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與奇奧瓦人結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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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那兩個阿帕奇人想到他們的人那兒去,好盡快回來對付我們;天氣很熱,他們還帶着一具屍體。

    這是兩個迫使他們盡快趕路的充分理由,要不屍體在路上就會腐爛,而他們也會來得太晚,抓不到我們,所以他們沒有時間抹去他們的腳印。

    照我看,這就是我們能清楚地辨認他們的蹤迹的唯一原因。

    ” “哼!”這回塞姆哼了一聲。

     “而且就算我說得不對,”我繼續說道,“隻要我們還在這一大片平原上,我們就可以放心地追他們,用不着擔心什麼,因為我們在這兒能夠老遠就發現任何敵人,完全來得及撤退。

    ” “哼!”他又哼了一聲,斜着看了我一眼。

    “說到屍體,您認為他們兩個會在這麼熱的天氣裡帶着它走嗎?” “是的。

    ” “不會在路上把它埋了?” “不會。

    死者在他們那兒很受尊敬,按照印第安人的習俗,他們将以極隆重的儀式安葬他。

    如果能夠同時處死兇手,葬禮就算頂頂隆重了。

    因此他們會攜帶着屍體,并且急着回來把拉特勒和我們抓到手。

    以我對他們的了解,他們一定會這樣做的。

    ” “哦?以您對他們的了解?啊,這麼說您是在阿帕奇人的土地上出生的?” “胡說!誰這麼說了?” “要不您怎麼會了解他們的?” “通過為您所不齒的那些書本。

    ” “好吧!”他點點頭,“咱們繼續走吧!” 他沒告訴我他是否同意我的觀點,但他時不時地膘我一眼,胡子之間隐隐抽搐着。

    我很清楚,這是一個标志,表明要消化什麼思想,對他來說很不容易。

     這會兒我們放馬疾馳,穿過平原,這是個海岸山脈和紅河的源頭之間常見的那種矮草草原。

    蹄印分三列,就像由一把分三個叉兒的大叉子劃出來的一般。

    也就是說,他們的馬直到這裡還始終是并排行進的。

    這麼遠的路,要令屍體始終保持正直的姿勢,一定很累,因為到此為止,我們還不曾發現什麼迹象能表明阿帕奇人采取了什麼措施以減輕負擔。

    可我心裡暗自說,他們這樣堅持不了多久了。

     現在,塞姆認為是該講課的時候了。

    他給我講解為什麼從足迹的特點就可以分辨出騎手是讓馬走着,還是小跑或奔馳。

    這很容易看出來,也很好記。

     半小時後,平原前方似乎橫穿過一片樹林,但隻是似乎,因為實際上草原隻是拐了個彎兒。

    我們拐過彎兒後,那樹林就在我們左側了。

    樹木稀稀落落的,如果一整支騎兵隊伍一匹一匹地走,就可以很容易地穿過去。

    可那兩個阿帕奇人并排帶着三匹馬,是不可能穿過去的。

    顯然,他們隻能繞道而行。

    我們也很願意跟着繞道,這樣我們就可以走寬闊的道路。

    當然,後來我“滿師”了之後,我可能就不會再繞這個道了,而是直接穿過樹林。

    根據我們面臨的情況,在樹林那一邊是肯定可以重新找到蹤迹的。

