過不提。
且說應桂馨被押英捕房,當下蔔總巡禀請英副領事,會同谳員聶榕卿,開特别公堂審問,且令王阿法與應對質,應一味狡賴。
英副領事乃将應還押,俟傳齊見證,再行複訊。
王阿法著交保候質。
是時江蘇都督程德全,以案關重大,竟親行至滬,與黃興等商量辦法。
孫文亦自日本聞警,航歸滬渎,大家注意此案,各在黃公館中,日夕研究。
陳其美亦曾到座,問程督道:“應桂馨自稱江蘇巡查長,曾否由貴督委任?”程德全道:“這是有的。
”黃興插口道:“程都督何故委他?”程德全半晌道:“唉!這是内務部洪蔭芝,就是洪述祖所保薦的。
”黃興點頭道:“洪述祖麼?他現為内務部秘書,與袁總統有瓜葛關系,洪為老袁第六妾之兄,故黃言如此,詳情悉見後文。
我知道了。
這案的主因,尚不止一應桂馨呢。
”程德全道:“我當徹底清查,免使宋君含冤。
”黃興道:“但望都督能如此秉公,休使元兇漏網,我當為宋漁父拜謝哩。
”說着,即起向程督鞠躬。
程督慌忙答禮,彼此複細談多時,決定由交涉使陳贻範函緻各國總領事,及英法領事,略言:“此案發生地點,在滬甯火車站,地屬華界,所獲教唆犯及實行犯,均系華籍,應由華官提訊辦理,請指定日期,将所有人犯,及各項證據解交”等情。
陳函交去,英領事也有意承認,惟因目前尚搜集證據,羽黨尚未盡獲,且俟辦有眉目,轉送中國法庭辦理,當将此意答複。
陳交涉使也無可如何,隻好耐心等着。
法領事以應居文元坊,屬法租界管轄,當提應至法廨會審。
英領事不允,謂獲應地點,在英租界中,須歸英廨審訊,萬不得已,亦宜英法會同辦理。
華人犯法,應歸華官辦理;且原告亦為華人,案情發生又系華地,而反令英法領事,互奪裁判權,令人感喟無窮。
法領事乃允将兇犯武士英,轉解至公共租界會審公堂,聽候對質。
當由法捕房派西捕五人,押着武士英,共登汽車,送至公廨。
武身穿玄色花緞對襟馬褂,及灰色羊皮袍,頭戴狐皮小帽,由兩西探用左右手铐,攜下汽車,入廨登樓,靜候傳訊。
武并無懼色,反自鳴得意道:“我生平未曾坐過汽車,此次為犯案,卻由會審公堂,特用汽車迎我,也可算得一樂了。
”送你歸天,樂且無窮。
那應桂馨愈覺從容,仗着外面的爪牙,設法運動,且延請著名律師,替他辯護。
于是原告工部局代表,有律師名叫侃克,中政府代表,由程都督延聘到堂,亦有律師,名叫德雷斯,被告代表,且有律師三人,一名愛理司坦文,一名沃克,一名羅禮士。
這許多律師,沒一個不是西洋人。
臨審時,應武兩犯,雖曾到庭,問官卻不及訊問,先由兩造律師,互相辯駁,你一句,我一語,争論多時,自午後開審,到了上燈,律師尚辯不清楚,還有什麼工夫問及應武兩犯,隻好展期再訊。
武仍還押法捕房,應亦還押英捕房。
至第二次開審,宋教仁的胞叔宋宗潤,自湘到滬,為侄伸冤,也延了兩個律師,一名佑尼幹,一名梅吉益,也統是西人,律師越請越多了。
無非畀西人賺錢。
嗣是審訊一堂,辯诘一堂,原告隻想趕緊,被告隻想延宕,就是應武二犯,今朝這麼說,明朝那麼說,也沒有一定的口供,應且百計托人,往法捕房買囑武士英,叫他認定自己起意,斷不緻死,并以某莊存銀,允作事後奉贈。
武遂翻去前供,隻說殺宋教仁乃我一人主見,并沒有第二人,且與應并未相識,日前到了應家,亦隻與陳姓會面。
陳名易山,并非玉生。
及問官取出被抄的手槍,令武認明,武亦答雲:“不是,我的手槍,曾有七響,已抛棄在車站旁草場上面。
”至問他何故殺宋?他又說:“宋自尊自大,要想做國務總理,甚且想做總統,若不除他,定要二次革命,擾亂秩序,我為四萬萬同胞除害,所以把他擊死。
他舍去一命,我也舍去一命,保全百姓,卻不少哩。
”隻此數語供詞,已見得是政府主使。
問官見他如此狡辯,轉诘應桂馨。
應是越加荒誕,将宋案關系,推得乾乾淨淨。
那時未得實供,如何定案?程德全、孫文、黃興等,乃決拟搜集書證,向法捕房中,索取應宅被搜文件。
法捕房尚未肯交出,忽國務院來一通電,内述應桂馨曾函告政府,說是近日發現一種印刷品,有監督議院政府,特立神聖裁判機關的宣告文,詞雲: 嗚呼!今日民國,固已至危險存亡之秋,方若嬰孩,正當維護哺養,豈容更觸外邪?本機關為神聖不可侵犯之監督議院政府之特别法庭,凡不正當之議員政黨,必以四萬萬同胞公意,為求共和幸福,以光明公道之裁判,執行嚴厲正當之刑法,使
”這明是受應囑托。
問官料他狡展,仍令還押。
胡翡雲圈住應宅,足足三日三夜,虧得平時恩客,記念前情,替她向法捕房投保,才得釋放。
