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回商墊款熊秉三受謗拒副署唐少川失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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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國務總理唐紹儀,正因借款交涉,受了銀行團代表的悶氣,心中非常懊惱,湊巧來了一個閣員,看官道是何人?便是新任财政總長熊希齡。

    希齡字秉三,湖南鳳凰廳人,素有才名,時人呼為熊鳳凰,此時來京任職,當由唐總理與他叙談,把借款的事件,委他辦理。

    熊亦明知是個難題,但既做了财政總長,應該辦理這種事情,诿無可诿,當即允諾。

    唐總理遂函告銀行團,略說:“借款辦法,應歸财政總長一手經理。

    ”銀行團複詞照允,于是與熊總長開始談判。

    熊總長頗有口才,憑着這三寸不爛的慧舌,說明将來财政計劃,及大宗用途與償還方法,統是娓娓動人。

     銀行團代表,允先付墊款若幹,再議大借款問題,惟遣散軍隊時,仍須選派外國軍官,公同監督。

    說來說去,仍是咬定監督二字,外人之不肯少讓,可見一斑。

    經熊總長再三辯論,再四磋商,方議定中外兩造,各派核計員,每次開支,須由财政部先備清單,送交核計員查核,核計員查對無誤,雙方簽押,始得向銀行開支。

    惟銀行團隻允先付三百萬兩,分作南北暫時墊款,支放軍饷,但亦須由洋關稅司,間接監視,以昭信實。

    至大借款問題,須俟倫敦會議後解決,看官!你想這三百萬兩小借款,既須由核計員查對,又須由稅務司監視,核計員與稅務司,統是洋人參入,顯見得洋人有權,中國無權。

    臨時政府,兩手空空,也顧不得甚麼利害,隻好飲鸩止渴,聊救目前。

    借債者其聽之!當下由熊總長至參議院,與各議員開談話會,講論此事。

    議員聚訟紛纭,未曾表決。

    熊總長返至内閣,即受總統總理密囑,與銀行團草定墊款合同共七章,嗣為參議院聞知,即提出質問。

    唐總理與熊總長,不得不據情答複。

    略雲: 墊款為借款之一部分,撥付墊款三百萬,又為墊款中之一部分,既非正式借款,即不應有此條件。

    無如該團以撥付墊款,既已逼迫,倫敦會議,又未解決,深恐我得款後,或有翻悔,故于我急于撥款之際,要求載入七條于信函之後,當因南北籌饷,勢等燃眉,本總理總長迫于時勢,不得不循照舊例,兩方先用信函簽字撥款,所撥之三百萬兩,不過墊款之一部分,為暫時之騰挪,且信函草章,并無鎊價折扣利息抵押之規定,不能即謂為合同,故于簽字以前,未及提出交議,還希原諒!此複。

     參議員接此複文,仍有違言,大緻以此項條件,雖系草章,就是将來商訂正式合同的根據,若非預先研究,終成後患;乃複提出請願書,要求總統提出草合同,正式交議。

    袁總統允準,遂将草合同赍交參議院,咨請議決。

    議員會議三日,各懷黨見,沒甚結果。

    唐總理熊總長再出席宣言,略謂:“墊款條件,參議院未曾通過,倫敦會議,亦無複信,雖尚有磋商的機會,惟外人能否讓步,實無把握。

     貴院能先對大綱,表示同意,再行指出應改條文,本總理等必當盡力磋商,務期有濟。

    ”各議員一律拍掌,表示贊成。

     于是公同讨論,絮議了好多時,方由議長宣布意見,謂:“墊款一節,既屬目前要需,不能不表示同意。

    但所開草合同七條,如所訂核計員查對,及稅務司監視,有損國權,應由政府與銀行團,再行磋商,挽回一分是一分,不必拘定某條某句,使政府有伸縮餘地,當不緻萬分為難了。

    ”唐、熊兩人,巴不得參議院中,有此一語,遂将彼此為國的套語,敷衍數句,即行去訖。

     過了數天,由江南一方面,來了兩角文書,一角是達總統府,一角是交參議院,内稱:“墊款章程,不但監督财政,直是監督軍隊,萬不可行,應即責令熊總長取消草約,一面發行不兌換券,權救眉急,并實行國民捐,組織國民銀行,作為後盾”等語。

    書末署名,乃是南京留守黃興。

    接連是江西、四川等省,均通電反對。

    袁總統置諸度外,參議院也作旁觀,隻有這位熊鳳凰,剛剛湊着這個時候,不是被人咒罵,就是惹人譏評。

    做财政總長的趣味,應該嘗些。

    他憤無可洩,也拟了一個電稿,拍緻各省道: 希齡受職,正值借款談判激烈,外人要求請派外國武官監督撤兵,會同華官點名發饷,并于财政部内選派核算員,監督财政,改良收支,兩次争論,幾緻決裂,經屢次駁議,武官一節,乃作罷論,然支發款項,各銀行尚須信證,議由中政府委派稅司經理。

    至核算員,則議于部外設一經理墊款核算處,财政部與該團各派一人,并聲明隻能及于墊款所指之用途,至十月墊款支盡後,即将核算處裁撤,此等勉強辦法,實出于萬不得已,今雖撥款三百萬兩,稍救燃眉,然所約七款大綱,并非正式合同,公等如能于數月内設法籌足,或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