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姨 第02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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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幹什麼的?”奧棠絲問,“是一個親王嗎?” “我是做針線的王後,他是做活兒的親王。

    街上有住宅,手裡有公債的富翁,會愛我這樣一個可憐的姑娘嗎?還是有什麼公爵侯爵,或是你神話裡美麗的王子會要我?” “噢!我倒想見見他!……”奧棠絲笑着說。

     “你想瞧瞧肯愛上老山羊的男人是什麼模樣嗎?”貝姨反問。

     “大概是個老公務員,胡須象公山羊似的怪物吧?”奧棠絲望着她的母親說。

     “哎哎,這可是猜錯了,小姐。

    ” “那麼你真的有愛人了?”奧棠絲以為逼出了貝姨的秘密,表示很得意。

     “真?跟你的沒有愛人一樣的真!”貝姨有點兒賭氣的說。

     “好吧,貝特,你既然有愛人,幹嗎不跟他結婚?……”男爵夫人說着又對女兒做了一個暗号,“講了他三年啦,你早應該看清楚的了,要是他不變心,你就不應當把這種局面老拖下去讓他受罪。

    而且這也是一個良心問題;倘使他還年輕,你也該趁早有個老來的倚靠。

    ” 貝姨瞪着眼瞅着男爵夫人,看見她在笑,便回答說: “嫁給他等于嫁給饑餓;他是工人,我是工人,生下孩子來還不是一樣的工人……不行,不行;我們精神上相愛,便宜多呢!” “你幹嗎把他藏起來呢?”奧棠絲又問。

     “他穿着短打哪,”老姑娘笑着回答。

     “你愛他不愛呢?”男爵夫人問。

     “那還用說!這小天使,我就愛他的人,我心上有了他四年喽。

    ” “好吧,要是你就愛他的人,”男爵夫人态度很嚴肅,“要是你真的愛他,要是真有這個人,你就是大大的對他不起。

    你不知道什麼叫做愛。

    ” “這玩意兒,咱們生下來都懂的!”貝姨說。

     “不;有些女人盡管愛,可是自私得厲害,你就是這樣!……” 貝姨把頭低了下去,要是這時有人看到她的眼睛,一定會害怕的;但她望着手裡的線團。

     “你應該把你的愛人介紹我們認識,埃克托可以替他找個事,找個發财的機會。

    ” “不行,”貝姨說。

     “為什麼?” “他是波蘭人,一個亡命的……” “一個叛黨是不是?”奧棠絲叫了起來。

    “噢!你好福氣! ……他可曾有過冒險的事呀?……” “他為波蘭打過仗。

    他在中學裡教書,學生鬧起革命來了;因為是康斯坦丁大公薦的人,所以他沒有赦免的希望……” “教書?……教什麼的?” “教美術!……” “是革命失敗以後逃到巴黎的嗎?” “一八三三年,他穿過整個德國走來的……” “可憐的小夥子!幾歲啦?……” “革命的時候剛好二十四,現在二十九……” “比你小十五歲咧,”男爵夫人插了一句嘴。

