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槐西雜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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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不甚佳。
甫食一二脔,覺胸膈間冷如冰雪,堅如鐵石;沃以燒春,亦無暖氣。
委頓數日,乃愈。
或曰:“張讀《宣室志》載,俗傳人死數日後,當有禽自柩中出,曰‘殺’。
有鄭生者,嘗在隰川,與郡官獵于野,網得巨鳥,色蒼,高五尺馀;解而視之,忽然不見。
裡中人言有人死且數日,蔔者言此日‘殺’當去。
其家伺而視之,果有巨鳥蒼色自柩中出。
”又“《原化記》載,韋滂借宿人家,射落‘殺’鬼,烹而食之,味極甘美。
先生所食,或即‘殺’鬼所化,故陰凝之氣如是欤!”倪馀疆時方同直,聞之笑曰:“是又一終南進士矣。
” 自黃村至豐宜門(俗謂之南西門),凡四十裡。
泉源水脈,絡帶鈎連,積雨後污潦沮洳,車馬頗為阻滞。
有李秀者,禦空車自固安返。
見少年約十五六,娟麗如好女,蹩{薛足}泥塗,狀甚困憊。
時日已将沒,見秀行過,有欲附載之色,而愧沮不言。
秀故輕薄,挑與語,邀之同車。
忸怩而上。
沿途市果餌食之,亦不甚辭。
漸相軟款,間以調谑。
面頳微笑而已。
行數裡後,視其貌似稍蒼,尚不以為意。
又行十馀裡,暮色昏黃,覺眉目亦似漸改。
将近南苑之西門,則廣颡高顴,鬑鬑有須矣。
自訝目眩,不敢緻诘。
比至逆旅下車,乃須鬓皓白,成一老翁,與秀握手作别曰:“蒙君見愛,懷感良深。
惟暮齒衰顔,今夕不堪同榻,愧相負耳。
”一笑而去,竟不知為何怪也。
秀表弟為餘廚役,嘗聞秀自言之,且自悔少年無狀,緻招狐鬼之侮雲。
文安王嶽芳言:有楊生者,貌姣麗,自慮或遇強暴,乃精習技擊,十六七時,已可敵數十人。
會詣通州應試,暫住京城。
偶獨遊陶然亭,遇二回人強邀入酒肆。
心知其意,姑與飲啖,且故索珍味食。
二回人喜甚,因誘至空寺,左右挾坐,遽擁于懷。
生一手按一人,并踣于地,以足踏背,各解帶反接,抽刀拟頸曰:“敢動者死!”褫其下衣,并淫之,且數之曰:“爾輩年近三十,豈足供狎昵!然爾輩污人多矣,吾為孱弱童子複仇也。
”徐釋其縛,掉臂徑出。
後與嶽芳同行,遇其一于途,顧之一笑。
其人掩面鼠竄去。
乃為嶽芳具道之。
嶽芳曰:“戕命者使還命,攘财者使還财,律也,此當相償者也。
惟淫人者有治罪之律,無還使受淫之律,此不當償者也。
子之所為,謂之快心則可,謂之合理則未也。
” 從孫樹棂言:南村戈孝廉仲坊,至遵祖莊(土語呼榛子莊,遵榛疊韻之訛,祖子雙聲之轉也。
相近又有念祖橋,今亦訛為驗左)會曹氏之葬。
聞其鄰家雞産一卵,入夜有光。
仲坊偕數客往觀,時已昏暮,燈下視之,無異常卵。
撤去燈火,果吐光熒熒,周卵四圍如盤盂。
置諸室隅,立門外視之,則一室照耀如晝矣。
客或曰:“是雞為蛟龍所感,故生卵有是變怪。
恐久而破殼出,不利主人。
”仲坊次日即歸,不知其究竟如何也。
案木華《海賦》曰:“陽冰不冶,陰火潛然。
