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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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回受冊封迎還母後貪富貴假冒帝姬卻說秦桧聽了其妻王氏的話,遂決意置嶽飛于死地,遂取筆寫了數語,将紙折成方勝,令人送交獄吏,夜間即報嶽飛死于獄。
嶽雲、張憲亦皆同時而死。
有人言嶽飛之死系秦桧命獄吏勒斃于風波亭上;又有人說,由獄吏請飛沐浴,拉脅而死,享年三十九歲。
飛家無妾侍,亦無财産,吳玠常敬飛,願與訂交,因飾名姝以進。
飛拒之道:“皇上宵旰勤勞,豈大将安樂之時。
”吳玠因此益加敬服。
高宗嘗欲為飛營府第,飛辭謝道:“金人未滅,何以家為。
”其行軍,隊伍嚴整,有罪必罰,犯令者立斬以徇;惟兵将有疾苦,即親為調藥;諸将有遠戍者,必遣妻慰其家屬,有死難者,必撫育其孤寡。
朝廷頒賞,立時派給兵将,毫無所私。
所以軍士愛戴,臨陣皆奮不顧身;有将士隸他人部下而怯敵者,一至飛麾下,即反怯為勇,常自言道:“臨陣卻退,何以回見嶽元帥。
”因此遇敵必勝,從無敗衄。
金兵亦為之語道:“撼山易,撼嶽家軍難。
” 子雲,勇而善戰,因功受賞,屢次辭讓,故終身隻進秩左武大夫,死時僅二十三歲。
其餘四子,曰雷,曰霖,曰霓,曰霆,皆竄于嶺南。
有女,痛父沉冤莫雪,欲叩阍上書,為奸臣所沮,不得上達,抱銀瓶投井,而死時人稱之為銀瓶小姐,呼所投之井為孝娥井。
飛下獄後,大理卿周三畏,嘗奉命勘獄,心有所疑,夜往察獄。
忽見古木下,有一物似牛而有角,三畏怯步不前。
此物徐行至獄旁一小祠中,遂隐沒不見。
過數日,又于月明之夜,再往,仍見此物,頭上有片紙,寫一“發”字。
月光照耀,極為明了。
三畏因知飛冤,不肯筋問,挂冠而去,不知所終。
後于延安葭州山中,有翁頭仙人,日飲淨水三瓯,不進他食,與人論及嶽飛冤獄,必放聲大哭!人問其姓,自稱姓周,後又不知所往。
士人與其坐處得一片紙,上書“周三畏”三字,因知三畏不肯勘獄,遂緻仙去。
後人有詩詠此事道:木陰斜轉月娟娟,片紙驚看戴角妍。
判得棄官何處去,雲中來往翦頭仙。
獄卒隗順,憐飛冤死,負其屍出,葬于栖霞嶺,恐發覺獲罪,不敢告人,至臨死之時,始告其子:“日後朝廷昭雪此獄,求棺不得,必懸賞以求,汝可往告官裡。
棺上有一鉛筩,并有棘寺勒字,即是我埋葬的記号,乃是嶽少保的真屍體。
”後來孝宗即位,诏複嶽飛官爵,要依禮改葬,果然不知葬處,乃以一班職為賞格。
隗順之子,始出面報告。
改葬時,尚面色如生,還可以更殓禮服。
這也是忠義之氣,曆久不散的證據了。
嶽飛既死,天下為之呼冤,秦桧還不肯甘休,又将于鵬等六人,連坐治罪。
薛仁輔、李若樸、何彥猷等,亦皆斥退,劉允升拘于獄中,竟至庾死。
判宗正寺,齊安王士褭,亦居建州。
韓世忠既悲嶽飛無辜受戮,又見朝局日非,略有氣節之人,不死即貶,知道再在朝中任職,連自己也要被奸人所算了。
遂即決定主意,上章乞休。