     “他靠什麼過活的?”奧棠絲問。

     “靠他的本領……” “啊!他教學生嗎?……” “他配?……”貝姨說。

    “他自己還在受管教,而且是嚴格的管教!……” “他的名字呢?好聽不好聽?” “文賽斯拉!” “你們這般老姑娘,想象力真是了不起!”男爵夫人叫道。

     “聽你說得這樣有根有據,人家真會相信你呢,李斯貝特。

    ” “媽媽,這個波蘭人一定是吃慣俄羅斯棍子的①,所以貝姨要給他嘗嘗家鄉風味。

    ” 三個人都笑開了,奧棠絲把“噢!瑪蒂爾德……”改成“噢!文賽斯拉,我崇拜的神喔!……”的唱起來②……大家也就把鬥嘴的事暫停片刻。

     奧棠絲走開了一會,回來的時候,貝姨望着她說道: “哼!你們這般小姑娘,以為人家隻會愛你們的。

    ” 等到隻剩下她們兩個人了,奧棠絲又說: “嗨,隻要你證明文賽斯拉不是童話,我就把那條黃開司米披肩給你。

    ” “他的确是伯爵!” “所有的波蘭人全是伯爵!”③ “他不是波蘭人,他是立…瓦…立特…”—— ①棍子是帝俄時代特殊的刑具。

    
②歌劇《威廉-退爾》有一段著名的唱詞:噢!瑪蒂爾德,我崇拜的神喔!…… ③法語中童話(Conte)與伯爵(Comte)完全同音。

    當時以反抗帝俄而亡命在巴黎的波蘭人,大都自稱為貴族:故言波蘭人全是伯爵,含有譏諷之意。

    
“立陶宛人是不是?” “不……” “立沃尼亞人是不是①?”—— ①立沃尼亞(Livonie)原屬波蘭,一六六○年歸瑞典:一七二一年又被割讓與俄國。

    所以,立沃尼亞人應是俄國人,貝姨在這裡弄錯了。

    
“對啦!” “他姓什麼?” “哎哎,我要知道你能不能保守秘密。

    ” “噢!貝姨,我一定閉上嘴巴……” “能守口如瓶嗎?” “能!” “能把你的靈魂得救做擔保嗎?” “能!” “不,我要你拿現世的幸福擔保。

    ” “好吧。

    ” “那麼告訴你,他叫做文賽斯拉-斯坦蔔克伯爵!” “查理十二從前有一個将軍是這個姓。

    ” “就是他的叔祖噢!他的父親,在瑞典王死後搬到了立沃尼亞;可是他在一八一二年戰役中丢了家業,死了,隻留一個可憐的八歲的兒子。

    康斯坦丁大公看在斯坦蔔克這個姓面上,照顧了他,送他進學校……” “說過的話我決不賴,”奧棠絲接口道,“現在隻要你給我一個證據,證明确有此人,我就把披肩給你!啊!這個顔色對皮膚深色的人再合适沒有了。

    ” “你替我保守秘密嗎?” “我把我的秘密跟你交換好了。

    ” “好,我下次來的時候把證據帶來。

    ” “可是要拿出你的愛人來才算證據啊。

    ”奧棠絲說。

     貝特從到巴黎起,最眼熱開司米,一想會到手那條一八○八年時男爵送給太太,而後根據某些家庭的習慣,在一八三○年上從母親傳給了女兒的黃開司米披肩,她簡直有點飄飄然。

    十年以來,披肩已經用得很舊;但是這件藏在檀香匣裡的珍貴衣飾,象男爵夫人的家具一樣,在老姑娘看來永遠是簇新的。

    所以她異想天開,帶來一件預備送男爵夫人過生日的禮物,想借此證明她神秘的愛人并不是虛構的。

     那禮物是一顆銀印,印紐是三個埋在樹葉中的背對背的人物,頂着一個球。

    三個人物代表信仰、希望、博愛。

    他們腳底下是扭做一團的幾隻野獸,中間盤繞着一條有象征意味的蛇。

    要是在一八四六年,經過了雕塑家德-福沃小姐,瓦格納,耶南斯特,弗羅芒-默裡斯等的努力,和利埃納一流的木雕大家的成就之後,這件作品就不希罕了;但在當時,一個對珠寶古玩極有見識的女孩子,把這顆銀印拿在手裡把玩之下,的确要欣賞不置的。

    貝姨一邊拿給她一邊說-“嗯,你覺得這玩意兒怎麼樣?” 以人物的素描、衣褶、動作而論,是拉斐爾派;手工卻令人想起多納太洛,勃羅奈斯基,季培爾底,卻利尼,冉-德-鮑洛涅等佛羅倫薩派的銅雕。

    象征情欲的野獸,奇谲詭異,不下于法國文藝複興期表現妖魔鬼怪的作品。

    圍繞人像的棕榈、鳳尾草、燈心草,蘆葦;其效果、格調、布局、都使行家叫絕。

    一條飄帶把三個人像的頭聯系在一起,在頭與頭的三處空隙之間,刻着一個W,一頭羚羊,和一個制字。

     “誰雕的?”奧棠絲問。

     “我的愛人喽,”貝姨回答,“他花了十個月功夫,所以我得在鋪繡工作上多掙一點兒錢……他告訴我,斯坦蔔克在德文中的意義是岩石的野獸或羚羊。

    他預備在作品上就用這個方式簽