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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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外面聚集了一大群人。

    一個黑人婦女對奈裡說:“裡面有一個男人用小刀子殺一個小姑娘。

    ” 奈裡進了過道,過道那頭有一家房門是開着的,室内燈光傾瀉出來。

    他聽到有人在裡面呻吟,他一面調整手電筒的光束,一面順過道走去,進了那個開着的房門。

     他差點被躺在地上的兩個人絆倒。

    那兩個,一個是二十五歲左右的黑人婦女,另一個是不滿十二歲的黑人小姑娘。

    兩個人的臉上、身上都給刮臉刀片劃得到處是傷,全身是血。

    在起居室裡,奈裡看準了兇手,奈裡很了解他。

     兇手名叫瓦克斯·貝恩思,是個臭名遠揚的、拉皮條的、販賣毒品的,巧取豪奪的能手。

    由于吸毒過多,他的眼睛像是要暴出來似的;他手裡拿着帶血的刀子晃動着。

    兩周前,奈裡逮捕過他,就是因為他在大街上嚴重打傷了一個黑人妓女。

    當時貝恩思曾對奈裡說: “嘿,小夥子,這不關你事。

    ” 而奈裡的夥伴也曾說過,黑人要是想互相切成肉片,那就随他們的便吧,但是奈裡還是把貝恩思抓到警察局去了。

    不過,在第二天,貝恩思被保出去了。

     奈裡一向不那麼喜歡黑人,而在哈萊姆地區工作了一段時間之後,他更不喜歡黑人了,他們大都一方面吸毒或縱酒,另一方面卻讓自己的老婆去幹活或賣淫。

    他對這些雜種很反感。

    而貝恩思公然犯法使他大力惱火;給刮臉刀片劃得遍體鱗傷的小姑娘的慘相也使他惡心。

    于是,他冷靜地決定,不必抓貝恩思。

     但是,見證人早已跟在他後面進了公寓大樓,住在這棟樓房裡的幾個人也來了,他的那個夥伴下了巡邏汽車也來了。

     奈裡喝令貝恩思說:“放下刀子,你被逮捕了。

    ” 貝恩思大笑起來:“小夥子,你要逮捕我,得用槍才行。

    ” 說着,他把刀子高高舉起。

     “說不定你想要這個!” 奈裡忽地一閃,那個黑人用刀子捅了過來。

    不過奈裡反應特别迅速,他用左手抓住了對方的手腕,同時用右手把電筒一掄,“砰”一下打在對方腦袋的左側,對方癱軟了,刀子從他手裡掉了下來。

    他沒有還手之力了,奈裡卻又打了一下。

    這就是不可原諒的了:警察局對他的聽審和刑事審判,由于見證人和他的警察夥伴的證詞的作用,最後得出的結論認為是不可原諒的。

    奈裡第二次用電筒打在貝恩思的頭頂上,這一擊用的力氣可大極了。

    電筒上的玻璃都給震碎了,琺琅屏蔽的小燈泡也都給震碎了,蹦了出來,厚厚的電筒也彎了,隻是裡面有電池,才沒有變得重疊起來。

    一個吓壞的旁觀者,也就是住在那棟公寓裡的黑人男子,事後作證,認為奈裡有罪。

    他曾說:“小夥子啊,那是個硬腦殼黑人啊。

    ” 但是,貝恩思的腦殼并非硬得了不起。

    那第二下就在他的腦殼上打了個大洞,兩小時之後,他就死在哈萊姆醫院裡了。

     亞伯特·奈裡由于用力過猛而在警察局裡受到提審時,也隻有他一個人想不通。

    他先是受到了停職處分,接着又受到了刑事罪控訴。

    他被控訴犯殺人罪,要坐一至十年的牢。

    這時,他對整個社會有滿肚子的怨氣和痛恨。

    他給氣昏了,對一切也滿不在乎了。

    當局竟然把他判為罪犯!竟因為他打死了一個一貫拉皮條的黑人禽獸而把他關進監獄!但是,那個被砍得血肉模糊的婦女和小姑娘仍然在醫院裡躺着,當局竟然不理不睬。

     坐牢,他不怕,他覺得,一來因為他是警察,二來尤其因為他犯法的性質情有可原,他可能受到很好的照顧。

    他有幾個老朋友已經向他保證說,他們打算找熟人說說情。

    他嶽父是布朗克斯區一家魚類商場的老闆,是個古闆的意大利人,但很精明,當時隻有他認為,像亞伯特·奈裡這樣性格的人在監獄裡連一年也活不到。

    同牢房的囚犯會幹掉他,要不,他肯定要幹掉他們中的一個。

    他女兒由于不懂事,由于某種女性的傻病,居然把這麼好的一個丈夫給遺棄了。

    奈裡的嶽父走後門找到了考利昂家族,請求考利昂家族出來說情。

     考利昂家族對亞伯特·奈裡也很了解。

    他是個家喻戶曉的警察,也是一個有名氣的不可随便輕視的人,且不說他穿的那身制服,挎的那支經過批準的槍,光他這個人本身就足以使人膽戰心驚。

    對這樣的人才,考利昂家族一向是垂涎三尺的。

    多少小青年一開始誤入歧途,但到頭來總會到達各自真正的命運的殿堂,時間和命運照例會使他們各得其所。

     彼得·克萊門紮.憑他那善于發現優秀人才的火眼金睛,把奈裡案件提請湯姆·黑根注意。

    黑根仔細研究了警察局的正式檔案材料的副本,同時還聽取了克萊門紮的口頭彙報。

    然後,他說:“這人簡直就是咱們的路加·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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