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許優待全院集議允退位民國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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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公文,由中華民國政府,照會各國駐北京公使。
”全文俱已繕清,即咨照臨時政府,轉交伍代表電達北京。
袁總理瞧閱一周,便呈入隆裕太後。
隆裕後又召見各近支王公及各國務大臣,咨詢優待條件事宜。
應召的人,很是寥寥,惟醇王載沣等到來。
會議多時,或謂:“皇室經費,必須四百萬兩,分文不能短少。
”這是奪利。
或謂:“皇帝尊号相承不替數字,定須增入。
”這是争名。
或謂:“各種條件,統應增損。
”惱動了隆裕太後,不覺唏噓道:“大事已去,隻争了一些小節,亦屬無益。
咳!我列祖列宗創造經營,得了中國一統江山,煞是艱苦,不意傳到我輩子孫,無材無力,輕輕的讓與别人,教我如何對得住先人呢?”說畢,哽咽不已,載沣等亦愧悔交集,各帶慘容。
始終以一哭了之。
隆裕後又道:“慶親王到哪裡去了?為何此時尚不見來?”正憶念間,忽見老慶伛偻趨入,臉上尚帶煙容。
想是大吸阿芙蓉膏,因此來遲。
當由隆裕後與他商議,老慶細閱優待條件,亦沒甚異議,不過于相承不替一語,亦主張加入。
隆裕後乃轉囑袁總理,令他緻電南京政府,争此四字。
怎奈南方回電,堅不承認。
袁總理入宮面複,請太後自行定奪。
隆裕後道:“為這四字,決裂和議,倘或宗廟震驚,生靈塗炭,不更令我增罪嗎?依他便了。
”這卻是仁人之言。
袁總理道:“且再與近支王公熟商。
”隆裕後不待說畢,便道:“他們多半不在京師,就是留着,也是不中用的人物,你不妨作主辦理,日後必無異言。
”袁總理唯唯退出,即欲拟旨,隻因遜位的“遜”字,有礙清帝體面,且會議時候,皇族中亦有異論,乃酌改一“辭”字,與南方電議允洽,敦請老袁出山,總算争得此一字。
便草定懿旨三道,呈入宮中,請隆裕太後及宣統帝蓋用禦寶。
宣統帝不識不知,當然由太後作主,含淚钤印,統共蓋訖,就于清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即中華民國元年二月十二日,頒布天下。
谕雲: 朕欽奉隆裕太後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讨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
兩月以來,尚無确當辦法。
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辍于途,士露于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
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于前,北方各将,亦主張于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以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内審輿情,特率皇帝将統治權歸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内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
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組織臨時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内安,仍合漢、滿、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遊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欤?欽此! 還有兩道谕旨,一道是頒布優待條件,一道是饬文武官吏,各循職守,毋生異論。
是日北京遍懸五色旗,民國南北統一,二百六十八年的清室,已成過去的曆史。
臨時大總統孫文,複提出最後的協議五條,交伍代表轉達北京,條款列着: (一)清帝退位,由袁同時咨照駐京各國公使,請轉知民國政府,現在清帝已經退位,或轉饬旅滬領事轉達亦可。
(二)同時袁須宣布政見,絕對贊同共和主義。
(三)文接到外交團或領事團通知清帝布告後,即行辭職。
(四)由參議院舉袁為臨時總統。
(五)袁被舉為臨時總統後,誓守參議院所定之憲法,乃能授受事權。