”蓋陽氣伏積陰之内,則郁極而外騰。
《嶺南異物志》稱海中所生魚蜃,置陰處有光。
《嶺表錄異》亦稱黃蠟魚頭,夜有光如籠燭,其肉亦片片有光。
水之所生,與水同性故也。
必海水始有火,必海錯始有光者,積水之所聚,即積陰之所凝,故百川不能郁陽氣,惟海能郁也。
至暑月腐草之為螢,以層陰積雨,陽氣蒸而化為蟲。
塞北之夜亮木,以冰谷雪岩,陽氣聚而附于木。
螢不久即死,夜亮木移植盆盎,越一兩歲亦不生明。
出潛離隐,氣得舒則漸散耳。
惟雞卵夜光則理不可曉,蛟龍所感之說,亦未必然。
按段成式《酉陽雜俎》稱嶺南毒菌夜有光,殺人至速。
蓋瘴疠所鐘,以溫熱發為陽焰。
此卵或沴厲之氣,偶聚于雞。
或雞多食毒蟲,久而蘊結,如毒菌有光之類,亦未可知也。
從侄虞惇言:聞諸任丘劉宗萬曰:“有旗人赴任丘催租,适村民夜演劇,觀至二鼓乃散。
歸途酒渴,見樹旁茶肆,因系馬而入。
主人出,言火已熄,但冷茶耳。
入室良久,捧茶半杯出,色殷紅而稠粘,氣似微腥。
飲盡,更求益。
曰:‘瓶已罄矣,當更覓殘剩。
須坐此稍待,勿相窺也。
’既而久待不出,潛窺門隙,則見懸一裸女子,破其腹,以木撐之,而持杯刮取其血。
惶駭退出,乘馬急奔。
聞後有追索茶錢聲,沿途不絕。
比至居停,已昏瞀墜仆。
居停聞馬聲出視,扶掖入。
次日乃蘇,述其颠末。
共往迹之,至系馬之處,惟平蕪老樹,荒冢累累,叢棘上懸一蛇,中裂其腹,橫支以草莖而已。
此與裴硎《傳奇》載盧涵遇盟器婢子殺蛇為酒事相類。
然婢子留賓,意在求偶。
此鬼鬻茶胡為耶?鬼所需者冥镪,又向人索錢何為耶?” 田香谷言:景河鎮西南有小村,居民三四十家。
有鄒某者,夜半聞犬聲,披衣出視。
微月之下,見屋上有一巨人坐。
駭極驚呼,鄰裡并出。
稍稍審谛,乃所畜牛昂首而蹲,不知其何以上也。
頃刻喧傳,男婦皆來看異事。
忽一家火發,焰猛風狂,合村幾盡為焦土。
乃知此為牛禍,兆回祿也。
姚安公曰:“時方納稼,豆稭谷草,堆秫籬茅屋間,袤延相接。
農家作苦,家家夜半皆酣眠。
突爾遭焚,則此村無噍類矣。
天心仁愛,以此牛驚使夢醒也,何反以為妖哉!” 同郡某孝廉未第時,落拓不羁,多來往青樓中。
然倚門者視之,漠然也。
惟一妓名椒樹者(此妓佚其姓名,此裡巷中戲諧之稱也)獨賞之,曰:“此君豈長貧賤者哉!”時邀之狎飲,且以夜合資供其讀書。
比應試,又為捐金治裝,且為其家謀薪米。
孝廉感之,握臂與盟曰:“吾倘得志,必納汝。
”椒樹謝曰:“所以重君者,怪姊妹惟識富家兒;欲人知脂粉绮羅中,尚有巨眼人耳。
至白頭之約,則非所敢聞。
妾性冶蕩,必不能作良家婦;如已執箕帚,仍縱懷風月,君何以堪!如幽閉閨閣,如坐囹圄,妾又何以堪!與其始相歡合,終緻仳離,何如各留不盡之情,作長相思哉!”後孝廉為縣令,屢招之不赴。
中年以後,車馬日稀,終未嘗一至其署,亦可雲奇女子矣。
使韓淮陰能知此意,烏有“鳥盡弓藏”之憾哉! 膠州法南野,飄泊長安,窮愁頗甚。
一日,于李符千禦史座上,言曾于泺口旅舍見二詩,其一曰:“流落江湖十四春,徐娘半老尚風塵。
西樓一枕鴛鴦夢,明月窺窗也笑人。
”其二曰:“含情不忍訴琵琶,幾度低頭掠鬓鴉。
多謝西川貴公子,肯持紅燭賞殘花。
”不署年月姓名,不知誰作也。
餘曰:“此君自寓坎坷耳。
然五十六字足抵一篇《琵琶行》矣。
”益都李生文淵,南澗弟也。
