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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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退值殿廬,不過飲茗一杯,便覺腹中大痛,狂叫欲絕,不上半刻,已是仰面倒地,有如牛喘。

    殿廬值役,忙奔至待漏院,已是嗚呼哀哉。

    廷臣聞康國暴卒,料知中毒,隻是不好明言。

    徽宗聞報,也覺驚異!隻得照例優恤,追贈開府儀同三司,賜谥文簡便算了結。

    康國一條性命竟白白的送掉,所有遺缺,命鄭居中代任,另用管師仁同知院事。

     會集莫殿胪唱貢士,應由中書侍郎林摅傳報姓名,貢士中有名甄盎的,摅竟讀“甄”為“煙”,讀“盎”為“央”。

    徽宗止不住笑道:“卿讀錯了。

    ”摅尚未知誤,并不謝罪。

    同列在旁匿笑,摅反抗聲道:“殿上何得失儀。

    ”群臣聽了,大家不平,遂由禦史劾摅寡學,倨傲不恭,無人臣禮,降為提舉洞霄宮。

    用朱深為中書侍郎,薛昂為尚書左丞。

    昂亦京黨,舉家不敢言京字。

    倘有子弟誤及,必加笞責。

     昂有時無意誤及,即親自批頰。

    蔡京喜其恭順,薦舉是職。

     惟鄭居中入居樞府,與蔡京已有宿嫌,暗使谏官陳京罪惡,連上數十章,尚未見報。

    居中乃買通方士郭天信,密陳日中有黑子,為宰輔欺君之兆。

    徽宗正寵愛天信,遂深信其言,罷蔡京為太乙宮使,改封楚國公,朔望入朝。

    殿中侍禦史洪彥升、毛注,申論京罪,請立遣出都。

    太學生陳朝老等,又上言,蔡京奸惡,多至十四款,疏末且引用左傳成文,請投諸四裔,以禦魑魅。

    徽宗乃令蔡京緻仕,仍留京師。

    用何執中為尚書左仆射兼門下侍郎。

     大觀四年夏季,彗星出現奎婁間,诏令侍從官,指陳缺失。

     石公弼、毛注極論京罪;張克公劾京不軌不忠,多至數十事,因貶京為太子少保,出居杭州。

    朝中正在互相傾軋紊亂,不料那檢校司空童貫,出使遼邦,又帶了一個遼臣馬植回來,奏請徽宗起用蔡京,約金攻遼,鬧出亡國的事情來。

      原來童貫鎮西已久,稍稍得志于西羌,便以為遼亦可圖,表請奉使遼邦觇其虛實。

    時徽宗又改元政和,正想出些風頭點綴國慶,便令端明殿學士鄭允中,充賀遼生辰使,童貫為副。

     兩人道出蘆溝,遇見遼人馬植,自言曾為國祿卿,因見遼勢将亡,意欲去效順童貫。

    兩人以為得了機會,急将後車載了馬植,待使事已畢,遂與同歸,令易姓名為李良嗣,竟獻滅遼策略,說是遼主荒淫失道,女真恨遼人入骨。

    若天朝自來萊涉海,結好女真,約而攻遼,不憂遼不滅亡。

    徽宗即召馬植,親詢方略。

     植對道:“遼必亡國。

    陛下若代天行罰,以治攻亂。

    王師一出,遼人必壺漿來迎,既可拯民于水火,又可以恢複中國舊疆。

    此時猶豫不決,恐女真得志,便失卻機會了。

    ”徽宗聞言大喜! 即面授為秘書丞,賜姓趙,人皆呼他趙良嗣。

    未到幾日,又升為右文殿修撰,大加寵眷。

      童貫因約金攻遼一事,廷臣會議,相持不決,又勸徽宗召用蔡京。

    徽宗也記念蔡京的好處,即日遣使馳召。

    蔡京奉诏,兼程入都。

    徽宗聞京已至,立即召見,并于内苑太清樓特賜宴飲,複還從前官爵,賜第京師。

    京再黜再起,益加獻媚貢谏,無微不至,徽宗因此更加寵眷。

    京恐谏官再來攻擊,想出一法,面請徽宗。

    所有密議皆由徽宗親書诏命,稱為禦筆手诏。

    從此一切朝政,不歸中書門下共議,一經徽宗寫定,立即特诏頒行,如有封駁,便坐以違旨罪名,因此廷臣不敢置喙。

    後來竟有不類禦書,也隻是奉行。

    貴戚近幸,又仿照所為各去請求,徽宗應接不暇,遂命中官楊球代書,因此百弊叢生。

    後來竟有幾件事,又反對蔡京。

    京又複生悔,但已為法自斃,也就無可如何了。

     蔡京又欲仿行古制,改置官名,以太師、太傅、太保,稱為二公;司徒、司空、周時列入六卿。

    太尉乃秦時掌兵重官,并非二公,宜改置三少,稱為少師、少傅、少保。

    左右仆射,改稱太宰、少宰,仍兼兩省侍郎。

    罷尚書令,及文武勳官,以太尉冠武階,改侍中為左輔,中書令為右弼,開封府尹為六曹,縣分六案,内侍省職,悉仿機廷官号,稱為某大夫,修六尚局,建三衛郎。

    京任太師,總治三省事。

    童貫進職太尉,掌握兵權。

     進封王安石為舒王,其子王雱,為臨川伯,從祀孔朝。

    熙甯新法,一律施行。

     蔡京又知徽宗性好古玩,龍喜花石;遂密保朱勖,令在蘇州設一應奉局,專辦花石,号為花石綱。

    第一次進獻,止黃楊三本,高可八九尺,确是奇晶,獻入後,大蒙賞獎,後乃歲歲增加,内帑由其使用,每一領取,辄數十百萬。

    于是搜岩剔薮,窮幽索隐,雖江湖不測之瀾,凡力可緻者,必百計出之,名為神運。

    百姓之家,有一花一木,悉以黃帕遮複,指為禦用之物,不論墳墓阡陌,盡行發掘;士庶之家,若經指定,即須小心看守,靜待搬運,稍一不謹,便加以大不敬之罪。

    到了發運之時,必撤牆毀屋,辟一康莊大道,恭舁而出。

    百姓稍有異言,鞭笞立至。

    因此民家得一異物,即指為不祥,相率毀去。

    不幸洩漏風聲,為所偵知,往往破家蕩産。

    窮民至于鬻兒質女,供給所需,或既經毀去,為勔所知,又說他藏寶不獻,勒令交出。

     及至載舟運物,無論商船市舶,一經指定,即須舉行,稿工舵師,倚勢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