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二·槐西雜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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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槐西雜志二
安中寬言:有人獨行林莽間,遇二人,似是文士,吟哦而行。
一人懷中落一書冊,此人拾得。
字甚拙澀,波磔皆不甚具,僅可辯識。
其中或符箓、或藥方、或人家春聯,紛糅無緒,亦間有經書古文詩句。
展閱未竟,二人遽追來奪去,倏忽不見。
疑其狐魅也。
一紙條飛落草間,俟其去遠,覓得之。
上有字曰:“《詩經》於字皆音烏,《易經》無字左邊無點。
”餘謂此借言粗材之好講文藝者也,然能刻意于是,不愈于飲博遊冶乎!使讀書人能獎勵之,其中必有所成就。
乃薄而揮之,斥而笑之,是未思聖人之待互鄉、阙黨二童子也。
講學家崖岸過峻,使人甘于自暴棄,皆自沽己名,視世道人心如膜外耳。
景州甯遜公,能以琉璃舂碎調漆,堆為擘窠書。
凹凸皴皺,俨若石紋。
恒挾技遊富貴家,喜索人酒食。
或聞燕集,必往攙末席。
一日,值吳橋社會,以所作對聯匾額往售。
至晚,得數金。
忽遇十數人邀之,曰:“我輩欲君殚一月工,堆字若幹,分贈親友,冀得小津潤。
今先屈先生一餐,明日奉迎至某所。
”甯大喜,随入酒肆,共恣飲啖。
至漏下初鼓,主人促閉戶。
十數人一時不見,座上惟甯一人。
無可置辯,乃傾囊償值,懊惱而歸。
不知為幻術為狐魅也。
李露園曰:“此君自宜食此報。
”某公眷一娈童,性柔婉,無市井态,亦無恃寵驕縱意。
忽泣涕數日,目盡腫。
怪诘其故。
慨然曰:“吾日日薦枕席,殊不自覺。
昨寓中某與某童狎,吾穴隙竊窺,醜難言狀,與橫陳之女迥殊。
因自思吾一男子而受污如是,悔不可追,故愧憤欲死耳。
”某公譬解百方,終怏怏不釋。
後竟逃去,或曰:“已改易姓名,讀書遊泮矣。
”梅禹金有《青泥蓮花記》,若此童者,亦近于青泥蓮花欤!又奴子張凱,初為滄州隸,後夜聞罪人暗泣聲,心動辭去,鬻身于先姚安公。
年四十馀,無子。
一日,其婦臨蓐,凱愀然曰:“其女乎!”已而果然。
問:“何以知之?”曰:“我為隸時,有某控其婦與鄰人張九私。
衆知其枉,而事涉暧昧,無以代白也。
會官遣我拘張九。
我禀曰:‘張九初五日以逋賦拘,初八日笞十五去矣。
今不知所往,乞寬其限。
’官檢征比冊,良是,怒某曰:‘初七日張九方押禁,何由至汝婦室乎?’杖而遣之。
其實别一張九,吾借以支吾得免也。
去歲,聞此婦死。
昨夜夢其向我拜,知其轉生為我女也。
”後此女嫁為賈人婦,凱夫婦老且病,竟賴其孝養以終。
楊椒山有《羅刹成佛記》。
若此奴者,亦近于羅刹成佛欤! 馮平宇言:有張四喜者,家貧傭作。
流轉至萬全山中,遇翁妪留治圃。
愛其勤苦,以女贅之。
越數歲,翁妪言往塞外省長女,四喜亦挈婦他适。
久而漸覺其為狐,恥與異類偶,伺其獨立,潛彎弧射之,中左股。