嗜古如南澗,而博辯則過之。
不幸夭逝,南澗乞餘志其墓。
匆匆未果,并其事狀失之,至今以為憾也。
一日,在餘生雲精舍讨論古禮,因舉所聞一事曰:博山有書生,夜行林莽間,見貴官坐松下,呼與語。
谛視,乃其已故表丈某公也,不得已近前拜谒。
問家事甚悉。
生因問:“古稱體魄藏于野,而神依于廟主。
丈人有家祠,何為在此?”某公曰:“此泥于古不墓祭之文也。
夫廟祭地也,主祭位也,神之來格,以是地是位為依歸焉耳。
如神常居于廟,常附于主,是世世祖妣與子孫人鬼雜處也。
且有廟有主,為有爵祿者言之耳。
今一邑一鄉之中,能建廟者萬家不一二,能立祠者千家不一二,能設主者百家不一二。
如神依主而不依墓,是百千億萬貧賤之家,其祖妣皆無依之鬼也,有是理耶?知鬼神之情狀者,莫若聖人。
明器之禮,自夏後氏以來矣。
使神在主而不在墓,則明器當設于廟。
乃皆瘗之于墓中,是以器供神而置于神所不至也,聖人顧若是颠耶?衛人之袝離之,殷禮也;魯人之袝合之,周禮也。
孔子善周。
使神不在墓,則墓之分合,了無所異,有何善不善耶?《禮》曰:‘父殁而不忍讀父之書,手澤存焉爾。
母亡而不忍用其杯棬,口澤存焉爾。
’一物之微,尚且如是。
顧以先人體魄,視如無物;而别植數寸之木,曰此吾父吾母之神也。
毋乃不知類耶?寺鐘将動,且與子别。
子今見吾,此後可毋為豎儒所惑矣。
”生匆遽起立,東方已白,視之正其墓道前也。
陳裕齋言:有僦居道觀者,與一狐女狎,靡夕不至。
忽數日不見,莫測何故。
一夜,搴簾含笑入。
問其曠隔之由。
曰:“觀中新來一道士,衆目曰仙。
慮其或有神術,姑暫避之。
今夜化形為小鼠,自壁隙潛窺,直大言欺世者耳。
故複來也。
”問:“何以知其無道力?”曰:“僞仙僞佛,技止二端:其一故為靜默,使人不測;其一故為颠狂,使人疑其有所托。
然真靜默者,必淳穆安恬,凡矜持者僞也。
真托于颠狂者,必遊行自在,凡張皇者僞也。
此如君輩文士,故為名高,或迂僻冷峭,使人疑為狷;或縱酒罵座,使人疑為狂,同一術耳。
此道士張皇甚矣,足知其無能為也。
”時共飲錢稼軒先生家,先生曰:“此狐眼光如鏡,然詞鋒太利,未免不留馀地矣。
” 司炊者曹媪,其子僧也。
言嘗見粵東一宦家,到寺營齋,雲其妻亡已十九年。
一夕,燈下見形曰:“自到黃泉,無時不憶,尚冀君百年之後,得一相見。
不意今配入轉輪,從此茫茫萬古,無複會期。
故冒冥司之禁,賂監送者來一取别耳。
”其夫駭痛,方欲緻詞,忽旋風入室卷之去,尚隐隐聞泣聲。
故為飯僧禮忏,資來世福也。
此夫此婦,可謂兩不相負矣。
《長恨歌》曰:“但令心如金钿堅,天上人間會相見。
”安知不以此一念,又種來世因耶? 《桂苑叢談》記李衛公以方竹杖贈甘露寺僧,雲此竹出大宛國,堅實而正方,節眼須牙,四面對出雲雲。
案方竹今閩、粵多有,不為異物。
大宛即今哈薩克,已隸職方,其地從不産竹,烏有所謂方者哉!又《古今注》載烏孫有青田核,大如六升瓠,空之以盛水,俄而成酒。
案烏孫即今伊犁地,問之額魯特,皆雲無此。
又《杜陽雜編》載元載造芸晖堂于私第。
芸香,草名也,出于阗國,其香潔白如玉,入土不朽爛;舂之為屑,以塗其壁,故号曰芸晖,于阗即今和阗地,亦未聞此物。
惟西域有草名瑪努,根似蒼術,番僧焚以供佛,頗為珍貴。
然色不白,亦不可泥壁。