伍代表即日發電,由袁世凱接着,已是滿意,自然沒有意外的争執了。
小子有詩詠道: 帝運告終清祚覆,中華一統共和成。
如何尚逐中原鹿,攫得全權始撤兵? 欲知老袁答複的電文,且從下回接閱。
此回為化闆為活文字,優待清室等條件,已見《清史演義》,而此書亦萬不能不錄。
經作者一番熔化,覺得各條文字,煞費磋磨;且于清室提出原稿,亦曾載及,愈見當時改正,不可謂非參議員之功。
至叙及臨時政府,與參議院之關系,是為南京組織政府三月内之舉動,亦可留作一段話柄,固非漫無抉擇,随筆鋪叙已也。
後文述及隆裕後蓋印,以及孫總統提出協議,無非為老袁屬筆,總結一詩,具見大意。
皮裡陽秋,可于此書證之。
”全文俱已繕清,即咨照臨時政府,轉交伍代表電達北京。
袁總理瞧閱一周,便呈入隆裕太後。
隆裕後又召見各近支王公及各國務大臣,咨詢優待條件事宜。
應召的人,很是寥寥,惟醇王載沣等到來。
會議多時,或謂:“皇室經費,必須四百萬兩,分文不能短少。
”這是奪利。
或謂:“皇帝尊号相承不替數字,定須增入。
”這是争名。
或謂:“各種條件,統應增損。
”惱動了隆裕太後,不覺唏噓道:“大事已去,隻争了一些小節,亦屬無益。
咳!我列祖列宗創造經營,得了中國一統江山,煞是艱苦,不意傳到我輩子孫,無材無力,輕輕的讓與别人,教我如何對得住先人呢?”說畢,哽咽不已,載沣等亦愧悔交集,各帶慘容。
始終以一哭了之。
隆裕後又道:“慶親王到哪裡去了?為何此時尚不見來?”正憶念間,忽見老慶伛偻趨入,臉上尚帶煙容。
想是大吸阿芙蓉膏,因此來遲。
當由隆裕後與他商議,老慶細閱優待條件,亦沒甚異議,不過于相承不替一語,亦主張加入。
隆裕後乃轉囑袁總理,令他緻電南京政府,争此四字。
怎奈南方回電,堅不承認。
袁總理入宮面複,請太後自行定奪。
隆裕後道:“為這四字,決裂和議,倘或宗廟震驚,生靈塗炭,不更令我增罪嗎?依他便了。
”這卻是仁人之言。
袁總理道:“且再與近支王公熟商。
”隆裕後不待說畢,便道:“他們多半不在京師,就是留着,也是不中用的人物,你不妨作主辦理,日後必無異言。
”袁總理唯唯退出,即欲拟旨,隻因遜位的“遜”字,有礙清帝體面,且會議時候,皇族中亦有異論,乃酌改一“辭”字,與南方電議允洽,敦請老袁出山,總算争得此一字。
便草定懿旨三道,呈入宮中,請隆裕太後及宣統帝蓋用禦寶。
宣統帝不識不知,當然由太後作主,含淚钤印,統共蓋訖,就于清宣統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即中華民國元年二月十二日,頒布天下。
谕雲: 朕欽奉隆裕太後懿旨,前因民軍起事,各省響應,九夏沸騰,生靈塗炭,特命袁世凱遣員,與民軍代表,讨論大局,議開國會,公決政體。
兩月以來,尚無确當辦法。
南北暌隔,彼此相持,商辍于途,士露于野,徒以國體一日不決,故民生一日不安。
今全國人民心理,多傾向共和,南中各省,既倡議于前,北方各将,亦主張于後,人心所向,天命可知,予亦何忍以一姓之尊榮,拂兆民之好惡,是用外觀大勢,内審輿情,特率皇帝将統治權歸諸全國,定為共和立憲國體,近慰海内厭亂望治之心,遠協古聖天下為公之義。
袁世凱前經資政院選舉,為總理大臣,當茲新舊代謝之際,宜有南北統一之方,即由袁世凱組織臨時政府,與民軍協商統一辦法,總期人民安堵,海内安,仍合漢、滿、蒙、回、藏五族完全領土,為一大中華民國,予與皇帝得以退處寬閑,優遊歲月,長受國民之優禮,親見郅治之告成,豈不懿欤?欽此! 還有兩道谕旨,一道是頒布優待條件,一道是饬文武官吏,各循職守,毋生異論。
是日北京遍懸五色旗,民國南北統一,二百六十八年的清室,已成過去的曆史。
臨時大總統孫文,複提出最後的協議五條,交伍代表轉達北京,條款列着: (一)清帝退位,由袁同時咨照駐京各國公使,請轉知民國政府,現在清帝已經退位,或轉饬旅滬領事轉達亦可。
(二)同時袁須宣布政見,絕對贊同共和主義。
(三)文接到外交團或領事團通知清帝布告後,即行辭職。
(四)由參議院舉袁為臨時總統。
(五)袁被舉為臨時總統後,誓守參議院所定之憲法,乃能授受事權。
伍代表即日發電,由袁世凱接着,已是滿意,自然沒有意外的争執了。
小子有詩詠道: 帝運告終清祚覆,中華一統共和成。
如何尚逐中原鹿,攫得全權始撤兵? 欲知老袁答複的電文,且從下回接閱。
此回為化闆為活文字,優待清室等條件,已見《清史演義》,而此書亦萬不能不錄。
經作者一番熔化,覺得各條文字,煞費磋磨;且于清室提出原稿,亦曾載及,愈見當時改正,不可謂非參議員之功。
至叙及臨時政府,與參議院之關系,是為南京組織政府三月内之舉動,亦可留作一段話柄,固非漫無抉擇,随筆鋪叙已也。
後文述及隆裕後蓋印,以及孫總統提出協議,無非為老袁屬筆,總結一詩,具見大意。
皮裡陽秋,可于此書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