狐女以手拔矢,一躍直至四喜前,持矢數之曰:“君太負心,殊使人恨!雖然,他狐媚人,苟且野合耳。
我則父母所命,以禮結婚,有夫婦之義焉。
三綱所系,不敢仇君;君既見棄,亦不敢強住聒君。
”握四喜之手痛哭,逾數刻,乃蹶然逝。
四喜歸,越數載,病死,無棺以斂。
狐女忽自外哭入,拜谒姑舅,具述始末,且曰:“兒未嫁,故敢來也。
”其母感之,詈四喜無良,狐女俯不語。
鄰婦不平,亦助之詈。
狐女瞋視曰:“父母詈兒,無不可者。
汝奈何對人之婦,詈人之夫!”振衣竟出,莫知所往。
去後,于四喜屍旁得白金五兩,因得成葬。
後四喜父母貧困,往往于盎中箧内無意得錢米,蓋亦狐女所緻也。
皆謂此狐非惟形化人,心亦化人矣。
或又謂狐雖知禮,不至此,殆平宇故撰此事,以愧人之不如者。
姚安公曰:“平宇雖村叟,而立心笃實,平生無一字虛妄。
與之談,讷讷不出口,非能造作語言者也。
” 盧觀察撝吉言:茌平有夫婦相繼死,遺一子,甫周歲。
兄嫂鹹不顧恤,餓将死。
忽一少婦排門入,抱兒于懷,詈其兄嫂曰:“爾弟夫婦屍骨未寒,汝等何忍心至此!不如以兒付我,猶可覓一生活處也。
”挈兒竟出,莫知所終。
鄰裡鹹目睹之。
有知其事者曰:“其弟在日,常昵一狐女。
意或不忘舊情,來視遺孤乎?”是亦張四喜婦之亞也。
烏魯木齊多狹斜小樓深巷,方響時聞。
自谯鼓初鳴,至寺鐘欲動,燈火恒熒熒也。
冶蕩者惟所欲為,官弗禁,亦弗能禁。
有甯夏布商何某,年少美風姿,資累千金,亦不甚吝,而不喜為北裡遊。
惟畜牝豕十馀,飼極肥,濯極潔,日閉門而沓淫之。
豕亦相摩相倚,如昵其雄。
仆隸恒竊窺之,何弗覺也。
忽其友乘醉戲诘,乃愧而投井死。
迪化廳同知木金泰曰:“非我親鞫是獄,雖司馬溫公以告我,我弗信也。
”餘作是地雜詩,有曰:“石破天驚事有無,後來好色勝登徒。
何郎甘為風情死,才信劉郎愛媚豬。
”即詠是事。
人之性癖,有至于如此者!乃知以理斷天下事,不盡其變;即以情斷天下事,亦不盡其變也。
張一科,忘其何地人。
攜妻就食塞外,傭于西商。
西商昵其妻,揮金如土,不數載資盡歸一科,反寄食其家。
妻厭薄之,诟谇使去。
一科曰:“微是人無此日,負之不祥。
”堅不可。
妻一日持梃逐西商,一科怒詈。
妻亦反詈曰:“彼非愛我,昵我色也。
我亦非愛彼,利彼财也。
以财博色,色已得矣,我原無所負于彼;以色博财,财不繼矣,彼亦不能責于我。
此而不遣,留之何為?”一科益憤,竟抽刃殺之,先以百金贈西商,而後自首就獄。
又一人忘其姓名,亦攜妻出塞。
妻病卒,困不能歸,且行乞。
忽有西商招至肆,贈五十金。
怪其太厚,固诘其由。
西商密語曰:“我與爾婦最相昵,爾不知也。
爾婦垂殁,私以爾托我。
我不忍負于死者,故資爾歸裡。
”此人怒擲于地,竟格鬥至訟庭。
二事相去不一月。
相國溫公,時鎮烏魯木齊。
一日,宴僚佐于秀野亭,座間論及。
前竹山令陳題橋曰:“一不以貧富易交,一不以死生負約,是雖小人,皆古道可風也。
”公颦蹙曰:“古道誠然。
然張一科曷可風耶?”後殺妻者拟抵,而谳語甚輕;贈金者拟杖,而不雲枷示。
公沉思良久,慨然曰:“皆非法也。
然人情之薄久矣,有司如是上,即如是可也。
”嘉祥曾映華言:一夕秋月澄明,與數友散步場圃外,忽旋風滾滾,自東南來,中有十馀鬼,互相牽曳,且毆且詈。