高宗初時不允,乃再上表請罷職,始罷為醴泉觀使封,福國公。
世忠奉到诏書,立即杜門謝客,絕口不言兵事,有時在家與梁夫人小食談心,欣然忘憂;有時策了蹇驢,對酒瓶詞,帶了小奚童,往西湖上遊覽,竟把一生的英雄豪氣,銷磨盡淨,真是個神仙歲月,安享無窮了。
那秦桧因嶽飛已死,便緻書兀術說,終不負所約,請他應許和議。
兀術得書大喜!諸将也酌酒稱賀!遂遣宋使莫将,先行南下,道達修好之意,後又命審議使蕭儀、刑其瞻,同赴臨安,入見高宗,索割唐、鄧二州與陝西餘地,以淮水為界,并要向金稱臣,歲納銀币。
高宗命秦桧與來使商議,秦桧哪裡還肯辯駁,隻要和議成功,無論如何,也可以的。
當下件件俱皆答應,金使方才許還徽宗梓宮,并及韋太後。
秦桧便與金使決議,且訂定了四條和約;一、東以淮水,西以商州為兩國界,以北為金屬地,以南為宋屬地;二、宋歲納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于金;三、宋受冊封,對金稱臣,在國内得稱帝;四、金送徽宗梓宮及韋太後歸宋。
條約已訂定,和議已成。
命何鑄為簽書樞密院事,充金國報謝使,赍獻誓表,一面令秦桧祭告天地社稷,令金使蕭毅等與何鑄相偕北去。
蕭、邢二人入朝告辭,高宗當面說道:“今年太後果然歸來,自當遵守誓約;倘若逾期,這誓文就同虛設了。
”蕭毅等也便答應,同了何鑄,行抵汴京與兀術相見。
兀術便向何鑄要看誓表,何鑄慌忙取出遞于兀術。
兀術看那表文上面寫着道:臣構言,今天劃疆,以淮水中流為界,西有唐州、鄧州,均割屬上國。
自鄧誓西南,屬光化軍,為敝邑沿邊州城,既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
每年皇帝生辰,并正旦,遣使稱賀不絕,歲貢銀絹各二十五萬,自壬戊年為首即紹興十二年,每歲春季
嶽雲、張憲亦皆同時而死。
有人言嶽飛之死系秦桧命獄吏勒斃于風波亭上;又有人說,由獄吏請飛沐浴,拉脅而死,享年三十九歲。
飛家無妾侍,亦無财産,吳玠常敬飛,願與訂交,因飾名姝以進。
飛拒之道:“皇上宵旰勤勞,豈大将安樂之時。
”吳玠因此益加敬服。
高宗嘗欲為飛營府第,飛辭謝道:“金人未滅,何以家為。
”其行軍,隊伍嚴整,有罪必罰,犯令者立斬以徇;惟兵将有疾苦,即親為調藥;諸将有遠戍者,必遣妻慰其家屬,有死難者,必撫育其孤寡。
朝廷頒賞,立時派給兵将,毫無所私。
所以軍士愛戴,臨陣皆奮不顧身;有将士隸他人部下而怯敵者,一至飛麾下,即反怯為勇,常自言道:“臨陣卻退,何以回見嶽元帥。
”因此遇敵必勝,從無敗衄。
金兵亦為之語道:“撼山易,撼嶽家軍難。
” 子雲,勇而善戰,因功受賞,屢次辭讓,故終身隻進秩左武大夫,死時僅二十三歲。
其餘四子,曰雷,曰霖,曰霓,曰霆,皆竄于嶺南。
有女,痛父沉冤莫雪,欲叩阍上書,為奸臣所沮,不得上達,抱銀瓶投井,而死時人稱之為銀瓶小姐,呼所投之井為孝娥井。
飛下獄後,大理卿周三畏,嘗奉命勘獄,心有所疑,夜往察獄。
忽見古木下,有一物似牛而有角,三畏怯步不前。
此物徐行至獄旁一小祠中,遂隐沒不見。