均小說附會之詞也。
黎荇塘言:有少年,其父商于外,久不歸。
無所約束,因為囊家所誘,博負數百金。
囊家議代出金償衆,而勒寫鬻宅之券。
不得已從之。
慮無以對母妻,遂不返其家,夜入林自缢。
甫結帶,聞馬蹄隆隆,回顧,乃其父歸也。
駭問:“何以作此計?”度不能隐,以實告。
父殊不怒,曰:“此亦常事,何至于此!吾此次所得尚可抵。
汝自歸家,吾自往償金索券可也。
”時囊家博未散,其父突排闼入。
本皆相識,一一指呼姓字,先斥其誘引之非,次責以逼迫之過。
衆錯愕無可置詞。
既而曰:“既不肖子寫宅券,吾亦難以博訴官。
今償汝金,汝明日分給衆人,還我宅券可乎?”囊家知理屈,願如命。
其父乃解腰纏付囊家,一一驗入。
得券即就燈焚之,憤然而出。
其子還家具食,待至曉不歸。
至囊家偵探,曰:“已焚券去。
”方慮有他故。
次日,囊家發箧,乃皆紙铤。
金所親收,衆目共睹,無以自白,竟出己橐以償,頗自疑遇鬼。
後旬馀,訃音果至,殁已數月矣。
李樵風言:杭州湧金門外,有漁舟泊神祠下,聞祠中人語嘈雜。
既而神诃曰:“汝曹野鬼,何辱文士?罪當笞。
”又聞辯訴曰:“人靜月明,諸幽魂暫遊水次,稍釋羁愁。
此二措大獨講學談詩,刺刺不止。
衆皆不解,實所厭聞。
竊相耳語,微示不滿,稍稍引去則有之,非敢有所觸犯也。
”神默然,少頃,曰:“論文雅事,亦當擇地擇人。
先生休矣。
”俄而磷火如螢,自祠中出。
遙聞吃吃笑不已,四散而去。
劉熥,滄州人。
其母以康熙壬申生,至乾隆壬子,年一百一歲,尚強健善飯。
屢逢恩诏,裡胥欲為報官支粟帛,辄固辭弗願。
去歲,欲為請旌建坊,亦固辭弗願。
或詢其弗願之故。
慨然曰:“貧家嫠婦,賦命蹇薄,正以颠連困苦,為神道所憐,得此壽耳。
一邀過分之福,則死期至矣。
”此媪所見殊高。
計其生平,必無膠膠擾擾分外之營求。
宜其恬然沖靜,頤養天和,得以保此長齡矣。
甫食一二脔,覺胸膈間冷如冰雪,堅如鐵石;沃以燒春,亦無暖氣。
委頓數日,乃愈。
或曰:“張讀《
有鄭生者,嘗在隰川,與郡官獵于野,網得巨鳥,色蒼,高五尺馀;解而視之,忽然不見。
裡中人言有人死且數日,蔔者言此日‘殺’當去。
其家伺而視之,果有巨鳥蒼色自柩中出。
”又“《原化記》載,韋滂借宿人家,射落‘殺’鬼,烹而食之,味極甘美。
先生所食,或即‘殺’鬼所化,故陰凝之氣如是欤!”倪馀疆時方同直,聞之笑曰:“是又一終南進士矣。
” 自黃村至豐宜門(俗謂之南西門),凡四十裡。
泉源水脈,絡帶鈎連,積雨後污潦沮洳,車馬頗為阻滞。
有李秀者,禦空車自固安返。
見少年約十五六,娟麗如好女,蹩{薛足}泥塗,狀甚困憊。
時日已将沒,見秀行過,有欲附載之色,而愧沮不言。
秀故輕薄,挑與語,邀之同車。
忸怩而上。
沿途市果餌食之,亦不甚辭。
漸相軟款,間以調谑。
面頳微笑而已。
行數裡後,視其貌似稍蒼,尚不以為意。
又行十馀裡,暮色昏黃,覺眉目亦似漸改。
将近南苑之西門,則廣颡高顴,鬑鬑有須矣。
自訝目眩,不敢緻诘。
比至逆旅下車,乃須鬓皓白,成一老翁,與秀握手作别曰:“蒙君見愛,懷感良深。
惟暮齒衰顔,今夕不堪同榻,愧相負耳。
”一笑而去,竟不知為何怪也。
秀表弟為餘廚役,嘗聞秀自言之,且自悔少年無狀,緻招狐鬼之侮雲。