尚能辨其一二語,似争朱、陸異同也。
門戶之禍,乃下徹黃泉乎!“去去複去去,凄恻門前路。
行行重行行,輾轉猶含情。
含情一回首,見我窗前柳;柳北是高樓,珠簾半上鈎。
昨為樓上女,簾下調鹦鹉;今為牆外人,紅淚沾羅巾。
牆外與樓上,相去無十丈;雲何咫尺間,如隔千重山?悲哉兩決絕,從此終天别。
别鶴空徘徊,誰念鳴聲哀!徘徊日欲晚,決意投身返。
手裂湘裙裾,泣寄稿砧書。
可憐帛一尺,字字血痕赤。
一字一酸吟,舊愛牽人心。
君如收覆水,妾罪甘鞭捶。
不然死君前,終勝生棄捐。
死亦無别語,願葬君家土。
倘化斷腸花,猶得生君家。
”右見《永樂大典》,題曰《李芳樹刺血詩》,不著朝代,亦不詳芳樹始末。
不知為所自作,如窦玄妻詩;為時人代作,如焦仲卿妻詩也。
世無傳本,餘校勘《四庫》偶見之。
愛其纏綿悱恻,無一毫怨怒之意,殆可泣鬼神。
令館吏錄出一紙,久而失去。
今于役灤陽,檢點舊帙,忽于小箧内得之。
沉湮數百年,終見于世,豈非貞魂怨魄,精貫三光,有不可磨滅者乎!陸耳山副憲曰:“此詩次韓蕲王孫女詩前;彼在宋末,則芳樹必宋人。
”以例推之,想當然也。
舅氏安公實齋,一夕就寝,聞室外扣門聲。
問之不答,視之無所見。
越數夕,複然,又數夕,他室亦複然。
如是者十馀度,亦無他故。
後村中獲一盜,自雲我曾入某家十馀次,皆以人不睡而返。
問其日皆合,始知鬼報盜警也。
故瑞不必為祥,妖不必為災,各視乎其人。
明永樂二年,遷江南大姓實畿輔。
始祖椒坡公,自上元徙獻縣之景城。
後子孫繁衍,析居崔莊,在景城東三裡。
今土人以仕宦科第,多在崔莊,故皆稱崔莊紀,舉其盛也。
而餘族則自稱景城紀,不忘本也。
椒坡公故宅,在景城、崔莊間,兵燹久圮,其址屬族叔 庵家。
庵從餘受經,以乾隆丙子舉鄉試,拟築室移居于是。
先姚安公為預題一聯曰:“當年始祖初遷地,此日雲孫再造家。
”後室不果築,而姚安公以甲申八月棄諸孤。
蔔地惟是處吉,因割他田易諸 庵而葬焉。
前聯如公自谶也。
事皆前定,豈不信哉! 侍姬沈氏,餘字之曰明玕。
其祖長洲人,流寓河間,其父因家焉。
生二女,姬其次也。
神思朗徹,殊不類小家女。
常私語其姊曰:“我不能為田家婦。
高門華族,又必不以我為婦。
庶幾其貴家媵乎?”其母微聞之,竟如其志。
性慧黠,平生未嘗忤一人。
初歸餘時,拜見馬夫人。
馬夫人曰:“聞汝自願為人媵,媵亦殊不易為。
”斂衽對曰:“惟不願為媵,故媵難為耳。
既願為媵,則媵亦何難!”故馬夫人始終愛之如嬌女。
嘗語餘曰:“女子當以四十以前死,人猶悼惜。
青裙白發,作孤雛腐鼠,吾不願也。
”亦竟如其志,以辛亥四月二十五日卒,年僅三十。
初僅識字,随餘檢點圖籍,久遂粗知文義,亦能以淺語成詩。
臨終,以小照付其女,口誦一詩,請餘書之,曰:“三十年來夢一場,遺容手付女收藏。
他時話我生平事,認取姑蘇沈五娘。
”泊然而逝。
方病劇時,餘以侍值圓明園,宿海澱槐西老屋。
一夕,恍惚兩夢之,以為結念所緻耳。
既而知其是夕暈絕,移二時乃蘇,語其母曰:“适夢至海澱寓所,有大聲如雷霆,因而驚醒。
”餘憶是夕,果壁上挂瓶繩斷堕地,始悟其生魂果至矣。
故題其遺照有曰:“幾分相似幾分非,可是香魂月下歸?春夢無痕時一瞥,最關情處在依稀。