     漸漸地,草原變成了窄窄的一條兒不甚開闊的草地,散布着一些灌木叢。

    這時我們到了阿帕奇人停過的一個地方。

    那是一叢伸出細高的橡樹和榉樹的灌木。

    我們小心地繞着它,直到确信印第安人早已不在其中藏身了之後才敢靠近。

    灌木叢一邊的草已經完全被踩倒了。

    觀察的結果表明,阿帕奇人在這兒下了馬,把屍體從馬背上挪到草叢中,随後他們去砍橡樹幹,砍下橡樹幹上的細枝。

     “他們要這些樹幹做什麼用呢?”塞姆問,像個老師一樣看着我。

     “他們為屍體做了副擔架或者一個爬犁。

    ”我鎮靜地回答。

     “您是從哪兒知道的?” “從我自己這兒。

    ” “怎麼?” “我早就想到會是這樣。

    要使屍體長時間保持直立,不是件容易事。

    我猜想,阿帕奇人一旦停下來就會想個辦法。

    ” “想得不賴。

    這些東西也能在您的書本上讀到嗎,先生?” “與這完全相同的沒有,但重要的是你怎樣讀這種書。

    你确實可以從中學到很多東西,并在實際生活中運用它們。

    ” “哼,奇怪!寫那些東西的人,倒真像是來過西部似的!順便說一句,您猜的和我一樣。

    我們要确定一下,是不是這樣!” “我想,他們做的不是一副擔架,而是一個爬犁。

    ” “為什麼?” “要用一副擔架運屍體,需要兩匹馬并排或前後拉,可阿帕奇人隻有三匹馬,其中兩匹他們要自己騎着。

    而做一個爬犁,有一匹馬就夠了。

    ” “對,但是爬犁會留下讨厭的痕迹,這對騎手來說可能是毀滅性的。

    另外,估計阿帕奇人是昨天傍晚到這兒的。

    一會兒就可以知道,他們是在這兒宿營了還是連夜趕路來着。

    ” “我認為是後者,因為他們有雙重理由急着趕路。

    ” “很對。

    那咱們仔細檢查一下!” 我們下了馬,牽着馬沿着蹤迹慢慢向前走。

    它和以前相比大不相同了,雖然仍是三列,但樣子跟以前不一樣。

    中間一道是馬蹄踏出來的,邊上的兩道是爬犁劃出來的。

    看來爬犁是由兩根橡樹的主幹和一些橫着綁住屍體的枝條組成的。

     “他們從這兒開始一前一後地騎了,”塞姆說,“這裡肯定有什麼原因,他們有足夠的地方并排騎。

    跟着他們!” 我們又上了馬,讓馬繼續小跑前進。

    我在心裡思忖着阿帕奇人為什麼從這兒開始要一前一後。

    我想啊想啊,過了一會兒,我認為自己找到答案了,于是提醒塞姆: “塞姆,看仔細點兒!這些痕迹中可能有什麼手腳是要蒙蔽咱們的。

    ” “怎麼會有手腳?”他愣了。

     “他們做爬犁,不隻是為了減輕負擔,也是為了使他們分開而不被發現。

    ” “您想什麼呢!分開!他們做夢也不會這樣想,嘿嘿嘿嘿!”他笑起來。

     “做夢時不會這樣想,但清醒時會。

    ” “那就告訴我,您怎麼會有這個念頭的?大概您的書把您引入歧途了吧。

    ” “這不是書裡寫的,是我自己想出來的,不過也是因為我用心讀了那些書,并能設身處地地想他們所想。

    ” “那是什麼呢?” “到現在為止一直是您當老師,現在該我來問問您了。

    ” “這下我要長見識了——我倒是很好奇!” “為什麼印第安人騎馬大多是前後騎?恐怕不是為了舒服或是結伴兒的緣故吧?” “不,是為了不讓跟蹤他們的人數出他們有多少個騎手。