文安王嶽芳言:有楊生者,貌姣麗,自慮或遇強暴,乃精習技擊,十六七時,已可敵數十人。
會詣通州應試,暫住京城。
偶獨遊陶然亭,遇二回人強邀入酒肆。
心知其意,姑與飲啖,且故索珍味食。
二回人喜甚,因誘至空寺,左右挾坐,遽擁于懷。
生一手按一人,并踣于地,以足踏背,各解帶反接,抽刀拟頸曰:“敢動者死!”褫其下衣,并淫之,且數之曰:“爾輩年近三十,豈足供狎昵!然爾輩污人多矣,吾為孱弱童子複仇也。
”徐釋其縛,掉臂徑出。
後與嶽芳同行,遇其一于途,顧之一笑。
其人掩面鼠竄去。
乃為嶽芳具道之。
嶽芳曰:“戕命者使還命,攘财者使還财,律也,此當相償者也。
惟淫人者有治罪之律,無還使受淫之律,此不當償者也。
子之所為,謂之快心則可,謂之合理則未也。
” 從孫樹棂言:南村戈孝廉仲坊,至遵祖莊(土語呼榛子莊,遵榛疊韻之訛,祖子雙聲之轉也。
相近又有念祖橋,今亦訛為驗左)會曹氏之葬。
聞其鄰家雞産一卵,入夜有光。
仲坊偕數客往觀,時已昏暮,燈下視之,無異常卵。
撤去燈火,果吐光熒熒,周卵四圍如盤盂。
置諸室隅,立門外視之,則一室照耀如晝矣。
客或曰:“是雞為蛟龍所感,故生卵有是變怪。
恐久而破殼出,不利主人。
”仲坊次日即歸,不知其究竟如何也。
案木華《海賦》曰:“陽冰不冶,陰火潛然。
”蓋陽氣伏積陰之内,則郁極而外騰。
《嶺南異物志》稱海中所生魚蜃,置陰處有光。
《嶺表錄異》亦稱黃蠟魚頭,夜有光如籠燭,其肉亦片片有光。
水之所生,與水同性故也。
必海水始有火,必海錯始有光者,積水之所聚,即積陰之所凝,故百川不能郁陽氣,惟海能郁也。
至暑月腐草之為螢,以層陰積雨,陽氣蒸而化為蟲。
塞北之夜亮木,以冰谷雪岩,陽氣聚而附于木。
螢不久即死,夜亮木移植盆盎,越一兩歲亦不生明。
出潛離隐,氣得舒則漸散耳。
惟雞卵夜光則理不可曉,蛟龍所感之說,亦未必然。
按段成式《
蓋瘴疠所鐘,以溫熱發為陽焰。
此卵或沴厲之氣,偶聚于雞。
或雞多食毒蟲,久而蘊結,如毒菌有光之類,亦未可知也。
從侄虞惇言:聞諸任丘劉宗萬曰:“有旗人赴任丘催租,适村民夜演劇,觀至二鼓乃散。
歸途酒渴,見樹旁茶肆,因系馬而入。
主人出,言火已熄,但冷茶耳。
入室良久,捧茶半杯出,色殷紅而稠粘,氣似微腥。
飲盡,更求益。
曰:‘瓶已罄矣,當更覓殘剩。
須坐此稍待,勿相窺也。
’既而久待不出,潛窺門隙,則見懸一裸女子,破其腹,以木撐之,而持杯刮取其血。
惶駭退出,乘馬急奔。
聞後有追索茶錢聲,沿途不絕。
比至居停,已昏瞀墜仆。
居停聞馬聲出視,扶掖入。
次日乃蘇,述其颠末。
共往迹之,至系馬之處,惟平蕪老樹,荒冢累累,叢棘上懸一蛇,中裂其腹,橫支以草莖而已。
此與裴硎《傳奇》載盧涵遇盟器婢子殺蛇為酒事相類。
然婢子留賓,意在求偶。
此鬼鬻茶胡為耶?鬼所需者冥镪,又向人索錢何為耶?” 田香谷言:景河鎮西南有小村,居民三四十家。
有鄒某者,夜半聞犬聲,披衣出視。
微月之下,見屋上有一巨人坐。
駭極驚呼,鄰裡并出。
稍稍審谛,乃所畜牛昂首而蹲,不知其何以上也。
頃刻喧傳,男婦皆來看異事。
忽一家火發,焰猛風狂,合村幾盡為焦土。
乃知此為牛禍,兆回祿也。
姚安公曰:“時方納稼,豆稭谷草,堆秫籬茅屋間,袤延相接。
農家作苦,家家夜半皆酣眠。
突爾遭焚,則此村無噍類矣。
