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二·灤陽續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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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璧。
娶者多陰頌其德,人亦多樂以女鬻之。
然在其家時,枕衾狎昵,與常人同。
或以為但取紅鉛供藥餌,或以為徒悅耳目,實老不能男,莫知其審也。
後其家婢媪私洩之,實使女而男淫耳。
有老友密叩虛實,殊不自諱,曰:“吾血氣尚盛,不能絕嗜欲。
禦女猶可以生子,實懼為身後累;欲漁男色,又懼艾之事,為子孫羞。
是以出此間道也。
”此事奇創,古所未聞。
夫閨房之内,何所不有?床第事可勿深論。
惟歲歲轉易,使良家女得再嫁名,似于人有損;而不稽其婚期,不損其貞體,又似于人有恩。
此種公案,竟無以斷其是非。
戈芥舟前輩曰:“是不難斷,直恃其多财,法外縱淫耳。
昔窦二東之行劫,必留其禦寒之衣衾、還鄉之資斧,自以為德。
此老之有恩,亦若是而已矣。
” 裡有丁一士者,矯捷多力,兼習技擊、超距之術。
兩三丈之高,可翩然上;兩三丈之闊,可翩然越也。
餘幼時猶及見之,嘗求睹其技。
使餘立一過廳中,餘面向前門,則立前門外面相對。
餘轉面後門,則立後門外面相對。
如是者七八度,蓋一躍即飛過屋脊耳。
後過杜林鎮,遇一友,邀飲橋畔酒肆中。
酒酣,共立河岸。
友曰:“能越此乎?”一士應聲聳身過。
友招使還,應聲又至。
足甫及岸,不虞岸已将圮,近水陡立處開裂有紋。
一士未見,誤踏其上,岸崩二尺許。
遂随之墜河,順流而去。
素不習水,但從波心踴起數尺,能直上而不能旁近岸,仍墜水中。
如是數四,力盡,竟溺焉。
蓋天下之患,莫大于有所恃。
恃财者終以财敗,恃勢者終以勢敗,恃智者終以智敗,恃力者終以力敗。
有所恃,則敢于蹈險故也。
田侯松岩于灤陽買一勞山杖,自題詩曰:“月夕花晨伴我行,路當坦處亦防傾。
敢因恃爾心無慮,便向崎岖步不平!”斯真閱曆之言,可貫而佩者矣。
滄州憩水井有老尼,曰慧師父,不知其為名為号,亦不知是此“慧”字否,但相沿呼之雲爾。
餘幼時,嘗見其出入外祖張公家。
戒律謹嚴,并糖不食,曰:“糖亦豬脂所點成也。
”不衣裘,曰:“寝皮與食肉同也。
”不衣綢絹,曰:“一尺之帛,千蠶之命也。
”供佛面筋必自制,曰:“市中皆以足踏也。
”焚香必敲石取火,曰:“竈火不潔也。
”清齋一食,取足自給,不營營募化。
外祖家一仆婦,以一布為施。
尼熟視識之,曰:“布施須用己财,方為功德。
宅中為失此布,笞小婢數人,佛豈受如此物耶?”婦以情告曰:“初謂布有數十疋,未必一一細檢,故遇取其一。
不料累人受捶楚,日相詛咒,心實不安。
故布施求忏罪耳。
”尼擲還之曰:“然則何不密送原處,人亦得白,汝亦自安耶!”後婦死數年,其弟子乃洩其事,故人得知之。
乾隆甲戌、乙亥間,年已七八十矣,忽過餘家,雲将詣潭柘寺禮佛,為小尼受戒。
餘偶話前事,搖首曰:“實無此事,小妖尼饒舌耳。
”相與歎其忠厚。
臨行,索餘題佛殿一額。
餘屬趙春澗代書。
合掌曰:“誰書即乞題誰名,佛前勿作诳語。
”為易趙名,乃持去,後不再來。
近問滄州人,無識之者矣。
又景城天齊廟一僧,住持果成之第三弟子。
士人敬之,無不稱曰三師父,遂佚其名。
果成弟子頗不肖,多散而托缽四方。