    ” “您看!我想,這個原因在這兒也适用。

    ” “我很想知道知道!” “要不他們為什麼要成縱隊前進呢,雖然地方足夠三匹以上的馬并排走?” “是無意的,或者很有可能是為了死者。

    一個在前面騎,當帶路的,然後是拖着屍體的馬,後面跟着另一個人,由他注意爬犁是不是結實,不讓屍體滑下去。

    ” “有可能。

    但我得考慮到,他們急着來抓我們。

    運送死者太費時間了,因此很有可能他們中的一個會先行一步,好讓他們的部隊更快地得到消息。

    ” “他們急着來抓我們——這是您的想象力搞的把戲。

    要我說,他們決不會想到要分開的。

    ” 我為什麼要跟塞姆争吵呢?也許我錯了。

    是的,很有可能我錯了,因為他是個有經驗的老偵察,而我隻是個“青角”。

    于是我沉默了,但我密切注意着地上的那些痕迹。

     不久我們到了一條很淺,然而很寬闊,現在已經幹涸了的河邊。

    這條河屬于那種春天接納山水,其它季節則無水的河流。

    河岸低矮,兩岸之間的河床裡滿是鵝卵石,其間有些細沙形成的小灘。

    足迹由此橫穿而過。

     我們慢慢地穿過河床時,我仔細地觀察着兩旁的卵石和沙灘。

    如果我當初的猜測是正确的,那麼這裡就是兩個阿帕奇人中的~個離開的最佳地點。

    如果他在河床中向上遊或者向下遊騎一段,讓馬踩在留不下足迹的鵝卵石上,就可以不露痕迹地消失了。

    如果另一個人繼續前進,後面跟着拖爬犁的那匹馬,那麼别人會以為這兩匹馬留下的痕迹還是三匹馬的。

     我緊跟在塞姆-霍肯斯後面騎,馬上就要上岸了,這時我注意到,在一塊沙灘與卵石交接的地方四下去圓圓的、邊緣深陷的一塊,大約有一個大咖啡杯那麼大。

    我當時還沒有練就那麼準的眼力、敏銳的頭腦以及經驗,但我能夠判斷并證明的東西,至少有所感覺,即,那個小小的凹陷是馬蹄從較高的卵石上滑到較低的沙地留下的。

    上岸後,塞姆正要繼續跟蹤,我攔住了他。

     “跟我一起到左邊去,塞姆!” “幹什麼?”他問。

     “我要指給您看些東西。

    ” “是什麼?” “您就會看見的,來吧!” 我沿着河岸騎馬下行,岸上長着草。

    沒等我們騎出二百步,沙地上就出現了有人騎馬走過的痕迹,顯然是穿過草地,向南面去了。

     “這是什麼,塞姆?”我問,作為一個新手判斷如此正确,我心中不無驕傲。

     他的小眼睛像是要陷進眼眶裡去一般,他那張狡黠的臉也拉長了。

     “馬蹄印兒!”他驚訝地答道。

     “它們是哪兒來的呢?” 他的目光投向于河床,在那兒沒有發現足迹,就說: “怎麼着也是春天有水時從河裡上來的。

    ” “可不是。

    那麼那個騎手會是誰呢?” “我怎麼知道?” “那我告訴您:就是那兩個阿帕奇人中的一個!” 他的臉拉得更長了,我以前還從來不知道他有這個本事。

     “那兩個人中的一個?不可能!” “噢,當然可能!像我先前猜的那樣,他們分開了。

    讓咱們回到原來的足迹那兒去!隻要仔細觀察一下,我們就能發現,那兒現在隻是兩匹馬的蹄印兒了。

    ” “要是那樣就太奇怪了。

    去看看,我很好奇。

    ” 我們騎了回去,這回觀察得比原來更仔細了。

    果然,我們發現從這裡開始隻有兩匹馬走了。

    塞姆咳嗽了幾聲,用懷疑的目光從頭到腳打量着我。

     “您怎麼會想到在這兒分開的蹄印是由幹河床裡上來的呢?” “我在那邊河床裡發現了一個馬蹄印兒,其餘的是由此推斷出來的。

    ” “真稀奇!指給我看那馬蹄印兒!” 我把他帶到那兒。

    他比先前更疑惑地看着我問: “先生,您想把實情告訴我嗎?” “當然。

    也許您以為我曾欺騙過您吧?” “哼,您像是個熱愛真理的誠實家夥;可在這種情況下我不能相信您。

    您從來沒有到過西部嗎?” “沒有。

    ” “絕對沒到過大西部?” “沒有。

    ” “也沒到過美國?” “從來沒有。

    ” “或者還有一個國家也有像西部這兒一樣的草原,而您到過那兒?” “不,也不是!” “那就見鬼去吧,您這個讓人根本捉摸不透的家夥!” “哦嗬,塞姆-霍肯斯,這就是您這樣一個朋友給我的祝福嗎?” “哪兒的話,如果我在這種事上動了肝火,别生我的氣!這樣一個‘青角’來到西部,還沒見過草長,聽過蟲叫,第一次騎馬偵察,就讓老塞姆-霍肯斯羞得臉紅。