天心仁愛,以此牛驚使夢醒也,何反以為妖哉!” 同郡某孝廉未第時,落拓不羁,多來往青樓中。
然倚門者視之,漠然也。
惟一妓名椒樹者(此妓佚其姓名,此裡巷中戲諧之稱也)獨賞之,曰:“此君豈長貧賤者哉!”時邀之狎飲,且以夜合資供其讀書。
比應試,又為捐金治裝,且為其家謀薪米。
孝廉感之,握臂與盟曰:“吾倘得志,必納汝。
”椒樹謝曰:“所以重君者,怪姊妹惟識富家兒;欲人知脂粉绮羅中,尚有巨眼人耳。
至白頭之約,則非所敢聞。
妾性冶蕩,必不能作良家婦;如已執箕帚,仍縱懷風月,君何以堪!如幽閉閨閣,如坐囹圄,妾又何以堪!與其始相歡合,終緻仳離,何如各留不盡之情,作長相思哉!”後孝廉為縣令,屢招之不赴。
中年以後,車馬日稀,終未嘗一至其署,亦可雲奇女子矣。
使韓淮陰能知此意,烏有“鳥盡弓藏”之憾哉! 膠州法南野,飄泊長安,窮愁頗甚。
一日,于李符千禦史座上,言曾于泺口旅舍見二詩,其一曰:“流落江湖十四春,徐娘半老尚風塵。
西樓一枕鴛鴦夢,明月窺窗也笑人。
”其二曰:“含情不忍訴琵琶,幾度低頭掠鬓鴉。
多謝西川貴公子,肯持紅燭賞殘花。
”不署年月姓名,不知誰作也。
餘曰:“此君自寓坎坷耳。
然五十六字足抵一篇《琵琶行》矣。
”益都李生文淵,南澗弟也。
嗜古如南澗,而博辯則過之。
不幸夭逝,南澗乞餘志其墓。
匆匆未果,并其事狀失之,至今以為憾也。
一日,在餘生雲精舍讨論古禮,因舉所聞一事曰:博山有書生,夜行林莽間,見貴官坐松下,呼與語。
谛視,乃其已故表丈某公也,不得已近前拜谒。
問家事甚悉。
生因問:“古稱體魄藏于野,而神依于廟主。
丈人有家祠,何為在此?”某公曰:“此泥于古不墓祭之文也。
夫廟祭地也,主祭位也,神之來格,以是地是位為依歸焉耳。
如神常居于廟,常附于主,是世世祖妣與子孫人鬼雜處也。
且有廟有主,為有爵祿者言之耳。
今一邑一鄉之中,能建廟者萬家不一二,能立祠者千家不一二,能設主者百家不一二。
如神依主而不依墓,是百千億萬貧賤之家,其祖妣皆無依之鬼也,有是理耶?知鬼神之情狀者,莫若聖人。
明器之禮,自夏後氏以來矣。
使神在主而不在墓,則明器當設于廟。
乃皆瘗之于墓中,是以器供神而置于神所不至也,聖人顧若是颠耶?衛人之袝離之,殷禮也;魯人之袝合之,周禮也。
孔子善周。
使神不在墓,則墓之分合,了無所異,有何善不善耶?《禮》曰:‘父殁而不忍讀父之書,手澤存焉爾。
母亡而不忍用其杯棬,口澤存焉爾。
’一物之微,尚且如是。
顧以先人體魄,視如無物;而别植數寸之木,曰此吾父吾母之神也。
毋乃不知類耶?寺鐘将動,且與子别。
子今見吾,此後可毋為豎儒所惑矣。
”生匆遽起立,東方已白,視之正其墓道前也。
陳裕齋言:有僦居道觀者,與一狐女狎,靡夕不至。
忽數日不見,莫測何故。
一夜,搴簾含笑入。
問其曠隔之由。
曰:“觀中新來一道士,衆目曰仙。
慮其或有神術,姑暫避之。
今夜化形為小鼠,自壁隙潛窺,直大言欺世者耳。
故複來也。
”問:“何以知其無道力?”曰:“僞仙僞佛,技止二端:其一故為靜默,使人不測;其一故為颠狂,使人疑其有所托。
然真靜默者,必淳穆安恬,凡矜持者僞也。
真托于颠狂者,必遊行自在,凡張皇者僞也。
此如君輩文士,故為名高,或迂僻冷峭,使人疑為狷;或縱酒罵座,使人疑為狂,同一術耳。