”又曰:“到死春蠶尚有絲,離魂倩女不須疑。
一聲驚破梨花夢,恰記銅瓶墜地時。
”即記此事也。
相去數千裡,以燕趙之人,談滇黔之俗,而謂居是土者,不如吾所知之确。
然耶否耶?晚出數十年,以髫龀之子,論耆舊之事,而曰見其人者,不如吾所知之确。
然耶否耶?左丘明身為魯史,親見聖人;其于《春秋》,确有源委。
至唐中葉,陸淳輩始持異論。
宋孫複以後,哄然佐鬥,諸說争鳴,皆曰左氏不可信,吾說可信。
何以異于是耶!蓋漢儒之學務實,宋儒則近名,不出新義,則不能聳聽;不排舊說,則不能出新義。
諸經訓诂,皆可以口辯相争;惟《春秋》事迹厘然,難于變亂。
于是謂左氏為楚人、為七國初人、為秦人,而身為魯史、親見聖人之說搖。
既非身為魯史、親見聖人,則傳中事迹,皆不足據,而後可惟所欲言矣。
沿及宋季,趙鵬飛作《春秋經筌》,至不知成風為僖公生母,尚可與論名分、定褒貶乎?元程端學推波助瀾,尤為悍戾。
偶在五雲多處(即原心亭)檢校端學《春秋解》,周編修書昌因言:有士人得此書,珍為鴻寶。
一日,與友人遊泰山,偶談經義,極稱其論叔姬歸酅一事,推闡至精,夜夢一古妝女子,儀衛尊嚴,厲色诘之曰:“武王元女,實主東嶽。
上帝以我艱難完節,接迹共姜,俾隸太姬為貴神,今二千馀年矣。
昨爾述豎儒之說,謂我歸酅為淫于紀季,虛辭誣诋,實所痛心!我隐公七年歸紀,莊公二十年歸酅,相距三十四年,已在五旬以外矣。
以斑白之嫠婦,何由知季必悅我?越國相從,《春秋》之法,非諸侯夫人不書,亦如非卿不書也。
我待年之媵,例不登諸簡策,徒以矢心不二,故仲尼有是特筆。
程端學何所依憑而造此暧昧之謗耶?爾再妄傳,當脔爾舌,命從神以骨朵擊之。
”狂叫而醒,遂毀其書。
餘戲謂書昌曰:“君耽宋學,乃作此言!”書昌曰:“我取其所長,而不敢諱所短也。
”
一人懷中落一書冊,此人拾得。
字甚拙澀,波磔皆不甚具,僅可辯識。
其中或符箓、或藥方、或人家春聯,紛糅無緒,亦間有經書古文詩句。
展閱未竟,二人遽追來奪去,倏忽不見。
疑其狐魅也。
一紙條飛落草間,俟其去遠,覓得之。
上有字曰:“《詩經》於字皆音烏,《易經》無字左邊無點。
”餘謂此借言粗材之好講文藝者也,然能刻意于是,不愈于飲博遊冶乎!使讀書人能獎勵之,其中必有所成就。
乃薄而揮之,斥而笑之,是未思聖人之待互鄉、阙黨二童子也。
講學家崖岸過峻,使人甘于自暴棄,皆自沽己名,視世道人心如膜外耳。
景州甯遜公,能以琉璃舂碎調漆,堆為擘窠書。
凹凸皴皺,俨若石紋。
恒挾技遊富貴家,喜索人酒食。
或聞燕集,必往攙末席。
一日,值吳橋社會,以所作對聯匾額往售。
至晚,得數金。
忽遇十數人邀之,曰:“我輩欲君殚一月工,堆字若幹,分贈親友,冀得小津潤。
今先屈先生一餐,明日奉迎至某所。
”甯大喜,随入酒肆,共恣飲啖。
至漏下初鼓,主人促閉戶。
十數人一時不見,座上惟甯一人。
無可置辯,乃傾囊償值,懊惱而歸。
不知為幻術為狐魅也。
李露園曰:“此君自宜食此報。
”某公眷一娈童,性柔婉,無市井态,亦無恃寵驕縱意。
忽泣涕數日,目盡腫。
怪诘其故。
慨然曰:“吾日日薦枕席,殊不自覺。
昨寓中某與某童狎,吾穴隙竊窺,醜難言狀,與橫陳之女迥殊。