    要想冷靜地對待這個,得在夏天做個愛斯基摩人,冬天做個格陵蘭島人才行,如果我沒搞錯的話。

    我像您這麼年輕的時候,比您還要聰明十倍,現在我歲數大了,好像又蠢了十倍。

    對于一個有榮譽感的牛仔來說,這不是很悲哀的一件事嗎?” “您不用把它放在心上。

    ” “哦嗬,他來批評我了!我得承認,您說得對,可這是怎麼來的呢?” “這是因為我合乎邏輯地思考并作出結論。

    正确地推論非常重要。

    ” “推論?這是什麼意思?” “我是說進行推論。

    ” “我不懂,這對我來說太高深了。

    ” “我是這樣進行推論的:如果印第安人成縱隊前進,他們是想掩蓋他們的蹤迹。

    那兩個印第安人是成縱隊走的,因此他們想掩蓋他們的蹤迹。

    這您明白吧?” “很明白。

    ” “由于有了正确的推論,我就有了正确的發現——我想再給您講一個推論,您想聽嗎?” “為什麼不呢?” “您叫霍肯斯,這是‘鷹’的意思吧?” “沒錯!” “那麼聽着!鷹吃田鼠,對不對?” “對,如果它抓住了田鼠,就吃了它。

    ” “那麼推論就是這樣的:鷹吃田鼠,您叫霍肯斯,所以您吃田鼠。

    ” 塞姆張開嘴,呆呆地看了我半晌,随後發作了: “先生,您想拿我取笑嗎?這我可不容許!我可不是個小醜,讓人在他的駝背上跳來跳去的。

    您竟說我吃老鼠,而且還是讨厭的田鼠,這大大地侮辱了我。

    我要求您賠禮道歉,您認為咱們決鬥怎麼樣?” “太棒了!” “好!您上過大學,是不是?” “是的。

    ” “那麼您有決鬥的資格。

    我會派我的七年級學生①去您那兒的,明白嗎?” ①譯注:塞姆本來想說的是決鬥時的副手;在德語中,這個詞(Sekundant)與文科中學的六、七年級學生一詞(Sekundaner)十分相近,塞姆因不懂,将二者搞混了,故“我”用三年級學生和四年級學生兩個詞來挪揄他,塞姆依然不懂,聽得雲裡霧裡。

     “明白,可是您上過大學嗎?” “沒有。

    ” “那您沒資格進行決鬥,我會派我的三年級學生和四年級學生去您那兒,明白嗎?” “不,我不明白。

    ”他說,神情有些尴尬。

     “那麼,如果您不懂決鬥的規則,甚至不明白您說的‘七年級學生’和我說的‘三年級學生’和‘四年級學生’是什麼意思,那您就不能向我挑戰。

    我要主動向您賠禮道歉。

    ” “怎麼賠禮道歉?” “我把我的灰熊皮送給您。

    ” 他的小眼睛立刻重新放出光芒。

     “可您自己還需要它啊!” “不,我把它給您了。

    ” “是真的?” “是的。

    ” “老天,我接受!謝謝,先生,非常感謝!哈哈,别的人會氣憤的!您知道我會用它做什麼嗎?” “什麼?” “一件新獵裝,灰熊皮的獵裝。

    我太高興了!我要自己做這件獵裝,我是個優秀的獵裝裁縫。

    您看這件,我把它補得多好啊!” 他指着早已破舊不堪的口袋,那上面補丁摞補丁,都有鐵闆那麼厚了。

     “可是,”大喜過望之中,他又補充道,“耳朵、爪鈎和牙齒歸您。

    我做衣服用不着它們,而您是冒着生命危險得到這些勝利的标志的。

    我用它們給您做一串項鍊,我善于幹這種活兒。

    您願意嗎?” “當然。

    ” “那好,這樣我們每個人都高興。

    您确實是個能幹的家夥!把熊皮送給了您的塞姆-霍肯斯!現在您不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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