此道士張皇甚矣,足知其無能為也。
”時共飲錢稼軒先生家,先生曰:“此狐眼光如鏡,然詞鋒太利,未免不留馀地矣。
” 司炊者曹媪,其子僧也。
言嘗見粵東一宦家,到寺營齋,雲其妻亡已十九年。
一夕,燈下見形曰:“自到黃泉,無時不憶,尚冀君百年之後,得一相見。
不意今配入轉輪,從此茫茫萬古,無複會期。
故冒冥司之禁,賂監送者來一取别耳。
”其夫駭痛,方欲緻詞,忽旋風入室卷之去,尚隐隐聞泣聲。
故為飯僧禮忏,資來世福也。
此夫此婦,可謂兩不相負矣。
《長恨歌》曰:“但令心如金钿堅,天上人間會相見。
”安知不以此一念,又種來世因耶? 《桂苑叢談》記李衛公以方竹杖贈甘露寺僧,雲此竹出大宛國,堅實而正方,節眼須牙,四面對出雲雲。
案方竹今閩、粵多有,不為異物。
大宛即今哈薩克,已隸職方,其地從不産竹,烏有所謂方者哉!又《古今注》載烏孫有青田核,大如六升瓠,空之以盛水,俄而成酒。
案烏孫即今伊犁地,問之額魯特,皆雲無此。
又《杜陽雜編》載元載造芸晖堂于私第。
芸香,草名也,出于阗國,其香潔白如玉,入土不朽爛;舂之為屑,以塗其壁,故号曰芸晖,于阗即今和阗地,亦未聞此物。
惟西域有草名瑪努,根似蒼術,番僧焚以供佛,頗為珍貴。
然色不白,亦不可泥壁。
均小說附會之詞也。
黎荇塘言:有少年,其父商于外,久不歸。
無所約束,因為囊家所誘,博負數百金。
囊家議代出金償衆,而勒寫鬻宅之券。
不得已從之。
慮無以對母妻,遂不返其家,夜入林自缢。
甫結帶,聞馬蹄隆隆,回顧,乃其父歸也。
駭問:“何以作此計?”度不能隐,以實告。
父殊不怒,曰:“此亦常事,何至于此!吾此次所得尚可抵。
汝自歸家,吾自往償金索券可也。
”時囊家博未散,其父突排闼入。
本皆相識,一一指呼姓字,先斥其誘引之非,次責以逼迫之過。
衆錯愕無可置詞。
既而曰:“既不肖子寫宅券,吾亦難以博訴官。
今償汝金,汝明日分給衆人,還我宅券可乎?”囊家知理屈,願如命。
其父乃解腰纏付囊家,一一驗入。
得券即就燈焚之,憤然而出。
其子還家具食,待至曉不歸。
至囊家偵探,曰:“已焚券去。
”方慮有他故。
次日,囊家發箧,乃皆紙铤。
金所親收,衆目共睹,無以自白,竟出己橐以償,頗自疑遇鬼。
後旬馀,訃音果至,殁已數月矣。
李樵風言:杭州湧金門外,有漁舟泊神祠下,聞祠中人語嘈雜。
既而神诃曰:“汝曹野鬼,何辱文士?罪當笞。
”又聞辯訴曰:“人靜月明,諸幽魂暫遊水次,稍釋羁愁。
此二措大獨講學談詩,刺刺不止。
衆皆不解,實所厭聞。
竊相耳語,微示不滿,稍稍引去則有之,非敢有所觸犯也。
”神默然,少頃,曰:“論文雅事,亦當擇地擇人。
先生休矣。
”俄而磷火如螢,自祠中出。
遙聞吃吃笑不已,四散而去。
劉熥,滄州人。
其母以康熙壬申生,至乾隆壬子,年一百一歲,尚強健善飯。
屢逢恩诏,裡胥欲為報官支粟帛,辄固辭弗願。
去歲,欲為請旌建坊,亦固辭弗願。
或詢其弗願之故。
慨然曰:“貧家嫠婦,賦命蹇薄,正以颠連困苦,為神道所憐,得此壽耳。
一邀過分之福,則死期至矣。
”此媪所見殊高。
計其生平,必無膠膠擾擾分外之營求。
宜其恬然沖靜,頤養天和,得以保此長齡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