惟此僧不墜宗風,無大刹知客市井氣,亦無法座禅師驕貴氣;戒律精苦,雖千裡亦打包徒步,從不乘車馬。
先兄晴湖嘗遇之中途,苦邀同車,終不肯也。
官吏至廟,待之禮無加;田夫、野老至廟,待之禮不減。
多布施、少布施、無布施,待之禮如一。
禅誦之餘,惟端坐一室,入其廟如無人者。
其行事如是焉而已。
然裡之男婦,無不曰三師父道行清高。
及問其道行安在,清高安在,則茫然不能應。
其所以感動人心,正不知何故矣。
嘗以問姚安公,公曰:“據爾所見,有不清不高處耶?無不清不高,即清高矣。
爾必欲錫飛、杯渡,乃為善知識耶?”此一尼一僧,亦彼法中之獨行者矣(三師父涅槃不久,其名當有人知,俟見鄉試諸孫輩,使歸而詢之廟中)。
九州之大,奸盜事無地無之,亦無日無之,均不為異也。
至盜而稍别于盜,而不能不謂之盜;奸而稍别于奸,究不能不謂之奸,斯為異矣。
盜而人許遂其盜,奸而人許遂其奸,斯更異矣。
乃又相觸立發,相牽立息,發如鼎沸,息如電掣,不尤異之異乎!舅氏安公五章言:有中年失偶者,已有子矣,複買一有夫之婦。
幸控制有術,猶可相安。
既而是人死,平日私蓄,悉在此婦手。
其子微聞而索之,事無佐證,婦弗承也。
後偵知其藏貯處,乃夜中穴壁入室。
方開箧攜出,婦覺,大号有賊,家衆驚起,各持械入。
其子倉皇從穴出。
迎擊之,立踣。
即從穴入搜餘盜,聞床下喘息有聲,群呼尚有一賊,共曳出絷縛。
比燈至審視,則破額昏仆者其子,床下乃其故夫也。
其子蘇後,與婦各執一詞:子雲“子取父财,不為盜”。
婦雲“妻歸前夫,不為奸”。
子雲“前夫可再合,而不可私會”。
婦雲“父财可索取,而不可穿窬”。
互相诟谇,勢不相下。
次日,族黨密議,謂涉訟兩敗,徒玷門風。
乃陰為調停,使盡留金與其子,而聽婦自歸故夫,其難乃平。
然已“鼓鐘于宮,聲聞于外”矣。
先叔儀南公曰:“此事巧于相值,天也;所以緻有此事,則人也。
不納此有夫之婦,子何由而盜、婦何由而奸哉?彼所恃者,力能駕馭耳。
不知能駕馭于生前,不能駕馭于身後也。
”
娶者多陰頌其德,人亦多樂以女鬻之。
然在其家時,枕衾狎昵,與常人同。
或以為但取紅鉛供藥餌,或以為徒悅耳目,實老不能男,莫知其審也。
後其家婢媪私洩之,實使女而男淫耳。
有老友密叩虛實,殊不自諱,曰:“吾血氣尚盛,不能絕嗜欲。
禦女猶可以生子,實懼為身後累;欲漁男色,又懼艾之事,為子孫羞。
是以出此間道也。
”此事奇創,古所未聞。
夫閨房之内,何所不有?床第事可勿深論。
惟歲歲轉易,使良家女得再嫁名,似于人有損;而不稽其婚期,不損其貞體,又似于人有恩。
此種公案,竟無以斷其是非。
戈芥舟前輩曰:“是不難斷,直恃其多财,法外縱淫耳。
昔窦二東之行劫,必留其禦寒之衣衾、還鄉之資斧,自以為德。
此老之有恩,亦若是而已矣。
” 裡有丁一士者,矯捷多力,兼習技擊、超距之術。
兩三丈之高,可翩然上;兩三丈之闊,可翩然越也。
餘幼時猶及見之,嘗求睹其技。
使餘立一過廳中,餘面向前門,則立前門外面相對。
餘轉面後門,則立後門外面相對。
如是者七八度,蓋一躍即飛過屋脊耳。
後過杜林鎮,遇一友,邀飲橋畔酒肆中。
酒酣,共立河岸。
友曰:“能越此乎?”一士應聲聳身過。
友招使還,應聲又至。
足甫及岸,不虞岸已将圮,近水陡立處開裂有紋。
一士未見,誤踏其上,岸崩二尺許。
遂随之墜河,順流而去。
素不習水,但從波心踴起數尺,能直上而不能旁近岸,仍墜水中。
如是數四,力盡,竟溺焉。
蓋天下之患,莫大于有所恃。
恃财者終以财敗,恃勢者終以勢敗,恃智者終以智敗,恃力者終以力敗。
有所恃,則敢于蹈險故也。