過數日,又于月明之夜,再往,仍見此物,頭上有片紙,寫一“發”字。
月光照耀,極為明了。
三畏因知飛冤,不肯筋問,挂冠而去,不知所終。
後于延安葭州山中,有翁頭仙人,日飲淨水三瓯,不進他食,與人論及嶽飛冤獄,必放聲大哭!人問其姓,自稱姓周,後又不知所往。
士人與其坐處得一片紙,上書“周三畏”三字,因知三畏不肯勘獄,遂緻仙去。
後人有詩詠此事道:木陰斜轉月娟娟,片紙驚看戴角妍。
判得棄官何處去,雲中來往翦頭仙。
獄卒隗順,憐飛冤死,負其屍出,葬于栖霞嶺,恐發覺獲罪,不敢告人,至臨死之時,始告其子:“日後朝廷昭雪此獄,求棺不得,必懸賞以求,汝可往告官裡。
棺上有一鉛筩,并有棘寺勒字,即是我埋葬的記号,乃是嶽少保的真屍體。
”後來孝宗即位,诏複嶽飛官爵,要依禮改葬,果然不知葬處,乃以一班職為賞格。
隗順之子,始出面報告。
改葬時,尚面色如生,還可以更殓禮服。
這也是忠義之氣,曆久不散的證據了。
嶽飛既死,天下為之呼冤,秦桧還不肯甘休,又将于鵬等六人,連坐治罪。
薛仁輔、李若樸、何彥猷等,亦皆斥退,劉允升拘于獄中,竟至庾死。
判宗正寺,齊安王士褭,亦居建州。
韓世忠既悲嶽飛無辜受戮,又見朝局日非,略有氣節之人,不死即貶,知道再在朝中任職,連自己也要被奸人所算了。
遂即決定主意,上章乞休。
高宗初時不允,乃再上表請罷職,始罷為醴泉觀使封,福國公。
世忠奉到诏書,立即杜門謝客,絕口不言兵事,有時在家與梁夫人小食談心,欣然忘憂;有時策了蹇驢,對酒瓶詞,帶了小奚童,往西湖上遊覽,竟把一生的英雄豪氣,銷磨盡淨,真是個神仙歲月,安享無窮了。
那秦桧因嶽飛已死,便緻書兀術說,終不負所約,請他應許和議。
兀術得書大喜!諸将也酌酒稱賀!遂遣宋使莫将,先行南下,道達修好之意,後又命審議使蕭儀、刑其瞻,同赴臨安,入見高宗,索割唐、鄧二州與陝西餘地,以淮水為界,并要向金稱臣,歲納銀币。
高宗命秦桧與來使商議,秦桧哪裡還肯辯駁,隻要和議成功,無論如何,也可以的。
當下件件俱皆答應,金使方才許還徽宗梓宮,并及韋太後。
秦桧便與金使決議,且訂定了四條和約;一、東以淮水,西以商州為兩國界,以北為金屬地,以南為宋屬地;二、宋歲納銀二十五萬兩,絹二十五萬匹于金;三、宋受冊封,對金稱臣,在國内得稱帝;四、金送徽宗梓宮及韋太後歸宋。
條約已訂定,和議已成。
命何鑄為簽書樞密院事,充金國報謝使,赍獻誓表,一面令秦桧祭告天地社稷,令金使蕭毅等與何鑄相偕北去。
蕭、邢二人入朝告辭,高宗當面說道:“今年太後果然歸來,自當遵守誓約;倘若逾期,這誓文就同虛設了。
”蕭毅等也便答應,同了何鑄,行抵汴京與兀術相見。
兀術便向何鑄要看誓表,何鑄慌忙取出遞于兀術。
兀術看那表文上面寫着道:臣構言,今天劃疆,以淮水中流為界,西有唐州、鄧州,均割屬上國。
自鄧誓西南,屬光化軍,為敝邑沿邊州城,既蒙恩造許備藩方,世世子孫,謹守臣節。
每年皇帝生辰,并正旦,遣使稱賀不絕,歲貢銀絹各二十五萬,自壬戊年為首即紹興十二年,每歲春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