因自思吾一男子而受污如是,悔不可追,故愧憤欲死耳。
”某公譬解百方,終怏怏不釋。
後竟逃去,或曰:“已改易姓名,讀書遊泮矣。
”梅禹金有《青泥蓮花記》,若此童者,亦近于青泥蓮花欤!又奴子張凱,初為滄州隸,後夜聞罪人暗泣聲,心動辭去,鬻身于先姚安公。
年四十馀,無子。
一日,其婦臨蓐,凱愀然曰:“其女乎!”已而果然。
問:“何以知之?”曰:“我為隸時,有某控其婦與鄰人張九私。
衆知其枉,而事涉暧昧,無以代白也。
會官遣我拘張九。
我禀曰:‘張九初五日以逋賦拘,初八日笞十五去矣。
今不知所往,乞寬其限。
’官檢征比冊,良是,怒某曰:‘初七日張九方押禁,何由至汝婦室乎?’杖而遣之。
其實别一張九,吾借以支吾得免也。
去歲,聞此婦死。
昨夜夢其向我拜,知其轉生為我女也。
”後此女嫁為賈人婦,凱夫婦老且病,竟賴其孝養以終。
楊椒山有《羅刹成佛記》。
若此奴者,亦近于羅刹成佛欤! 馮平宇言:有張四喜者,家貧傭作。
流轉至萬全山中,遇翁妪留治圃。
愛其勤苦,以女贅之。
越數歲,翁妪言往塞外省長女,四喜亦挈婦他适。
久而漸覺其為狐,恥與異類偶,伺其獨立,潛彎弧射之,中左股。
狐女以手拔矢,一躍直至四喜前,持矢數之曰:“君太負心,殊使人恨!雖然,他狐媚人,苟且野合耳。
我則父母所命,以禮結婚,有夫婦之義焉。
三綱所系,不敢仇君;君既見棄,亦不敢強住聒君。
”握四喜之手痛哭,逾數刻,乃蹶然逝。
四喜歸,越數載,病死,無棺以斂。
狐女忽自外哭入,拜谒姑舅,具述始末,且曰:“兒未嫁,故敢來也。
”其母感之,詈四喜無良,狐女俯不語。
鄰婦不平,亦助之詈。
狐女瞋視曰:“父母詈兒,無不可者。
汝奈何對人之婦,詈人之夫!”振衣竟出,莫知所往。
去後,于四喜屍旁得白金五兩,因得成葬。
後四喜父母貧困,往往于盎中箧内無意得錢米,蓋亦狐女所緻也。
皆謂此狐非惟形化人,心亦化人矣。
或又謂狐雖知禮,不至此,殆平宇故撰此事,以愧人之不如者。
姚安公曰:“平宇雖村叟,而立心笃實,平生無一字虛妄。
與之談,讷讷不出口,非能造作語言者也。
” 盧觀察撝吉言:茌平有夫婦相繼死,遺一子,甫周歲。
兄嫂鹹不顧恤,餓将死。
忽一少婦排門入,抱兒于懷,詈其兄嫂曰:“爾弟夫婦屍骨未寒,汝等何忍心至此!不如以兒付我,猶可覓一生活處也。
”挈兒竟出,莫知所終。
鄰裡鹹目睹之。
有知其事者曰:“其弟在日,常昵一狐女。
意或不忘舊情,來視遺孤乎?”是亦張四喜婦之亞也。
烏魯木齊多狹斜小樓深巷,方響時聞。
自谯鼓初鳴,至寺鐘欲動,燈火恒熒熒也。
冶蕩者惟所欲為,官弗禁,亦弗能禁。
有甯夏布商何某,年少美風姿,資累千金,亦不甚吝,而不喜為北裡遊。
惟畜牝豕十馀,飼極肥,濯極潔,日閉門而沓淫之。
豕亦相摩相倚,如昵其雄。
仆隸恒竊窺之,何弗覺也。
忽其友乘醉戲诘,乃愧而投井死。
迪化廳同知木金泰曰:“非我親鞫是獄,雖司馬溫公以告我,我弗信也。
”餘作是地雜詩,有曰:“石破天驚事有無,後來好色勝登徒。
何郎甘為風情死,才信劉郎愛媚豬。
”即詠是事。
人之性癖,有至于如此者!乃知以理斷天下事,不盡其變;即以情斷天下事,亦不盡其變也。
張一科,忘其何地人。
攜妻就食塞外,傭于西商。