田侯松岩于灤陽買一勞山杖,自題詩曰:“月夕花晨伴我行,路當坦處亦防傾。
敢因恃爾心無慮,便向崎岖步不平!”斯真閱曆之言,可貫而佩者矣。
滄州憩水井有老尼,曰慧師父,不知其為名為号,亦不知是此“慧”字否,但相沿呼之雲爾。
餘幼時,嘗見其出入外祖張公家。
戒律謹嚴,并糖不食,曰:“糖亦豬脂所點成也。
”不衣裘,曰:“寝皮與食肉同也。
”不衣綢絹,曰:“一尺之帛,千蠶之命也。
”供佛面筋必自制,曰:“市中皆以足踏也。
”焚香必敲石取火,曰:“竈火不潔也。
”清齋一食,取足自給,不營營募化。
外祖家一仆婦,以一布為施。
尼熟視識之,曰:“布施須用己财,方為功德。
宅中為失此布,笞小婢數人,佛豈受如此物耶?”婦以情告曰:“初謂布有數十疋,未必一一細檢,故遇取其一。
不料累人受捶楚,日相詛咒,心實不安。
故布施求忏罪耳。
”尼擲還之曰:“然則何不密送原處,人亦得白,汝亦自安耶!”後婦死數年,其弟子乃洩其事,故人得知之。
乾隆甲戌、乙亥間,年已七八十矣,忽過餘家,雲将詣潭柘寺禮佛,為小尼受戒。
餘偶話前事,搖首曰:“實無此事,小妖尼饒舌耳。
”相與歎其忠厚。
臨行,索餘題佛殿一額。
餘屬趙春澗代書。
合掌曰:“誰書即乞題誰名,佛前勿作诳語。
”為易趙名,乃持去,後不再來。
近問滄州人,無識之者矣。
又景城天齊廟一僧,住持果成之第三弟子。
士人敬之,無不稱曰三師父,遂佚其名。
果成弟子頗不肖,多散而托缽四方。
惟此僧不墜宗風,無大刹知客市井氣,亦無法座禅師驕貴氣;戒律精苦,雖千裡亦打包徒步,從不乘車馬。
先兄晴湖嘗遇之中途,苦邀同車,終不肯也。
官吏至廟,待之禮無加;田夫、野老至廟,待之禮不減。
多布施、少布施、無布施,待之禮如一。
禅誦之餘,惟端坐一室,入其廟如無人者。
其行事如是焉而已。
然裡之男婦,無不曰三師父道行清高。
及問其道行安在,清高安在,則茫然不能應。
其所以感動人心,正不知何故矣。
嘗以問姚安公,公曰:“據爾所見,有不清不高處耶?無不清不高,即清高矣。
爾必欲錫飛、杯渡,乃為善知識耶?”此一尼一僧,亦彼法中之獨行者矣(三師父涅槃不久,其名當有人知,俟見鄉試諸孫輩,使歸而詢之廟中)。
九州之大,奸盜事無地無之,亦無日無之,均不為異也。
至盜而稍别于盜,而不能不謂之盜;奸而稍别于奸,究不能不謂之奸,斯為異矣。
盜而人許遂其盜,奸而人許遂其奸,斯更異矣。
乃又相觸立發,相牽立息,發如鼎沸,息如電掣,不尤異之異乎!舅氏安公五章言:有中年失偶者,已有子矣,複買一有夫之婦。
幸控制有術,猶可相安。
既而是人死,平日私蓄,悉在此婦手。
其子微聞而索之,事無佐證,婦弗承也。
後偵知其藏貯處,乃夜中穴壁入室。
方開箧攜出,婦覺,大号有賊,家衆驚起,各持械入。
其子倉皇從穴出。
迎擊之,立踣。
即從穴入搜餘盜,聞床下喘息有聲,群呼尚有一賊,共曳出絷縛。
比燈至審視,則破額昏仆者其子,床下乃其故夫也。
其子蘇後,與婦各執一詞:子雲“子取父财,不為盜”。
婦雲“妻歸前夫,不為奸”。
子雲“前夫可再合,而不可私會”。
婦雲“父财可索取,而不可穿窬”。
互相诟谇,勢不相下。
次日,族黨密議,謂涉訟兩敗,徒玷門風。
乃陰為調停,使盡留金與其子,而聽婦自歸故夫,其難乃平。
然已“鼓鐘于宮,聲聞于外”矣。
先叔儀南公曰:“此事巧于相值,天也;所以緻有此事,則人也。
不納此有夫之婦,子何由而盜、婦何由而奸哉?彼所恃者,力能駕馭耳。
不知能駕馭于生前,不能駕馭于身後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