翡雲到處哭訴,說是三日内損失不少,應大老曾許我同往北京,他做官,我做他家小,好安穩過日,哪知出此巨案,我的命是真苦了。
這且擱過不提。
且說應桂馨被押英捕房,當下蔔總巡禀請英副領事,會同谳員聶榕卿,開特别公堂審問,且令王阿法與應對質,應一味狡賴。
英副領事乃将應還押,俟傳齊見證,再行複訊。
王阿法著交保候質。
是時江蘇都督程德全,以案關重大,竟親行至滬,與黃興等商量辦法。
孫文亦自日本聞警,航歸滬渎,大家注意此案,各在黃公館中,日夕研究。
陳其美亦曾到座,問程督道:“應桂馨自稱江蘇巡查長,曾否由貴督委任?”程德全道:“這是有的。
”黃興插口道:“程都督何故委他?”程德全半晌道:“唉!這是内務部洪蔭芝,就是洪述祖所保薦的。
”黃興點頭道:“洪述祖麼?他現為内務部秘書,與袁總統有瓜葛關系,洪為老袁第六妾之兄,故黃言如此,詳情悉見後文。
我知道了。
這案的主因,尚不止一應桂馨呢。
”程德全道:“我當徹底清查,免使宋君含冤。
”黃興道:“但望都督能如此秉公,休使元兇漏網,我當為宋漁父拜謝哩。
”說着,即起向程督鞠躬。
程督慌忙答禮,彼此複細談多時,決定由交涉使陳贻範函緻各國總領事,及英法領事,略言:“此案發生地點,在滬甯火車站,地屬華界,所獲教唆犯及實行犯,均系華籍,應由華官提訊辦理,請指定日期,将所有人犯,及各項證據解交”等情。
陳函交去,英領事也有意承認,惟因目前尚搜集證據,羽黨尚未盡獲,且俟辦有眉目,轉送中國法庭辦理,當将此意答複。
陳交涉使也無可如何,隻好耐心等着。
法領事以應居文元坊,屬法租界管轄,當提應至法廨會審。
英領事不允,謂獲應地點,在英租界中,須歸英廨審訊,萬不得已,亦宜英法會同辦理。
華人犯法,應歸華官辦理;且原告亦為華人,案情發生又系華地,而反令英法領事,互奪裁判權,令人感喟無窮。
法領事乃允将兇犯武士英,轉解至公共租界會審公堂,聽候對質。
當由法捕房派西捕五人,押着武士英,共登汽車,送至公廨。
武身穿玄色花緞對襟馬褂,及灰色羊皮袍,頭戴狐皮小帽,由兩西探用左右手铐,攜下汽車,入廨登樓,靜候傳訊。
武并無懼色,反自鳴得意道:“我生平未曾坐過汽車,此次為犯案,卻由會審公堂,特用汽車迎我,也可算得一樂了。
”送你歸天,樂且無窮。
那應桂馨愈覺從容,仗着外面的爪牙,設法運動,且延請著名律師,替他辯護。
于是原告工部局代表,有律師名叫侃克,中政府代表,由程都督延聘到堂,亦有律師,名叫德雷斯,被告代表,且有律師三人,一名愛理司坦文,一名沃克,一名羅禮士。
這許多律師,沒一個不是西洋人。
臨審時,應武兩犯,雖曾到庭,問官卻不及訊問,先由兩造律師,互相辯駁,你一句,我一語,争論多時,自午後開審,到了上燈,律師尚辯不清楚,還有什麼工夫問及應武兩犯,隻好展期再訊。
武仍還押法捕房,應亦還押英捕房。
至第二次開審,宋教仁的胞叔宋宗潤,自湘到滬,為侄伸冤,也延了兩個律師,一名佑尼幹,一名梅吉益,也統是西人,律師越請越多了。
無非畀西人賺錢。
嗣是審訊一堂,辯诘一堂,原告隻想趕緊,被告隻想延宕,就是應武二犯,今朝這麼說,明朝那麼說,也沒有一定的口供,應且百計托人,往法捕房買囑武士英,叫他認定自己起意,斷不緻死,并以某莊存銀,允作事後奉贈。
武遂翻去前供,隻說殺宋教仁乃我一人主見,并沒有第二人,且與應并未相識,日前到了應家,亦隻與陳姓會面。
陳名易山,并非玉生。
及問官取出被抄的手槍,令武認明,武亦答雲:“不是,我的手槍,曾有七響,已抛棄在車站旁草場上面。
”至問他何故殺宋?他又說:“宋自尊自大,要想做國務總理,甚且想做總統,若不除他,定要二次革命,擾亂秩序,我為四萬萬同胞除害,所以把他擊死。
他舍去一命,我也舍去一命,保全百姓,卻不少哩。
”隻此數語供詞,已見得是政府主使。
問官見他如此狡辯,轉诘應桂馨。
應是越加荒誕,将宋案關系,推得乾乾淨淨。
那時未得實供,如何定案?程德全、孫文、黃興等,乃決拟搜集書證,向法捕房中,索取應宅被搜文件。
法捕房尚未肯交出,忽國務院來一通電,内述應桂馨曾函告政府,說是近日發現一種印刷品,有監督議院政府,特立神聖裁判機關的宣告文,詞雲: 嗚呼!今日民國,固已至危險存亡之秋,方若嬰孩,正當維護哺養,豈容更觸外邪?本機關為神聖不可侵犯之監督議院政府之特别法庭,凡不正當之議員政黨,必以四萬萬同胞公意,為求共和幸福,以光明公道之裁判,執行嚴厲正當之刑法,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