西商昵其妻,揮金如土,不數載資盡歸一科,反寄食其家。
妻厭薄之,诟谇使去。
一科曰:“微是人無此日,負之不祥。
”堅不可。
妻一日持梃逐西商,一科怒詈。
妻亦反詈曰:“彼非愛我,昵我色也。
我亦非愛彼,利彼财也。
以财博色,色已得矣,我原無所負于彼;以色博财,财不繼矣,彼亦不能責于我。
此而不遣,留之何為?”一科益憤,竟抽刃殺之,先以百金贈西商,而後自首就獄。
又一人忘其姓名,亦攜妻出塞。
妻病卒,困不能歸,且行乞。
忽有西商招至肆,贈五十金。
怪其太厚,固诘其由。
西商密語曰:“我與爾婦最相昵,爾不知也。
爾婦垂殁,私以爾托我。
我不忍負于死者,故資爾歸裡。
”此人怒擲于地,竟格鬥至訟庭。
二事相去不一月。
相國溫公,時鎮烏魯木齊。
一日,宴僚佐于秀野亭,座間論及。
前竹山令陳題橋曰:“一不以貧富易交,一不以死生負約,是雖小人,皆古道可風也。
”公颦蹙曰:“古道誠然。
然張一科曷可風耶?”後殺妻者拟抵,而谳語甚輕;贈金者拟杖,而不雲枷示。
公沉思良久,慨然曰:“皆非法也。
然人情之薄久矣,有司如是上,即如是可也。
”嘉祥曾映華言:一夕秋月澄明,與數友散步場圃外,忽旋風滾滾,自東南來,中有十馀鬼,互相牽曳,且毆且詈。
尚能辨其一二語,似争朱、陸異同也。
門戶之禍,乃下徹黃泉乎!“去去複去去,凄恻門前路。
行行重行行,輾轉猶含情。
含情一回首,見我窗前柳;柳北是高樓,珠簾半上鈎。
昨為樓上女,簾下調鹦鹉;今為牆外人,紅淚沾羅巾。
牆外與樓上,相去無十丈;雲何咫尺間,如隔千重山?悲哉兩決絕,從此終天别。
别鶴空徘徊,誰念鳴聲哀!徘徊日欲晚,決意投身返。
手裂湘裙裾,泣寄稿砧書。
可憐帛一尺,字字血痕赤。
一字一酸吟,舊愛牽人心。
君如收覆水,妾罪甘鞭捶。
不然死君前,終勝生棄捐。
死亦無别語,願葬君家土。
倘化斷腸花,猶得生君家。
”右見《永樂大典》,題曰《李芳樹刺血詩》,不著朝代,亦不詳芳樹始末。
不知為所自作,如窦玄妻詩;為時人代作,如焦仲卿妻詩也。
世無傳本,餘校勘《四庫》偶見之。
愛其纏綿悱恻,無一毫怨怒之意,殆可泣鬼神。
令館吏錄出一紙,久而失去。
今于役灤陽,檢點舊帙,忽于小箧内得之。
沉湮數百年,終見于世,豈非貞魂怨魄,精貫三光,有不可磨滅者乎!陸耳山副憲曰:“此詩次韓蕲王孫女詩前;彼在宋末,則芳樹必宋人。
”以例推之,想當然也。
舅氏安公實齋,一夕就寝,聞室外扣門聲。
問之不答,視之無所見。
越數夕,複然,又數夕,他室亦複然。
如是者十馀度,亦無他故。
後村中獲一盜,自雲我曾入某家十馀次,皆以人不睡而返。
問其日皆合,始知鬼報盜警也。
故瑞不必為祥,妖不必為災,各視乎其人。
明永樂二年,遷江南大姓實畿輔。
始祖椒坡公,自上元徙獻縣之景城。
後子孫繁衍,析居崔莊,在景城東三裡。
今土人以仕宦科第,多在崔莊,故皆稱崔莊紀,舉其盛也。
而餘族則自稱景城紀,不忘本也。
椒坡公故宅,在景城、崔莊間,兵燹久圮,其址屬族叔 庵家。
庵從餘受經,以乾隆丙子舉鄉試,拟築室移居于是。
先姚安公為預題一聯曰:“當年始祖初遷地,此日雲孫再造家。
”後室不果築,而姚安公以甲申八月棄諸孤。
蔔地惟是處吉,因割他田易諸 庵而葬焉。
前聯如公自谶也。
事皆前定,豈不信哉! 侍姬沈氏,餘字之曰明玕。
其祖長洲人,流寓河間,其父因家焉。
生二女,姬其次也。
神思朗徹,殊不類小家女。
常私語其姊曰:“我不能為田家婦。
高門華族,又必不以我為婦。
庶幾其貴家媵乎?”其母微聞之,竟如其志。
性慧黠,平生未嘗忤一人。
初歸餘時,拜見馬夫人。
馬夫人曰:“聞汝自願為人媵,媵亦殊不易為。
”斂衽對曰:“惟不願為媵,故媵難為耳。
既願為媵,則媵亦何難!”故馬夫人始終愛之如嬌女。
嘗語餘曰:“女子當以四十以前死,人猶悼惜。
青裙白發,作孤雛腐鼠,吾不願也。
”亦竟如其志,以辛亥四月二十五日卒,年僅三十。
初僅識字,随餘檢點圖籍,久遂粗知文義,亦能以淺語成詩。
臨終,以小照付其女,口誦一詩,請餘書之,曰:“三十年來夢一場,遺容手付女收藏。
他時話我生平事,認取姑蘇沈五娘。
”泊然而逝。
方病劇時,餘以侍值圓明園,宿海澱槐西老屋。
一夕,恍惚兩夢之,以為結念所緻耳。
既而知其是夕暈絕,移二時乃蘇,語其母曰:“适夢至海澱寓所,有大聲如雷霆,因而驚醒。
”餘憶是夕,果壁上挂瓶繩斷堕地,始悟其生魂果至矣。
故題其遺照有曰:“幾分相似幾分非,可是香魂月下歸?春夢無痕時一瞥,最關情處在依稀。
”又曰:“到死春蠶尚有絲,離魂倩女不須疑。
一聲驚破梨花夢,恰記銅瓶墜地時。
”即記此事也。
相去數千裡,以燕趙之人,談滇黔之俗,而謂居是土者,不如吾所知之确。
然耶否耶?晚出數十年,以髫龀之子,論耆舊之事,而曰見其人者,不如吾所知之确。
然耶否耶?左丘明身為魯史,親見聖人;其于《春秋》,确有源委。
至唐中葉,陸淳輩始持異論。
宋孫複以後,哄然佐鬥,諸說争鳴,皆曰左氏不可信,吾說可信。
何以異于是耶!蓋漢儒之學務實,宋儒則近名,不出新義,則不能聳聽;不排舊說,則不能出新義。
諸經訓诂,皆可以口辯相争;惟《春秋》事迹厘然,難于變亂。
于是謂左氏為楚人、為七國初人、為秦人,而身為魯史、親見聖人之說搖。
既非身為魯史、親見聖人,則傳中事迹,皆不足據,而後可惟所欲言矣。
沿及宋季,趙鵬飛作《春秋經筌》,至不知成風為僖公生母,尚可與論名分、定褒貶乎?元程端學推波助瀾,尤為悍戾。
偶在五雲多處(即原心亭)檢校端學《春秋解》,周編修書昌因言:有士人得此書,珍為鴻寶。
一日,與友人遊泰山,偶談經義,極稱其論叔姬歸酅一事,推闡至精,夜夢一古妝女子,儀衛尊嚴,厲色诘之曰:“武王元女,實主東嶽。
上帝以我艱難完節,接迹共姜,俾隸太姬為貴神,今二千馀年矣。
昨爾述豎儒之說,謂我歸酅為淫于紀季,虛辭誣诋,實所痛心!我隐公七年歸紀,莊公二十年歸酅,相距三十四年,已在五旬以外矣。
以斑白之嫠婦,何由知季必悅我?越國相從,《春秋》之法,非諸侯夫人不書,亦如非卿不書也。
我待年之媵,例不登諸簡策,徒以矢心不二,故仲尼有是特筆。
程端學何所依憑而造此暧昧之謗耶?爾再妄傳,當脔爾舌,命從神以骨朵擊之。
”狂叫而醒,遂毀其書。
餘戲謂書昌曰:“君耽宋學,乃作此言!”書昌曰:“我取其所長,而不敢諱所短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